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一1】「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徒一2】「直到祂借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徒一3】「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
- 1-11節是本書的序言,與路一1-4的序言平行。
- 「提阿非羅」(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朋友」,他很可能是一位願意讚助刊行本書的人,住在猶太地之外。
- 「前書」(1節)指《路加福音》。「前書」的內容,是「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直到祂借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1-2節)。而本書的內容則是接續「前書」,記錄同一位主角耶穌在祂「被接上升的日子」之後,繼續「所行所教訓的」。教會的崇拜並不是為了紀念去世的聖人,而是面對活著的基督;主耶穌的工作並沒有在《路加福音》之後結束,而是在《使徒行傳》里繼續進行,直到今日。
- 主耶穌不只是在《路加福音》里曾經「借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約二十22),在《使徒行傳》、甚至整本新約里,都很難把聖靈的工作與基督的工作截然分開(二47;五12)。實際上,我們也不必多此一舉(約十四26-27;十六13-15),因為聖靈的降臨正是照著主耶穌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又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6-17),「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因此,《使徒行傳》的內容,既是聖靈帶領初期教會拓展神國的過程,也是主耶穌借著聖靈、透過祂的身體教會、繼續祂「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 「使徒」(2節)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他們是被主耶穌呼召、授權、差遣的代表,靠著聖靈的帶領和能力,在地上傳神國的福音、作覆活的見證(8節)。「使徒」最初特指主耶穌所選召的十二門徒(太十2;可六30;路六13),後來保羅和巴拿巴(十四4、14)、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也被稱為使徒。彼得是十二使徒的代表,而保羅是奉差遣作外邦的使徒。
- 主耶穌覆活以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3節),表明使徒的經歷並非個別、少數幾次的幻覺或沖動,而是證據確鑿、無可置疑的。雖然許多門徒起初不敢相信(路二十四11),但後來卻不得不信(路二十四36-44)。基督的覆活,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基督若沒有覆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因此,撒但千方百計地想抹殺覆活的事實(太二十八12-13),主耶穌卻用「四十天之久」顯明覆活的事實,「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十七31)。主耶穌開始事奉的時候,「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路四1);結束事奉的時候,又用「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兩個「四十天」,都是為了敗壞仇敵的工作。
- 根據全本新約記載,主耶穌覆活以後向門徒顯現的詳情依次如下:
-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二十11-18;可十六9-11);
- 向別的婦女們顯現(太二十八9-10);
- 向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可十六12-13;路二十四13-35);
- 向西門·彼得顯現(路二十四34;林前十五5);
- 向多馬以外的十個使徒顯現(約二十19-23;路二十四36-43);
- 向十一個使徒顯現(約二十24-29;可十六14);
- 在加利利顯現(太二十八16-20),可能在那里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林前十五6);
- 在提比哩亞海邊顯現(約二十一1-23節);
- 四十天之久多次多方顯現(徒一3);
- 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徒一3;林前十五6-7);
- 在橄欖山升天前顯現(路二十四50-51;徒一6-12);
- 最後,向使徒保羅顯現(徒九4;林前十五8)。
- 「神國」(3節),指神掌權作王的地方(申三十三5;賽三十三22,五十二7;番三15),可以指有國土、人民、政權的有形國度(賽二十四23),也可以指神施行權柄的無形國度(路十七20-21)。新約時代的猶太人擔心妄稱神的名而觸犯十誡(出二十7),所以盡量避免直呼神的名,就用「天國」來代替「神國」。因此,面向猶太讀者的《馬太福音》就用「天國」(太三2)來稱呼「神國」。
