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一1】「基督耶穌的仆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

【腓一2】「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 一1-2是問候,與四21-23的問安首尾呼應。
  • 「基督耶穌的仆人」(1節),就是被基督揀選、使用的人,擁有基督的恩賜和權柄。「仆人」原文是「奴隸」,這個稱呼也被用於摩西(出十四31;民十二7;詩一百零五26)和眾先知(耶二十五4;但九6、10;摩三7)。在保羅的書信中,只有本信不提到自己為「使徒」、只自稱「仆人」,可能是為了效法基督「取了奴仆的形象」(二7)。
  • 「保羅」(1節)是常見的羅馬姓氏(徒十三7)。使徒保羅是羅馬公民,羅馬公民可以有三個名字,他的姓、也就是第三個名字是「保羅 Paullus」,意思是「小的」。羅馬公民又可以有第四個名字,即出生時取的昵稱,使徒保羅的猶太名字「掃羅」可能就是保羅的昵稱,意思是「渴望」。使徒保羅通常在猶太人中使用「掃羅」這個猶太名字(徒二十二7;二十六14),在外邦人中使用「保羅」這個羅馬名字(徒十三9),在所有的保羅書信中都自稱「保羅」。
  • 「提摩太」(1節)是保羅從路司得帶出來的年輕同工(徒十六1-3),他是《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和《腓利門書》的聯名作者。保羅把「提摩太」的名字放在作者的位置,不一定表明他參與了實際寫作,但表明他讚同這幾封信的內容。
  • 「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1節),就是腓立比的信徒。腓立比位於希臘北方的馬其頓,是羅馬的殖民地、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到達歐洲的第一站(徒十六12)。腓立比的信徒寄居在腓立比,屬靈的家鄉卻是「在基督耶穌里」。「聖徒」並不是指本質聖潔、品行良善的人,而是指所有的信徒,他們都是從世界被分別出來見證主、事奉神的「成聖的人」(徒二十六18)。在舊約里,「聖徒」的稱號是保留給選民以色列的(申三十三3;太二十七52);在新約里,「聖徒」包括一切蒙神揀選、重生得救的猶太人和外邦人。
  • 「諸位監督」(1節)就是教會的眾長老(徒二十17、28),責任是「牧養神的教會」(徒二十28),包括教導聖經、抵擋異端(多一9)。「長老」是身份(多一5),「監督」是職分(多一7)。
  • 「諸位執事」(1節)是「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負責管理教會的事務。
  • 保羅的問安語「恩惠、平安」(2節),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當時的書信一般用「問候 Chairein」一詞來問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羅卻改為雙關語「恩惠 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樂的」。「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源泉。希伯來文「平安 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經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恩惠 Charis」與「基督 Christos」原文諧音,而在保羅心目中,「恩惠」幾乎就是「基督」的同義詞,因為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什麽可以給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著基督來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 雖然保羅此時身陷囹圄(13節)、面臨著死亡的威脅(23節),但卻為別人祈求「恩惠、平安」。因為即使在監獄中,賜平安的神也與他同在(四9),所以心中滿有「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四7),不受環境的影響。

【腓一3】「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

【腓一4】「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地祈求。」

【腓一5】「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

【腓一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里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你們常在我心里,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

【腓一8】「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地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

