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三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多三2】「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 三1-8的主題是「向教會之外的善行」,與二1-10「在教會之內的善行」前後呼應。
  • 二1-10要勸眾人的善行,是關於信徒之間的關系,讓外人看見了,「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二5),並且「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二10),讓外人被神的道所吸引。而三1-8「要提醒眾人」(1節)的善行,是關於信徒對外人的影響。在任何社會制度下,基督徒都應該是最好的公民。
    1. 「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1節),與「不服約束」(一10)、「悖逆」(一10)的假師傅迥然有別。克里特於主前67年被羅馬征服,此時屬於羅馬元老院行省克里特與昔蘭尼加(Crete and Cyrenaica)。
      •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羅十三1),每一個政權的存在都仰賴神的允許,地上的權柄不過是表明神的權柄。任何政權,無論形式是民主、共和,還是專制、獨裁;無論成因是選舉、任命,還是政變、侵略;無論信仰是敬虔、順服,還是抵擋、悖逆,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個能夠存在。因此,「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實際是順服允許這權柄存在的神。因此,當人的命令違背神的命令時,我們在行為上便不能「順從」,因為「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但在態度上還是要「順服」。
      • 保羅勸勉信徒順服掌權者,並非因為當時的政權善待教會。實際上,正是猶太公會和羅馬帝國兩大權柄合作將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時的羅馬帝國是奴隸制,沒有民主、自由和人權,在位的羅馬皇帝尼祿(主後54-68年)是一個聲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戀者,死後甚至被羅馬元老院宣布為人民公敵,施以除憶詛咒(Damnatio memoriae)。保羅寫完本信之後大約一、兩年,尼祿殘害基督徒,保羅和彼得都在此期間殉道。此後二百五十年間,羅馬帝國對教會有十次大逼迫,但教會始終遵守使徒教導, 沒有以暴力抗拒、用血氣對付血氣,最後溫順的教會卻「徒手征服了羅馬帝國」。因為在一切「作官的、掌權的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
    2.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節),「善事」的標準「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與「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一16)假師傅迥然有別。「善行、善事」(一16;二7、14;三1、8、14)是本信的關鍵詞。
    3.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2節),與造成「辯論、紛爭、爭競」(9節)的假師傅迥然有別。

【多三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欲,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多三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多三5】「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多三6】「聖靈就是神借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多三7】「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譯: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多三8】「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們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或譯: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 第3節可譯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欲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是信徒在得救之前的天然本相,始於無知、終於仇恨,與得救之後的善行完全相反:
    1. 「無知、悖逆、受迷惑」,與順服、遵命(1節)相反。
    2. 「作各樣私欲和宴樂的奴隸」,與預備行善(1節)相反。
    3. 「在惡毒、嫉妒中度日」,與不毀謗、不爭競(2節)相反。
    4. 「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與和平、溫柔(2節)相反。
  • 雖然克里特人的道德水平低下,但保羅提醒信徒:蒙恩的罪人不可藐視尚未得救的罪人,因為我們從前也是如此。信徒真正的溫柔謙卑(1-2節),源於對自己原先絕望光景的記憶,以及對自己全然敗壞本性的認識。信徒若認為第3節這份清單中有任何其中一項是自己絕對不會去犯的,那一樣就是我們的破口。
  • 4-7節原文是一個長句,指出神是如何把我們從過去的絕望光景中拯救出來的。
    1. 拯救的時間:「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4-5a),救恩完全是根據神的永恒計劃。
    2. 拯救的基礎:「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5b),救恩完全不含人的努力成分。
    3. 拯救的方法:「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借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5c-7a),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主動作為。
      • 救恩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共同的工作:聖父計劃了救恩,聖子成就了救恩,聖靈把救恩施行在我們身上。
      • 「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綜合引自結三十六25-27等多處舊約,指聖靈首先重生我們,人才能悔改、相信,然後因信稱義。
      • 聖靈「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綜合引自結三十九29等多處舊約,指被聖靈更新。
      • 信徒是「因信稱義」(加三24;羅五1),而信心本身就是神借著聖靈所賜的恩典(羅三24),所以我們也是「因祂的恩得稱為義」。
    4. 拯救的目的:「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7b),救恩完全為了神的榮耀旨意。
      • 「稱為義」是福音的首要福分,「成為後嗣」則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權。
      • 「永生」指神永遠的生命,凡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有這永生(約三36;約壹五12)。「永生的盼望」並不是說永生要等到將來才能得到,而是說今天我們對永生的初嘗就是將來「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
      • 「後嗣」,指神基業的承受者(羅八17)。
  • 第8節可譯為「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堅持這些事,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與「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節)首尾呼應。信徒向教會之外的人行善,就是活出宣教的人生、作神施行救恩的管道,可以從正面影響世人,吸引蒙揀選者來認識福音真理。

【多三9】「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多三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多三11】「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