- 在這四十天里,主耶穌教導的主題是「神國的事」(3節)。祂在地上三年半的事奉,目的就是宣講「神國的事」(路四43;八1;路九2、11、60);而祂覆活之後,「神國的事」就更加全備清晰。因此,聖靈帶領基督的身體教會作主的見證(8節),主題也是「神國的事」(八12;十九8;二十25;二十八23、31),以「神國的事」(3節)開始、以「神國的道」(二十八31)結束。今天,我們宣教的目的不是改善社會、提升道德,叫人在地上過得更輕松一點,而是要叫人「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神國的事」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主耶穌基督的事」(二十八31)。
【徒一4】「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
【徒一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 「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4節),這句話說出了傳福音的人當具備的兩大條件:
- 順服:主耶穌要門徒等候,但卻沒有說要等候多久。此時,讓這些加利利的門徒(11節)「不要離開耶路撒冷」,意味著讓他們冒著生命危險(約二十19),需要完全的順服。因此,一個傳福音的人,首先必須是一個完全順服主的人。
- 等候:主耶穌一面吩咐「你們要去」(太二十八19),一面吩咐「要等候」。因此,凡是不肯「等候」的人,就不配為主「去」。「去」是主的托付,「等候」是主的預備(賽四十31),兩個命令缺一不可。不認識福音的人,以為「去」才是傳福音;而認識福音的人,知道「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一16),傳福音乃是「與神同工」(林前三9),所以必須「等候」神的時間、「等候」聖靈的能力、「等候」主自己動工。
- 主耶穌在覆活之後,先讓門徒回加利利見祂(可十六7),現在又帶領門徒回到耶路撒冷東郊的橄欖山(路二十四50-51)。因為耶路撒冷是神選擇要立祂名(王上十一36)、並且賜下聖靈的地方,主耶穌在這里被人棄絕,神卻要在這里「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十五16;摩九11)、見證基督在榮耀中升天。
- 「父所應許的」,指舊約反覆預言的聖靈澆灌(二16-18;珥二28-29;賽三十二15;四十四3;結三十六27;三十七14;三十九29),目的是為了讓門徒們能「得著能力」(8節)、作主的見證。
-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5節),這是引用施洗約翰的話:「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祂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可一8)。
- 「不多幾日」,指五旬節。從主耶穌覆活的初熟節(利二十三11)到聖靈降臨的五旬節(二1;利二十三16),一共有五十日;現在已經過了「四十天之久」,還要再等十日。
- 「約翰是用水施洗」,目的是表示悔改。洗禮原來是外邦人加入猶太教的潔凈儀式,但約翰卻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是要百姓把自己當作不潔凈的外邦人,借著洗禮的儀式重新「悔改歸向神」(二十六20)、「使罪得赦」(路三3)。
- 「你們要受聖靈的洗」(5節),目的是「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也可譯為「你們要在聖靈里受洗」(和合本修訂版),又被形容為「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二4)。
- 聖靈充滿與聖靈內住(約二十22;林前六19)不同:
- 聖靈內住,目的是要讓人得著神兒子的生命(加四6;五22-23),帶來的是內心的改變(羅八9、11)。聖靈在人重生的時候一次內住、永不離開(弗一13-14;林後一22)。
- 聖靈充滿,目的是要使人得著作見證的能力(8節),可能會帶來外面的表現(二4;十44-45;十一15;十九6)。根據事奉的需要,可能會發生許多次(二4;四8;七55;九17;十三9)。
【徒一6】「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禰覆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徒一7】「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徒一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 「他們聚集的時候」(6節),原文是「所以,他們聚集的時候」(英文ESV譯本),表明門徒們的問題,與主耶穌的囑咐(4-5節)有關。主耶穌覆活後的四十天里,一直在「講說神國的事」(3節)。舊約的眾先知總是把神的國和神的靈聯系在一起,預言當神建立彌賽亞的國度的時候,將把祂的靈澆灌下來(珥二28-32;賽三十二15-20;結三十六27-28),作為國度的標志和祝福。因此,當主耶穌預告「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5節)時,門徒們自然以為「覆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6節)了。
- 主耶穌並沒否定將要「覆興以色列國」,但屬靈的「神國」比地上的「以色列國」更大,而且「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6)。因此,主耶穌並沒有告訴門徒覆興的日期,而是告訴他們覆興的道路。門徒不必去計算、推測「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7節),而應當等候「聖靈降臨」(8節),好「得著能力」(8節),靠著聖靈在全地作主覆活的「見證」(8節),為國度在地上的顯現鋪路。這也是基督再來之前,教會和每一個信徒在地上的大使命。
