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十六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耶十六2】「『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
【耶十六3】「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耶十六4】「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 神不但三次拒絕了先知的代禱(十四-十五章),還給先知頒布了三條禁令,涉及人生最重要的三件事:出生、結婚和死亡。用這些反常的行為,象征神已將祂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5節):
- 不可結婚生子(1-4節);
- 不可參加喪禮(5-7節);
- 不可參加婚禮(8-9節)。
- 古代以色列男人通常在二十歲左右結婚。子孫眾多、生命延續,代表神的祝福(詩一百二十八6),獨身則是反常的行為。神吩咐先知「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2節),很可能是在呼召不久就發出的禁令,因為神要用耶利米的獨身生活,預告「在這地方、在這國中」(3節)的百姓將遭遇「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4節)的命運。另一方面,既然先知選擇站在神一邊,他在普遍離棄神的百姓中也很難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侶,正如他自己所說的:「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你的感動獨自靜坐,因禰使我滿心憤恨」(十五17)。
- 「他們必死得甚苦」(4節),可譯為「他們必死於致命的疾病」(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可能指戰爭所帶來的瘟疫(三十二24)。以色列人非常重視葬禮,所以「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4節;二十五33),既是極大的恥辱,也是聖約的咒詛(十五3;申二十八22、26)。
【耶十六5】「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十六6】「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也不使頭光禿。」
【耶十六7】「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
【耶十六8】「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
【耶十六9】「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 「用刀劃身」(6節)、「使頭光禿」(6節),是拜偶像的外邦人的惡俗,被律法禁止(利十九28;二十一5;申十四1),但此時卻成了百姓的喪禮風俗。
- 「不要進入喪家」(5節),指不可參加喪禮。
- 「不可進入宴樂的家」(8節),指不可參加婚禮。
- 「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9節),可譯為「看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我必在你們眼前止息這地方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娘的聲音」(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指神的管教將在百姓的有生之年就到來。
- 神不但不允許先知結婚,也不允許他參加百姓的喪禮和婚禮,用這些行動象征神已經「丟掉離棄了惹祂忿怒的世代」(七29)。因為「這百姓」(5節)離棄聖約的結果,就是離開從聖約而來的「平安、慈愛、憐憫」(5節),所以也不再有「歡喜和快樂」(9節)。
- 神三次宣告,祂將從應許之地止息「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七34;十六9;二十五10);但神也應許,將來這地也「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三十三11)。神曾經應許,「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賽五十四10);但神現在也宣告:「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5節)。不管人怎樣失敗,神也不會廢棄聖約的應許,管教就是成就聖約的手段。因此,神在「拔出、拆毀」(一10)之後,必有「建立、栽植」(一10);人在肉體被擄之後,必有靈里的回歸(14-15節)和更深的認識(21節)。
【耶十六10】「『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什麽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什麽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麽罪呢?”」
【耶十六11】「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
【耶十六12】「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
【耶十六13】「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里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 10-13節是神向靈里遲鈍的百姓宣告審判的原因。
- 連瑪拿西那樣離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11節)的惡王(代下三十三2-10),都「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代下三十三12),因為他對自己的悖逆心知肚明。但此時的百姓卻覺得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根本不覺得自己悖逆,所以一邊「不聽從」(12節)神,一邊自詡「無辜」(二35),一臉委屈地表示不知道「犯了什麽罪」(10節)。今天,許多人也常常這樣質問神:「為什麽我這樣的好人會受懲呢?為什麽他那樣的聖人會遭災呢」?而神的回答也是一樣的:信徒若愚昧到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只能證明自己靈里已經極度黑暗、「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12節;七26)。
- 百姓既然離棄聖約、在神的應許之地上「隨從別神,事奉敬拜」(11節),神就按照聖約把他們趕到外邦(申二十八36),讓他們在那里被迫「晝夜事奉別神」(13節)。神給我們用自由意志選擇當走的路,也要我們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我們若堅持「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12節),代價就是喪失自由、成為撒但和世界的奴隸。
【耶十六14】「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耶十六15】「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
- 14-15節是神在宣告審判的同時,也應許了覆興的盼望。
- 「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14節),指神的百姓將經歷「第二次出埃及」。那時,他們將指著領他們第二次出埃及的神起誓(15節),因為第二次出埃及比第一次出埃及的意義更加重大。
- 「北方之地」(15節),指應許之地北方和東北的美索不達米亞,包括亞蘭、亞述、巴比倫和波斯等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15節),包括世界各地。神把百姓趕散到列國,是根據祂的公義和聖約的咒詛(申二十九25-28);而把百姓領回應許之地,是根據祂的信實和聖約的應許(申三十1-10)。第二次出埃及的百姓所要離開的範圍包括全地,要到基督再來之後才能完全應驗(二十二5-6),從巴比倫的回歸只是序幕。
【耶十六16】「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
【耶十六17】「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耶十六18】「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 16-18節繼續10-13節審判的信息,免得有人因著14-15節的覆興應許,誤以為可以僥幸逃過現在的審判。
- 「打魚的」(16節)可能指埃及(賽十九8),「打獵的」(16節)可能指巴比倫(哀四18-19)。離棄神的百姓所投靠的任何對象,將來都會變成他們的仇敵,像漁夫和獵人一樣追捕他們,沒有一人能夠逃脫神的審判。
- 「加倍報應」(18a),這是律法對盜賊(出二十二7)和侵占財物者(出二十二9)的懲罰。敬拜偶像的百姓就像侵占神的「地土」(18節)、偷竊神的「產業」(18節)的盜賊,所以神也要使用「打魚的、打獵的」,「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十七18)。
- 神把百姓帶回之前,「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18a)、潔凈應許之地(18b)。因為當聖約的一切咒詛都臨到百姓身上時,他們在被擄之地才能「心里追念祝福的話」(申三十1),才有可能「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申三十2)。
【耶十六19】「耶和華啊,禰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里,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耶十六20】「人豈可為自己制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
- 19-20節是先知的信心和回應。
- 先知承認「禰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19a),和列國將承認「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19b)成為對比。神在自己的百姓身上的作為,不但將使悖逆的百姓回轉,也將讓世人認識祂、歸向祂。
- 一個活在神光中的人,不只會看見神管教的手,也能看見神保護的手和永恒不變的旨意。因此,即使在艱難的管教之中,里面也沒有抱怨,而是看到神必保護、「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心中也不會失望,而是看到神必得勝、使世人認識偶像「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耶十六21】「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
- 十六21-十七13是神解釋自己管教的目的,因為百姓已經無可救藥、神要徹底管教「詭詐」(十七9)的百姓。
- 百姓之所以招惹管教,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神,以致「為自己制造神」(20節)。而神管教百姓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既認識自己、又認識神,因此徹底棄絕虛假的偶像。
- 「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21節),指百姓被擄而回歸的經歷,將使他們深刻體會神在西奈山的自我啟示:「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
- 以色列人自從進迦南以後,就一直無法脫離「拜偶像、被管教、回轉、再拜偶像」的循環,但「就是這一次」(21節)的徹底管教,將使這些「不受教訓的國民」(七28)徹底認識神的手和神的能力,也成為後人的鑒戒。當猶大被擄回歸以後,他們再也不拜偶像了。今天,我們若忘記神百姓的歷史、成了「不受教訓」(十七23)的信徒,神也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給我們一次刻骨銘心的管教,「就是這一次」,將使我們認識神的性情和大能、也認識祂的工作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