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1】「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提前一2】「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 一1-2是問候,與六21b的祝福首尾呼應。
  • 本信是保羅寫給提摩太個人的,但卻一開始就非常鄭重地申明自己的使徒權柄:「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1節),因為保羅有意讓提摩太向以弗所教會公開誦讀本信(六21)。
    • 「我們救主神」,這是舊約對神的常用稱呼(撒下二十二2;詩二十二19;賽四十三3;何十三4;路一4),保羅也把基督稱為「救主」(提後一10)。在當時的羅馬帝國,「救主」一詞經常被用來崇拜自稱為神的凱撒。
    • 「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這是提醒讀者:神的救贖計劃在基督里必然得以成全。
    • 「使徒」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最初是指耶穌基督所特別挑選的「十二個門徒」(路六13),也被用在主耶穌的兄弟雅各(加一19)和巴拿巴、保羅(徒十四14)身上,甚至還用在範圍更廣的「眾教會的使徒」(林後八23原文;羅十六7)身上。
    • 「保羅」是常見的羅馬姓氏(徒十三7)。使徒保羅是羅馬公民,羅馬公民可以有三個名字,他的姓、也就是第三個名字是「保羅 Paullus」,意思是「小的」。羅馬公民又可以有第四個名字,即出生時取的昵稱,使徒保羅的猶太名字「掃羅」可能就是保羅的昵稱,意思是「渴望」。使徒保羅通常在猶太人中使用「掃羅」這個猶太名字(徒二十二7;二十六14),在外邦人中使用「保羅」這個羅馬名字(徒十三9),在所有的保羅書信中都自稱「保羅」。
  • 「提摩太」(2節)是保羅從路司得帶出來的年輕同工(徒十六1-3),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
  • 「真兒子」(2節)原文的意思是「合法所生的兒子」。當時的門徒關系常以父子相稱,提摩太和提多都被稱為保羅的「真兒子」(多一4),表明保羅希望當地的教會把他們看作自己的代表,並透過這兩位「真兒子」的榜樣,知道怎樣效法他們的「父親」(林前四16-17)。聖經並沒有說提摩太是保羅帶信主的(徒十六1-3),保羅、提摩太和提多都是由同一位聖靈重生,在屬靈上是弟兄關系,並非父子關系。
  • 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2節)和希伯來式的「平安」(2節)。當時的書信一般用「問候 Chairein」一詞來問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羅卻改為雙關語「恩惠 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樂的」。「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源泉。希伯來文「平安 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經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恩惠 Charis」與「基督 Christos」原文諧音,而在保羅心目中,「恩惠」幾乎就是「基督」的同義詞,因為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什麽可以給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著基督來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 保羅慣用的問安語是「恩惠」和「平安」,只有在提摩太前後書里特別加插了「憐憫 eleos」(2節;提後一2),可能因為提摩太在以弗所教會需要執行艱巨的任務,尤其需要神的憐憫。

