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二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祂叫拉撒路從死里覆活之處。」

  • 主耶穌叫拉撒路覆活,是約翰福音記載的最後一個神跡。第三章到十一章是記錄主耶穌以祂的所作來顯明祂的所是,從第十二到十七章是記錄主耶穌以祂的所是來顯明神所要做的。
  • 「伯大尼」:無花果之家,困苦之家。

【約十二2】「有人在那里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坐席」指「斜躺在桌旁」,是古時猶太人吃筵席的標準姿勢,以左手胳膊撐著頭,臉朝向馬蹄形的矮桌,腳則遠離桌子。這晚宴可能設在長大麻風的西門家(太二十六6;可十四3),拉撒路是陪客,馬大被請來幫忙。

【約十二3】「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發去擦,屋里就滿了膏的香氣。」

抹膏是當時社會表示歡迎和尊敬的禮儀,通常是將膏抹在頭上(參路七46)。「真哪噠香膏」是一種由印度進口的甘松香油,價格昂貴。在筵席間以香膏塗抹貴賓是古代中東的習俗,不過使用如此大量的昂貴香膏顯得很奢侈。馬利亞以自己最榮耀的「頭發」(林前十一15)來擦主耶穌最低下的「腳」,她曾坐在主的腳前(路十39),俯伏在主的腳前(十一32)。一個會坐在主腳前的人,才會俯伏在主腳前;一個會俯伏在主腳前的人,才會將自己的榮耀奉獻在主腳前(啟四10)。

【約十二4】「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約十二5】「說:『這香膏為什麽不賣三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

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就是300得拿利烏,相當於普通人300天的工資,是寡婦兩個小錢的19200倍。主耶穌剛剛稱讚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可十二43),現在又接受這麽昂貴的香膏,為什麽不拿來周濟那寡婦呢?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費,「周濟窮人」就不枉費,基督徒太容易被一些看起來屬靈、善良的理由,奪取了基督在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我們有太多的事奉,不是為著主的喜悅而作,只是為著眼見的需要,表面上好像是為主「周濟窮人」,讓主居首位,其實並不是為著主。

【約十二6】「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猶大跟隨主三年半,蒙主托付重要的財務重任,但仍勝不過錢財的誘惑。不是因為主耶穌缺少智慧、用人不當,而是人越在哪里軟弱,主越要我們在哪里事奉。我們的事奉並非是主需要我們幫祂忙,而是祂賜給我們顯明舊人、造就新人的機會。

【約十二7】「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約十二8】「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 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後想要去膏主,卻沒得機會(可十六1-6)。馬利亞可能領會了主耶穌屢次關於十字架的教導,她靈里的敏銳滿足了主的心意。
  • 耶穌並不是否定「周濟窮人」的義務(申十五11),而是要門徒不要把人的需要看得高於主,只有做在主身上的「行善」,才有永遠的價值。現在主的需要乃是要顯明祂就是「受膏者」,是將要為我們代死的神的羔羊。所以香膏雖是極貴,但主是完全配得的。

【約十二9】「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里,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祂從死里所覆活的拉撒路。」

【約十二10】「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約十二11】「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

  • 「祭司長」(10節)多為撒都該人,他們不相信覆活(太二十二23),在猶太公會中影響力最大。他們與羅馬人合作,是政治、宗教上的既得利益者。
  • 拉撒路沒有說過一次話,沒有講過一篇道,但他是一個從死里覆活(1節)的見證。信徒往往注意話語的見證,卻忽略了我們自己就是主的見證。只要我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往往會產生比話語見證更大的果效。

