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三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

【腓三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腓三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 三1-四1的主題是「作天上的國民」,與一27-二18「作福音的公民」前後呼應。
  • 「我還有話說 loipon」(1節),原文可譯為「最後」,表示準備作出總結(林後十三11);也可譯為「此外」,表示過渡到一個新話題(四8;帖前四1;帖後三1)。保羅並非原本打算結束本信,但又臨時想起其他事、於是突然轉換話題;因為本信的結構是交錯對稱的,三1-21與一27-二18對稱。一27-二18勸勉信徒「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一27),二19-30把提摩太和以巴弗提作為效法基督的榜樣;現在,保羅勸勉那些願意效法基督的信徒,不要把肉體的努力當作「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地上的人是倚靠肉體、「專以地上的事為念」(19節),「天上的國民」(20節)應該棄絕肉體、單單仰望救主耶穌基督(20-21節)。
  • 1-3節,是保羅勸勉腓立比人不要倚靠肉體。
  • 「你們要靠主喜樂」(1a),可譯為「你們要在主里喜樂」(英文ESV譯本)。
    • 「在主里喜樂」,就是把主當作喜樂的對象、根據和範圍,以主為樂、從與主的相交中得著喜樂。
    • 許多信徒雖然熱心事奉,卻沒有「在主里喜樂」,因為他們其實是在「靠著肉體」(3節)。要區別「靠著肉體」和「在基督耶穌里誇口」(3節),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有沒有「在主里喜樂」。
    • 此時身陷囹圄的保羅,竟然一再要求人身自由的腓立比人「靠主喜樂」(二18;三1;四4×2),表明腓立比教會非常缺乏喜樂,也表明保羅盼望分享自己脫離環境的喜樂。
    • 「在主里喜樂」,是一種行動、而不是一種感覺;是衡量我們屬靈光景的標志,「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八10):人什麽時候單單仰望主、把全部注意力放在主身上,什麽時候不再靠肉體、不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和環境上,什麽時候就能得著在主里的喜樂。
  • 「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1b),可譯為「我把這些話再寫給你們,對我並不困難,對你們卻是安全的」(英文ESV譯本)。「這些話」,可能既包括「你們要靠主喜樂」的命令,又包括2-3節的警告,兩者都是對信徒屬靈安全的保護。
  • 保羅剛剛勸勉腓立比人尊重像以巴弗提那樣為了基督不顧性命的人(二29),馬上就警告他們「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2節),原文特意使用了三個開頭字母都是「卡帕 Κ」的貶義詞,語氣強烈地描述了假師傅的三個特點。
    1. 他們是「犬類 kuon」。當時有屬靈優越感的猶太人,常把外邦人稱為不潔的「犬類」(可七27),保羅卻反過來,用這個字眼來形容那些猶太假師傅。
    2. 他們是「作惡的 kakos ergates」,原文意思是「邪惡的工人」。不管他們的出發點是什麽,他們都是「詭詐的工人」(林後十一13「行事詭詐」直譯),雖然熱心從事工作,工作的結果卻是作惡(太二十三15);不但使人失去喜樂,而且使人對福音混淆不清,非常危險。
    3. 他們是「妄自行割的 katatome」,不認識割禮的屬靈意義(西二11),卻把割禮當作誇口的資本。今天,無論看起來多麽敬虔的屬靈事物,無論是讀經禱告、愛心宣教,還是為主受苦,一旦被人當作誇口的資本,實際上就成了割禮、成了靠肉體。「行割 katatome」的原文不是「行割禮 peritemno」(徒十五5)或「受割禮 peritome」(3節),而是「切割」,嘲諷這種行為如同異教用切割身體來討好神明(加五12)。
  • 這些假師傅並沒有不認基督,也沒有否定福音,只是教導外邦人還必須像猶太人一樣行割禮,才能有分於神對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表面上,他們並沒有否定因信稱義,只是在信心之外加上了一點肉體的工作,似乎這樣可以鞏固救恩、信得更好,實際上卻使人「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因為無論人是想靠自己稱義,還是想用行為作為維持救恩的條件,都是在否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否定十字架的必要和功效;都是認為基督做得不夠,還得由我們自己再加上一點工作,才能放心地活在救恩里。所以,「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基督的福音也成了「別的福音」(加一6)。