  • 三9-11的主題是「提醒遠離假師傅」,與一10-16「提醒防備假師傅」前後呼應。
  • 傳道人一方面要堅持講明對人有益的真道(8節),一方面「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都是虛妄無益的」(9節)。
    • 「遠避」,指不被假師傅牽著鼻子走,並不是回避護教(一13-14)。
    • 「無知的辯論」,指膚淺和愚拙的辯論(提後二23),詰難者並非為了探討、而是為了挑戰,「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提前六4),「這樣的事只會引起爭論,無助於神的計劃,這計劃是憑著信才能了解的」(提前一4和合本修訂版)。
    • 「家譜的空談」,是假師傅的謬誤教訓之一(提前一4),是沒有聖經根據的臆測和傳說,具體內容不能確定。
    • 「紛爭」,不是指「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4),而是因假師傅的錯謬教訓引起的混亂和爭吵(提前六4)。
    • 「因律法而起的爭競」,不是因為聖經中的律法,而是因為猶太口傳律法(一14-15)。
    • 這些脫離聖經的「辯論、空談、紛爭、爭競」,只會使人遠離神,所以「都是虛妄無益」。
  • 10節可譯為「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要拒絕跟他來往」(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分門結黨的人」,指導致分裂的人。教會是「神的家」(提前三15),在教會制造分裂的不是主耶穌的門徒,而是追隨人的擁躉。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捍衛真理不會制造分裂,謬誤和異端才會導致分裂。
    • 一方面,信徒要「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提後二25)。另一方面,「勸戒」不是無限期的,對於不聽勸戒的人,我們「警戒過一兩次後」,就應該果斷斷絕來往,直到「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二25)。為了避免罪惡在教會內部蔓延(提後二17),應當盡快斷絕來往:第一次警戒,第二次再警戒,第三次就要棄絕。
  • 11節可譯為「因為你知道這樣的人已經背道,常常犯罪,自己定自己的罪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NASB譯本),這是解釋「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10節)的原因:
    1. 兩次抗拒警戒的人,證明他們心里剛硬,「已經背道」。
    2. 「已經背道」的人,就是在持續犯罪。
    3. 持續犯罪的人,已經用行為「自己定自己的罪」(路十九22),判定自己是不屬神的外人,所以我們不必再把他們當作主內弟兄來交通。
  • 新約聖經對於教會內部處理紛爭、執行紀律的教導如下: 
    • 第一步:私下交通,「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對於個人恩怨,應當饒恕弟兄「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2)。
    • 第二步:在證人面前交通,「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太十八16)。
    • 第三步:由教會審判,「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太十八17)。「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林前五12)?「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林前六1)?
    • 第四步:由教會執行紀律,「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懼怕」(提前五20)。對於悔改的人,「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沈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林後二6-8)。
    • 第五步:教會最嚴厲的懲戒措施是逐出教會、「交給撒但」(林前五5;提前一20),「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3),這些人包括:「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林前五11),「分門結黨的」(多三10),不聽使徒教訓的(帖後三14)。

【多三12】「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里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坡里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里過冬。」

【多三13】「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

【多三14】「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或譯:要學習行善),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

  • 三12-14的主題是「指示提多具體事務」,與一5-9「指示提多設立長老」前後呼應。
  • 「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里去」(12節),後來,保羅決定打發推基古去以弗所接替提摩太(提後四12),而讓亞提馬去克里特接替提多。
  • 「你要趕緊往尼哥坡里去見我」(12節),可能表明保羅覺得他留在地上的日子已經不多了,還有許多話要向這兩位親密的年輕同工交代。傳統認為,「尼哥坡里」是在克里特島北方的伊庇魯斯。
  • 「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里過冬」(12節),指古代地中海沿岸地區不宜冬季旅行、航行。保羅計劃在那里過冬,可能春天會離開那里,繼續乘船向西前往意大利或西班牙(羅十五24、28),所以要求提多和提摩太盡可能趕來(提後四21)。
  • 「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13節),指安排教會資助他們旅途需用,「叫他們沒有缺乏」。「律師西納」可能是羅馬的法律學者,「亞波羅」是保羅的同工(徒十八24-28;林前十六12),他們可能是本信的送信人,路過克里特。
  • 14節可譯為「我們的人也該學習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這樣才不會不結果子」(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我們的人」指克里特眾教會的信徒,信徒若樂意「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就能結出善行的果子,不再是「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一16)。

【多三15】「同我在一處的人都問你安。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 三15是祝福,與一1-4的問候首尾呼應。
  • 「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15節),指順服使徒教訓、不跟從假師傅的信徒。
  • 「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5節),這句話把祝福擴大到提多事奉的眾教會。後現代社會文化的敗壞程度,比當年的克里特文化有過之而無不及。今天的教會也和當年的克里特眾教會一樣,實在需要經歷神恩典的同在,才能一面持守真道,一面用善行「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