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十八1】「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

本章記載主耶穌教導天國子民之間應有的關系。「當時」指彼得釣魚得錢納稅的同時(十七27),也是主耶穌準備走向十字架的時候,但人的天然生命卻走向與主相反的方向。門徒問「天國里誰是最大的」,表明他們在登山變像看見了天國的榮耀與權柄以後,一直思想的是自己在這榮耀與權柄中能占有多少,卻不是思想如何尋求天國的榮耀、接受天國的權柄。

【太十八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小孩子」在猶太社會里是極微小的,不受人重視和尊敬。

【太十八3】「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人所思想的是怎樣得著天國里最大的地位,主耶穌卻要他們思想怎樣才能進天國。如果進天國的條件都不符合,哪里還談得上誰大誰小呢?「回轉」原文是被動語氣,表明「小孩子的樣式」不是靠自己「裝作」的,而是生命被神「改變」的結果。不但要悔改,還要讓神的生命來改變我們的生命。「小孩子的樣式」不是指無知(林前三1-3)、不能分辨好壞(弗四14)、不能吃幹糧(來五12-14),而是指「謙卑」(4節)。

【太十八4】「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

小孩子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人只有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才能單純地仰望神、接受神的權柄,所以「謙卑像這小孩子的」就有了進天國的資格。而只要進了天國,「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因為謙卑的人既然在神面前承認自己一無所有,神就賜下基督作他的所有,人若與基督聯合、被基督所充滿,他在天國里就不能不作最大的,因為基督是在天國里最大的。「自己謙卑」原文意思是「自己把自己壓低」,也就是不讓「自己」出頭。

【太十八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為我的名」指為著榮耀歸主,為著對方是屬主的。「接待」指歡迎、關心、樂意接納。「小孩子」指任何一個謙卑追求主的天國子民,他們都是與基督聯合在一起的,主耶穌看重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

【太十八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沈在深海里。」

「小子」就是「小孩子」。根據上文,這里「跌倒」的原因可能指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可九34),以致輕視、藐視看起來最不起眼的門徒,妨礙了他與基督聯合。「大磨石」原文直譯是「驢子推轉的磨石」,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太二十四41)大得多,非常沈重。「沈在深海里」比喻妨礙人與基督聯合的後果非常嚴重,必須盡快除去這種行為,並非使人「跌倒」會失去永生。

【太十八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將人絆倒」的主要原因,通常都是因為「自己」太強,沒有小孩子的「謙卑」的樣式。活在「自己」中的人,不是自傲就是自卑,不是「將人絆倒」,就是被人絆倒。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絆倒人」雖不至於失去永生,但在國度里必多受虧損。

【太十八8】「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

人之所以會被別人絆倒,固然有外面環境的原因,但首先是因為自己有容易「跌倒」的「手、腳、眼」,實際上許多人是自己絆倒了自己。如果一個人不想被絆倒,首先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而是要自己付出代價,接受主對付並除去自己身上任何會使自己「跌倒」的「手、腳、眼」,竭力維持自己在神面前的謙卑和單純。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有過類似的比喻(五29-30),但這里的教導重點是指不要因為彼此爭論「誰是最大的」(1節)而跌倒。「永火」指「地獄的火」(9節)。

【太十八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只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

天國可以接受外面有殘缺的人,但不能接受里面悖逆的生命。所有的亞當後裔都是殘缺的,但神可以用基督來醫治人的殘缺。人里面的悖逆卻會拒絕神的生命,所以天國里容不下亞當的生命。「地獄」一詞原為耶路撒冷城外一處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十八16)。那里曾經是拜偶像摩洛的人焚燒兒女的地方(耶七31),後來猶太人改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的垃圾,所以該處的火常年不止息,比喻地獄里永遠的刑罰,也表明拒絕創造主的人,就像垃圾一樣失去了被造的用途。

【太十八10】「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里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在此有下節)

在神眼中,人的價值高低,不在乎他的年紀大小、地位尊卑、學識高低、財富貧富,只要那人謙卑單純地尋求神,與基督聯合,他們在天國中就是最大的。「他們的使者」指天使,每一個普通信徒,無論多麽微不足道,都有天使在為他服役(來一14;徒十二15),都在天上有代表「常見我天父的面」。

【太十八11】「(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失喪的人」原文是「迷途者」,可以指將要滅亡的罪人,但此處指「迷途」的信徒(14節),即迷失在世界和罪惡之中的天國子民。

【太十八12】「一個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嗎?」

主耶穌是好牧人,我們是祂的羊(約十14),祂不只拯救我們,並且保守我們,不會失去任何一個真正悔改的信徒(約十28-29)。「走迷了路」指因為偏行己路(賽五十三6)以致失去方向的迷途信徒。路加福音里的比喻是講給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路十五3-7),講的是「失去的羊」(路十五6),即遠離神的罪人。這里的比喻是講給門徒聽的,告訴他們天父關懷所有的「小子」,講的是「走迷了路」的羊,即失去方向的門徒。

【太十八13】「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只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歡喜還大呢!」

主耶穌不是說看重這一只迷羊過於其他九十九只羊,而是說祂為一只羊都不失喪而心滿意足。

【太十八14】「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里失喪一個。」

既然天父這樣重視每一個「小子」,我們更「不可輕看這小子里的一個」(10節)

【太十八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弟兄」指信主的門徒。「得了你的弟兄」指將弟兄從罪里挽回過來,照著天父的樣子來找回「走迷了路」的羊(10-14節)。這種牧者般的關懷與破壞性的批評指責的區別之一,就是要私下交通,「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太十八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這另外的「一兩個人」不是為了作目擊見證、討回公道,而是為了幫助挽回弟兄,讓他被兩三個人的見證說服(申十九15)。「句句都可定準」表示見證人的話必須有份量,應當選定屬靈生命較有長進的門徒。