【提前一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提前一4】「也不可聽從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提前一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前一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提前一7】「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 一3-20的主題是「為正道打美好的仗」,與六11-21a「為真道打美好的仗」前後呼應。這部分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保羅對提摩太的囑托(3-7節);
    •  B. 保羅對律法的認識(8-11節);
    •  B1. 保羅對福音的見證(12-17節);
    • A1. 重申對提摩太的囑托(18-20節)。
  • 3-7節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囑托。「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3-4節),這句話道出了本信的主要目的:本信的所有內容,都是保羅對以弗所教會內部出現假師傅的回應。提摩太並不是去以弗所牧養教會,而是被保羅派到那里扭轉局面;他可能離開以弗所以後,在馬其頓境內給留在以弗所的提摩太寫了本信。
    • 「囑咐 paraggello」,表明提摩太是帶著使徒的權柄教導、吩咐人。
    • 「異教」可譯為「別的教義」(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指不正確的、引起分歧的教導(六3),並非不同的宗教信仰(弗四14)。
  • 「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4節),可能與某些猶太教的遺傳有關(多一14),具體不得而知。無論內容如何,都毫無屬靈價值,只會引發猜測和辯論。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15),在教會引發紛爭的從來都不是真理,而是謬誤和罪惡。
  • 「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4節),也可譯為「無助於神所定基於信心的計劃」(英文ESV、NASB譯本),「章程」原文是「管家」。神的計劃不能倚靠猜測來領會和實行,只能憑借心。憑空的猜測只會把人引入謬誤的沼澤、混亂神的真理,無助於作神的忠心管家。
  •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5a),可譯為「但命令的目的就是愛」(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命令 paraggelia」原文與「囑咐 paraggello」是同一個詞的不同詞性,指提摩太「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的目的,不只是消極地糾正神學的錯誤,更是積極地建立愛的團契,用愛來代替假師傅所挑起的紛爭(4節)。
  • 「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5b),既不是出於天然肉體的情感,也不是「說謊之人的假冒」(四2)。真教師和假師傅的區別不在於有沒有談論愛,而在於怎樣教導愛:「虛浮的話」(6節)只能把暫時的情緒、虛假的感覺當作愛,惟有真理的教導才能生出「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從而結出愛的果子:
    • 「清潔的心」,就是不向虛妄、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五十一10;太五8)。
    • 「無虧的良心」,就是已被基督潔凈、能正常辨別是非的良心(羅二15;林後四2)。
    • 「無偽的信心」,就是誠實倚靠神(賽十20),沒有程度區別,只有真假之分。
  • 以弗所教會的假師傅很可能是教會的領袖(7節;徒二十30),他們偏離了「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取而代之的是「虛浮的話」,目的是高擡自己、「想要作教法師」(7節)。他們想和猶太拉比一樣受人尊敬,卻不像法利賽人那樣鉆研聖經,所以「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7節):既不明白自己所講論的經文,又不知道自己所主張的道理。但他們並沒有自知之明,反而為憑空臆測的事情喋喋不休、強裝權威。

【提前一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提前一9】「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提前一10】「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提前一11】「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托我榮耀福音說的。」

  • 8-11節是第一段插入的話,保羅談論自己對律法的認識,這律法正是那些假師傅所誤用的(7節)。
  • 以弗所的假師傅「想要作教法師」(7節),所以誤用律法、高擡自己。保羅譴責假師傅,但並沒有貶低律法,所以強調:「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8節),因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3)。今天,聖經也常常被信徒誤用,不是「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提後三16),而是「替天行道」的武器;不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7),而是「六經注我」的擋箭牌。
  • 「合宜」原文是「合法」(英文ESV譯本),意思是符合設立律法的目的。人若要把律法用得「合宜」、教得「合宜」,就必須了解律法的作用。「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9節),因為聖靈的果子「沒有律法禁止」(加五23)。「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是為了約束人的罪((加三23),既不是讓人稱義的資格,也不能給人行義的能力,更不是叫人「去講虛浮的話」(6節)。9-10節列出的罪惡清單是按照十誡的次序(出二十3-17),首先列出人與神的錯誤關系,然後列出人與人的錯誤關系。
  • 「正」(10節),可譯為「健全教義」(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與假師傅的「病態渴望」(六4「專好」ESV譯本)形成對比。 didaskalia」原文在本信中一同使用了八次(一10;四1、6、13、16;五17;六1、3),又被譯為「教導」(四13;五17)、「教訓」(四16)、「道理」(六3)。
  • 保羅對於律法的功用、以及健全的教義的理解,都不是個人的主張,而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托我榮耀福音說的」(11節)。

【提前一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

【提前一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提前一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

