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十一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十一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 十一章的主題是「因著信等候應許的見證人」,也就是那些「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十39),與六12-15平行。
- 作者從神的創造開始,用舊約歷史上各種不同模式的信心例子,鼓勵信徒「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六12)。因為我們里面都有相同的信心,這信心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來自「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十二2)。為此,本章用「因著信」作關鍵詞,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信心的特征(1-2節);
- B. 七個信心的例子(3-12節);
- C. 信心的終點(13-16節);
- B1. 十二個信心的例子(17-38節);
- A1. 信心的完全(39-40節)。
- 第1節可譯為「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並不是信心的定義,而是信心的特征,也就是信心在人的生命里所產生的功效。正如林前十三4-7並不是對「愛」下一個正式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征。
- 「所盼望之事」,就是將來才會發生的事,包括「進榮耀里去」(二10)、「安息日的安息」(四9)、「永遠的產業」(九15)、「更美長存的家業」(十34)、「那將來的城」(十三14)。這些未來的事都是根據神的應許,雖然還沒有發生,但信心卻能讓人對應許充滿把握,確信「所盼望之事」必能實現。
- 「未見之事」,就是肉眼看不見的事,包括那不能看見的神(十一27)、天上的聖所(八2)、替信徒代求的基督(七25)、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24)、不能震動的國(十二27、28)。這些屬靈的事都是根據神的啟示,雖然肉眼看不見,但信心卻能讓人對啟示產生回應,確信「未見之事」真實存在。
- 第2節可譯為「古人因著這信獲得了讚許」(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得著了神的喜悅(6節),從正面表達「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里就不喜歡他」(十38)。
- 「古人」指舊約歷史中的聖徒,他們同樣是因信稱義,所信的是神在舊約中應許的「那座有根基的城」(10節)、「更美的家鄉」(16節),從洪水中得拯救(7節)、得地為業(8-9節)、得後裔(11-12節)、從死里得回兒子(19節)、得祝福(20-21節)和賞賜(26節)等等。
- 舊約中的這些應許,都是從不同的角度預表基督,所以最終的成就都是在基督再來的時候(40節)。
- 對於屬靈的嬰孩(五13),神可能會「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二4)來見證福音,讓人經歷祂的信實。但神並不會讓人滿足於現在、停留在眼見,而是要領我們「長大成人」(五14),因信等候那些將來的事、仰望那些未見的事。因為在神的救恩計劃里,現在所見的是有限的,將來未見的是無限的,「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因此,信心是信徒的基本生活方式,恩典不是立等可取的快餐,而是讓我們有力量用「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四2),學會忍耐到底(三6、14),使我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十36)。
【來十一3】「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 3-12節用七個「因著信」,列舉了七個信心的例子。
- 第一個例子,是相信神的創造。第3節可譯為「因著信,我們知道這宇宙是借神的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由可見的造出來的」(英文ESV、NASB譯本)。因此,是信心使人能相信《創世記》第一章。
- 古代的希臘人認為,看得見的宇宙源於先存的物質元素,但現代科學的研究結果卻證明,「所看見的並不是由可見的造出來的」,看得見的物質和看不見的能量可以互相轉換。我們所見的宇宙,並不能解釋其本身的來源,現代科學並不能以純物質的理論來解釋宇宙的起源和存在。相反,當科學深入到量子層次的時候,忽然發現基本粒子可能只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信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測不準了;當科學擴大到宇宙層次的時候,竟然發現組成宇宙的95.1%可能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暗物質、暗能量。
- 神「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並沒有人在場(伯三十八4)。從來沒有人見過創造的過程,也從來沒有人能在實驗室驗證宇宙起源的理論,只能「因著信」推測。有些人「因著信」,認為宇宙是大爆炸來的;而基督徒「因著信」,「知道這宇宙是借神的話造成的」,「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這既不是根據人的觀察、也不是根據邏輯推理,而是對神的啟示(創一1-31)作出的信心回應,因為信心能讓人「對未見之事有確據」,使我們能認識神的創造和護理。
