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廿四1】「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亞伯拉罕此時大約140歲(二十五20),蒙召離開哈蘭已經65年。「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是對亞伯拉罕一生的總結。神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順服祂的呼召,信靠祂、跟隨祂的人。
【創廿四2】「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仆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古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說話或起誓,表示非常嚴肅(四十七29)。這位老仆人很可能就是亞伯拉罕原來心目中的繼承人以利以謝(十五2)。
【創廿四3】「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創廿四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5】「仆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亞伯拉罕的「原出之地」哈蘭(十二4)距離迦南地約800公里,很少有人願意離開家鄉和親友,前往一個遙遠、陌生、落後的地方,嫁給一個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
【創廿四6】「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里去。」
【創廿四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里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幹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里去。』」
亞伯拉罕此時已經「年紀老邁」(1節),生活安逸富足,但他並沒有功成身退,活在回憶和享受中,卻始終「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十一16)。他不但「從遠處望見」,而且盡自己的本分來「歡喜迎接」(來十一13),配合神的帶領(7節),不讓神的旨意被自己的愚昧所打岔。因此,生命成熟的亞伯拉罕憑信心為兒子的擇偶設立了兩個條件:
- 迦南人敬拜偶像,道德敗壞,最終將罪孽滿盈,被神滅絕(十五16)。所以亞伯拉罕絕不允許自己的兒子與「迦南地中的女子」摻雜(3節),避免後裔被誘惑遠離真神。「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麽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麽相通呢」(林後六14)。
- 神既然帶領亞伯拉罕「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7節),來到應許之地,神就不會回頭,跟隨神的人更不可以回去:「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十一15-16)。所以亞伯拉罕絕不允許自己的兒子離開被分別出來承受應許的地位(二十二17-18),回到「原出之地」(5節),因為「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九62)。
- 迦南人敬拜偶像,亞伯拉罕「原出之地」(5節)的人也拜偶像。但亞伯拉罕相信神「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7節),從「本地本族」(4節)再呼召一個被神分別出來的人作以撒的妻子,成就祂自己的應許。
【創廿四9】「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創廿四10】「那仆人從他主人的駱駝里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駱駝從迦南地走到800公里之外的哈蘭,大約需要14天,一路時有盜賊出沒,這是一趟艱苦的路程。「美索不達米亞」就是兩河流域。「拿鶴的城」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子孫(二十二20-24)居住之地,靠近哈蘭(十一31)。主前18世紀的馬里文獻(Mari Letters)證實了「拿鶴的城」和哈蘭城(創十一31)的存在。
【創廿四11】「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
古代中東鄉村的公共水井通常在村外,以方便飲牛羊。婦女通常在早晨和傍晚比較涼爽的時候出來打水,井旁就成了她們的社交場所。
【創廿四12】「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禰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創廿四13】「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創廿四14】「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禰所預定給禰仆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禰施恩給我主人了。』」
「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12節),是強調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他們全家都以割禮進入此約(十七23),在生活中處處敬畏立約的神。這位敬虔的仆人正是亞伯拉罕敬虔生活的見證。信徒若不能借著日常生活中的見證讓兒女認識與自己立約的神,就不能指望兒女過上敬虔的生活。「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這位敬虔、忠心、殷勤的老仆人滿有屬天的智慧:
- 老仆人到「水井那里」(11節)為以撒尋找妻子,就可以找到勤快的女子,以撒、雅各、摩西的妻子都是在水井旁邊找到的(15節;二十九9-10;出二16-17)。在屬世的地方只能找到屬世的人,在屬靈的地方才能找到屬靈的人,未婚的信徒都當求神「差遣使者在你面前」(7節),為自己找到合神心意的配偶。
- 到了合適的地方,還要有合神心意的禱告(12-14節)。老仆人的默禱(45節)並不是指揮神,而是求神顯明祂的心意,顯明「禰所預定給禰仆人以撒的妻」,「我便知道禰施恩給我主人了」。
- 「十匹駱駝」(10節)至少要喝1噸水,具有極大愛心的女子才可能主動對陌生人提出「也給你的駱駝喝」。「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所以這個簡單而苛刻的條件最能看出一個人的品德。
- 老仆人並不關心容貌,只關心品德,因為以撒的妻子將成為承受神賜福的器皿,使亞伯拉罕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二十二17)。他這樣定睛於神的應許,神就額外賜下「容貌極其俊美」(16節)。
【創廿四15】「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話還沒有說完」,完全合乎老仆人條件的利百加就出現了;老仆人的默禱(45節)還沒有結束,神就回應了。這表明正如亞伯拉罕所確信的(7節),整個過程都在神大能的管理和安排之中,所以「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利百加」字義是「迷人的」。
【創廿四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創廿四17】「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里的水給我一點喝。』」
【創廿四18】「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創廿四19】「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創廿四20】「她就急忙把瓶里的水倒在槽里,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創廿四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要讓這十匹駱駝「喝足了」(22節),利百加至少要打100多瓶水,沒有足夠的愛心和體力是做不到的。所以老仆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創廿四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一「舍客勒」大約是11.4克,「半舍客勒」的金鼻環重5.7克,「十舍客勒」的金手鐲大約每個重57克。這些禮物的價值超過當時一個雇工一年的工資。
【創廿四23】「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里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創廿四24】「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創廿四25】「又說:『我們家里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創廿四26】「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創廿四27】「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老仆人敬拜神,表明他知道自己遇見了神,所以他在喜悅中首先是敬拜神、讚美神,其次是想到他主人交代的任務,最後才感慨自己一路的經歷。
【創廿四28】「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里的人。」
