【太五1】「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祂跟前來」
加利利北岸、迦百農附近有許多小山坡,山坡上平緩的地方適合登高向群眾講道。主耶穌「上了山」,在這些山坡上教導「登山寶訓」(本節至七29),向門徒們講解天國的實際內容。「坐下」是當時猶太拉比教導人的標準姿勢(十三2,二十三2,二十四3,二十六55;路四20)。
【太五2】「祂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從本節至七29是「登山寶訓」。主耶穌教導的對象是「門徒」(1節),「登山寶訓」並不是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能達到的道德標準,也不是在地上可以建立的理想社會,其中大部分教導根本不能在地上的國度行得通。主耶穌是在教導祂的門徒怎樣接受十字架的工作,靠著里面神的生命在人面前活、在神面前活,這是對天國子民的根本要求,是天國子民的生活規範,也就是「天國的憲章」。在「登山寶訓」里,主多次使用「你們……的父」,再三提醒我們注意自己的身份,站穩做兒子的地位,專一地遵行神的話,叫神的旨意成全在我們身上,就是把我們模成神兒子的模樣,活出神兒子的實際,讓神得著祂所要得著的人,成為天國子民。「登山寶訓」有一部分內容記載於路加福音的「平原寶訓」里(路六20-49),也散記在不同的章節里,因此「登山寶訓」很可能不是一篇單獨的講道,而是綜合了主耶穌多次關於「怎樣做門徒」的教導。
【太五3】「『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虛心」意思是「靈里貧窮」,「虛心的人」就是知道自己靈里貧窮的人。「有福了」意思是「快樂,歡躍,可稱頌」。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在神面前真的是一無所有,他的所有、所能、所做在神眼中並沒有價值的時候,他就「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他們將轉向神、信靠神、追求屬天的事物,成為天國的子民,經歷天國的實際,天國本身就是最大的「福」。「自以為有」的不能進天國,「自以為無」的才能進去,因為神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彼前五5)。3-10節被稱為「天國八福」,清楚地指出追求天國的人將遭遇到的各種景況,也宣告天國子民所應有的應對態度,結果都是「有福了」。主耶穌要我們明白神是人蒙福的源頭,蒙福或受禍,全是看在人用什麽態度去對待神和祂的心意。除一福和八福外,用的都是將來式,表示那最好的獎賞要等到天國最終建立的時候。頭尾兩福(3和10節)則用現在式,表明在天國子民的實踐中,就能得著神不斷的獎賞。原文句子結構勻稱簡潔,非常容易記憶背誦,在希臘文原文里使用了頭韻法(前四福均以 P 字開頭)。
【太五4】「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哀慟的人」是苦難深重的人,也是因為看見自己的本相而痛苦的人,安慰他們是天國之王彌賽亞工作的一部分(賽六十一2)。「他們必得安慰」神是「賜各樣安慰的神」(林後一3),得著神,就能經歷神的「各樣安慰」。只有「哀慟」過的人,才懂得什麽叫作「各樣安慰」,才知道什麽叫作「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太五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溫柔的人」不堅持自己,不為地上的一切與人相爭,甘心接受和依靠神量給他們的份。他們從外面看是吃虧的、可欺的,但在里面卻是最富有的、剛強的,因為神應許他們「必承受地土」(詩三十七11),得著神永遠的產業。不願意吃虧的人不會有真溫柔,肯背十字架的天國子民才有真溫柔,才能滿足於神的安排,不但對別人無所求,對自己也無所求,這樣的人不只勝過別人,也勝過自己。
【太五6】「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饑渴慕義」指如饑似渴地追求順服神、得著神,使自己的行事為人合乎神公義的要求(詩四十二1-2,賽五十五1-2)。世界上沒有一個義人,只有主耶穌才是真正的義,得著主,我們的「饑渴」就必得「飽足」。我們的生命是否能長進,在乎我們是否「饑渴」,靈里不覺得「饑渴」的人,永遠不能得「飽足」,不能進入天國。
【太五7】「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憐恤人的人」體貼和同情別人,不計較自己的損失而去憐恤人,這是神的性情的表達。天國子民若以公義對待自己,以憐恤對待別人,神就會超過公義而憐恤我們。天國子民若常常記得自己對神的虧欠有多少,蒙神的憐恤有多大,就不會斤斤計較自己的得失了。