【來十一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 第二個例子,是亞伯獻祭。第4節可譯為「因著信,亞伯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蒙悅納,因此被稱讚為義人,神借著接受他的禮物來稱讚他。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英文ESV、NASB譯本)。因此,是信心使亞伯的獻祭能蒙神悅納。
- 該隱「自己的行為是惡的」(約壹三12),所以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四5)。亞伯被神「稱讚為義人」,結果卻是被該隱嫉妒、殺害(創四8),似乎毫無益處。但實際上,這並非最終的結局,「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信心不但能使亞伯超越死亡、得著永生(十39),而且也一直向歷世歷代所有的人傳遞這一信息(十二24):信心能勝過死亡、討神喜悅(4節)。
【來十一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來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 第三個例子,是以諾被提。亞伯因信被殺,以諾卻因信被神接走,沒有經過肉身的死亡。因此,信心不但使人得神喜悅,並且超越肉身的生死。
- 「神喜悅他的明證」(5節),指「以諾與神同行」(創五24),證明他已經得到了神的喜悅。而他既然得到了神的喜悅,證明他必定是有信心的。因為一個人無論做了多少善事、獻上什麽祭物,遲早還是會犯罪,不能讓神喜悅。只有信心才能使人被神「稱義」(4節),所以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6節)。這句話的反面,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里就不喜歡他」(十38)。
- 能使人「到神面前來」(6節)親近神、「得神喜悅」的信心,包括兩個方面:
- 「信有神」,因為信心是「對未見之事有確據」(1節和合本修訂版)。親近一位我們不信其存在的神,或者親近一位臆想出來的神,都是毫無意義的。信心讓我們所信的,是那位主動啟示自己(一1-2;出三14)、並且賜下信心來認識祂的神(十二2;弗二8)。
- 「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因為信心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1節和合本修訂版)。以諾所追求的「賞賜」(十35),就是與神同在,所以神就「把他接去了」(5節)。神主動賜下應許,使人能親近祂(六17-18)、得賞賜(十35;創十五1)。一個人若信有神,卻不相信神的應許,等於不信。
【來十一7】「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 第四個例子,是挪亞造方舟。「未見的事」(7節),指洪水的審判和借方舟獲救(創六13-14)。因此,是信心使挪亞「對未見之事有確據」(1節和合本修訂版)、能回應神的啟示,並且產生了三個功效:
- 「使他全家得救」(7節),比亞伯和以諾的得救範圍更廣泛,證明「義人必因信得生」(十38)。
- 使挪亞「定了那世代的罪」(7節),因為挪亞對神的信心、敬畏和順服,使「那世代」的不信更為突出。
- 使挪亞「動了敬畏的心」(7節),「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六22),也過著與信心相符的公義生活,因此被神稱為「義人」(創六9),「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7節)。
【來十一8】「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里去。」
- 第五個例子,是亞伯拉罕離開家鄉。挪亞造方舟的目標是明確的,但亞伯拉罕「遵命出去」(8節)、離開家鄉迦勒底的吾珥的時候(創十一28),「還不知往哪里去」(8節),完全沒有目標。因此,是信心使人能回應神的呼召,放棄可見的、已知的世界,去尋找一個不可見的、未知的家鄉(14節)。
- 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只說「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直到把亞伯拉罕一步步帶到了迦南,才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十二7)。因此,得地為業的應許,並不是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8節)的動力,而是他因信順服呼召的「賞賜」(6節;十35)。
【來十一9】「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來十一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 第六個例子,是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寄居。
- 亞伯拉罕「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8節)固然首先是「應許之地」(9節)迦南(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但信心卻使他知道,神所賜「永遠的產業」(九15)乃是「那座有根基的城」(10節)。因此,亞伯拉罕最終目的地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所以他和兒子以撒、孫子雅各是以「作客」(9節)的心態暫時寄居在「應許之地」,「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9節),在居無定所、不能安頓的環境中等候神的應許。
- 第10節可譯為「因為他等候著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設計和建造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城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加四26),是「神所設計和建造的」屬靈聖城。亞伯拉罕一生都在臨時的「帳棚」里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今天已經到達這城(十二22-23),但這城仍是「那將來的城」(十三14;啟二十一2)。