  • 「割禮」(3節),就是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被神用來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猶太男孩必須在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禮(創十七12;利十二3)。「割禮」原本是古代中東一些民族的習俗,亞伯拉罕受割禮,並不能使他稱義,只是「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四11),表明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單單信靠神、「不靠著肉體」(3節)。
  • 新約的信徒在基督里「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西二11),「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里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耶六10)。「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3節),這句話總結了真信徒的兩個特征:
    1. 他們是「以神的靈敬拜」,不是用身體上的記號作「立約的證據」,而是領受了聖靈的「印記」(弗四30);不是靠肉體做出一些宗教的行為,而是靠「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一19)來經歷神。因為「神是個靈」(約四24),而覆活的基督已經「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真信徒的標志,就是活在聖靈的管理下、在靈里敬拜神(約四23-24;弗二22)。
    2. 他們是「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無論是稱義還是成聖,誇口的都是基督的工作、基督的榜樣(林前一31;耶九24)。人若「在基督耶穌里誇口」,自然就「不靠著肉體」的行為和努力。「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聖靈和肉體相爭」(加五17和合本修訂版),人若「以神的靈敬拜」,就不能「靠著肉體」。人若「靠著肉體」,本質就是拜偶像,不但會貪戀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而且會自高自大、自以為神,忘記自己需要救恩、否定自己全然敗壞。

【腓三4】「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腓三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腓三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 4-6節是保羅信主之前的自畫像。那時,他和猶太假師傅一樣「靠肉體」(4節),相信自我奮鬥,對自己的敬虔充滿把握,在七個方面比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假師傅更有可誇耀的優越之處。
  • 在先天的背景上,保羅具備四個身分優勢:
    1. 他「第八天受割禮」(5節)。猶太男孩在出生後第八天就受割禮(利十二3),以實瑪利人要到13歲才行割禮(創十七25-26),而歸化猶太教的外邦人則是在歸化時才受割禮。
    2. 是「以色列族」(5節),生來就是被神揀選的選民,擁有純正的亞伯拉罕後裔家譜。
    3. 他屬於「便雅憫支派」(5節),比北方的十個支派對神更忠心。便雅憫支派出過以色列的第一個王掃羅(撒上十21)和拯救猶太民族的以斯帖(斯二5),南北分裂以後忠於大衛王朝(王上十二21)。
    4. 他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5節),並沒有希臘化。「希伯來人」本來是以色列人的別稱(創十四13;三十九14;出二6),但新約時代講亞蘭語的猶太人自稱「希伯來人」,是為了與希臘化的猶太人有所分別(徒六1)。雖然保羅出生於希臘文化名城大數(徒二十一39)、又是羅馬公民(徒十六37),但卻長在耶路撒冷(徒二十二3),母語是亞蘭語。
  • 在後天的努力上,保羅擁有三項個人成就:
    1. 他是一個捍衛律法的「法利賽人」(5節)。「法利賽人」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一個派系(徒二十六5),他們是解釋律法的權威,掌控會堂,得到大多數猶太人的擁護。他們生活簡樸,嚴格遵守摩西五經和口傳律法,相信靈魂不朽和覆活,文士、拉比大多是法利賽人。
    2. 他是一個「熱心」(6節)的法利賽精英,師出名門(徒二十二3),比許多同齡人更有長進、為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一14),到處「逼迫教會」(6節)、捉拿信徒(徒九1-2;二十六9-11)。
    3. 他是一個令人滿意的律法主義者,按照法利賽人的標準嚴格遵守律法。如果那就算「律法上的義」(6節)的話,他是「無可指摘」(6節)的。「無可指摘」並非無罪,因為「無可指摘」地遵行律法,也包括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

