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十三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 百姓第七次的悖逆,還是「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節;三7、12;四1;六1;八33;十6),但卻沒有提到拜哪個偶像,因為他們的問題不是外面的偶像,而是里面失去了分別為聖的實際。
  • 神對百姓的第七次管教,是使用「非利士人」(1節)來對付但和猶大支派。過去每一次管教,都是百姓忍受不了仇敵的欺壓,回轉呼求神(三9、15;四3;六6;十10)。這次雖然非利士人轄制百姓的時間最長,但百姓卻忍了「四十年」(1節)也沒有呼求。不是百姓的受苦能力越來越強,而是屬靈的黑暗越來越深。因為在這四十年里,非利士人並沒有大規模進攻中央山地(撒上四1),而是借著貿易和通婚(十四3)來滲透、摻雜。所以雖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十四4),但猶大支派和但支派卻沒有像在亞捫人手中那樣「甚覺窘迫」(十9),而是甘心接受既成事實、伏在「轄制」之下(十五11),既不覺得很苦惱,也不覺得需要向神求告。今天許多習慣於與世界摻雜的信徒,也同樣是在「非利士人轄制」下得過且過,在屬靈的黑暗中茍延殘喘,既沒有分別為聖的實際,也沒有從神而來的平安喜樂。
  • 雖然百姓並沒有呼求,但神的恩典和信實絕不會因著人的屬靈麻木而改變。神對我們的拯救,都是在我們還沒禱告之前就開始的;祂在開始管教的時候,也提前準備了救恩;祂把百姓交給非利士人的同時,也預備了參孫的出生:所以「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十五20)。

【士十三2】「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

【士十三3】「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

【士十三4】「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士十三5】「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 「瑣拉」(2節)是示非拉丘陵的一個城邑,位於和非利士人交界的梭烈谷。這城在但支派與猶大支派的邊界上,先分給猶大(書十五33),後來又給了但(書十九41)。但支派被亞摩利人限制在山地(一34),可能大部分北遷(十八28-29),只剩下少數家族留在原地,參孫家族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們被稱為屬「但族(Family)」(2節)的,而不是屬「但支派(Tribe)」(十八1)。
  • 瑪挪亞的妻子和撒拉(創十七17)、哈拿(撒上一2)、伊利莎白(路一7)一樣,「不懷孕,不生育」(2節)。古代以色列的女人如果不能生育,被認為是極大的羞恥(創三十23),代表斷絕了後代。但神卻偏偏要把生命賜給這位沒有希望的女人,再通過她的兒子把生命帶給百姓。當眾人都甘心伏在仇敵轄制之下的時候,神就使用沒有盼望的女人為百姓興起拯救;當眾人都甘心在黑暗中麻木死亡的時候,神就叫不能生育的女人生一個拯救者從死里喚醒百姓。神要揀選「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8-29)
  • 「清酒濃酒都不可喝」(4節),表明瑪挪亞妻子的胎兒在母腹中就歸神作了「拿細耳人」(5節)。「拿細耳人 נָזִיר」原文詞根「נָזַר」的意思是「分別為聖、奉獻自己」(5節),指一段時間或終生把自己分別為聖、專心事奉神的人。拿細耳人當守的條例是:1、遠離清酒濃酒及所有的葡萄制品(民六3-4);2、不可剃頭(民六5);3、不可挨近死屍(民六6)。「清酒 yayin/יַיִן」原文可以指一切經過發酵的葡萄汁(創九21),也可以指尚未發酵的葡萄汁(賽十六10;耶四十八33;哀二12),可能用四分水對一分酒沖淡,又被譯為「酒」(創十四18)。「濃酒 shekar/שֵׁכָר」原文是「會使人醉的酒」,指未經稀釋的發酵飲料,容易使人喝醉(詩六十九12),又被譯為「醇酒」(民二十八7)。
  • 拿細耳人應該是人主動許願做的(民六2),但參孫做「拿細耳人」,卻並非出於許願,而是神所命定的。當百姓都不肯奉獻自己歸神使用的時候,神就命定參孫來顯明拿細耳人的原則,用這個不合格的拿細耳人讓百姓明白:如果神的百姓不肯「分別為聖、奉獻自己」,放下自己的喜樂,單單以神為樂,就永遠不能脫離失敗的循環。神用參孫這個被動的、不合格的拿細耳人,激勵哈拿主動獻上了撒母耳(撒上一11),成為合格的拿細耳人。
  • 神給參孫的使命只是「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5節),真正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將由撒母耳(撒上七13)、掃羅(撒上十四47)、大衛(撒下八1)來完成。參孫的使命不是為了制服仇敵,而是要用他的經歷和失敗來喚醒沈睡在黑暗中的百姓,讓他們回轉過來作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徹底脫離失敗的循環。所以雖然神賜給參孫特殊的力量,卻任憑參孫放縱肉體、不能活出拿細耳人的實際,也任憑百姓對仇敵的轄制麻木不仁,沒有人起來跟隨參孫爭戰。