【提前一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提前一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提前一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12-17節是第二段插入的話,保羅談論自己對福音的見證,這福音正是那些假師傅所離棄的(6節;四1)。
  • 保羅列出了一份罪惡的清單(9-10節),但他並沒有把自己排除在清單之外,而是承認自己正是罪人中的「罪魁」(15節)。因此,當他想到神竟然「交托我榮耀福音」(11節),不由得「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12節)。
    • 「因祂以我有忠心」,可譯為「因為祂認為我可信任」(和合本修訂版)。明明是基督「給我力量」,卻還看我為可信任的,所以保羅不得不感謝主。
    • 「派我服事祂」,表明保羅作基督的仆人,並非出於自己的能力或志願,而是出於基督的揀選和所加給的力量。
  • 保羅「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13節),在信主之前竭力逼迫教會(徒九1-2),但卻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13節)就「蒙了憐憫」(13節),證明救恩完全是神主動的白白恩典,沒有任何人的功德。神憐憫那些「不明白」的人、偶然軟弱的信徒,但卻恨惡那些明知故犯者(民十五31;來十26),尤其是那些扭曲福音、混淆正道的假師傅(彼後二1;約壹四3),所以「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三1)。教會絕不可用「愛心、合一、不動血氣」的名義包容任何假師傅(20節;約貳10-11),免得教會淪為人的團體,不再是「神的家」(三15)、「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15)。
  • 神的恩典不只是「力量」、「憐憫」,「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14節)。人已經完全敗壞,並不是因為自己里面有「信心」,所以能信主;也不是因為自己里面有「愛心」,所以能蒙悅納。我們之所以「有信心和愛心」,完全是因為神「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信心和愛心」,讓我們能回應恩典。因此,沒有一個信徒有資格誇口自己的「信心和愛心」,也沒有一個信徒有資格誇口自己的「力量」,「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1)。
  •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15節),可能引自當時已經流傳的福音書(路十九10)。「十分可佩服的」(15節)是當時希臘文的慣用語。耶穌降世,不是為了樹立一個道德榜樣,表達神對世人的關心,而是要將罪人從屬靈破產的困境中拯救出來,這才是真正的福音。而保羅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5節),「是」原文是現在時,表明保羅不是承認自己在信主前「是個罪魁」,而是承認自己現在仍然「是個罪魁」。一個人越是「在光明中行」(約壹一7),屬靈的生命越成熟,就越能認識自己的敗壞,越能看清自己「是個罪魁」。
  • 本信中原文三次使用「憐憫 eleos/eleeo」(2、13、16節),強調基督顯明在保羅這樣的「罪魁」身上的「憐憫」和「忍耐」,同樣也可以顯明在以弗所教會那些被假師傅誤導的弟兄身上。事實上,保羅知道自己之所以「蒙了憐憫」,目的「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6節)。連保羅這樣最極端的「罪魁」,基督都能把他變成最忠心的「使徒(1節),祂也一定有足夠的「忍耐來拯救任何人。如此就能給別人作榜樣,讓每個蒙召的人認識真正的福音,也讓每個軟弱的信徒認識「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1節)。
  • 保羅默想福音恩典的結果,是由衷地發出充滿敬畏的頌讚:「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17節):當年輕的提摩太面對以弗所教會的種種難處時,也必須越過環境,看見護理教會的乃是那位「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當教會出現問題的時候,同工的責任是用愛心勸勉人,因為我們已經「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5節),而神自己負責把那些「蒙了憐憫」的人挽回過來。

【提前一18】「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提前一19】「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提前一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 18-20節接續3-7節,重申對提摩太的囑托。
  • 「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18節),這句話把思路重新帶回3-7節:
    • 「命令 paraggelia」原文與「囑咐 paraggello」(3節)是同一個詞的不同詞性,指勸勉「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3-4節)。
    • 「從前指著你的預言」(18節),具體內容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這預言使保羅更加確信提摩太是一名適合在以弗所教會爭戰的戰士。而提摩太借著這些預言,可以在爭戰時得著鼓勵。
    • 「打那美好的仗」,指與以弗所教會的假師傅和他們的謬誤爭戰。「打 strateuomai」原文的意思是「服兵役、打仗」,「仗 strateia」原文的意思是「戰役」,這是把提摩太比喻成「永世的君王」(17節)的忠心戰士。
  • 我們要「打那美好的仗」,首先自己要「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19節),才能生出愛心(5節):
    • 「信心」就是準確地接受主的所是和所作,也準確地傳講主的所是和所作。
    • 「無虧的良心」就是實際地活出自己所傳講的道,在神面前沒有過不去的地方。
    • 「信心」和「良心」總是並肩而行的(5節;三9),如果我們的良心控告自己,就表明我們的信心出了問題;如果我們拒絕良心的提醒,在信仰上也無法前行,更無法產生「無偽的愛心」(林後六6)。
  • 19b可譯為「有些人丟棄良心,在信仰上觸了礁」。許多人堅持真理上的錯謬,往往是因為道德上的失敗(弗四19);許多假師傅之所以執迷不悟,正是因為他們舍不得離開罪惡的生活,所以故意拒絕良心的提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四2)。「許米乃和亞歷山大」(20節)就是例子:
      • 「許米乃」在教會傳講覆活的事已過(提後二17)。
      • 「亞歷山大」可能是陷害保羅、極力敵擋使徒話語的銅匠亞歷山大(提後四14-15)。
  • 20b可譯為「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兩個人可能是領袖,所以保羅親自把他們逐出教會,而不是由教會執行紀律(林前五5;帖後三14)。教會是「神的家」(三15),離開神家的信徒必然會流離失所、落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林後四4)。但保羅的動機不是責罰(林後而5-8),而是要使他們歸正,「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