【腓三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腓三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腓三9】「並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腓三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覆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腓三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覆活。」

  • 7-11節是保羅信主之後生命的四個翻轉。他的整個生命都是圍繞基督、為了認識基督,稱義(9節)、成聖(10節)、得榮耀(11節),都是在基督里面。
    1. 價值觀的翻轉:「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7節):
      • 「有益的」和「有損的」,原文是商業記賬的術語「收益 kerdos」和「虧損 zemia」。保羅把自己的優勢和成就與基督一起放在資產負債表上比較以後,發現自己一切的優勢(5-6節)都被歸為虧損或負債,總和小於等於零;只有屬於基督的一切才是收益或資產,具有無限的價值。
      • 當作」原文是完成時,表明保羅在經歷生命轉變之後,價值觀已經發生了徹底的反轉,並且至今仍未改變。
      • 那些攪擾腓立比人的假師傅,巴不得自己也能擁有保羅所列舉的背景和優勢(5-6節),因為這些在人眼中都是「有益的」,可以建立強大的自信、塑造可誇的形象。保羅過去也是這麽認為的,但「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因為出於肉體的優點、美德和特長,都會讓我們的肉體越來越大,以致妨礙我們真正認識基督。
    2. 世界觀的翻轉,是「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8a):
      • 「萬事」,就是世界上每一件會鼓勵人靠肉體的事物,不只是缺點、罪惡和一切讓人羞恥的事物,更包括優點、功德和一切讓人自豪的事物;不只是屬世的成功,更包括屬靈的成就。因為一切讓我們看為美、看為好的東西,往往更有可能妨礙我們認識基督。
      • 會使人靠肉體的一切事物,必然阻攔我們「認識我主基督耶穌」,即使看上去是一件好事,最終也是「有損的」的負資產。因為與基督相比,這些事物不但毫無價值,而且會妨礙我們得著具有無限價值的「至寶」
    3. 行為的翻轉,「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8b-9節):
      • 「糞土」,原文的意思是「垃圾、排泄物、廚余」,只配丟到外面喂狗;人若抓住「糞土」不放,就成了「犬類」(2節)。腓立比的羅馬公共廁所是當地重要的公共設施,「糞土」的比喻,能讓腓立比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 「得著基督」,是用商業術語來表達「認識我主基督耶穌」;這種認識不只是理性和知識上的認識,而且是實際與基督親密相交的經歷。
      • 保羅並不是說「萬事」本身都是「糞土」,而是說與「得著基督」相比,它們都應當被「看作糞土」。凡是應當被「看作糞土」果斷丟棄的,通常看起來都是人眼中的好東西,比如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但是,凡是我們不肯丟棄的次好,都會在我們心中代替上好;即使是事奉、傳福音、讀經禱告,也會妨礙我們與基督親密相交、無法真正「認識我主基督耶穌」。凡是我們為主丟棄的次好,主都會用上好的祂自己來代替——我們為主「丟棄萬事」多少,就能「得著基督」多少。
      • 得以在祂里面」,直譯是「被發現在祂里面」(英文ESV譯本)。保羅從前認為神會因為他的血統和宗教而悅納他,現在卻盼望神只看他所披戴的基督(加三27)。因為他已經明白,人的功德和成就,在神的眼里只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無法為自己賺取神的接納、並不能讓自己在審判台前站立得住。在本信中,只有8節的「以」和二8的「有」原文是「被發現 heurisko」,前後呼應
      • 「義 dikaiosune」就是「公義,、正直、正確」,包括行為正確和關系正確。
      • 「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是因為人靠著自我實現、或者靠神所賜的力量行出了高標準的行為,根據律法判定的行為正確
      • 「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可譯為「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神而來的義(和合本修訂版),不是根據人的行為,而是基於「信基督」、與祂聯合(羅六5),由神裁決的關系正確。這種「信 pistis」不是人的行為或美德,而是人因為神所賜的力量而作出的回應(弗二8),並非是換一種形式的自我實現的義。
      • 人生最終極的問題,就是在審判的時候,能否被神看為正確、蒙神接納。「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人就沒有辦法倚靠行為賺得「因律法而得的義」,只能倚靠「信基督的義」,蒙神白白賜給正確的地位。人越靠著肉體,就越不能信靠基督;人越追求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就越遠離「基於信,從神而來的義
