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九1】「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斯九2】「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斯九3】「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斯九4】「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斯九5】「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斯九6】「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

【斯九7】「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

【斯九8】「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

【斯九9】「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斯九10】「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 「亞達月」(1節),是猶太歷的十二月,大約是陽歷二、三月間。「亞達月十三日」(1節)本來是哈曼掣簽出來滅絕神百姓的日子(三7、13),結果卻成了神的百姓得勝的日子;本來是一個悲哀的日子,結果卻成了歡樂的日子。人常常以為自己能掌握時機,其實只能被時機所掌握;因為時機始終都在神的手中,所以「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詩一百一十一10)。
  • 仇敵「盼望轄制」(1節)百姓,結果「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1節)。「猶大人的仇敵」(1節)、「恨他們的人」(1、5節)、「要害他們的人」(2節),原文都是陽性覆數,指男人。百姓並沒有使用諭旨所授予的權利(八11),既沒有濫殺無辜的婦孺,也「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節)。因為他們不是根據人的恩怨,而是遵行神的旨意,只是對付那些執意「要害他們的人」。
  • 波斯王的第二道諭旨頒布之後,仍然有許多「猶大人的仇敵」無視諭旨的警告和各省官府的立場(3節),繼續與百姓為敵。這些「要害他們的人」並非普通人,而是哈曼以「奪他們的財為掠物」(三13)為誘餌,用了兩個月精心發動起來的雇傭軍。這些雇傭軍既然已經得到搶掠的授權,若是沒有獲得預期的收益,絕對不會輕易放棄(代下二十五10-13);他們若是人數眾多,鹿死誰手還很不一定。但神卻像在出埃及的時候一樣,使仇敵的「心都消化了」(出十五15;書二9),以致百姓起來自衛的時候,「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2節)。
  • 「任意」(5節)這個詞,暗示神在一切之上的權柄。因為以色列人進迦南的時候,神也是把仇敵「都交在他們手里,讓他們任意而待」(尼九24)。
  • 哈曼誇耀自己「眾多的兒女」(五11),結果十個執迷不悟的兒子全部被殺(7-9節)。神早已宣告,祂「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十七14);過去掃羅沒有照神的吩咐做到的,如今在被擄之地的百姓卻做到了,而且不像掃羅那樣貪戀財物(撒上十五18-19)。神的權柄在被擄之地通行,更是顯出恢覆的榮耀、得勝的榮耀。

【斯九11】「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

【斯九12】「王對王後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什麽,我必賜給你;你還求什麽,也必為你成就。』」

【斯九13】「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準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斯九14】「王便允準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斯九15】「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 以斯帖求王允許百姓在書珊城的自衛行動延長一天(13節),可能因為哈曼在城中的勢力很大,甚至被王處死之後八個月,他的十個兒子還在繼續活動,所以需要延長自衛期。
  • 哈曼在八個月以前已經被處死,但猶大人到現在才「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12節),表明並不是「因父殺子」(申二十四16),而是因為他們主動攻擊神的百姓。因此,以斯帖請求「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3節),和他們的父親一樣(七10),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警告仇敵不要繼續抵擋神。

【斯九16】「在王各省其余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斯九17】「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斯九18】「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斯九19】「所以住無城墻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饋送禮物。」

  • 「七萬五千」(16節),平均每個省五百九十人。由於有第一道諭旨的授權,仇敵如果召集了更多的人,散居各省的百姓很可能寡不敵眾。因此,百姓必須「聚集保護性命」(16節),才能抵擋仇敵。但更關鍵的是,是神使「各族都懼怕他們」(2節),才沒有使仇敵的力量超過百姓能抵擋的限度。因為「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神使咒詛變為祝福,使百姓照著應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6節;申二十五19),成為祂榮耀的見證。
  • 本章三次提到「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15、16節),表明百姓的行動是有節制的,並沒有過度報覆、被得勝所絆倒,也沒有重蹈前人的失敗(書七11;撒上十五9)、被錢財所捆綁。「節制」(加五23)是聖靈的果子,人若沒有「節制」,意味著被肉體轄制,即使是事奉神、傳福音,也只是出於肉體;即使有一時的得勝,也會變成跌人的磐石。
  • 百姓在得勝之後,就進入了「安息」(17、18節)。「安息」是得勝的結果,也是爭戰的目的。今天,神所帶領的屬靈爭戰,也是要我們「竭力進入」(來四11)那基督里的真安息。如果我們越爭戰,越不能「得享平安」(16節),表明不是倚靠聖靈爭戰(弗六13-15),而是倚靠肉體掙紮;如果我們自以為得勝,卻不能進入「安息」,表明不是屬靈的得勝,而是肉體的亢奮。

【斯九20】「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斯九21】「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斯九22】「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

