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五十1】「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里呢?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賽五十2】「我來的時候,為何無人等候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無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無拯救之力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幹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幹渴而死。」

【賽五十3】「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 1-3節責備百姓埋怨神離棄了他們(四十九14),所以不肯回應神,宣告神願意、也有能力拯救自己的百姓。
  • 神把錫安比作被休的母親,把百姓比作被賣的奴隸。根據律法,丈夫若與妻子離婚,必須給她休書(申二十四1-4);但神根本沒有寫下「休書」(1節),祂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所以錫安的被休不是被神離棄,而是因為百姓的「過犯」(1節)。根據律法,欠債者若不能還債,可以出賣兒女抵債(出二十一7);但神並沒有「債主」(1節),祂沒有任何對手、也不欠任何人(伯四十一11;羅十一35),所以百姓被賣不是替神還債,而是因為自己的「罪孽」(1節)
  • 既然百姓的被擄並沒有符合律法的手續,表明並非神與他們決裂。因此,他們沒有理由絕望、自憐,而應當專心仰望神的拯救。但百姓卻「無人等候、無人回應」(2節),既不信靠神的「拯救之力」(2節),也不相信神肯付出代價「救贖」(2節)他們,所以被擄之後還是不肯「誠實倚靠耶和華」(十20)。
  • 「膀臂」(2節)代表神的能力,是出埃及時常用的比喻(出六6;民十一23;申四34)。2b-3節都是引用出埃及的典故。

【賽五十4】「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賽五十5】「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賽五十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胡須,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賽五十7】「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

【賽五十8】「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

【賽五十9】「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 4-9節是第三首仆人之歌。
  • 在四首「仆人之歌」中,這是第一次提到仆人的受苦(6節),也惟有這里四次提到「主耶和華」(4、5、7、9節),強調仆人的 受苦乃是「主耶和華」所安排、所幫助的 。
  • 與不肯回應的仆人以色列(1-3節)相反,仆人彌賽亞不但聆聽神的聲音(4b-5a),而且順服回應——「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5b)。雖然祂被世人藐視、厭棄(6節),但卻定意順服、專心倚靠神:
    1. 仰望神事奉傳道(4節);
    2. 順服神忍受羞辱(5-6節);
    3. 信靠神面對控告(7-8節);
    4. 倚賴神勝過仇敵(9節)。
  • 「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4節),表明仆人有先知的職分,正如主耶穌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八28)。
  • 「開通我的耳朵」(5節;詩四十6),意思是「使我的耳朵肯聽你的話」,也就是順服。律法規定,若有奴仆願意終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錐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接納他的獻身(出二十一5-6;申十五16-17)。
  • 「打我的背、拔我腮頰的胡須、吐我」(6節),代表公開的羞辱和逼迫。「我任他打、我由他拔、我並不掩面」(6節),代表完全的順服和舍己(約十17-18;腓二6-8)。今天,我們常常可以為主受苦,但卻很難為主受辱;常常可以被仇敵毆打,但卻不能容忍肢體「辱我,吐我」(6節)。一旦被辱,就忍不住要分辨、伸冤、還擊。因此,我們千萬不要標榜自己的順服、舍己,而當承認自己的「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
  • 「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7節),可譯為「誰與我爭論,讓我們來對質;誰與我作對,讓他近前來吧」(和合本修訂版),指彌賽亞在法庭上坦然面對指控(太二十七24;可十五3;路二十三4、41;約十九6)、忍受公開的侮辱*(6節)。因為祂知道自己並沒有過失,而是為了順服神,所以神必與自己同在、「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8節),無論什麽指控都不能成立。

【賽五十10】「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仆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賽五十11】「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里,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 10-11節是神呼籲不肯回應的百姓(1-3節)效法仆人的順服和信靠(4-9節),指出有兩種人,這兩種人的區別就是是否聽從彌賽亞的話:
    • 第一種人「敬畏耶和華、聽從祂仆人之話」(10節),雖然「行在暗中,沒有亮光」(10節),但卻「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10節)來面對黑暗。
    • 第二種人不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仆人之話」,而是倚靠自己「所點的火把」(11節),結果「必躺在悲慘之中」(11節),因為這是神「手所定的」(11節)結局。
  • 仆人彌賽亞的見證已經擺出來了(7-9節),祂的榜樣是完全的仰望(4節)、順服(5節)、信靠(7節)和倚賴(9節),這是分辨信靠者(10節)和不信者(11節)的標志。今天,有些人自詡「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卻不知道「基督耶穌的心」乃是「反倒虛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二6-8)。他們想靠肉體為神「做大事、發義怒」,結果越「效法基督」(林前十一11),越自以為義、刻薄待人;其實只是「用火把圍繞自己」(11節),結果是玩火自焚、「必躺在悲慘之中」。甚至盲目到一個地步,「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四十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