    4. 人生觀的翻轉:「從神而來的義」,使人與神恢覆了正確的關系,從而可以「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覆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覆活」(10-11節)。真正的「認識基督」,不但在客觀上認識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且在主觀上經歷基督的所是和所作;不但與基督親密相交,而且效法祂、逐漸「變成主的形狀」(林後三18),所以也被保羅形容為「得著基督」。「認識基督」、「得著基督」是每個信徒的人生目標,包括三個方面:
      • 第一、「曉得祂覆活的大能」。不只是在地位上「與基督耶穌一同覆活」(弗二6),而且借著那「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在主觀上經歷覆活的大能。
      • 第二、「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也就是作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有份於和基督一同為義受苦(一29;徒九16),甚至「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二8)。「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與「曉得祂覆活的大能」是不可分割的。神的覆活大能,彰顯於我們一生中各種內心的苦和環境的苦、里面的死和外面的死,人若沒有「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就不可能「曉得祂覆活的大能」,也不可能真正「認識基督」;而人若沒有神照祂使耶穌覆活的大能大力運行在自己身上(弗一19-20),也沒有動力和力量「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神的旨意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10),因為,祂會在我們的里面和外面一起動工,一面使我們經歷里面的更新(二5;羅十二2;弗四23),一面從外面迫使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包括「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 第三、「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覆活」,也就是覆活以後完全認識基督、與祂相像(21節;約壹三2),等候祂「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21節)。「認識基督」就是永生(約十七3),覆活是保羅堅定不移的信念和教導(羅十五12-19)。因此,「或者」這個詞並不是表示沒有把握,而是表示謙卑的盼望。每當我們想到自己將要親身經歷基督的覆活,心中都會深感不配和敬畏。
  • 保羅在信主之前,「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林後五16);但在信主之後,卻是借著「耶穌基督之靈」(一19)來認識覆活之後的耶穌基督(林前十五8)。從那以後,保羅一生的首要任務,不再是遵行律法,也不是事奉、傳道,而是「認識基督」、「得著基督」。因為主耶穌說:「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那位遠在高天之上的基督(來四14),也是近在我們心里的基督(弗三17),每個信徒都要用一生的時間來認識祂、親近祂。我們所有的讀經、所有的禱告、所有的事奉,都是為了更深地「認識基督」。

【腓三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腓三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腓三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 12-14節是保羅用古希臘運動會賽跑的比喻,糾正在「得著基督」(8節)的屬靈賽程上的兩種錯誤:一種是自以為已經到達終點,另一種是中途放棄比賽。
  • 對於那些自滿自負的人,保羅強調:「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12a):
    • 「已經完全了」,就是「已經得著了」。如果保羅「已經得著了」,他就是「已經完全了」;但他尚未得著,所以也尚未完全。保羅所要「得著」的,就是完全「認識基督」(10節)。不是只得著一點點基督,也不是只得著基督的恩惠,而是得著整個基督。基督自己才是神要我們得著的上好產業,基督之外的一切恩惠、福氣都只是次好的。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 當保羅還是一個年輕的法利賽人的時候,敢於自誇「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6節);當保羅年近花甲以後,卻認為自己還遠遠沒有跑到終點,還沒有完全地「認識基督」。基督是如此豐盛,以致我們窮極一生也不能完全認識祂;人若覺得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證明他可能認識了一個假的基督。但是,許多人口里不敢說自己「已經完全了」,行為卻暴露了自己的內心:當我們苛責肢體、論斷弟兄、藐視姊妹的時候,心中豈不都在高呼「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嗎?
