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二十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箴二十一2】「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 本章繼續二十26-30神借著王施行公義的話題,主題是神對萬民的至高主權。本章是一個對稱結構,1-2節與30-31節首尾呼應,分別作為序言和結尾:
- A. 神的全能和全知(1-2節);
- B. 神衡量人心的標準(3-8節);
- C. 神對惡人的計劃(9-19節);
- B1. 神衡量人心的標準(20-29節);
- A1. 神的主權不可敵擋(30-31節)。
- 1-2節是一對平行句,強調神的全能和全知。
- 「隴溝」(1b)並不是固定流向的天然河道,而是根據農夫的需要進行調整的灌溉水渠。「隴溝的水」(1b)隨著農夫的意思「流轉」(1b),目的是為了滋潤田地,而不是帶來破壞。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能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1a),一切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被神用來成就祂至高的旨意(賽十5-7;四十一2-4;但四31-35;拉七21),最終帶來生命的活水。
- 人在伊甸園的墮落,就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結果卻是每個人都把自己當作神,以自己為判斷善惡的標準。因此,「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a),所有的罪惡都始於清白,每一片雪花在雪崩時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但人的悲劇在於,這人「看為正」的事,那人可能看為不正;這類人「看為正」的事,那類人可能看為不正;這個世代「看為正」的事,那個世代可能看為不正。而人又從來都不缺乏辯解的理由,也從來都不缺乏反駁的能力,所以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無休無止的紛爭和罪惡史(十六2、25)——有多少人以公義之名踐踏公義,就有多少人奉自由之名限制自由;有多少人借平等之名謀取特權,就有多少人舉博愛之名宣揚墮落。真智慧是相信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b),只有神才是判斷善惡的唯一絕對標準;我們需要的是求神衡量自己,而不是用自己去衡量別人。
- 神既是全能的,又是全知的,更是公義良善的。因此,真智慧是相信只有神才能施行公義,也相信神必會施行公義,所以「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祂必拯救你」(二十22)。神設立了維持公義的權柄,「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1),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4)。「神的用人」若是出了問題,神自己負責會管教;我們若是僭越權柄、「以惡報惡」,卻會使自己淪為惡人,成為罪惡之鏈的一環。真智慧是斬斷罪惡的傳播路徑,不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延續無限的罪惡之鏈。
【箴二十一3】「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箴二十一4】「惡人發達(發達:原文是燈),眼高心傲,這乃是罪。」
【箴二十一5】「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箴二十一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箴二十一7】「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箴二十一8】「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 3-8節是一個單元,主題是「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的標準。
- 3-4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神喜愛「仁義公平」(3節):
- 神是全知的,「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而「仁義公平」是祂衡量人心的標準。「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節),神對人的要求就是「秉公行義」(創十八19;撒下八15;詩七十二1;九十九4)。「仁義」原文就是「公義 צְדָקָה/tsed·ä·kä’ 」。「公平 מִשְׁפָּט/mish·pät’」原文是「正義 Justice」,也就是今天流行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但「公平」是以神為標準,而「社會正義」是以人為標準,十個人可能有十一個不同的定義。真智慧是認定「仁義公平」是神的性情(詩三十三5;三十六6;伯三十七23),外表的形式和「社會正義」都可以裝假,內心的「仁義公平」卻只能從神而來。
- 「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4節),可譯為「眼高心傲,就是惡人的燈,都是罪」(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驕傲是人肉體生命的本相,實質是高舉人、代替神,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尤其是行了一點「仁義公平」、有了一點成就的人,更容易有意無意地高舉「眼高心傲」的燈,用自己定義的善惡標準來代替神的「仁義公平」。因此,真智慧是否定人從肉體里行出來的一切事,無論善惡成敗,神一概看不上。