【來十一11】「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來十一12】「所以從一個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 第七個例子,是撒拉生子。
- 神應許年邁的撒拉將要生一個兒子(創十七15-16;十八12-15),雖然她一開始有懷疑(創十八12),但信心卻使她改變了態度,「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11節)。
- 「一個仿佛已死的人」(12節),原文是陽性,指亞伯拉罕。
【來十一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來十一14】「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來十一15】「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來十一1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 13-16節是對列祖信心的總結,表明信心的終點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16節)。
-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13節),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撒拉到死都沒有看見子孫像天上的星那樣眾多(12節),也沒有看見他們的子孫得迦南的地業(9節)。但信心卻使他們「從遠處望見」(13節;申三24-27)。靈里「望見」的功效,使他們能「歡喜迎接」(13節)。一個目標在天上的人,必然會甘心「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13節;創二十三4;四十七9),用實際的生活「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14節),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10節)、天上「更美的家鄉」(16節)。這正表明「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1節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列祖「所離開的家鄉」(15節),指當時文明發達的美索不達米亞。當他們在落後的迦南地寄居時,難免「想念所離開的家鄉」(15節),正如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難免想念埃及的土產(民十一5)。但是,信心卻使他們「羨慕更美的家鄉」,不再走回頭路(創二十四6-8;三十25),而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因此,一個因信得生的猶太信徒,不應該再回到猶太教;一個因信稱義的外邦信徒,也不應該再回到世界。
- 雖然聖經記載了這些族長的許多軟弱之處,但神卻樂意向人啟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徒三13)。因為他們對神應許的信心,使「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16節),證據就是「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16節),現在他們已經活在天上那座城里(十二23;路二十37-38);正如主耶穌「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二11),證據就是祂已經在天上為信徒「預備地方」(約十四2)。
【來十一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來十一18】「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來十一19】「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里覆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 17-38節用十二個「因著信」,列舉了十二個信心的例子。
- 亞伯拉罕信心的頂峰,就是「把以撒獻上」(17節;創二十二1-18)。神命令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是要他放棄過去;而命令他「把以撒獻上」,卻是要他放棄未來。如果以撒被獻為祭,神所應許「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18節)將如何應驗呢?這樣讓人無法理解的命令,正是對亞伯拉罕的信心的「試驗」(17節)。這「試驗」不是為了考倒亞伯拉罕,也不是借此探明亞伯拉罕是否真有信心、是否愛兒子過於愛神,而是要亞伯拉罕經過「試驗」,在最深之處學習對神完全的信靠,真正認識「耶和華以勒」(創二十二14),信心因此大大增長。
- 以撒並不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兒子,亞伯拉罕還有以實瑪利(創十六15)及由基土拉所生的六個兒子(創二十五1-2、6);但以撒卻是亞伯拉罕「獨一無二」的兒子,因為只有他是按照神的應許生的(創十七16、19;十八10、14;二十一2),憑應許生的才是承受應許的「後裔」,靠肉體生的並不能承受應許。
- 19節可譯為「 亞伯拉罕認定,神能使人從死人中覆活,因此,就喻意說,他的確從死里得回他的兒子」(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絕不落空(18節),也相信神的命令不可違背。因此,當神的應許與命令似乎矛盾的時候,信心使亞伯拉罕相信神能叫以撒從死里覆活(創二十二5),正如祂能叫「一個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12節)。雖然神阻止了以撒被殺(創二十二10-12),但實際上,亞伯拉罕已經把他獻上為祭、將他置於死地了。因此,以撒好像經過了死亡,亞伯拉罕好像是「從死里得回他的兒子」。信心不但能使人「歡喜領受應許」(17節),而且能甘心順服地將所領受的應許「獻上」(17)。