【約十二12】「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

【約十二13】「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祂,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 每年逾越節時,耶路撒冷的人口就暴增。主後一世紀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說,有一回在逾越節時作了人口統計,總共有兩百七十萬人之多。
  • 「棕樹枝」常用於節日(利二十三40)。在住棚節和修殿節時,朝聖者都會用棕樹枝作為敬拜的一部分,棕樹枝也是勝利和王權的象征。當群眾拿著棕樹枝來迎接主耶穌時,就表示他們視祂為君王。主耶穌在祂聖工初期曾經回避那些要立祂為王的群眾(六15),可現在祂卻接受他們的歡呼,因為父神的時間已經到了。主耶穌得著國度的途徑不是來自人的擁戴,而是祂自己從死里覆活,然後在父神的手中接受權柄,這一次進耶路撒冷,只是象征性地顯出國度的榮耀。
  • 「和散那」是「求你立刻拯救我們」(詩一百十八25)的意思,當時可能已經轉用作頌讚的呼聲。
  • 「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引自詩一百十八26,這里「奉主名來的」指那要來的彌賽亞,「以色列的王」是群眾在此附加上去的稱呼。

【約十二14】「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

【約十二15】「錫安的民哪(民原文作女子),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

  • 「驢」(14節)是溫馴的動物,不像戰馬那樣威風,所以聖經用驢和馬作對比,以表明騎驢者的謙和、溫雅(亞九9-10)。主耶穌得驢駒的經過情形,詳載於可十一2-6。
  • 「錫安」(15節)是耶路撒冷城內的一座山丘,也用作耶路撒冷城的別名。本節引自亞九9,在那里預言彌賽亞是騎著驢駒的和平之君。為了應驗這個預言,主耶穌刻意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表示祂不是大眾所期盼的政治軍事領袖,而是將和平帶給全人類的和平之君。

【約十二16】「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祂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祂這樣行了。」

聖靈會叫人想起主的話(十四26),又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十六13),所以後來門徒們才能明白。

【約十二17】「當耶穌呼喚拉撒路,叫他從死覆活出墳墓的時候,同耶穌在那里的眾人就作見證。」

【約十二18】「眾人因聽見耶穌行了這神跡,就去迎接祂。」

「眾人」有許多只是出於對神跡奇事的好奇,並非相信祂是神的兒子。

【約十二19】「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祂去了。』」

法利賽人現在已經不能公開捉拿祂了。

【約十二20】「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臘人。」

「希臘人」可能泛指在希臘文化影響下的外邦人,他們已經入了猶太教。希臘人的來訪更印證了法利賽人所說的「世人都隨從祂去了」(19節)。

【約十二21】「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

腓力的老家「伯賽大」靠近希臘人聚集的低加坡里地區(太四25),這些希臘人找腓力,可能他們認為「腓力」是個希臘文名字,他又是伯賽大人,所以會比較接納他們。主耶穌降生時,有外邦人特來拜祂(太二1-12),在祂臨上十字架之前,又有外邦人來求見,顯明祂乃是全人類的救主。

【約十二22】「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

安得烈和腓力是同鄉(一44),「安得烈」也是個希臘名字。他們一起去將希臘人的要求告訴主耶穌,可能因為他們不確定主耶穌是否願意與外邦人打交道(太十5-6,十五22-24)。

【約十二23】「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希臘人是求智慧」(林前一22),當外邦希臘人醒悟人的智慧有盡頭,而轉過來要見主的面的時候,象征著主耶穌借十字架的死而覆活得榮耀的時刻已經來到了。

【約十二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一粒麥子」指主耶穌自己,「落在地里死了」指祂的肉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若不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里面的生命就不能被釋放、繁殖。十字架的意義不只是受苦,十字架最終的目的是生命的釋放。十字架是死而覆活,借著死結束舊造,借著覆活顯明新造。

【約十二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 人的肉體有多少死,里面就有多少新生命,受擊打有多少,生命的流露就有多少。一個不肯放下自己,只注意追求魂的滿足、以世界的事物作為喜樂的源頭的人,他的屬靈生命一定是萎縮的。人要得著永遠的屬天生命,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借著死結束舊造,借著覆活顯明新造。
  • 「生命」原文是「魂」,包括心思、情感、意志。
  • 「愛惜」與「恨惡」是相對比較的說法,凡愛自己過於愛神的,就是愛惜自己的魂;凡愛神過於愛自己的,就是恨惡自己的魂。