【太五8】「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清心的人」單純地向著神,專一地尋求神(詩二十四3-4),心思沒有被神以外的事物霸占。「這是尋求耶和華的族類」(詩二十四6),這樣的人才能與神有面對面親密的交通,「必得見神」,「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十一27),將來也「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如果我們被許多眼見的事物所誘惑,「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就不能見神。
【太五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神是「仁愛和平的神」(林後十三11),主耶穌是「和平的君」(賽九6),天國子民若活出神兒子屬天的樣式,就能「使人和睦」,叫人在我們身上遇見神,以致認出門徒是「神的兒子」,具有天父的生命特質。福音使人與神、與人、與自己都恢覆和好(弗二14-16,西一22),所以「使人和睦」的最佳辦法,便是竭力傳揚「平安的福音」(弗六15)。
【太五10】「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使人和睦」是天國子民對待別人的態度(詩三十四14),「為義受逼迫」是天國子民接受別人對付的態度。「義」就是神的旨意、神看為對的事情,活在天國實際里的人,順服神的權柄,只做神看為對的事情,不與世人同流合污、不與世俗隨波逐流、不與不法不義妥協。這樣的人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他們(約十五19)。這樣的生活太惹人注目了,所以就會招來逼迫,因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天國子民在地上的國度里既無處容身,神就給他們天國作為補償,所以「天國是他們的」,「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彼前三14)。我們若為神的國度受逼迫、受苦,就「可算配得神的國」(帖後一5)。
【太五11】「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1-12節是上節第八福的更詳細解釋。為天國之王受逼迫,是天國子民必有的經歷,因為世界在恨我們以先,已經恨主了,他們既逼迫了主,也要逼迫我們(約十五18-20)。從未因主受過逼迫的,恐怕還不是天國子民。「你們就有福了」原文是「你們現在就有福了」,不必等到將來,正當為主挨罵受辱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成為一個有福的人了。
【太五12】「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天國子民的道路如果有逼迫,反而是福,因為必得屬天的賞賜,如果一直亨通平順,就應該懷疑自己是否是天國子民。「應當歡喜快樂」原文意思是「大大地快樂」。當我們為主遭受逼迫、辱罵、毀謗的時候,該有的反應不是悶聲嘆氣,不是需要同情,乃是要「大大地快樂」,因為我們不以屬地的好處為滿足,而是一直定睛在天上的賞賜,以神自己為滿足,這樣的喜樂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領會。「大」表示賞賜的程度多且大,難以用言詞形容。「先知」表明為主受苦實際是在高擡我們,使我們竟然得以與先知同列,所以要「心里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
【太五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3-16節: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們與眾不同。猶太拉比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西四6),「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的意思,主耶穌很可能用的是同時有這兩個意思的亞蘭語 「tapel」。「鹽若失了味」象征沒有屬天智慧的天國子民就和世人無異,不能把天國的內容活出來,讓世人領會天國的甘美,因此在神面前是無用的仆人,在世人面前是受人踐踏。古代以色列和中東的鹽大多是「礦鹽」或「井鹽」,等鹹味完全消失以後,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會被丟棄。
【太五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鹽」是天國子民的生命實際,「光」是天國子民的行為見證。天國子民的行為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顯明在世人眼前,是不能隱藏的,屬天的生命一定會通過好行為彰顯出來的。天國子民「是」鹽、「是」光,不是「做」鹽、「做」光。天國子民服在神的權柄下,屬天的生命就能長大,自然就活出鹽和光的功用,不是做出來、裝出來的。
【太五15】「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4節說光「不能隱藏」,這里說光「不可隱藏」。「鬥」是用來量取糧食的木頭量器。「放在燈台上」燈台才是放置燈的正確位置,可以照亮周圍。天國子民無論在哪里,都要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用美好的見證照亮周圍的人。