【太十八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教會」是信徒之間出事時的最後挽回機會,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仍不能幫助犯錯的弟兄,那麽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這時就應該不再和他交通來往,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帖後三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稅吏」是一般猶太人所看不起的人,將他們與罪人同列(十一19),不與他們來往。「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意思把他當作還沒信主的人對待。

【太十八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教會是一群被神選召的人,他們承認神的權柄,也接受神權柄的管理,並且追求活在神的權柄之下,因此神就能使用他們作神權柄的出口。人若自己不首先接受神的權柄,就不能執行神的權柄。教會的權柄不是像地上的政權那樣管轄人的身體,而是執行天上的定意,宣告屬靈的釋放或捆綁。凡教會所定罪或赦免的,也就是主所定罪或赦免的(約二十23)。十六19所說的是教會福音的權柄,是對教會以外的人。「你們」就是教會。「捆綁」即定罪,「釋放」即赦免。

【太十八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麽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同心合意」意思是「音調和諧,協奏,交響」。這「同心合意」的禱告,指15-17節為犯罪的主內弟兄的禱告。但主耶穌在門徒中間的原則,和同心合意地求告的原則,絕不只限於這一種情況(十七20,約十四12-14)。

【太十八20】「因為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里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之所以有功效,是因為主與他們同在。「奉我的名聚會」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里」,他們的聚會不是自己發起的,乃是被聖靈感動,離開個人的看法和立場,放棄天然的「自己」,單純地歸屬並聯結於基督里面,與主「同心合意」,所以就能把基督顯明出來,把天國的權柄顯明出來。在教會里只有基督的名,沒有其它的名。在教會里只有基督的事,沒有基督以外的事。教會活出這樣的實際來,屬天的權柄就可以在教會中顯明出來。這是十字架的功課所帶出來的果效,十字架把教會帶入基督的權柄,也使教會能顯明基督的權柄。

【太十八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麽?』」

【太十八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猶太拉比傳統建議,饒恕弟兄最高可達三、四次,彼得饒恕「七次」已經難能可貴了。但主耶穌卻說「七十個七次」,意思是完完全全,沒有限度。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就不再記念我們從前所犯的罪愆(來八12;十17),我們饒恕別人,也不該再記念他們的過錯。「饒恕」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讓它去」,饒恕人卻記得饒恕幾次,表明仍舊耿耿於懷,並沒有忘記,根本不算真正的饒恕。真正的饒恕,根本不記得饒恕了多少次,因為從前被得罪的事都已經忘了。

【太十八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仆人算賬。」

【太十八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一千萬銀子」原文是「一萬他連得」,「一萬」是希臘數字中最大的數,「他連得」是當時最高的幣值單位,每他連得銀子相當於羅馬六千個得拿利烏銀幣(Denarius),所以這人所欠總值是六千萬銀幣。當時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為一個得拿利烏,即一錢銀子(二十2)。

【太十八25】「因為他沒有什麽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太十八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這個仆人其實並無「還清」的力量。

【太十八27】「那仆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太十八28】「那仆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十兩銀子」原文是一百個得拿利烏(Denarius)。仆人自己欠主人的「六千萬得拿利烏」是這個數目的60萬倍。

【太十八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他同伴向仆人的請求,和仆人向主人的請求一模一樣(26節)。

【太十八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里,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天國子民若不經歷十字架的對付,就不能真正認識神的恩典和權柄;就看不見自己對神的虧欠,只看見別人對他的虧欠;就只會以公義的原則對付別人的虧欠,「把他下在監里」,而不肯以恩典的原則饒恕別人。

【太十八31】「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太十八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太十八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蒙天父白白赦免的天國子民,應該從心里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因為主既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也當以恩典對待別人。

【太十八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我們若以公義的原則對待別人,主也要以公義的原則對待我們,直到我們滿足了祂公義的要求。但我們是永遠無法滿足祂公義的要求的,所以應該趕快切實悔改饒恕人,否則永遠不能免去神的懲罰。

【太十八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里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從心里饒恕」不只是口頭和外表的饒恕,而是從心里不再記得弟兄從前的虧欠。凡心里還記得弟兄的虧欠的,就還沒有「從心里饒恕」,難免受到父神的責罰。

讀經有感:轉向謙卑

自古以來,人人似乎都知道,也認同謙卑好、謙卑對。耶穌的門徒當然更不用說了。但事實上,真正謙卑的人卻鳳毛麟角,少得可憐,連耶穌的門徒也不例外。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真正謙卑的人其實都不知道自己謙卑,而覺得自己謙卑的人其實都不是!孩子知道自己身體弱小、能力不足、無法自立。但你問他謙卑嗎,他卻望著你,搖搖頭。不是說他承認他不謙卑,他說的是他不知道。他承認他跑不過你是事實,也承認他琴棋書畫樣樣都不如你。但他從不知道坦率“知道、承認、接受、信服”這個真相的心理和心態就是謙卑!從聖經的啟示看,「有容乃大」其實還不算謙卑本質性最精髓到位的定義。謙卑乃是神造在每個人里面無限屬靈的空間,可以用來裝滿整個上帝應有盡有、無可限量的一切豐盛、榮耀、能力、智慧、生命、福樂!上帝的期盼是我們這些按祂形象樣式所造的人,都明白自己的有限和祂的無限,願意謙卑欣然來到祂的面前,向祂打開自己微不足道、羞於見人的賬戶,透過基督,聯上祂無窮無盡的賬戶,對我們進行源源不絕、無休無止的輸入!哦,天哪,我的上帝啊!

默然自問:我當如何感謝主,竟撇下祂那99只羊,攀山越嶺過來尋回我這迷失的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