- 5-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仁義公平」的實質:
- 「仁義公平」不是結果平均、成績相同,而是「人種的是什麽,收的也是什麽」(加六7)。真智慧是認定「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5節),收獲和付出成正比,這才是神所要求的「仁義」,也是神必要成就的「公平」——財富的增長是如此,學問的增加也是如此,屬靈的成長更是如此。而所謂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卻是不問平等付出,只想平等收獲,無論「殷勤籌劃的」、還是「行事急躁的」,都要求獲得同樣的成果,結果只能是向下看齊——大家一樣平庸、大家一樣懶惰。這樣的「正義」和「平均」無視整個社會所要付出的代價,實際上是對「公平」的嘲諷。末世的信徒生活在網絡的時代,這個世代比以前更加浮躁,一夕成名、一夜暴富的誘惑比以前更大,讓人以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規律已經過時了,越來越「行事急躁」地想去收割別人,結果卻一茬又一茬地成為被人收割的「韭菜」。因為聖靈早已宣告:「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6a),包括那些「行事急躁的」。人一旦「行事急躁」,就會傾向「用詭詐之舌求財」,而不是「殷勤籌劃」、踏踏實實付上代價。愚昧人只看見賊吃肉、卻不見賊挨揍,所以總是羨慕效仿那些成功的神話,結果卻是挨了揍也吃不上肉。而真智慧是不必試水、就知深淺,認定財富來得快、去得也快,來路不正的錢財是禍不是福,實際上「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6b)。
- 金錢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它不會使人幸福,卻能麻醉人的神經;它能帶來快樂,更會帶來煩惱;錢少會有許多煩惱,錢多卻有更多的煩惱;貧窮會導致許多罪惡,貪財卻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但人的悲劇在於,每個世代都覺得自己比從前更進步,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不會被愁苦「刺透」,所以都渴望嘗試一下有錢人的煩惱,結果「就是自己取死」。社會的浮躁不是從今天才開始的,從古至今,世人都如飛蛾撲火,一代又一代地被快速致富的幻象吸引,也一次又一次地在泡沫破裂之後痛哭,但卻永遠也學不到教訓。因為人性從來沒有進步,所以黑格爾(G. W. F. Hegel,1770-1831年)說:「我們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我們從來沒有從歷史中學到教訓。We learn from history that we do not learn from history」。
- 7-8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偏離「仁義公平」的代價:
-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7節),最終都會自食其果(士九23-24);凡是以「強暴」和「詭詐」掠奪別人的人,最終自己也會遭到更加「強暴」和「詭詐」的人掠奪,神會讓「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里」(詩七15)。因此,真智慧是提醒自己「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無論是過去的奴隸制,還是今天的任何主義,只要偏離了神的「仁義公平」、「不肯按公平行事」,最終都要付出代價。
- 「負罪之人」(8a)想欺騙大眾、掩蓋其偏離「仁義公平」的事實,所以道路必須「甚是彎曲」(8a),才能「用詭詐之舌」把自己描繪得合理合法、值得同情。而「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8b),因為真理一點也不覆雜,就是「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真智慧是清醒地認識到,虛擬往往比真實渲染得更逼真,謬誤常常比真理看起來更高深,正如一個人的內心越貧乏、裝扮就越華麗,內心越豐富、外表就越簡單。
- 世界若是公平的,勇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不肯按公平行事」需要代價,堅持「正直」則需要勇氣。「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來十35),才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避免付出生命的代價。
【箴二十一9】「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箴二十一10】「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箴二十一11】「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箴二十一12】「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
【箴二十一13】「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箴二十一14】「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箴二十一15】「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箴二十一16】「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箴二十一17】「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箴二十一18】「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箴二十一19】「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 9節和19節原文用「寧可住在」和「爭吵的婦人」首尾呼應,10節和18節用「惡人」首尾呼應,把9-19節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單元,主題是神對惡人的計劃。既然神既是全能、又全知的(1-2節),祂允許惡人存在,就一定有祂特殊的計劃:
- A. 不與爭吵的婦人同住(9節);
- B. 惡人是義人的鏡子(10-12節);
- C. 惡人必受無憐憫的審判(13-15節);
- B1. 惡人聰明反被聰明誤(16-18節);
- A1. 不與爭吵的婦人同住(19節)。
- 9節和19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爭吵的婦人」:
-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9節)。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夏天可以居住(撒上九25-26)。但這里所描繪的並非涼爽的夏夜,所以下一句用「曠野」代替了「房頂」:「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19節)。家庭的幸福不在於房屋有多「寬闊」,而在於房屋里的「爭吵」有多少。建造家室需要兩個人,而拆毀家庭只需要一個人;「爭吵」是不幸家庭的「潘多拉盒子」,而鑰匙通常掌握在「愚妄婦人」(十四1)的手中。
- 夫妻之所以會「爭吵」,是因為每個人都「眼高心傲」(4節),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都堅持自己是對的。女人通常比男人更加伶俐、也更固執,所以丈夫很難吵得過妻子,即使在婦女地位低下的古代,竟然也要在惡劣的天氣躲到「房頂的角上」、像野驢一樣(伯二十四5-8)躲到「曠野」,何況是女權主義高漲的今天呢?「爭吵的婦人」總是想用爭吵來講理,但能言善辯並不能證明什麽,男人認錯通常只是不想吵架,而不是承認自己有錯;這樣的爭吵除了讓肉體痛快、讓丈夫厭惡,又有什麽益處呢?因此,愚妄婦人在婚姻中最大的愚昧,就是對外人客氣、對親人苛刻,把最醜陋的一面都留給了最親近的人。妻子必不可少的智慧,就是在錯的時候願意認錯,在對的時候懂得閉口。
- 當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的時候,並沒有說丈夫若比妻子強,妻子就該作幫手;丈夫若比妻子弱,妻子就可作領導。當保羅說「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3)的時候,也沒有說丈夫若有資格「作頭」,妻子就可以順服;丈夫若沒有資格作頭,妻子就應當出頭(彼前三1)。作妻子的悲劇,是總愛替神定義「作頭」的資格,又總能找到丈夫沒有資格作頭的理由。真智慧是認識到,妻子無論以何種理由、何種形式取代丈夫做了一家之主,實際上都是「親手拆毀」(十四1)了自己的家。
- 10-12節是第一個子單元,以12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志,主題是惡人是義人的鏡子:
-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節),可譯為「惡人的心渴想邪惡,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因為「惡人的心渴想邪惡」,所以雖然「他的眼並不憐憫鄰舍」,但心中卻不覺得有錯。夫妻之間的爭吵(9節),也是因為「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2節);誰在道理上都沒有輸,所以誰在立場上都不肯讓步。
-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十六4),惡人在神的計劃中也是有用的,因為「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11a),而「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11b)。「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
- 每個環境都不會缺少惡人,但每個惡人都有「各適其用」的目的。真智慧是不抱怨神為什麽讓自己遇到惡人,而是知道惡人是神放在自己環境中的一面鏡子,好讓「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12節),因而「就得智慧」,學會作出明智的選擇。
- 13-15節是第二個子單元,以15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志,主題是惡人必受無憐憫的審判:
-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13節),因為「他眼並不憐恤鄰舍」(10a),所以「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太十八33;二十五45)。
-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14節),這是無視律法。因為神說:「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二十三8)。
- 「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15節),可譯為「當公義施行,是義人的喜樂,卻是作孽人的恐懼」(英文ESV譯本)。雖然惡人一面「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一面用「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但是,當神「秉公行義」的時候,惡人卻將陷入恐懼之中。
- 每個世代都有猖狂一時的惡人,但每個惡人都不能脫離神「秉公行義」的手。真智慧是不抱怨惡人得勢,而是知道他們必將重蹈歷史上惡人的覆轍,並對他們的結局心存戰兢和憐憫。