  • 一3-11是「為腓立比人禱告」,與四10-20「向腓立比人致謝」前後呼應。
  • 雖然保羅此時面臨著死亡的威脅(20-23節),但只要思想神在腓立比信徒身上的工作(6節),就能滿有喜樂地「感謝我的神」(3節)。感恩是信徒被聖靈充滿的記號(弗五20),聖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弗一18),使我們從環境的難處里看見神的工作,因此湧流出喜樂和感恩,代禱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地祈求」(4節),而不是憂憂愁愁地哀求。
  • 「從頭一天直到如今」(5節),指從腓立比人接受福音開始到現在(徒十六15),已經與保羅彼此相交了十多年。保羅為他們歡喜快樂,不只是因為他們「興旺福音」(5節),更是因為他們始終能「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5節)。只有「同心合意」,才能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
  • 第6節可譯為「我深信,那在你們心里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救恩始於神的恩典,也靠著神的恩典成全(加三3),神的恩典絕不會有始無終。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祂叫我們活過來(弗二1、5),引導我們因信稱義,使我們可以確信自己已經活在祂的計劃中,也可以確信祂既然已經開始「動了善工」(6節),就會繼續引導我們、更新我們(二12-13;三10),保守我們直到基督再來,完成祂榮耀的計劃(三21;來二10)。因此,雖然腓立比教會飽經苦難、常受逼迫(28-29節),但神必然保守他們「站立得穩」(27節;四1),因為負責「完成這工作」的,乃是神自己(二12-13)。
    • 保羅在三次宣教旅程中,事奉時間最長的地方是哥林多和以弗所,並不是腓立比。這證明無論是「動了善工」(6節)、還是「成全這工」(6節),都是靠神自己,並不是因為保羅教導得好、門徒帶得好。傳道人若是倚靠自己的努力傳福音、帶門徒,不是有點成果就自高自大,就是遇到難處就怨天尤人。
  • 「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7節),意思是一起同工、也一起蒙恩。神所發起的事奉,都需要倚靠神的恩典,也必能經歷神的恩典。因此,當腓立比人與保羅同工的時候,就在各種難處中一同經歷恩典的供應,彼此更加親密相交。恩典是教會合一的紐帶,一起同工、才能一同得恩,一同得恩、才能彼此合一。一個合一的教會,必然是一起同工、也一同蒙恩的教會。
  • 第8節可譯為「我以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保羅渴望腓立比人知道自己對他們的感受,因為這愛是來自基督耶穌。人若想靠感情來傳揚福音、籠絡人心,不是會高擡自己、讓人欠情,就是會迎合人意、妥協真理。只有當我們真誠分享來自基督的愛時,才會讓我們一起向神滿懷感恩,彼此在愛里聯系得更緊。

【腓一9】「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

【腓一10】「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譯: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腓一11】「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 9-11節是保羅為腓立比人代禱的內容(4節)。保羅不但向腓立比人表達了自己在基督里的愛(8節),也為腓立比人的愛心禱告。
  • 第9節可譯為「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不斷增長」(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知識 epignosis」,原文在新約中幾乎都是指對神和真理的認識(西一9;弗四13)。
    • 「見識 aisthesis」,原文的意思是洞察力、分辨力,是運用「知識」作出正確判斷的能力。
    • 愛心不是感覺、而是意志,所以需要理性和洞見,信徒愛心的增長,應該紮根在「知識和各樣見識」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人情關系上。沒有愛的真理固然是冷酷的,沒有真理的愛更是盲目和膚淺的,常常會害人害己、事與願違。
  • 「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增長的愛心,會產生兩個結果:
    1.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10a)。「分別是非」,原文的意思是「試驗和證明什麽是更重要的事」。對於信徒來說,在「上好」與「次好」之間作選擇,往往比棄「惡」擇「善」更加困難。因為上好的愛心都需要否定肉體,次好的愛心卻會讓自己感覺善良;上好的事奉需要在神前低頭,次好的事奉卻會在人前風光。愛心只有「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增長,才能分辨什麽是合神心意的上好,從而「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10b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因為我們在地上所做的一切,若是不能經過基督台前的試驗,無論多麽熱鬧、多受歡迎,都是毫無價值的草木禾稭(林前三12-15)。
    2. 「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11節),原文是單數,意思是活出仁義的生活。「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約十五4),信徒只有「靠著耶穌基督」,才能「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出於肉體的愛心果子,會把人裝點得更屬靈、更好看;「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增長的愛心,卻會叫基督顯大(20節),「叫榮耀稱讚歸與神」(11節)。

【腓一12】「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

【腓一13】「以致我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余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