【創廿四29~30】「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里,」
【創廿四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什麽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創廿四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喂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創廿四33】「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創廿四34】「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仆人。」
【創廿四35】「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仆婢、駱駝,和驢。」
【創廿四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創廿四37】「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創廿四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39】「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創廿四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祂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里,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里,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幹。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幹。”」
【創廿四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禰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創廿四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里的水給我一點喝;」
【創廿四44】「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創廿四45】「我心里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創廿四46】「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創廿四47】「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創廿四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祂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創廿四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忠心又有見識的老仆人已經確認這是出於神親自的「引領」(27節),所以他並沒有把時間浪費在客套和禮節上,繞著圈子說活,而是開門見山、直言不諱,不帶諂媚、不帶壓力,而是誠實地見證神的作為(33-49節)。信徒說話若真是接受聖靈的管理,就不應該依靠屬世的手段,應該以愛心誠實相待。隔靴搔癢、欲言又止的世故圓滑只會給魔鬼留地步,導致「嫉妒、紛爭、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三16),「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三17)。
【創廿四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創廿四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老仆人高舉神(42-48節)、高舉主人(37-41節)的見證,使人認識到神的豐富(35-36節),也認識到「這事乃出於耶和華」(50節),因此引起拉班和彼土利敬畏神的回應。拉班是彼土利的兒子(24、29節),將拉班的名字放在前面,可能是此時他作為長子主事。「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意思是不能再說什麽來推搪(三十一24)。
【創廿四52】「亞伯拉罕的仆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這是老仆人的第三次禱告:第一次求神引導時,是「站」著默禱、警醒等候(13節);第二次確認神的帶領時,是「低頭向耶和華下拜」(26節);第三次確定婚事時,則「向耶和華俯伏在地」(本節)。神的每一次帶領,都使他越來越敬畏神、敬拜神。
【創廿四53】「當下仆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這些禮物是正式的聘禮。當時訂婚時,男方家庭要提供聘禮,女方家庭要提供嫁妝。
【創廿四54】「仆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仆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創廿四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創廿四56】「仆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 老仆人在路上已經走了半個月,於情於理都應該好好休息幾天,但他既然知道「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就絕不肯為體貼自己而「耽誤」神的時間。信徒只要確認是神清楚的帶領,就應當立刻順服行動,不可因為體貼肉體而攔阻神的旨意,這才是「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 老仆人站在仆人的地位上,毫無保留地對主人忠心,正如亞伯拉罕毫無保留地向著神忠心。老仆人成熟的屬靈生命,反映了亞伯拉罕屬靈生命的成熟:有什麽樣的主人,才能有什麽樣的仆人;有什麽樣的家長,才能有什麽樣的兒女;有什麽樣的牧者,才能有什麽樣的群羊。
【創廿四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創廿四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利百加雖然沒有見過以撒,但她因著老仆人的見證,內心起了向往,毅然決定「我去」。每個信主的人也都是受到基督榮耀豐富的吸引,因信脫離屬地的羈絆,「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創廿四59】「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仆人,並跟從仆人的,都走了。」
「她的乳母」就是底波拉,最後由利百加的兒子雅各奉養,死於伯特利雅各的家中(三十五8)。聖靈記下以利以謝(十五2)和底波拉(三十五8)兩位忠心仆人的名字,凡是神忠心的仆人,祂更是一一記念。
【創廿四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利百加娘家人的祝福,正呼應了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二十二17)。
【創廿四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仆人,仆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創廿四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創廿四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 「庇耳·拉海·萊」(62節)的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位於別是巴附近,是夏甲遇見神的地方(十六14)。「默想」就是與神交通,禱告、仰望神。以撒不必做什麽,他只是從「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62節)回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就看見了神的預備、神的恩典。
- 聖經並沒有記載以撒一生太多的事跡,卻記載了他的「默想」。神選召亞伯拉罕,是要做恢覆計劃的起頭,所以他必須憑信心完全地順服神、跟隨神。神選召以撒,是要顯明被召的人應該學會享用恩典、享用神。人所做的太多,就不是恩典、不是享用。所以以撒的一生不必做轟轟烈烈的大事,他所帶出的見證,就是顯明一個會享用恩典的人、會享用父的預備的人。
【創廿四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創廿四65】「問那仆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仆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拿帕子蒙上臉」可能表示她是新娘,許多中東民族的新娘在婚禮上都戴著面紗。
【創廿四66】「仆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創廿四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當時富裕的族長有許多大小不同的帳棚,各人按不同的身份居住不同的帳棚。此時撒拉已經去世將近3年,「撒拉的帳棚」成了亞伯拉罕家中珍貴的遺物。「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意味著利百加成為新的女主人,站在可以承受神應許的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