【太五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世人的好行為是靠自己的努力做出來的,看見的人就歸榮耀給人;天國子民的「好行為」是里面屬天的生命自然活出來的,是天國內容的顯明,因此看見的人就會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因為神是我們屬天生命的源頭。「好行為」就是「光」,世人之所以不認識神,不肯歸信主耶穌,常常是因為我們缺乏好行為的見證。一個隱蔽不能發光的門徒,和一個失去屬天智慧的門徒一樣,在世上沒有用處(13節)。
【太五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廢掉律法和先知」指推翻舊約,「律法和先知」是猶太人對舊約的代稱(七12,二十二40;徒二十四14,二十八23;羅三21)。「成全」原文是「成全、應驗」的意思,舊約律法的要求在主耶穌身上得著完滿的成全,舊約先知的預言在祂身上也得著完滿的應驗。律法乃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十1),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所以主耶穌來到這世上,就使律法和先知得著完滿的成全。
【太五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我實在(希臘語 Amen)告訴你們」是主耶穌特有的說法,就像舊約先知用「耶和華如此說」來強調話語的重要性和權威性一樣。「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指舊天舊地都過去了的時候(啟二十一1),即到永世里。「一點一畫」指希伯來字母中最小的部分。本節的「成全」指成就律法,使律法中一切的要求都得著實現。主耶穌基督已經成全了律法,我們只要活在基督里,便是遵守律法的精意,而不必遵守外面的字句儀文。
【太五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天國子民在天國里的大小,取決於我們遵行神旨意的程度。我們遵守神的旨意有多少,就顯明我們對天國權柄的順服有多少、身上天國的成分有多少,所以我們自己「遵行」越多,「教訓」別人去遵行越多,在天國里就越大。
【太五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靠著外面履行律法規條行出來的(腓三6),「里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二十三28)。天國的「義」不是在外面做出來的,乃是從里面活出來的,先有里面屬天生命的實際,再有外面的行為表現,所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17-20節是21-48節的引言。指出舊約律法的每個細節都是神所規定的,不得更改,但應該正確地行出來,里面的比外面的更重要。21-48節從6個方面來詳細解釋,突破了猶太人的傳統觀念。
【太五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不可殺人」是十誡中的第六誡(出二十13;申五17)。「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殺人者要被世間的法庭判償命(出二十一12;利二十四17;申十七8-13)。基督徒不只不可殺人,也不可自殺,因為自殺也是殺人。
【太五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雖然導致殺人的怒氣和仇恨不受世間法庭的審判,但在天國里一樣要受到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這是主耶穌以天國之王的身份,宣布天國的律法。「動怒」生氣不一定是犯罪(弗四26),但動怒會導致仇恨,殺人是從動怒開始的,天國子民不但不可有殺人的行為,也不可有會導致殺人的心思。「公會」是猶太教中最高治理機關,在此可能指在一般會堂里的管訓法庭。「拉加」是亞蘭語中罵人的話,意思是「無用、無知」。「魔利」是希伯來文中罵人的話,意思是「愚蠢、叛逆」,侮辱、藐視的語氣比「拉加」更重。「地獄」一詞原為耶路撒冷城外一處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十八16)。那里曾經是拜偶像摩洛的人焚燒兒女的地方(耶七31),後來猶太人改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的垃圾,所以該處的火常年不止息,比喻地獄里永遠的刑罰,也表明拒絕創造主的人,就像垃圾一樣失去了被造的用途。
【太五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獻禮物」指為感恩而獻的甘心祭。