  • 對於那些懈怠放棄的人,保羅強調:「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12b):
    • 「竭力追求 dioko」,原文與「逼迫」(6節;徒九4、5;二十二4、7、8;二十六11、14、15)和「直跑」(14節)是同一個詞,意思是「追趕、奔跑、追逐」。保羅的人生就像一場賽跑,過去,他熱心「逼迫」耶穌;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基督完全翻轉了他的人生方向,從此他「竭力追求」基督。
    • 「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也可譯為「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著的」(和合本修訂版),基督在大馬士革的路上抓住保羅的時候,已經為他定下了一個明確的目標,就是「得著基督」。保羅之所以能「竭力追求」,是由於他早已被基督抓住,並且絕不松手(約十28-29);被基督得著,是得著基督的動力;得著基督,是被基督得著的結果。
  • 對於盼望「得著基督」的人,保羅說:「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13-14節)。
    1. 「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這句話不是故作謙虛,而是一個真正認識主、又認識自己的人的真實體會。我們越認識基督,越發現未知的豐盛越多;越追求基督,越發現自己不像基督;越向「標竿」奔跑,越發現自己離「標竿」很遠。但是,神「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百零三14),祂並沒有要求我們靠自己的努力達到完全,而是只要求我們「向著標竿直跑」。
    2. 「我只有一件事」,意思是在保羅的生命中,只有這件事情最重要、最吸引他。他的全部理智、情感和意志,都聚焦於「認識基督」,其他任何事情都只能排在第二位。
    3. 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這是每一個賽跑運動員應有的態度。賽跑者不能往後看,唯一的任務就是「努力面前的」、繼續奔跑。這種「忘記」不是失憶(5-6節),而是不再理會、不再看重。屬靈的賽程不能對每一步都細細品味欣賞,而是每一步都要被置之腦後,免得成為自滿自足的包袱。只有全然「忘記背後」的人,才能自由地「努力面前的」。無論「背後」的是好事還是壞事、得勝還是失敗,是屬世的享受、成就,還是屬靈的恩典、成就,沒有一樣可以代替基督,沒有一樣不會攔阻我們「得著基督」。人若開始數算自己有多少屬靈的成就、為主付出多少代價,證明這些已經成為自己屬靈的賽程上的累贅。
    4. 要「向著標竿直跑」,但屬靈賽程上需要緊緊盯著的「標竿」,不是教會的增長,也不是事奉的果效,而是「得著基督」。信心不是過去的決定,也不是靜止的狀態,而是抓住每一個「認識基督」的機會,「向著標竿直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一25)。肉體就像一個大醬缸,所有的美好和不美好,進到里面都會被同化:得勝會使人自以為義,失敗會使人喪志退後,恩典會讓人沈溺冷淡,成就會讓人狂傲自大,每一樣最後都會顯明我們肉體的敗壞。因此,神會讓我們在「向著標竿直跑」的過程里經歷這一切,不是要我們變得越來越完全,而是要讓我們越來越認識自己的不完全,從而徹底拒絕肉體、單單仰望基督。當主再來的時候,祂自己會負責「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21節)。
    5. 「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是用古希臘運動會上的領獎,比喻回應神的呼召。這「獎賞」是從父神那里來的,並不是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是完全地「得著基督」,也就是「認識基督」,最終在基督再來的時候才會實現。保羅不是因著自己的行為而配得「獎賞」,而是用一切的努力和奔跑來回應「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的主動呼召。有些人覺得自己淡泊名利,得救就很感謝主了,不必奢求額外的「獎賞」。但是,人若連「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都看不上,恐怕進天國都很有問題。

【腓三15】「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麽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腓三16】「然而,我們到了什麽地步,就當照著什麽地步行。」

【腓三17】「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

【腓三18】「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

【腓三19】「他們的結局就是沈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 15-19節,是保羅呼籲腓立比人效法自己。
  •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15a),也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二5)。
    • 「完全人」可譯為「成熟的人」(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信徒與基督的相似之處,也是我們與基督之間有無限的差距之處。因此,信徒的「成熟」,就是承認自己還不成熟;信徒的「完全」,就是不認為自己「已經完全了」(12節);信徒在今生所能達到的「完全」,就是不斷發現和承認自己的不完全、「向著標竿直跑」(14節)。
