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十六1】「(大衛的金詩。)神啊,求禰保佑我,因為我投靠禰。」
詩篇中有六篇被稱為「金詩」(Miktam)(第十六、五十六至六十篇)。「金詩」原文的意思不能確定,可能是禱告、默想、遮蓋。本篇屬於彌賽亞詩篇。
【詩十六2】「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禰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禰以外。」
世人「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十四3),並沒有什麽值得誇耀、欣賞的。我們外面和里面的一切「好處」,都是從主白白得來的,也不能靠自己在基督之外再加添什麽:「除禰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禰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七十三25)。
【詩十六3】「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
- 世人所喜悅的是那些有智慧、有能力、有尊貴、有魅力、有名望的成功人士,但愛神的人所喜悅的卻是神在「世上的聖民」。
- 蒙召的「聖民」都是有欠缺的罪人,「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一26),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林前一27-28)。因此我們看「聖民」也不是看人的本相,而是看中神在他們身上的揀選和工作;不是「人看人」看外貌(撒上十六7),而是從神的眼光來看出「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
【詩十六4】「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或譯:送禮物給別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 凡是會在我們心里代替神的地位的人、事、物,無論事業還是家庭、名利還是成就、偉人還是自己,甚至「聖民」和事奉的果效,在神眼里都是「別神」。人從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時開始,就開始了「苦楚」(創三16),「別神」越多,「愁苦」就越加增。
- 把事業成就當作「別神」,結果會讓人失落;把家庭兒女當作「別神」,結果會讓人傷心;把「聖民」當作「別神」,結果會讓人失望;把事奉果效當作「別神」,結果會讓人灰心。因為屬靈的法則是:「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唯有「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5節)。
【詩十六5】「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禰為我持守。」
【詩十六6】「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
- 創造宇宙萬有的神竟然願意成為「我的產業」(5節),我們在這短暫的今生還需要追求什麽呢?然而人卻很難抵擋「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總是舍棄「上好」,追求「次好、不好」,舍棄自己「杯中的分」(5節),追求「用繩量給我的地界」之外的「別神」(4節)。因為仇敵的目的是「趕逐我,不容我在耶和華的產業上有分,說:『你去事奉別神吧!』」(撒上二十六19)。
- 但神所開始的工作,祂必然負責完成;神所定意要賜給我們的福分,祂必然負責「為我持守」(5節)。所以神就允許祂所揀選的人經歷許多挫折、失敗,好讓「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讓我們認識什麽是最應當追求、「持守」的福分,認識「我的產業實在美好」,因此嘴唇就不再「提別神的名號」(4節)。
【詩十六7】「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
擁有神作「我的產業」(5節),就可以享受神的引導。神的引導並不是勉強人,而是一面從外面「指教」我們,一面從里面「警戒」我們。
【詩十六8】「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擁有神作「我的產業」(5節),就可以享受神的扶持。「祂在我右邊」,可能是把神比喻為古代戰場上持盾站在右邊保護自己的人:「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右邊蔭庇你」(詩一百二十一5)。因為神在我們右邊幫助我們、保護我們,我們在仇敵和一切難處面前才「不至搖動」。
【詩十六9】「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原文是榮耀)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
【詩十六10】「因為禰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禰的聖者見朽壞。」
擁有神作「我的產業」(5節),就可以享受神的覆活生命。使徒彼得引用七十士譯本,指出8-10節是基督覆活的預言(徒二25-31),使徒保羅也指出第10節是基督覆活的預言(徒十三35-37)。
【詩十六11】「禰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禰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禰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 神所指示的道路是「生命的道路」,不但因為這道路通往永生,一直來到神面前,而且因為走在這路上就已經有永生。
- 「在禰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表明「喜樂」來自神本身,而不是來自神的恩典。日光之下一切事物所帶來的快樂都是暫時的,再美的風景也會讓人疲勞,再多的成就也會讓人麻木。唯有以神為樂,才是讓人心滿意足的「滿足的喜樂」,才能永遠填補我們靈里的渴慕。
- 「在禰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表明「福樂」是神所樂意賞賜我們的恩典。我們有了賜「福樂」的神,才能得著神所賜的「福樂」;離開了賜「福樂」的神,就會失去神所賜的「福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