-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8節),這正是《使徒行傳》記錄歷史事件的順序:首先是聖靈降臨(二章),然後是福音從耶路撒冷開始(二章起),接著傳到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八、九章),最後遍及羅馬帝國(十至二十八章)。
- 「耶路撒冷」是羅馬猶太行省的首府,猶太行省從南到北依次是:以土買、猶太地和撒馬利亞。
- 「猶太全地」位於猶太行省的中部、耶路撒冷的周圍,居民主要是猶太人。
- 「撒馬利亞」位於猶太行省的北部、猶太地和加利利之間,主要居民是與猶太人有血緣關系的撒馬利亞人。
- 「地極」原文是單數,前面有冠詞,可能指西班牙,代指羅馬帝國全境。當時羅馬帝國南方的盡頭是衣索匹亞(八27),西方的盡頭是西班牙(羅十五23)。
- 「你們就必得著能力」,這是初期教會得勝的關鍵。國度的擴展,既不是因為人的宣教熱情、也不是由於人的組織才幹,而是倚靠聖靈的帶領和能力。這能力使門徒不但能用口來傳講神國的道,更是用生活「見證」基督的覆活。這種能力大到一個地步,人若與門徒相處久了,就會不得不作起基督徒來(十六34;二十六27-28;腓一13)。
【徒一9】「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
【徒一10】「當祂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
【徒一11】「『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麽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
- 「雲彩」(9節)象征神的榮耀(出四十34;王上八10-11;太十七5;啟十一12)。主耶穌本來可以忽然消失(路二十四31),但祂卻選擇在眾人的注視和見證下「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9節)。因為親眼看見祂升天,門徒們才能在以後看不見主的日子里,確信主常與自己同在(太二十八20)。這個特別的儀式,讓門徒們形象地看到:
- 主耶穌的道成肉身不是臨時的、短暫的,祂帶著人子的身體升到天上,「往父那里去」(約十四12)、「坐在神權能的右邊」(路二十二69),將來還要帶著「人子」的身體再來(啟一13),因為「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11節)。
- 主耶穌帶著人子的身體「被取上升」,作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3)獻給神。因此,「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人也可以到天上去,不是倚靠巴別塔(創十一4),而是借著人子耶穌(約一51)。因為神所要得著的不是一個人子,而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10)。
- 這是一個結束。門徒們形象地看到「神將祂升為至高」(腓二9),「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一20)、「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祂的國度超越了地上的一切國度。因此,今後他們將在信心里仰望從天上掌管教會的基督,倚靠聖靈在地上事奉,相信主耶穌「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四8)。
- 這又是一個開始。門徒們並沒有帶著破碎的心靈離去,而是「大大地歡喜」(路二十四52),正如天使一開始所報告的:「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二10)。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天上有了一位最好的「朋友」(約十五15)、為自己預備了地方(約十四2),所以無論是生是死,「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八39)。因此,他們將勇敢地「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8節)見證這個大喜的信息,去做比主在耶路撒冷所做的「更大的事」(約十四12;西一24),讓萬人「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 「定睛望天」(10節),表示門徒們驚奇萬分、戀戀不舍,期待著主耶穌再度出現,或者有其他事情發生。
- 「兩個人身穿白衣」(10節),是為主耶穌升天作見證的天使。
- 「加利利人」(11節),指在場見證耶穌升天的加利利門徒。除了賣主的猶大是加略人(太十4),其他十一位使徒都是「加利利人」。
- 天使提醒門徒不應該「站著望天」(11節),而應該回去等候聖靈(4節)。因為「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可十三10),主耶穌才會再來。覆活成就了救恩(路二十四46),而升天是向萬民施行救恩的開始(路二十四47)。
- 「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11節),表明當主再來的時候,情形將與祂升天時類似:
- 祂從橄欖山升天,再來時,「祂的腳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東的橄欖山上」(亞十四4);
- 祂升天時有目共睹,再來時,地上的萬族也「要看見人子」(太二十四30);
- 祂升天時被雲彩接去,再來時也將「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六64)。
- 祂升天時帶著「人子」的身體,再來時也要帶著「人子」(路二十一27)的身體。
- 主耶穌曾對門徒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里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十六7)。因為只有祂的身體升上高天,才能不受身體的限制,在聖靈里無所不在地重新回來(約十四18),不但常與所有的門徒同在(太二十八20)、也住在所有門徒的心中(約十四17),在祂的身體教會里,繼續施行祂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在地上拓展神的國度。
【徒一12】「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當下,門徒從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徒一13】「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在那里有彼得、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或譯:兄弟)猶大。」
【徒一14】「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恒切禱告。」
- 12-26節的主題是「人的預備」,與路一15-三20「神的預備」平行。
- 「橄欖山」(12節)位於耶路撒冷城東門外,就是主耶穌升天的地方。猶太口傳律法規定,安息日不可走遠路,並根據民三十五5解釋出十六29,算出「安息日可走的路程」(12節)是二千肘。
- 「樓房」(13節)原文前有定冠詞,表明它在使徒們心中是獨特的,很可能就是最後晚餐的樓房(可十四15),可能是馬可的家,初期教會經常在這樓房里聚會(十二12),被稱為「馬可樓 Cenacle」。
-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14節)也和門徒們一起禱告,而不是像天主教認為的能接受或轉達信徒的祈禱。這是新約聖經最後一次提到馬利亞的地方。
- 「耶穌的弟兄」(14節),原文是覆數,指主耶穌的肉身弟兄們。他們從前不信祂(約七5),現在卻都歸信了祂,其中雅各和猶大更是成了教會的領袖(十五13-21;加二9;猶1)。這是耶穌覆活的重要證據。
- 「同心合意地恒切禱告」(14節),「禱告」原文前面有定冠詞,表明這個禱告的目的是為了「等候父所應許的」(4節)。「等候」聖靈降臨的正確態度就是禱告,在禱告中等候神的時間和話語,在禱告等候中開始了基督的身體、新約的教會。
【徒一15】「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
【徒一16】「『弟兄們!聖靈借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
【徒一17】「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徒一18】「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
【徒一19】「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里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徒一20】「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徒一21】「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
【徒一22】「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覆活的見證。』」
- 當時的門徒至少有五百多位(林前十五6),在樓上禱告的「約有一百二十名」(15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 「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15節),表明他已經成為十一使徒的領袖。
- 「聖靈借大衛的口」(16節),指大衛所作的詩:「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四十一9),主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引用過此詩(約十三18)。
- 「職任 ministry」(17節),原文的意思是「服事」(林前十六15),與「位分 ministry」(25節)是同一個詞,又被譯為「職事」(二十24)、「執事」(羅十二7)。
- 「職分 office」(20節),原文的意思是「任務、眷顧」。
-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18節),實際上是由祭司長們用猶大賣主的工價代買的(太二十七3-10)。猶大是吊死的(太二十七5),大概因為繩子斷裂導致身子跌下崩裂。
- 「亞革大馬」(19節)是亞蘭文「血田」(19節)的希臘文音譯,位置不詳,傳統認為是在耶路撒冷城東南欣嫩子谷和汲淪谷連接的地方。
