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十五1】「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

【士十五2】「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

  • 亭拿地區「割麥子的時候」(1節),大約是陽歷五、六月間,參孫的怒氣已經漸漸平息。
  • 參孫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後仍住在娘家,丈夫帶禮物去探訪,所生的孩子算為妻子家族的成員(九2)。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習俗。「山羊羔」(1節)是上門探訪妻子所帶的禮物。
  • 參孫的岳父已經收過了參孫的聘禮,所以自知理虧,也可能害怕參孫的力量,所以提議娶他更美麗的次女,以避免報覆。

【士十五3】「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士十五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只狐貍(或譯:野狗),將狐貍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士十五5】「點著火把,就放狐貍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士十五6】「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

  • 「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節),這句出於血氣的狠話,是因為參孫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參孫的岳父知道他很容易被「眼目的情欲」(約壹二16)吸引,沒想到不但他「肉體的情欲」(約壹二16)需要被滿足,「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也需要獲得滿足。活在肉體里的人,不但很容易得罪人,也很容易被人得罪。
  • 「狐貍」(4節)的原文「שׁוּעָל」可能指狐貍或金豺,參孫捉住的可能是金豺。狐貍愛獨處,會避開人類,胡狼成群結隊出來覓食,比較容易被捉到。這兩種動物至今仍然生存於以色列。
  • 亭拿的收割季節是在五、六月間,天幹物燥,禾堆很容易著火。用「火燒」(十四15)來威脅別人的非利士人,自己的莊稼卻先被燒毀了。他們損失慘重,所以遷怒於「婦人和她的父親」(6節),又應驗了先前對參孫妻子的威脅(十四15)。

【士十五7】「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士十五8】「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 「連腿帶腰都砍斷了」(8節)原文是「小腿在大腿上」,可能是摔跤用語,意思是「殺人成堆」。
  • 「以坦磐」(8節)是一處懸崖,可能位於猶大境內。參孫知道非利士人必會報覆,所以沒有回家,躲到猶大境內「以坦」懸崖的山洞里避風頭。
  • 參孫的邏輯很任性,他認為伴郎對不起他,就去擊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四19);他認為岳父對不起他,就放火燒毀了非利士人的莊稼就「不算有罪」(3節);而非利士人報覆他的岳父一家,他就覺得非利士人都對不起他,必須報仇「才肯罷休」(7節)。錯誤加上錯誤永遠不會等於正確,肉體碰肉體永遠也不能變得屬靈,參孫完全活在自己的肉體里。但在神看來,這不過是當時神百姓的生活寫照。百姓就是這樣活在自己里面,無視律法的管理,更沒有分別為聖的實際。

【士十五9】「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

【士十五10】「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士十五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麽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士十五12】「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

【士十五13】「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 參孫是但支派的人,但非利士人卻「上去安營在猶大」(9節),因為參孫躲在猶大支派的境內。「利希」(9節)的意思是「腮骨」,是後來起的名字。
  • 參孫雖然渾,猶大人卻更渾。參孫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11節),固然是出於血氣的報覆心理;但猶大人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麽事呢」(11節),更是靈里昏暗到極點。非利士人的「轄制」原文又譯為「管理」(八22),與從前那些仇敵的「欺壓」(四3)、「壓制」(六2)、「擾害欺壓」(十8)不同,表明非利士人的「轄制」很有技巧,以致猶大支派已經習以為常地甘做受「轄制」的順民。進迦南時最勇敢的猶大「獅子」(一3;創四十九9),現在已經被馴服成了獅子狗,分不清誰是仇敵、誰是弟兄;不但不敢抵擋一千非利士人(15節),反而興師動眾地動員三千人去捉拿參孫(11節),把神幫助他們爭取自由的器皿當作麻煩。
  • 參孫雖然活在肉體里,卻比猶大人強得多,從來沒有傷害弟兄,而是甘願受綁,這正是他對神的信心。神借著參孫身上的這一點點信心和美德,顯明了神百姓墮落後的可憐光景。今天,也有一些信徒對於拯救靈魂、與仇敵爭戰沒有勇氣,對教會內部的是非紛爭卻很有興趣;指責那些活在肉體里的「參孫」時很起勁,卻看不見自己是甘心順服世界「轄制」的猶大人。

【士十五1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士十五15】「他見一塊未幹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士十五16】「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士十五17】「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里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 「未幹的驢腮骨」(15節)比較重,有韌性,是很好的武器。但參孫接觸了「未幹的驢腮骨」,卻違反了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的條例(民六6)。
  • 參孫誇勝的詩歌(16節)是兩節四拍的對句,其中「驢 חֲמוֹר/kham·ōre’」和「堆 חֲמֹרָה/kham-o-raw’」原文的讀音相似,是雙關語。
  • 拉末·利希」(17節)原文的意思是「腮骨的高處、腮骨岡」,這個地名代表了參孫的驕傲。

【士十五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禰既借仆人的手施行這麽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士十五19】「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覆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士十五20】「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 「精神覆原」(19節)的原文是「他的靈回來了」。「隱·哈歌利」(19節)的意思是「求告者之泉」,這個地名代表了參孫的謙卑。
  • 參孫的力量可以擊殺一千個非利士人,讓他一時覺得非常驕傲(16節),但現在卻不能解決自己的口渴。只有在難處面前,他才謙卑下來,開始「求告耶和華」(18節),承認自己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18節),榮耀完全歸於神。
  • 「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20節),只是孤軍作戰,動機也只是為了自己;百姓對自己陷入的屬靈黑暗也麻木不仁,甚至沒有人起來跟隨參孫。但神興起參孫作士師,並不是為了制服仇敵,而是要用這個不合格的拿細耳人,喚醒不合格的神的百姓,讓他們回轉過來作合格的「拿細耳人」。士師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師的所能、所是或屬靈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給撒母耳(撒上七13)、掃羅(撒上十四47)、大衛(撒下八1)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