【腓一14】「並且那在主里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

  • 一12-26是「保羅的情況」,與四2-9「保羅的勸勉」前後呼應。
  • 腓立比的信徒顯然很擔心保羅。使徒已經被囚了好幾年,神的計劃好像遇到了挫折。但保羅對神的主權卻滿有信心,也盼望關心自己的腓立比人能因此安心,所以想要他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12節)。保羅不需要介紹自己傳道的功勞或坐監的苦勞,只需要讓人知道結果「更是叫福音興旺」。在神沒有偶然和意外,祂自己會負責完成祂所要做的工作(6節),不但可以使用自由的器皿、也可以使用被捆綁的器皿;不但可以使用健康的器皿、也可以使用疾病的器皿。人的責任,就是「不靠著肉體」(三3),而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信靠順服,「隨事隨在」(四12)都「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四13)。
  • 保羅的被囚,實現了他「必須往羅馬去看看」(徒十九21)的心志,福音不但沒有受阻、反而傳得更廣。傳福音的人可以被「捆鎖」(13節),但福音卻不會受捆鎖;在保羅被囚以後,神借著他成就了難以置信的工作,絕對是保羅在監獄外面不能做成的:
    1. 首先,所有接觸過保羅的士兵都聽到了基督,福音在羅馬軍隊中傳開了。「御營全軍」(13節),原文是「整個衙門」。這個詞在主後一世紀經常用來指羅馬的禁衛軍。
    2. 其次,鼓勵了許多信徒傳福音。他們因為看見了神在保羅身上的工作,「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14節)。
    3. 最驚人的,也是保羅根本沒想到的,是他在獄中所寫的《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和《提摩太後書》,在以後的兩千年里,對教會和整個世界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比他在當時帶起千萬人信主更加寶貴!
  • 在我們事奉的經歷中,有時候,事情看來好像變糟了,但實際上,就像保羅正在前往羅馬的路上。在我們人生的旅程中,有許多不幸和意外,似乎都是捆鎖,但過了一段時間,我們就能看出,那些都是我們生命的轉機。「一無掛慮」(四6)的禱告,不是期望事情會變得容易,而是確信神必賜下「出人意外的平安」(四7),也必會用出人意料的方式成就祂的計劃。只要我們求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賞給我們,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弗一18),就能從地上的一切難處和不幸中,看到神的作為和美意;生命就能在一切捆鎖中成長,信心得以堅固。

【腓一15】「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

【腓一16】「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

【腓一17】「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

【腓一18】「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

  • 那些被鼓勵放膽傳福音的人可以分為兩類,「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15節)。後者是出於愛心,前者是「出於自私的野心」(17節英文ESV譯本),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名聲和利益。
  • 「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16節),指有些人傳福音,是因為保羅入獄,所以接過傳福音的擔子、表達對他的愛心。「設立」原文是「被放在這里」,是軍事用語,形容保羅被囚獄中,實際上是被神差派到這個崗位上值班。
  • 「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17節),指有些人傳福音,是因為保羅入獄,所以趁機擴大自己的名聲和影響,貶低不能自由傳福音的保羅。
  •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耶十七9),一個人「傳基督」的內容即使正確,動機也未必準確,甚至能通過傳福音來加增保羅「捆鎖的苦楚」。但是,「這有何妨呢」(18節)?只要他們傳的內容正確(三2;林後十一4;加一6-9),保羅就不為他們的動機費心,因為「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18節)。保羅不太擔心那些動機不純的信徒,因為神自己會成全祂所開始的善工(6節)。在這一切之上,都有神的主權,神允許這些事情發生,可以顯明我們是在意自己的得失、還是在意基督的榮耀?是在意誰傳了福音、還是在意福音的內容?如果我們連自己的榮辱心都不能超越,怎麽能「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20節)呢?

【腓一19】「因為我知道,這事借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

【腓一20】「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腓一21】「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腓一22】「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麽。」

【腓一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腓一24】「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