【來十一20】「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來十一21】「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
【來十一22】「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 以撒「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20節),是因為信心使他有把握神的應許必會成就在他的後裔身上。
- 雅各「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21節;創四十八15-16),是因為信心使他有把握神將會賜下應許之地,所以預先把長子的雙倍產業分給約瑟支派,並且「扶著杖頭敬拜神」(創四十七31七十士譯本),感謝神的應許。
- 約瑟雖然在埃及居住了九十三年(創三十七2;五十26),但卻「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22節;創五十25),要後代把自己的骸骨搬回迦南。因為信心使他有把握神必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回到應許之地(創十五13、16;五十24)。
- 以撒、雅各和約瑟的信心都持續到「臨終」(22節)。真實的信心一旦開始,即使中間有高低起伏,也必能持守到底(三14);因為這信心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來自「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十二2)。
【來十一23】「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來十一24】「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來十一25】「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來十一26】「他看為基督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來十一27】「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來十一28】「他因著信,就守(或譯:立)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
- 23節可譯為「因著信,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的命令」(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信心使摩西父母看出神在這個俊美的孩子身上有特別的旨意,所以才有勇氣違背法老殺害所有希伯來男嬰的命令(出一22)「把他藏了三個月」(出二2),直到神允許的時間到來(出二5)。
- 25節可譯為「他寧可和神的百姓一同受苦,也不願在罪中享受片刻的歡樂」(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信心使摩西確信那些卑微的希伯來奴隸是承受應許的「神的百姓」,所以甘願放棄王子的身份(出二11)、「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24節)。因為摩西一旦確信神對百姓的應許,如果仍然留在宮廷之中,等於漠視神的應許,犯了背道之罪,所以他「不願在罪中享受片刻的歡樂」。
- 26節直譯是「他看基督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專心注目所要得的賞賜」(英文ESV譯本)。摩西「和神的百姓一同受苦」,與基督日後所受的是同樣的淩辱(十二3;十三13)。但信心使摩西不是注目在眼見的苦難和淩辱上,而是專心注目他「所要得的賞賜」,這賞賜是從「賞賜那尋求祂的人」(6節)的神而來「更美長存的家業」(十34)。這正表明「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1節和合本修訂版)。
- 信心使摩西能放棄眼見的富貴和安逸,敢於「離開埃及,不怕王怒」(27節;出二11-15)。他之所以在曠野能「恒心忍耐」(27節),也是因為信心的眼睛使他能「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27節),因此連上了超越自己的能力源頭(詩十六8)。這正表明信就是「對未見之事有確據」(1節和合本修訂版)。
- 信心使摩西能超越人的邏輯和經驗,帶領色列人守第一個逾越節(出十二1-24),人不可思議地在門楣和門框上塗灑羔羊之血,「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28節)。
【來十一29】「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幹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吞滅了。」
【來十一30】「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墻就倒塌了。」
【來十一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 信心不但對個人有功效,同樣也能改變團體。以色列人集體的信心,使他們在前有紅海、後有追兵的危急時刻,能夠順服神讓他們「向前走」(出十四15)的命令,在可怕的水墻之間「過紅海如行幹地」(29節;出十四21-28)。埃及人憑著自信「試著要過去」(29節),卻被水淹沒了。
- 30節可譯為「因著信,耶利哥的城墻被圍繞了七天,就倒塌了」(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以色列人集體的信心,使他們確信「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因此順服地「圍繞耶利哥城七日」(30節;書六1-20),用這種看起來不可理喻的行為使城墻倒塌了(書六1-20)。
