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十二1】「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林前十二2】「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林前十二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 「論到屬靈的恩賜」(1節),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兩字,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論到」(1節),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七1)。
  • 「外邦人」(2節)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四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
  • 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比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就是「屬靈的」(1節)的標志,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 。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
  • 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二36;羅十9;林後四5)。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里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

【林前十二4】「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林前十二5】「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林前十二6】「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里面運行一切的事。」

【林前十二7】「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 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節)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
  • 「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
  • 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里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
  • 「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英文ESV、NASB、KJV譯本)。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

【林前十二8】「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林前十二9】「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林前十二10】「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林前十二11】「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 第8節的「智慧」和「知識」具體指什麽,並不能肯定。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是恩賜。
  • 「信心」(9節)並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至落空。「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
  • 「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跡。「作先知」(10節)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辨別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11)。「翻方言」(10節)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十四13)。
  • 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因此,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十四1),但只可以「追求愛」(十四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

【林前十二12】「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 正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里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里也是合一的。聖靈把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
  • 「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身份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
  • 「從一位聖靈」(13節),表明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
  • 「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一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林前十二14】「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林前十二15】「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林前十二16】「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林前十二17】「若全身是眼,從哪里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里聞味呢?」

【林前十二18】「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14節),而應該由手、腳、耳、眼等不同的肢體組成;同樣,基督的身體也不是一幫背景相似、情投意合的人組成的俱樂部,信徒之間彼此的差異是必然的,因為神要用不同的肢體配搭成基督的身體。教會里每個信徒各有不同的功用,正如人身上的肢體各不相同、不可或缺(17節),不可互相代替、彼此輕看。
  • 「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15節),表明正如肢體不能離開身體,信徒也不能離開教會生活。肢體一離開身體,就不能發生功用;信徒若不能活在教會中,就是偏離了蒙召的目的、傷害了基督身體的見證。我們若不肯在真實的聚會彼此相交,無論是古代的隱修生活,還是現代的「網絡聚會」,都算不得切實地活在基督的身體里。
  • 肢體並不是偶然出現在身體里,而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8節)。「安排」表明肢體無論是剛強還是軟弱、俊美還是缺欠,都是神特意創造、並且安放在特定位置上的。「俱各」(18節)原文是「每一個」,表明神並不是只關心某些重要的、顯眼的肢體,而是關心「每一個」肢體。因此,誰都沒有權力輕看自己,推托「缺少恩賜」而不參與配搭事奉;誰也沒有資格輕看別人,動輒論斷「掛名的信徒」、「沒有用的肢體」。

【林前十二19】「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里呢?」

【林前十二20】「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 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沒有肢體的配搭就沒有身體。哥林多信徒高舉某些大有恩賜的肢體,但一個肢體不論多重要,也無法單獨顯明身體,一個超級肢體只會變成怪物,「身子在哪里呢」(19節)?
  • 「身子卻是一個」(20節),表明「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18節),是為了透過不同肢體的彼此配搭,顯明身體合一的見證,而不是高舉某個肢體。

【林前十二21】「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林前十二22】「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林前十二23】「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林前十二24】「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林前十二25】「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林前十二26】「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 肢體在彼此配搭中,應當安於自己的恩賜、欣賞別人的恩賜;不可高擡某些恩賜,輕看某些恩賜。什麽時候我們忘了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什麽時候我們就會沾沾自喜、自高自大,給其他肢體貼上「軟弱、不體面、不俊美」的標簽。
  • 既然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8節),那些「人以為軟弱的」(22節)肢體就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不可少的」(22節)。他們的「軟弱」只是「人以為」的,神在他們身上往往安排了我們所缺少的:正因為神允許哥林多教會里有許多問題,保羅才能給普世教會留下寶貴的哥林多前後書;同樣,神在我們的教會中安排了許多「軟弱、不體面、不俊美」的肢體,也不是讓我們自以為義,而是讓我們認識到自己的愛心還遠遠不夠。
  • 基督的身體不是偶然碰撞出來的、也不是人刻意安排出來的,而是神照著自己的旨意「配搭」(24節)出來的。因此,我們不能挑挑揀揀,只要我們看中的肢體,不要我們看不中的肢體。因為神的旨意不是要突出某些肢體的「俊美」(24節),而是要「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24節),讓每個肢體都學習用自己的功用去「彼此相顧」(25節),一起享用身體的供應、顯明身體的見證。而「分門別類」(25節),就是高舉某些肢體,只與一個小圈子里的肢體彼此相愛、彼此配搭,對別的肢體卻無動於衷,這不是身體的原則。
  • 同一個身體里的肢體之間有血肉相連,所以必然有「一同受苦」、「一同快樂」(26節)的肢體感覺。而分門別類、嫉妒紛爭、彼此輕看、彼此論斷,都不是肢體應有的感覺。肢體的感覺是信徒活進基督身體里的結果,也是接受基督作頭的結果;不活在身體里就沒有肢體的感覺,也得不著身體的供應,只是「假肢」而已。

【林前十二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屬於基督的身體,包括哥林多教會那些「仍屬肉體的」(三3)軟弱信徒。

【林前十二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林前十二29】「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林前十二30】「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 教會中的一切職事都不是人所選擇、安排的,而是「神在教會所設立的」(28節),為要彼此配搭(18、24節),完成神的計劃。
  • 「使徒」(28節)是屬於普世教會的職事。「先知」(28節)是屬於本地教會的職事。「教師」(28節)的職事在使徒時代尤其重要,因為當時手抄本的書極其昂貴,一本蒲紙福音書值工匠一年的工資,全本新約則等於工匠八年的工資,沒有多少信徒能擁有聖經。
  • 「幫助人的」、「治理事的」(28節)具體意思不明。
  • 「說方言」(28節)是哥林多人最重視的恩賜,但卻被保羅排在最後,用意是讓他們不要高舉恩賜。
  • 神沒有把各樣的恩賜集中在某幾個超級肢體上,也沒有讓所有的肢體只有一種恩賜,而是把不同的恩賜安排給不同的肢體。因此,肢體都應該按著恩賜來顯出自己的功用、建造基督的身體,不可浪費所得的恩賜,更不可因恩賜的不同而擡高某些肢體、輕視某些肢體。

【林前十二31】「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 「切切地求」,原文與「切慕作先知講道」的「切慕」(十四1、39)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切慕」,而不是「追求」(十四1)。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信徒可以「切慕」,但不能「追求」。
  • 「更大的恩賜」原文是覆數,指那些更能造就教會的恩賜,包括「做先知講道」(28節;十四1、39),而不是哥林多信徒最看重的「說方言」(30節)。
  • 「道」(31節)原文是「道路」,「最妙的道」(31節)就是「愛」(十三1)。「愛」是聖靈結出的果子(加五22),並不是某些人特有的恩賜,而是運用一切恩賜的「最妙的道路」。哥林多信徒顯然都切慕屬靈的恩賜,但光有切慕還不夠,更重要的是按照神的心意去運用這些恩賜,保羅向他們指出,正確運用恩賜的道路就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