【太五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主在這里並沒有說誰對誰錯,不管誰對誰錯,我們都不能帶著仇恨和怒氣來敬拜神。天國子民必須首先與弟兄沒有間隔,然後才能與神有美好的交通。
【太五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還在路上」指去法庭的路上。「審判官」指神自己,指他向神禱告,求神審判伸冤。弟兄之間的認罪、和解,與得救沒有關系,但與將來的賞罰卻有關系。
【太五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里出來。」
天國子民對別人的虧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都要對付清楚。「一文錢」是羅馬最小的硬幣Quadrans。
【太五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
「不可奸淫」是十誡中的第七誡(出二十14;申五18);「奸淫」是指夫婦以外的性關系。
【太五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與她犯奸淫了。」
「淫念」就是「渴望占有的欲念」,是奸淫的動機和原因,天國子民不僅不可有奸淫的行為,並且有了「淫念」也要趕快向神認罪悔改。「看見」指特意去看,為著某種目的去看,比如為了滿足情欲特意去看色情網站、小說、照片、影視等。
【太五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里。」
「右眼叫你跌倒」人許多的罪惡都是從眼目的情欲來的(約壹二16)。「剜出來丟掉」是用誇張的手法表示為躲避試探而付出重大代價,免得滅亡,並非要按字面剜眼、砍手(30節)。
【太五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砍手」就是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3)。
【太五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摩西律法允許人離婚(申二十四1-4)。「休書」是男方寫給女方的離婚證明書,以保障女方日後的社會地位。
【太五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
「淫亂」是惟一準許離婚的理由,因為任何一方的淫亂行為,就是破壞了夫妻一體的事實(創二24)。「就是叫她作淫婦了」既然只有淫亂才準許離婚,則被離婚的人自然要被人認為犯淫亂了。與犯淫亂的人結婚,等於自己也犯了淫亂。
【太五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摩西律法允許人向神許願,但禁止背誓和許願不還(利十九12;民三十2;申二十三21)。
【太五34】「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麽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人起誓乃是因為自己的話語不足以取信於人,而企圖讓「天」(本節)、「地」(34節)、「耶路撒冷」(35節)、自己的「頭」(36節)來證明自己的誠實,但這些都是屬於神的,我們並沒有資格利用它們來支持我們的誓言。
【太五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腳凳」引自賽六十六1,「大君」引自詩四十八2。
【太五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了。」
「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意思是連我們自己的頭也歸神管理,由不得我們自己作主。
【太五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里出來的)。」
天國子民行事為人必須誠誠實實,沒有是而又非,這樣,別人即或不信任我們的話,也不必用發誓來為自己辯護,信不信由他。雅五12引用了本節。
【太五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摩西律法允許審判時按相等程度公平報應,以遏止隨意侵犯生命、防止血仇不斷升級(出二十一24;申十九21),並不適用於報私仇。對此,法利賽人的理解是,犯人應當賠償等同於一只眼睛的價值,撒都該人卻按字面理解,認為就是把犯人的眼睛挖掉。38-41節並非教導我們不要防備惡人的惡行,乃是教導天國子民遇事要讓里面屬天的生命來作反應,而不是憑著天然的肉體生命行事為人。這些例子講的都是天國子民與人之間的關系原則,而不是談社會倫理準則或者國家之間的關系。