- 信心不但對選民有功效,同樣也能改變外邦人。喇合是個外邦人,又是個「妓女」(31節),但信心卻使她願意冒險「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31節),把探子當作神計劃的執行人(書二9),不但因此得救,甚至因此成了大衛和主耶穌的先祖(太一5)。而耶利哥「那些不順從的人」(31節)憑著自信決定抵擋神,結果卻滅亡了。
【來十一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來十一33】「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來十一34】「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
【來十一35】「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覆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茍且得釋放(原文是贖),為要得著更美的覆活。」
【來十一36】「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來十一37】「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
【來十一38】「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 「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32節)是士師時代的代表人物,「大衛」(32節)是王國時代的代表人物,「撒母耳」(32節)是士師時代和王國時代之間承先啟後的人物,「眾先知」(32節)貫穿了以色列的歷史。信心在這些人的身上,產生了兩類功效。
- 一、信心能使人剛強得勝(32-35a):
- 「制伏了敵國」(33節),如大衛(撒下八)、亞撒(代下十四)。
- 「行了公義」(33節),如約西亞(王下二十三1-25)。
- 「得了應許」(33節),如迦勒得著所應許之地業(書14:6-14)。
- 「堵了獅子的口」(33節),如但以理(但六16-23)。
- 「滅了烈火的猛勢」(34節),如但以理的三友(但三16-27)。
- 「脫了刀劍的鋒刃」(34節),如以利沙曾免受亞蘭王軍隊的圍剿(王下六8-19)。
- 「軟弱變為剛強」(34節),如參孫重新得力(士十六28-30)。
- 「爭戰顯出勇敢」(34節),如基甸率三百人擊潰米甸全軍(士八4-12)。
- 「打退外邦的全軍」(34節),如耶和華的使者一夜之間殺了亞述營中十八萬五千人(王下十九35)。
-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覆活」(35a),如以利亞使寡婦的兒子覆活(王上十七17-24),以利沙使書念婦人之子覆活(王下四32-37)。
- 二、信心能使人忍耐受苦(35b-38節):
- 「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茍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覆活」(35b),在兩約之間馬加比起義時期,有許多這樣的殉道者(馬加比二書六至七章)。這些殉道者覆活得永生,比婦人的孩子的覆活後至終還會再死更美。
- 「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36節),如舊約時代的耶利米,兩約之間有馬加比起義時期的受難者,新約時代有保羅等人。
- 「被石頭打死」(37節),如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代下二十四21)。
- 「被鋸鋸死」(37節),根據猶太人傳統,以賽亞就是這樣死的。
- 「被刀殺」(37節),如耶洗別所殺害的先知(王上十九10)。
- 「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37節),可能指先知常穿的皮毛衣((亞十三4;可一6),他們長期「受窮乏、患難、苦害」(37節),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38節;王上十八4;十九9)過著居無定所、貧乏孤單的生活。
- 雖然世界逼迫和排斥那些信靠神的人(35b-38節),好像他們是配不上這個世界的人;但實際上,他們「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38節)。這個世界配不上他們,他們在地上寄居的生活方式證明了一個事實:信心使他們確信自己在天上有「一個更美的家鄉」(16節)。
【來十一39】「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來十一40】「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 39-40節是「信心的完全」。信心不是要使人得著地上暫時的事,而是要讓我們得著「更美的事」(40節),也就是新舊約聖徒一起得著「更美長存的家業」(十34)。
- 39節可譯為「這些人都是因信獲得了讚許,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他們之所以「仍未得著所應許的」(39節),是因為信心的終點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16節)。
- 在神的旨意里,信心真正的「完全」(40節;十14;十二23),是新舊約所有被揀選的聖徒一起「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因此,只有當「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十二2)「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九28)的時候,因信忍耐等候的人才能真正「得著所應許的」(十36),在基督里一起進入「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十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