- 「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20節),引自詩六十九25;「願別人得他的職分」(20節),引自詩一百零九8。彼得引用這兩句詩篇,是運用希勒爾長老(Hillel the Elder,主前110年-主後10年)的「由輕及重 Qal vaHomer」的解經原則——即如果律法適用於較輕、較小的情況,就可以推斷它也適用於更重、更大的情況(民十二14)。因此,如果攻擊義人的惡人要受此懲罰,這個原則豈不更可以應用於出賣基督的猶大身上嗎?主耶穌和使徒都經常使用這種原則來解經或辯論(路十一13;太七9-11;十二2-6、11-12;羅五10、15-21;林前九9-10;來二2-3;猶4-9)。
- 從約翰施洗起,一直到主耶穌升天,都常與主耶穌作伴,這是與十一使徒「同作耶穌覆活的見證」(22節)的基本條件。因此,十二使徒的候選人不包括主耶穌的肉身兄弟雅各和猶大。保羅和巴拿巴被主揀選在外邦人中間作使徒(九15;十四14;羅十一13;加二9),也不屬於這特殊的十二使徒之列。
【徒一23】「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
【徒一24~25】「眾人就禱告說:『主啊,禰知道萬人的心,求禰從這兩個人中,指明禰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徒一26】「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 使徒並不是一個出於人意的職位,「選舉」(23節)他們的是人,實際「揀選」(24節)他們的卻是主。
- 使徒的「位分 ministry」(25節),原文的意思是「服事」(林前十六15)。信徒所有的事工都是服事的「位分」,「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十45)。
- 「搖簽」(25節),指把候選人的名字寫在石頭上,再把這些石頭裝在一個容器內,搖動容器,直到有一塊石頭跌出來,石頭上的名字便是當選者。當時猶太人都用抽簽來決定人選(路一9;代上二十四5),因為「簽放在懷里,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這並不是教導我們如何選舉教會領袖,而是教會集體作決定時仰望神的先例。
- 十二使徒具有特殊的功用,他們要向猶太人見證主耶穌就是彌賽亞(路九1-5),將來還要「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二十二30)。所以,十一使徒不需要為後來殉道的使徒雅各(十二2)尋找替代者,卻在主的帶領下填補了賣主的猶大所空缺的「位分」。雖然「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25節),但神的救恩計劃卻勢不可擋,不會因著人的失敗而受阻擋。現在,十二使徒的「位分」已經被恢覆、堵住了服事上的破口,門徒們就可以準備迎接聖靈的降臨了。
《使徒行傳》背景
《使徒行傳》(希臘文: Πράξεις Ἀποστόλων,英文:Acts of the Apostles)原文是希臘文,記載了耶穌基督借著聖靈、透過祂的身體教會,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向地極的經過。《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被視為同一卷書(Luke–Acts)的上下冊,兩者的總篇幅(總共37933個希臘單詞,2157節)占了新約聖經(總共138020個希臘單詞,7956節)的27.5%,比所有的保羅書信加起來還長,作者是使徒保羅的同工路加(提後四11;門24)。這兩卷書最初是為提阿非羅寫的,他很可能是一位讚助本書刊行的外邦慕道友或初信者,所以本書盡量避免猶太人的特殊用語。路加可能是一位來自安提阿的外邦醫生(西四10-11、14),他詳細考察了許多資料,訪問了許多目擊證人,許多還是他與保羅同工時的親身經歷,所以細節非常精確。路加可能在保羅被囚凱撒利亞的兩年期間收集了這些資料(二十四27),並於保羅第二次被囚之前寫成了本書,寫作時間可能在主後57-63年左右。
路加首先用優美的古典希臘文寫了《路加福音》的序言(路一1-4),但在《路加福音》的其余部分和《使徒行傳》,卻刻意采用了舊約七十士譯本的「希伯來式」希臘文風格。因為他清楚地知道,耶穌基督的工作是舊約救恩歷史的延續,初期教會所發生的史實都是舊約預言的應驗。因此,他用兩卷書記錄了人類救恩臨到世界的歷史:《路加福音》敘述人類的救主怎樣成就了救恩、開啟了神的國度,《使徒行傳》敘述祂的門徒怎樣向地極傳揚救恩、拓展神的國度;《路加福音》記錄基督如何在前頭行,《使徒行傳》記錄教會如何在後面跟隨;《路加福音》顯明了聖子的工作,《使徒行傳》顯明了聖靈的大能。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之間存在著大量平行(Parallels)和交錯(Chiasms)之處,例如:
- 耶穌醫治癱子(路五17-25),彼得也醫治瘸子(徒三1-8)。
- 耶穌使睚魯的女兒覆活(路八41-56),彼得也使多加覆活(徒九36-41)。
- 一個敬虔的百夫長來找耶穌(路七3),也有一個敬虔的百夫長來找彼得(徒十1)。
- 耶穌被人毆打(路二十二63-64),保羅也被人掌嘴(徒二十三2)。
- 群眾呼喊除掉耶穌(路二十三18),也呼喊除掉保羅(徒二十一6)。
- 耶穌四次受審(路二十二66;二十三1、7、13),其中一次是大希律的兒子(路二十三7);保羅也四次受審(徒二十三1、二十四1、二十五6、二十六1),其中一次是大希律的曾孫(徒二十六1)。
- 羅馬官員三次宣告耶穌無罪(路二十三4、14、22),也三次宣告保羅無罪(徒二十三29;二十五25;二十六31)。
- ……
這些細節不斷地提醒我們,《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是渾然一體的。因此,當我們對照閱讀這兩卷書的時候,不但可以看到按照次序的敘事順序,而且可以注意到兩書整體結構的互相平行,因此體會聖靈怎樣帶領初期教會的門徒們按照次序、跟隨耶穌基督的腳蹤去行:
- A. 序言(路一1-4);
- B. 神的預備(路一5-三20);
- C. 耶穌被聖靈充滿(路三21-四15);
- D. 耶穌的第一篇講道(路四16-30);
- E. 耶穌在加利利傳講福音(路四31-九50);
- F. 耶穌經過撒馬利亞和猶大前往耶路撒冷(路九51-十九44);
- G. 耶穌在耶路撒冷受審(路十九45-二十四43);
- H. 耶穌差遣門徒向萬邦作見證(路二十四44-53);
- A1. 序言(徒一1-11);
- B1. 人的預備(徒一12-26);
- C1. 教會被聖靈充滿(徒二1-13);
- D1. 教會的第一篇講道(徒二14-47);
- E1. 教會在耶路撒冷傳講福音(徒三1-七60);
- F1. 教會經過猶大和撒馬利亞前往外邦(徒八1-十九20);
- G1. 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徒十九21-二十三10);
- H1. 保羅前往羅馬向外邦作見證(徒二十三11-二十八31)。
許多人認為,本書與其被稱為《使徒行傳》,不如說是「聖靈行傳」;因為使徒並非主角、只是器皿(九15),真正叫人歸信福音的乃是聖靈,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我要從父那里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十五26)。但是,更貼切地說,《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乃是至高神通過耶穌基督、借著聖靈在初期教會里的工作,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因此,《路加福音》是說聖子如何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聖父所定的救恩(一1;路二十四46),《使徒行傳》是說聖靈怎樣把救恩施行在聖父所揀選的人身上(二39;路二十四47)——明白了這個最重要的寫作目的,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麽本書:
- 雖然記載了聖靈奇妙的工作,但卻沒有詳述聖靈充滿和引導,而是顯明聖靈怎樣主動地施行救恩。
- 雖然記載了彼得保羅的事跡,但卻沒有記錄其他使徒的經歷,而是顯明聖靈怎樣有效地推動宣教。
- 雖然記載了初期教會的聚會,但卻沒有定義理想教會的模式,而是顯明聖靈怎樣活潑地帶領教會。
- 雖然記載了初期教會的增長,但卻沒有提供小組倍增的技巧,而是顯明聖靈怎樣有力地拓展國度。
- 雖然記載了四分之一的講章,但卻不是表現人怎樣見證福音,而是顯明聖靈怎樣帶聽眾回應福音。
- 雖然記載了醫病趕鬼的恩賜,但卻不是鼓勵一些人邯鄲學步,而是顯明聖靈怎樣印證使徒的權柄。
- 雖然記載了忠心事奉的榜樣,但卻不是呼籲某些人東施效顰,而是顯明聖靈怎樣在門徒心中運行。
神造人的目的,是要得著人做祂的兒子和仆人(瑪一6),承受祂的基業(弗一5、11),管理祂的創造(創一26),彰顯祂的榮耀(賽四十三7)。因著亞當的墮落,人生來就有犯罪的傾向,以致「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但神還是要照著祂起初創造的心意,把人恢覆成祂的兒子和仆人(出四22-23)。因此,《路加福音》顯明聖子怎樣成就救恩:「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覆活」(路二十四46)。而《使徒行傳》顯明聖靈怎樣施行救恩:「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二十四47),把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應用在神所揀選的人身上,好讓神能「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10),並且用他們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叫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里,得著榮耀」(弗三21)。
讀經有感:留守等候,恒切禱告!(1-14節)
主覆活後以四十天時間多次向門徒顯現,一方面對他們講論神永恒計劃中天國福音的大事,一方面讓他們明白祂升天前已經完成祂救贖世人的恩典,升天後就必由聖靈到地上來著手更新信徒的生命、啟動信徒的使命!
按上帝的旨意和命定,首先,福音的應許、福音的根基、福音的廣傳,都必須從選民開始,也必須從聖城開始。其次,信徒不論願不願意,都已受托與神同工,作傳遞基督福音的器皿、橋梁、使者。第三,門徒當時還必須同心合意留守聖城,恒切禱告,等候聖靈的降臨!
一百二十個門徒按著主應許性的囑咐,聚集在馬可樓里的等候和禱告,當然不是逼於無奈,更不是在走投無路時所采消極性的行動。究其實,門徒彼此同心合意、持續等候、恒切禱告,正是順應上帝旨意、配合上帝安排,最為必要、最為屬靈、最為積極的行動——尤其於此恭迎聖靈沛然降臨,施展權能,在地上掌權為王,統管萬有,在教會當家作主,治理一切的大事上!
默然自問:
- 覆活之主為何不超越時空親赴萬邦萬國,於極短時間內填滿天上所預定得救的人數,卻讓信徒一代代勞師動眾出去對天下萬民作見證?
- 究竟一個人對主全心全意恒切的禱告,較比幾個人或一群人,同心合意恒切的禱告,是否在處境、人事、內涵上存在一定的優劣長短?
- 如何確定自己絕不會像猶大那樣,至終成為上帝在創世以先所預知必因失節而失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