【太五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打你的右臉」是用手背抽耳光,表示極大的人身侮辱。「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表示忍受屈辱、不予報覆,反而預備接受下一次同樣的傷害。這不是靠人的忍耐、修養所能做到的,但世人看到的是惡人,天國子民看到的卻是惡人後面神的手;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天國子民所求的卻是神的旨意滿足。「右臉」是神借著人的手來對付我們,來擴充我們的度量,叫我們長大;「左臉」是我們站在主這邊對付自己,加增主借人手所作的事。我們若看見惡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會在挨打時不舒服,反而歡喜快樂了。因為天國子民生命長進的途徑,就是歡喜接受十字架的對付,直到「榮耀、羞辱、惡名、美名」(林後六8),都摸不著我們。
【太五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里衣」是一個人最貼身的衣物,連窮人也要穿里衣,拿走里衣表示無理的剝削。人要拿我們的里衣是沒有道理的,我們給他外衣也是沒有道理的,天國子民是不講地上的對錯道理的,連法定的個人權利都不必堅持(出二十二26-27)。因為我們認識神是在宇宙中掌權的主,順服在天國的權柄底下,神允許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有祂的美意。
【太五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逼你走」可能指羅馬士兵強逼當地人為他扛東西。第「一里路」是被人強逼走的,第「二里」是自己心甘情願走的。天國子民因為單單注意天國的公民身份和產業,所以能約束自己,不介意在地上暫時的權利得失,不但外面不反抗,連里面的怨恨也沒有,甚至自願地再多走一里(羅馬的一里是一千步)。
【太五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凡來向我們開口求助的,我們要把他看成是神差來的使者,要試驗出我們心是被財物霸占(太六21),還是神錢財的好管家。「給」是繼續進行的時態,主耶穌所說的是習慣性的態度,「愛」不是偶爾慷慨的沖動,而是隨時準備好「給」。這里的「借貸」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借貸,而是窮人請求周濟(申十五7-11)。
【太五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當愛你的鄰舍」引自利十九18。「恨你的仇敵」引自當時拉比的話。
【太五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對於那些在羅馬侵略者統治下生活的猶太人來說,這些話聽起來一定很古怪。但有了屬天的生命,天國子民就能超越地上天然的愛和恨。一方面「惡要厭惡」(羅十二9),不與惡人同夥(弗五7),另一方面卻要愛罪人的靈魂,存心憐憫,對敵視、反對、逼迫自己的「仇敵」從被動的「不恨」變為主動的「愛」,因為從神而來的「愛」能化敵為友,甚至與「仇敵」成為弟兄,一起進入天國。
【太五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一視同仁的愛是天國子民作為「天父的兒子」的標志。「天父的兒子」表明天國子民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祂將人所不配得的給人,我們也當將人所不該得的給人。
【太五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稅吏」被羅馬政府雇傭來向自己同胞征稅的猶太人,被視為羅馬的走狗,被猶太人認為是罪人(太十一19)。即使是罪人,他們也愛那愛他們的人,狹隘的愛是世人的特點。
【太五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麽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外邦人」指猶太人之外不信神的人。愛那愛我們的人,是罪人也有的反應(46節),向與我們親近的人請安,是外邦人也有的反應。如果基督徒也不過如此,就和不信的人沒有分別。
【太五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天國子民里面有了天父的屬天生命,就會活得象天父,就不會再憑著天然的生命來恨和愛,在愛心上就能像天父一樣的完全(約壹四17),彰顯天父的豐滿。
讀經有感:要愛仇敵
愛仇敵?談何容易!愛無故使我受屈、受辱、受傷、受損的人?不是我以他為敵,而是他以我為敵!尤其他不是與我毫無瓜葛的路人外人,而是對我存心不良的惡人歹人!他不僅是我的仇敵,也是眾善的仇敵,更是基督耶穌的仇敵——是悖乎情理、悖乎道義、悖乎律法的仇敵!我憑什麽要對他心甘情願、一讓再讓、自討沒趣?一味退讓只會讓人食髓知味、得寸進尺、貪得無厭、狂妄自大!但我既然以基督為主、為王、為神,卻怎能還與禰辯論、向禰訴苦?禰公義慈愛,知道一切,統管萬有,必有禰禰全盤的韜略!上帝啊,就求禰賜我智慧、力量、恩典,讓我學禰以為父之心,送上祝福,為他轉過右臉、為他披上外衣、為他走多些路!當然,我也必須謹記禰的吩咐,不可做愚昧人,自投羅網、自送虎口、自喪己命!
默然自問:
現在是恩典時代,主已經成全了一切的律法,是否我遵行律法就是教條主義?不出錢不出力才算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