  • 「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1節)的普珥節和逾越節一樣,都是紀念神「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人的手」(詩一百零六10;路一17),使百姓從憂愁變為喜樂(耶三十一13;約十六20)、從哀哭變為歡慶,享受得勝所帶來的「安息」(17、18節)。
  • 普珥節的主題是「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22節),但卻不是只顧自己沈浸在快樂中,還要與人同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22節)。一個領會了救恩寶貴的人,必然渴望分享救恩;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必然願意以恩典待人。

【斯九23】「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

【斯九24】「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簽,為要殺盡滅絕他們;」

【斯九25】「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

【斯九26】「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

【斯九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

【斯九28】「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 「普珥日」(26節),原文是覆數,也被稱為普珥節,是唯一不是出於摩西五經的猶太主要節期。
  • 百姓以「普珥」為這節日命名,是對「命運」的斷然否定,因為哈曼通過「掣普珥」(24節)所選定屠殺的吉日(三7),結果卻成了百姓得勝的「吉日」(22節)。「普珥」這個名字提醒我們:一切時機都在神的手中,神的百姓並不是盲目命運的犧牲品。在神的救贖旨意里,祂對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一個美好的計劃(詩二十二9;七十一6;一百三十九13-16)。「神啊,禰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一百三十九17,我們絕對不能向命運低頭,而要像末底改和以斯帖那樣堅定仰望神。
  • 「掣 נָפַל」的原文「倒下、跌落、失敗」,這個字在本書原文中反覆出現,具有強烈的諷刺意味。比如:各族都「落到」對他們的懼怕里(2節直譯)、「落到」對末底改的懼怕里(3節直譯)、「落到」對猶大人的懼怕里(八17直譯),哈曼「敗落」(六13),「伏在」(七8)以斯帖所靠的塌上,給末底改的榮耀一樣不可「缺」(六10),原文和「掣 נָפַל」都是同一個字。
  • 「歸附他們的人」(27節),指入了猶大籍的外邦人(八17)。
  • 神的百姓素來以「硬著頸項的百姓」(出三十二9;申九6)著稱,但此時「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31節)都同心接受了普珥節,並且和逾越節一樣(申六12、20-25),立約「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28節),表明這個節日並非以斯帖和末底改隨己意所定,而是出於神的感動。
  • 百姓在大多數城鎮是十四日守普珥節(17節),但在書珊城是十五日普珥節(18節)。今天,耶路撒冷是在十五日守節,其他地區都是十四日守節。

【斯九29】「亞比孩的女兒——王後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斯九30】「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斯九31】「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後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斯九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 「和平誠實的話」(30節),指「友善真誠的話」。
  • 「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1節)的普珥日是歡樂的節期,但百姓仍然在十三日「禁食呼求」(31節),以紀念當年他們在神面前的「禁食哭泣哀號」(四3)。因為人若忘記過去的痛苦,就是對恩典的背叛,節日也只剩下人的狂歡。
  • 「書上」(32節),可能指以斯帖的紀年史。在猶太人的眼中,《以斯帖記》的榮耀地位僅次於摩西五經;他們每年普珥節誦讀《以斯帖記》,紀念神的拯救。這節日也提醒我們,即使在環境最黑暗的時候、整個世界都落在惡人手中的時候,神也始終在掌權、仍然在施行拯救:「神啊,有何神像禰,赦免罪孽,饒恕禰產業之余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彌七18)!
  • 哈曼要剿滅百姓,卻使百姓更加聯合,不但一起「禁食哭泣哀號」(四3),也一起「聚集保護性命」(16節);不但一起爭戰(2節),也一同經歷拯救,「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6節)。因著神的工作,一個悲哀的日子,卻成了歡樂的日子;一場滅絕百姓的陰謀,卻使他們更加團結,從此一起感恩讚美(26-28、31節),形成了合一的猶太民族。
  • 今天,因著我們肉體的軟弱和有限,信徒之間、教會之間和宗派之間也充滿了各種難處,普世教會似乎是一盤散沙。但是,不管我們有多麽軟弱,也都是屬主的人,主說:「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9)。所以世界總是千方百計地滅絕教會,但外面的逼迫反而使我們里面更加合一,叫不完全的門徒能「彼此相愛」(約十三35),叫軟弱的肢體能「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因此一同得勝,越發在黑暗中見證神的大能。
  •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帖後一6-7)。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里,被擄的百姓遭受迫害,但都沒有王帶領他們抵抗(撒上八5)。但是,「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所以神一定會親自作我們的王。今天,無論我們是否立即看到神的伸冤,教會的責任都不是爭辯、反擊,而是站立得穩、「聽憑主怒」(羅十二19),因為「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箴言十一6)。無論環境有多艱難,主也會把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我們(徒二47),而那些人「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來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