【約十二26】「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信徒若要服事主,就必須跟從主的腳蹤,效法祂走十字架的道路。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跟從主的人,單單專注於所要服事的主,他們最關心的不是工作的內容、也不是工作的需要,而是主自己是不是在那里。我們若是這樣對主耶穌稍有一點服事,父神就要「尊重」我們,服事主實在是一生最榮耀的事。神自己宣告:「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二30)。

【約十二27】「我現在心里憂愁,我說什麽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 這是約翰福音第五次提到主耶穌的「時候」,(第一個)這「時候」是指祂受死的「時候」。
  • 「我現在心里憂愁」這是真實人性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必然的反應,主耶穌是神也是人,祂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十一33,35)。(第二個)「這時候」是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

【約十二28】「父啊,願禰榮耀禰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是父神宣告主耶穌的聖工已經榮耀了祂的名,祂的受死和覆活將繼續榮耀祂。約翰福音沒有記載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而是記載這段禱告。父神對主耶穌這次禱告的回應,是用天上的聲音宣告神已垂聽了要榮耀祂的禱告;父神對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的回應,是差派天使來扶持祂。

【約十二29】「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祂說話。』」

「打雷了」意即只聞其聲,不明其意。「有天使對祂說話」意即似話非話,似懂非懂。

【約十二30】「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

「這聲音不是為我」主耶穌不需要任何東西證明祂的禱告得到垂聽,因為祂與父神的關系保證了此事。正如主耶穌在使拉撒路覆活前所做的禱告是為了旁觀者的益處(十一41-42),現在這從天上來的聲音也「是為你們來的」,要向他們顯明神垂聽主耶穌的禱告,堅固他們的信心。

【約十二31】「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

【約十二3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 「世界」(31節)指那些仇視主耶穌的猶太領袖們,正是因為他們拒絕主耶穌且讓祂釘十字架,就確定了他們自己要受神的審判。「世界的王」(31節)指魔鬼(十四30;十六11),自從人類的始祖墮落以後,全人類都落在牠的轄制中,「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主耶穌借著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來二14-15)。
  • 「被舉起來」(32節)指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三14),在人這是羞辱,在神卻是極大的榮耀。「萬人」(32節)指不同的種族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羅一16)。主耶穌的生,是「關乎萬民」的(路二10);主耶穌的死,是「吸引萬民」(32節)的。主耶穌這樣榮耀地被舉起來,就打通了人與神之間的通道,使人有條件回到神起初的榮耀旨意里去。

【約十二33】「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約十二34】「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禰怎麽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眾人不領會十字架的意義,所以也不領會十字架上的基督。他們只是傳統性地知道基督是永存的,卻不知道沒有十字架就顯不出基督來。舊約聖經預示彌賽亞將會永遠存續(詩八十九36;一百一十4;賽九7)。

【約十二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約十二3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 當主耶穌覆活之後只向祂的門徒顯現(十四22-24),不信的人沒有機會再見到祂。
  • 當眾人糾結於「人子是誰」(34節)的時候,主耶穌的答覆是不要認人,而是去認光,「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36節),因為時間剩下不多了。

【約十二37】「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祂。」

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跡、教導,人也還是不會信。

【約十二38】「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本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五十三1。

【約十二39】「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約十二40】「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里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本節引自賽六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一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

【約十二41】「以賽亞因為看見祂的榮耀,就指著祂說這話。」

「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六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里看到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十30)。

【約十二42】「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祂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

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在一起(九22,十二42,十六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份全系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約十二43】「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10)。信徒只在心里相信,而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約十二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什麽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

【約十二45】「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約十二46】「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

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里」的機會。「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

【約十二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這里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五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三17,八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但人若拒絕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因為人本來就是罪人,只有被定罪的結局,永遠住在黑暗里。

【約十二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作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信徒既然認識了主的話,若不照著祂的話去遵行,將來也必要受主的話審判。

【約十二49】「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麽,講什麽。」

主耶穌的話之所以具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

【約十二50】「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