【腓一25】「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

【腓一26】「叫你們在基督耶穌里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里去,就越發加增。」

  • 「終必叫我得救」(19節),引自七十士譯本的伯十三16「這要成為我的拯救」。這不一定指從監獄中被釋放,因為保羅立刻提到了死亡的威脅(20-21節);而是指無論保羅是否在羅馬的法庭上被定罪,他為基督而站的立場必定會被顯為義,這正是約伯的盼望(伯十三18)。事實上,保羅並不急於出獄。因為得自由能傳福音,被捆鎖也能傳福音(12-14節);只要能把基督傳開,「這有何妨呢」(18節)?
  • 20節可譯為「我所熱切期待和盼望的,就是在凡事上我都不會羞愧,只要滿有膽量,不論生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被尊為大」(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保羅最關注的,不是自己的命運,因為他確信自己無論獲釋還是殉道,都能彰顯基督、「叫福音興旺」(12節)。信徒一生中的所有境遇,都是為了減少肉體的生命、顯明基督的生命,這就是神要完成的善工(6節;三10、21),是借著禱告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19節)成就的。
  •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21節),這是保羅的人生價值觀。對於我們來說,活著也許意味著事業、享受、家庭、朋友,也許是工作、事奉、教會;但對於保羅來說,「活著就是基督」,基督是他的唯一所想、唯一所愛和唯一所樂。同樣,我們若是靠著「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生命連與基督、倚靠基督、為了基督,死亡就不是損失、而是收益,因為能與基督同在(23節)。
  • 22節可譯為:「但如果我在肉身活著,意味我能有工作的成果,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麽」(英文ESV譯本)。保羅並不擔心自己如何死、何時死,因為神必然保守自己的仆人完成當做的工,如果神允許他繼續活著,意味著還會「有工作的成果」。神對每個信徒的生命都有一個計劃,預備了我們當做的善工(弗二10)。只要我們活在神的旨意里,回天家的時間對我們都是剛剛好。信徒何時見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向主交賬。只有當我們預備好迎見主的時候(摩四12),才能好好活著、從死亡的恐懼中得著釋放。
  • 保羅「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23節),可以從逼迫和苦難中解脫出來;但是,信徒的人生要成為別人的祝福,所以他「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24節)。既然腓立比的信徒都已經重生得救了,還有什麽事「為你們更是要緊的」呢?因為保羅明白,神不是以個人的得救為滿足,而是要「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里,得著榮耀」(弗三21);保羅也明白,自己的任務不只是讓人認罪悔改,而是讓人「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25節),直到可以「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二16)。因此,神給了保羅一個信心:他將獲釋回到腓立比,與他們彼此相交、幫助他們成熟,使他們「在基督耶穌里的歡樂」(26節)越發加增。
  • 作為「基督耶穌的仆人」(1節),保羅「在兩難之間」(23節)所考慮的,不是哪一樣對自己更有利、讓自己更光彩,而是哪一樣才能完成主的托付。今天,當我們遭遇疾病、苦難的時候,是情願在肉身活著、因為這對自己是更要緊的,還是考慮如何「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呢?

【腓一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里,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腓一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沈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

【腓一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

【腓一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 一27-二18的主題是「作福音的公民」,與三1-四1「作天上的國民」前後呼應。
  •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27節),原文直譯是「只要你們成為基督的福音的公民」。腓立比是羅馬的殖民地(徒十六12),當地居民大都是羅馬公民(徒十六21),擁有公民的特權、也要履行公民的義務。腓立比的信徒不但已經信了福音,而且一直「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一5)。但保羅仍然提醒他們:只有我們的生活,才能證明自己真正所信的是什麽;身為「天上的國民」(三20),就應當活得像天國的公民。一27-二18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勸勉(一27-二4);
    •  B. 以基督的心為心(二5-11);
    • A1. 進一步勸勉(二12-18)。
  • 27b-28節可譯為「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絲毫不怕敵人的威脅;以此證明他們會沈淪,你們會得救,這是出於神」(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齊心努力」原文的意思是「與某人並肩作戰」,用來表達運動員或戰士為了共同的目標、一同努力奮鬥,會使當時的讀者聯想到團結一致的羅馬步兵方陣。
    • 無論在哪個世代,教會在逼迫面前的得勝回應,都是證明仇敵必然滅亡、信徒必然得救的記號,因為這些事情都是「出於神」、在神的主權管理之下。信徒應當一無所懼,除了害怕失去神的喜悅,不必害怕任何人、事、物。
  • 27節中的兩個關鍵詞,是一27-二18和三1-四1在結構上彼此對稱的標志。
    1. 行事為人與……相稱」,原文是「成為公民 politeuomai」,衍生為三20的「國民 politeuma,在本信中只出現在這兩處
    2. 「站立得穩 steko」,原文和四1的「站立得穩 steko」是同一個詞,在本信中只出現在這兩處
  • 29節可譯為「因為神為了基督的緣故賜恩給你們,使你們不單是信基督,也是要為祂受苦」(29節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信徒和教會為主受苦,並不是意外,也不是神的懲罰,而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徒十四22;帖前三3)、是基督所作的榜樣(二6-11),「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今天,如果一個傳道人講的都是福氣、愛心、安慰、醫治,卻不提或淡化我們「不單是信基督,也是要為祂受苦」,那就是「別的福音」(加一6)了。傳「別的福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二十三15)。一個真正的「基督耶穌的仆人」(1節),必然是為主受苦的人,可以像保羅一樣對信徒說:「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30節),這樣才能給人帶來真正的安慰和鼓勵。