- 16-18節是第三個子單元,以18節的「義人 צַדִּיק/tsad·dek’」作為段落標志,主題是惡人聰明反被聰明誤:
- 「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16節),可譯為「人偏離智慧的路,必與陰魂為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通達 שָׂכַל/sä·kal’」原文與「訓誨 שָׂכַל/sä·kal’」(11b)、「思想 שָׂכַל/sä·kal’」(12a)是同一個詞,意思是「有洞察力、教導、成功、順利」。「人偏離智慧的路」,目的是更加自由地享受人生,但這條路的終點卻是死亡,「必與陰魂為伍」。
-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17節),人若一心想滿足肉體,最後都會失去自己最看重的「富足」、陷入自己最想避免的「窮乏」。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太十六25)。
-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18節),意思是惡人本來是要欺壓義人,結果神卻扭轉局面,反過來讓惡人代替義人遭殃(斯七10),讓「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詩七16)。
- 每個人都能看到惡人在人前顯貴,卻很少看到他們在人後受罪。真智慧是不羨慕惡人風光,因為知道他們必將聰明反被聰明誤,所以感謝神沒讓自己也淪為惡人。而「爭吵的婦人」也應當清醒地知道,自己也會像惡人一樣聰明反被聰明誤。
- 9節和19節談到「爭吵的婦人」,8-18節卻岔出去談論似乎不相幹的「惡人」。實際上,「婦人 אִשָּׁה/ish·shä’」原文與「惡人 רָשָׁע/rä·shä’」(10、12、18節)押尾韻,暗示那位「爭吵的婦人」就是家中的「惡人」。活在肉體里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惡人。當人的肉體碰撞肉體的時候,連最親密的「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關系也難以為繼。但神為什麽還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呢?因為「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既然神允許家中有「爭吵的婦人」、家外有「惡人」,我們就應當把他們當作自己的鏡子(10-12節)。「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但婚姻的悲劇卻是埋怨神配錯了另一半,所以總是希望改變對方,卻不願首先改變自己。配偶是神給我們的鏡子,用來顯明我們肉體的污穢。婚姻中的真智慧,就是看到鏡子里的臉不幹凈時,不要只顧擦鏡子,而要照著鏡子洗凈自己。
【箴二十一20】「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箴二十一21】「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箴二十一22】「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墻,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箴二十一23】「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箴二十一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箴二十一25】「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
【箴二十一26】「有終日貪得無厭的;義人施舍而不吝惜。」
【箴二十一27】「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箴二十一28】「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箴二十一29】「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 20-29節是一個單元,與3-8節前後呼應,繼續談論「耶和華衡量人心」(2節)的標準:
- 有節制的是智慧人(20-21節);
- 能自律的是智慧人(22-23節);
- 驕傲懶惰的是惡人(24-25節);
- 動機偽善的是惡人(26-27節);
- 無恥說謊的是惡人(28-29節)。
- 20-21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有節制的是智慧人:
-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20a),愚昧人也不缺乏神的恩典,區別是愚昧人缺乏節制,所以「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20b),最後還是兩手空空。
- 有節制的智慧人知道為長遠打算,所以「追求公義仁慈」(21a),結果「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21b)。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3),真智慧的首要任務就是拒絕肉體、控制天性的沖動;任何能釋放人的天性、卻不能讓人節制的事物,最終都是禍害。
- 22-23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能自律的是智慧人:
-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墻,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22節),是比喻智慧人能夠「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因為「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十六32)。