《提摩太前書》背景

  《提摩太前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 First Epistle to Timoth」。「提摩太」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榮耀神」,他生長於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自幼受祖母及母親影響,熟悉舊約聖經。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給提摩太行了割禮,從此成為保羅的親密同工(徒十六1-3)。

  《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都是保羅晚年寫給個人的,但大部分內容都與收信者所牧養的教會有關。提摩太和提多都是保羅的接班人,三封書信的內容、風格、措辭和歷史背景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對於教會秩序和牧養教會,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所以十八世紀初被稱為「教牧書信 Pastoral Epistles」。教牧書信都在一開頭就清楚表明作者是使徒保羅,早期教父們對此也並無異議。但十九世紀以後的學術界提出各種質疑理論,認為教牧書信的作者並不是保羅,而是第二世紀的某位無名氏,其中最主要的證據是:教牧書信中包含了306個在其他保羅書信中沒有用過的單詞,但這種研究方法必須假設作者的年齡、心態、環境、主題和收信對象的變化對語言風格都毫無影響。還有人認為,教牧書信的許多詞匯只出現在第二世紀,但並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事實上,教牧書信的內證和外證都支持保羅就是作者,懷疑教牧書信作者的真實性,就是否定提後三16的偉大宣告:「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而那些拒絕保羅是作者的人,倒是應驗了提前四1的預言:「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主後62年,保羅上訴凱撒成功,從羅馬獲釋,重返亞細亞、馬其頓。他可能先從羅馬坐船經過克里特島,把提多留在克里特設立長老(多一5);接著繼續坐船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處理教會內部的假師傅。最後,保羅經過小亞細亞回到馬其頓,可能於主後63-64年冬天之前(多三12;提後四12-13),先給克里特島的提多寫了《提多書》,後來又給以弗所的提摩太寫了《提摩太前書》(提前一3)。

  主後64年7月,一場大火席卷羅馬全城, 市區受到很大破壞。民間謠傳是尼祿皇帝下令縱的火,尼祿為了轉移視線,就嫁禍基督徒,許多基督徒被定罪。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Tacitus)記載:「他們在死前受盡淩辱。他們被逼披上獸皮,慘遭惡犬撕裂,或被釘在十字架上,或在夜幕低垂時被人活活燒死,把這些熊熊的火光當作照明之用。」很可能在這段迫害時期,保羅再次被捕入獄,在羅馬等待最後的判決。這時來訪者稀少,因為當時若有人公然自認是基督徒,就有被捕及折磨至死的危險(提後一16-17)。保羅在第二次被囚羅馬、即將殉道之前寫了《提摩太後書》。

  《提摩太前書》的內容與《提多書》相似,但針對以弗所和克里特眾教會的具體情況,重點有所不同。本書整體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問候(一1-2);
    •  B. 為正道打美好的仗(一3-20)
    •   C. 神家當有的秩序(二1-三13);
    •    D. 教會是神的家(三14-16);
    •   C1. 恢覆神家的秩序(四1-六10);
    •  B1. 為真道打美好的仗(六11-21a);
    • A1. 祝福(六21b)。

  保羅寫本信的目的, 是為了處理教會內部出現的假師傅:「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一3-4)。雖然加拉太和歌羅西教會也遭到了假師傅的攪擾,但以弗所教會的假師傅更加特殊:他們是教會內部的領袖(一3、7、19-20;六3;徒二十30),所以更要謹慎處理。因此,保羅並沒有公開寫信給教會,而是在私人信件中談論公事(六21),勉勵提摩太執行潔凈教會的艱巨任務。此時,以弗所教會已經成立十多年了,並不缺乏成熟的制度和領袖(徒二十17),所以保羅首先關注的是持守真道,其次才是恢覆秩序;並沒有教導如何組織教會,反而強調不要急著按立教會領袖(五21-22)、妥善處理犯錯的領袖(五19-20);也沒有提到教會領袖的專業資質,反而關心個人品格、家庭生活和忠心教導(三1-13)。雖然本信被後人稱為「教牧書信」,但關注的重點其實不是如何牧會,而是如何清除偏離真道的領袖對教會的影響。

  盡管本信的許多內容要放在當時的背景下,才能被正確理解,但其重要性和適用性卻遠遠超過了當時的世代。因為聖靈借著本信所說的話,使歷世歷代的教會「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