【士十三6】「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里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

【士十三7】「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

【士十三8】「瑪挪亞就祈求耶和華說:『主啊,求禰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里來,好指教我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

【士十三9】「神應允瑪挪亞的話;婦人正坐在田間的時候,神的使者又到她那里,她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同她在一處。」

【士十三10】「婦人急忙跑去告訴丈夫說:『那日到我面前來的人,又向我顯現。』」

【士十三11】「瑪挪亞起來跟隨他的妻來到那人面前,對他說:『與這婦人說話的就是你嗎?』他說:『是我。』」

【士十三12】「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

【士十三13】「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她都當謹慎。」

【士十三14】「葡萄樹所結的都不可吃,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凡我所吩咐的,她都當遵守。』」

  • 當以色列人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節)的時候,瑪挪亞卻對神大有信心,還沒看見「耶和華的使者」(3節)就已經信了。當「主的使者」(路一11)向施洗約翰的父親祭司撒迦利亞顯現的時候,他居然要求行一個神跡來證明這事(路一18);而瑪挪亞則是盼望夫妻一起明白照著神的旨意「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8節)。雖然這位父親在屬靈上比妻子遲鈍一點(13-14節;22-23節),但也是神所喜悅的,所以神應允了他的禱告(9節)。
  • 瑪挪亞所問的「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12節),原文是「這孩子的生活規範是什麽?他的使命是什麽?」(英文ESV譯本),表明他不但關心這孩子應當如何活,也關心這孩子將來怎樣完成他的使命。但神並沒有披露具體的計劃,只是重申「凡我所吩咐的,她都當遵守」(14節)。因為人最重要的是活在神的話語里,而不是去知道未來的秘密;人的責任是在神面前正確地活,神自己會負責使用我們的一生。但這孩子長大後卻完全活在自己里面,正如神揀選以色列人「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百姓卻「各人任意而行」(二十一25)。

【士十三15】「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只山羊羔。』」

【士十三16】「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士十三17】「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

【士十三18】「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

【士十三19】「瑪挪亞將一只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

【士十三20】「見火焰從壇上往上升,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瑪挪亞和他的妻看見,就俯伏於地。」

  • 瑪挪亞準備設宴款待「耶和華的使者」(15節),以為他只是一位先知。但「耶和華的使者」拒絕與瑪挪亞同吃,而是要求瑪挪亞獻祭(16節)。
  • 「奇妙的」(19節)原文是「奇妙的、無法理解的」,也譯為「不能測的」(詩一百三十九6)。這名字表明這位天使是代表神自己(20節)。
  • 「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19節)原文是「獻與行奇妙事的耶和華」(英文ESV譯本)。

【士十三21】「耶和華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顯現,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士十三22】「瑪挪亞對他的妻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

【士十三23】「他的妻卻對他說:『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里收納燔祭和素祭,並不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今日也不將這些話告訴我們。』」

【士十三24】「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

【士十三25】「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 瑪挪亞夫婦看見了聖潔的神,卻沒有因此死亡,是因為神從他們那里接納了「燔祭和素祭」(23節),又啟示了祂的心意。今天,神既然借著聖經向我們啟示了世界的結局,也表明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二十九11)。神的心意不是要叫人不信而滅亡,而是要叫人因信而得永生。
  • 「參孫」(24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像太陽一樣」。
  • 「以實陶」(25節)位於「瑣拉」東面大約2.5公里。「瑪哈尼·但」(25節)的意思是「但之營」,指但支派紮營的地方。「瑪哈尼·但」這個地名曾被用於不同的地點(十八12),表明但支派長期不能攻取自己的產業,因此到處遷徙。
  • 「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25節),指聖靈從「瑪哈尼·但」開始賜給參孫巨大的力量。「感動」(25節)的原文是「猛推、驅使」,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動參孫。
  • 但支派是一個不順服的支派,他們中間的大部分因為不能攻取自己的產業,已經「越過原得的地界」(書十九47),跑到北方占領了容易攻占的拉億(十八28-29)。神卻在這個不順服的支派中揀選了余剩的瑪挪亞夫婦,在沒有盼望的人中預備出祂要使用的器皿,「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賽十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