《腓立比書》背景

  《腓立比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給腓立比人的信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腓立比是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進入歐洲的第一站(徒十六12),主後50年初,他在這里給呂底亞施洗(徒十六14-15),經歷了棍打、坐監、地震,最後帶領獄卒信主(徒十六22-34)。當保羅離開腓立比的時候,已經在呂底亞的家里建立了以外邦人為主的教會(徒十六40),而路加繼續在那里停留了幾年時間(徒二十6)。大約主後60-62年,保羅在羅馬的監獄里給腓立比的老朋友們寫了本信。雖然保羅此時正籠罩在死亡的強烈陰影下(一20-23;二17;三10),但信中卻充滿了喜樂和溫馨,原文十四次使用了「喜樂」(chara五次:一4、25;二2、29;四1。chairo九次:一18×2;二17、18、28;三1;四4×2、10)。

  腓立比位於希臘北方的馬其頓東部,被亞歷山大的父親腓立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攻占後,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主前42年,這里爆發了羅馬帝國內戰中的腓立比戰役(Battle of Philippi),屋大維和馬克·安東尼聯軍戰勝了政敵。戰後,屋大維把交戰雙方的退役官兵安置在這里,把腓立比變成了「羅馬的駐防城」(徒十六12)、也就是殖民地。主前27年屋大維登基以後,把這個殖民地建成了一個繁華的微型羅馬。羅馬人經常出於軍事目的,在一些戰略要地建立殖民地,把羅馬公民和支持者遷居到這些城市,不受周圍行省的管轄。殖民地在羅馬國內法的管理下、享有自治權,許多居民都是羅馬公民和退役官兵,可以減免稅項。腓立比居民非常重視羅馬公民的身分,凱撒崇拜是宗教生活的中心。因此,本信所用的一些詞匯,對於腓立比人有著特殊的意義,比如:

    • 「行事為人 politeuomai」(一27),原文的意思就是「成為公民」。
    •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politeuma)」(三20),原文就是「我們的公民權卻在天上」。
    • 「御營全軍」(一13)、「在凱撒家里的人」(四22)。
    • 用凱撒的稱號主 kurios救主 soter(三20)來稱呼基督。
    •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四7)來對應羅馬和平 Pax Romana」。

本信整體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問候(一1-2);
    •  B. 為腓立比人禱告(一3-11);
    •   C. 保羅的情況(一12-26);
    •    D. 作福音的公民(一27-二18);
    •     E. 效法基督的榜樣(二19-30);
    •    D1. 作天上的國民(三1-四1);
    •   C1. 保羅的勸勉(四2-9);
    •  B1. 向腓立比人致謝(四10-20);
    • A1. 問安(四21-23)。

  《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都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寫的(弗三1;腓一7;西四10;門9),被稱為「監獄書信」。其中《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和《腓立比書》都是寫給教會的,《以弗所書》闡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闡明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腓立比書》闡明了教會活出基督見證的道路。

  此時,腓立比教會面臨外來的迫害(一28-30)、假師傅的引誘(三2)和內部的紛爭(四2)。保羅寫本信的初衷,既是對腓立比信徒的友誼和饋贈表示感謝,也是對來自教會內外的挑戰提出勸勉。本信的焦點在於屬靈的成熟,所以沒有像《羅馬書》和《加拉太書》那樣談論救贖和稱義,而是關注如何得著基督(一9-11、20-21;三7-15)。貫穿全信的重點,是勸勉信徒「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二2),「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二5),在基督的身體里活出合一、喜樂和愛心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