-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23節)。因為「攻克己身」的關鍵是控制口舌,「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三2)。真智慧是控制自己,得著真自由。自由就是不受捆綁,不但脫離人的捆綁、也脫離罪的捆綁,但最難脫離的卻是肉體的捆綁。惟有「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讓人不再作肉體的奴隸。
- 24-25節是一對平行句,「行事 עָשָׂה/ä·sä’」和「做工 עָשָׂה/ä·sä’」原文相同,主題是驕傲懶惰的是惡人:
-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24節)。人若是「出於驕傲」做工,不合神心意。
- 「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25節)。人若是出於懶惰不做工,也不合神心意。
- 驕傲人和懶惰人,都是活在肉體中的人。世上的難處常常來自那些想要改變一切的驕傲人,或者什麽也不想改變的懶惰人。因為肉體會玷污一切工作,所以無論做工不做工,都不合神心意。真智慧是雲柱不動、人就不動;雲柱一動、人馬上跟上(民十35-36)。惟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的工作,才能將榮耀歸給神。
- 26-27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動機偽善的是惡人:
-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27a),因為他「終日貪得無厭」(26a),表面敬虔、心里卻沒有神;獻祭的動機只是為了賄賂神、謀求更多的好處,所以在神眼中只是偽善地「存惡意來獻」(27b)。
- 真智慧是承認一切都是恩典,所以「義人施舍而不吝惜」(26b);他們獻祭的動機是為了感謝恩典、求神悅納,而不是為了交換利益、謀求人前的榮耀。因此,「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3節)。
- 神一面斥責「終日貪得無厭的」,一面稱許「義人施舍而不吝惜」,並且宣告屬靈的定律是「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已經清楚地表明了「耶和華衡量人心」的標準。但神也允許百姓中存在懶惰的人和貪得無厭的人、殷勤的人和不吝施舍的人,讓他們在神面前自由地作出選擇,並且承擔選擇的後果。在神的旨意里,君王的責任是制止「欺壓貧寒的」(十四31),而百姓的本分是「憐憫窮乏的」(十四31),並不需要假借政府之手來施舍。今天的福利社會卻是「政府施舍而不吝惜」,偽善的政客把別人的錢施舍給更有可能投票給自己的人,使人越來越習慣於貪戀別人的錢財(出二十17)。結果懶惰人認為自己不必工作,會有殷勤人來照顧他們;而殷勤人卻認為工作無濟於事,因為懶惰人會拿走他們的工作成果——這時,這個偽善的制度就來到了終點。
- 28-29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無恥說謊的是惡人:
- 「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28節)。真智慧是永遠說真話,所以不必刻意記住以前說過什麽,也不必發明新的謊言去掩蓋舊的謊言;而說謊者不管如何心思縝密,總會百密一疏,遲早都會被戳穿。
- 「惡人臉無羞恥」(29a),是放棄廉恥、堅固自己的臉皮;而「正直人行事堅定」(29b),是拒絕肉體、堅固該走的正道。人生是一系列選擇的過程,選擇就是決定放棄還是堅持。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堅持了不該堅持的。而真智慧是知道該放棄什麽,也懂得該堅持什麽。最明哲的選擇是放棄自己,而不是堅持自我;是勝過自己,而不是征服世界。
【箴二十一30】「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箴二十一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 30-31節是一對平行句,與1-2節首尾呼應,作為本章的總結,主題是神的主權不可敵擋。
-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30節)。因為真正的「智慧、聰明、謀略」都來自神,所以真智慧必然是與神同工,絕不會與神反對。敢於宣告「上帝已死」(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人,不但瘋了,而且早已化為泥土(尼采寫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四年後得了精神病,死於1900年)。
-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31節),可譯為「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但勝利屬於耶和華」(英文ESV譯本)。馬拉的戰車是當時最強大的武器(士一19),是古代人類戰爭智慧的巔峰之作,但神卻從來都不喜悅祂的百姓倚靠馬匹(申十七16;書十一6;撒下八4;賽三十一1;何一7;亞九10;詩二十7)。今天的屬靈爭戰也是如此,無論人的核能、航天或人工智能技術怎樣進步,最終都是「勝利屬於耶和華」。
- 幾千年來,無數的仇敵用各種「智慧、聰明、謀略」來敵擋神,但他們都已經灰飛煙滅,「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楊慎《廿一史彈詞》)。「敵擋耶和華」,乃是人類最大的無知和狂妄,但史上卻總是不乏這樣的愚昧人,造成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若是神不存在,人就可以為所欲為;若是神不幹預,人間早已成為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