    • 「心 phroneo」的原文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心」,也是「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有一樣的意念」(二2)的「意念」。具體來說,就是態度應當和保羅一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13b-14a)
  • 在向著同一個標竿直跑的前提下,信徒可能會在許多問題上會有不同的看法;但保羅並不要求他們完全一致,而是向他們保證:「若在什麽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15b)。信徒是以基督為中心,神自己會在他們心中動工(一6;二13),所以使徒們不需要為每一種處境作出詳細的規定。而猶太人是以律法為中心,所以拉比們需要為所有的已知情況解釋律法的應用,結果是在摩西五經之外再制定出一套口傳律法。
  • 16節可譯為「不過,我們到了什麽程度,就要照著什麽程度去行」(新譯本,英文ESV譯本)。這是鼓勵已經上道的信徒繼續「向著標竿直跑」,不是讓人坐等自己達到某個地步。
    • 一方面,屬靈生命的長進並不是別人強迫的結果,也不是自己努力的結果,「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二13),所以我們到了什麽程度,才能照著什麽程度去行。
    • 另一方面,我們有責任「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五1),「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所以更重要的,是「我們到了什麽程度,就要照著什麽程度去行」。
  • 「你們要一同效法我」(17a),這不是保羅驕傲自大,也不是要我們效法他生活中的各個方面,而是要求我們像運動員效法教練,效法他「效法基督」(林前十一1),效法他「向著標竿直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17b)。本信中提到的「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包括提摩太和以巴弗提(二19-30)。
  • 信徒之所以需要效法保羅和那些照他們榜樣行的人,是「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18a),與十字架的目的相反,要引誘信徒偏離基督的救恩、不肯脫離世界和肉體的敗壞。所以保羅內心焦急,「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18b)。
    • 18節「行事 peripateo」和17節的「行 peripateo」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是「行走」,在本信中只出現在這兩處。在這兩種「行走」之間,信徒只能選擇其一,沒有任何中間地帶(路十六13)。
    • 舊約經常用「行走hālaḵ /הָלַךְ」(創五22;賽三十三15)來描述人與神的個人關系(創五22;六9),以及人順服神的命令(申二十八9;詩八十六11)。猶太口傳律法《哈拉卡 Halakah》,名字就是希伯來文「行走 hālaḵ /הָלַךְ」,收集了大量在不同處境中如何應用摩西五經誡命的詮釋、判例和參考意見。但是,保羅卻不打算制定出一套《哈拉卡》規條,而是要信徒效法那些效法基督之人的生命。
    • 保羅勸勉腓立比人遠離那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態度是「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保羅的「流淚」,是因為出於基督的愛心(一8),為了別人能「靠主喜樂」(1節)。而一個不肯控制自己的脾氣,越指責越興奮的人,即使自稱是「發義怒」,實際上只是享受屬靈的感覺;即使自稱心直口快,實際上只是放縱和滿足自己的肉體。真正「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乃是內心「流淚」地說、也是「屢次」地說。
  • 無論那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是主張靠肉體行律法的律法主義者(2節),還是放縱肉體的縱欲主義者(19節),他們的生活「行事」都是在反對基督的十字架:
    1. 「他們的結局就是沈淪」(19節),無論說得多麽迷人,都無法拯救自己脫離罪惡和死亡。「結局 telos」和「完全 teleios」(15節)原文諧音,意思是「目標、結局、終點」。保羅不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12節),這些人卻自以為已經到達「目標 telos」,並且已經「完全 teleios」,結果卻是沈淪。
    2. 「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19節),只是在敬拜自己的欲望、隨從自己的感覺、滿足自己的肉體。人本主義發展到極致的後現代(提後三1-5),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憑感覺,用感覺代替良心、代替理性,只要自我感覺良好,就可以放心去做。
    3. 「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19節),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賽五20)。後現代的社會,就是一個「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的社會,文化失去了方向感、也失去了羞恥感。人們否定客觀的權威,把道德倫理看作某個時代、某個民族、某種宗教的相對標準。而在被後現代主義侵蝕的教會里,會眾用感官的經驗代替靈命的提升,用感覺的變化代替生命的改變;領袖用個人的感受,代替聖經的真理,用憑感覺詮釋文本,代替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當人們否定絕對真理的時候,無論是教會還是社會,「羞辱」都會一步步從被排斥變為被包容,又從包容變為接納、接納變為潮流、潮流變為主流、主流變為正統,最後用「羞辱」代替「榮耀」。對此,保羅的吩咐是:「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後四2-5)。
    4. 他們「專以地上的事為念」(19節),忽略神從天上的呼召(14節)、一心只想得到地上的好處,「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二5)恰恰相反念 phroneo」原文就是「心」(15節;二5)、「意念」(二2)。

【腓三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腓三21】「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 20-21節是一首讚美詩,是二6-11基督頌的續篇。
  • 那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敵」(18節),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19節);但信徒已經「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二11),所以雖然住在地上,「卻是天上的國民」(20節),正在「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20節)。這正如腓立比居民雖然住在腓立比,但身分卻是羅馬公民,盼望羅馬凱撒能帶來秩序與和平。
    • 舊約把神稱為「救主」和「主」(賽四十五21),凱撒也自稱「救主和主」,但只有基督才是那「叫萬有歸服自己」(21節)的救主和主。
    • 「國民 politeuma」原文源於「成為公民 politeuomai」,也就是一27「行事為人與……相稱」的原文,在本信中只出現在這兩處,是在結構上前後呼應的關鍵詞。
  • 20-21節與7-11節一起,完整地敘述了保羅的生命翻轉,與二6-11的基督頌對應。保羅生命的改變,向我們展示了什麽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二5):
    1. 基督「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二6);保羅也把「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7節)。
    2. 基督因為「反倒虛己」(二7),才會「被發現 heurisko」(二8的「有」直譯、英文ESV譯本)以人的樣子顯現;保羅也因為拒絕自己,才能「被發現 heurisko」(9節的「以」直譯、英文ESV譯本)在主里面。
    3. 基督「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二8);保羅也盼望「曉得祂覆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10節)。
    4. 神已經將基督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二9);保羅也盼望「得以從死里覆活(11節),「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20節)。
    5. 神要「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二10);保羅也盼望基督「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21節)來改變自己,盼望神使祂覆活的大能大力也顯在自己身上(弗一19-20)。
    6. 神要叫萬有「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二11);保羅「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8節)。
    7. 基督「取了奴仆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二7),最後卻能「使榮耀歸與父神」(二11);保羅也盼望基督「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21節;林前十五42-54),里外都有份於基督榮耀的存在形態(羅八17、18、21;西三4)。
  • 20-21節也與二6-11的基督頌一起,完整地講述了基督的救恩,開始於基督分擔我們的痛苦,結束於我們分享祂的榮耀。這個結束不是在天上,而是在地上——「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重造一切受造之物。當保羅在羅馬監獄里寫信給腓立比人的時候,就像當年在腓立比監獄中半夜唱詩那樣(徒十六25),情不自禁地發出讚美,讓腓立比人能看見基督的得勝,也能看見榮耀的未來。那時,我們將完全「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那時,「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那時,我們才能、也必能得著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