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一1】「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
【弗一2】「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 一1-2是問候,與六21-24的祝福首尾呼應。
- 「保羅」(1節)是常見的羅馬姓氏(徒十三7)。使徒保羅是羅馬公民,羅馬公民可以有三個名字,他的姓、也就是第三個名字是「保羅 Paullus」,意思是「小的」。羅馬公民又可以有第四個名字,即出生時取的昵稱,使徒保羅的猶太名字「掃羅」可能就是保羅的昵稱,意思是「渴望」。使徒保羅通常在猶太人中使用「掃羅」這個猶太名字(徒二十二7;二十六14),在外邦人中使用「保羅」這個羅馬名字(徒十三9),在所有的保羅書信中都自稱「保羅」。
- 「使徒」(1節)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最初是指耶穌基督所特別挑選的「十二個門徒」(路六13),也被用在主耶穌的兄弟雅各(加一19)和巴拿巴、保羅(徒十四14)身上,甚至還用在範圍更廣的「眾教會的使徒」(林後八23原文;羅十六7)身上。
- 「在以弗所的聖徒」(1節),就是以弗所教會的信徒。「聖徒」並不是指本質聖潔、品行良善的人,而是指所有的信徒,他們都是從世界被分別出來見證主、事奉神的「成聖的人」(徒二十六18)。在舊約里,「聖徒」的稱號是保留給選民以色列的(申三十三3;太二十七52);在新約里,「聖徒」包括一切蒙神揀選、重生得救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本信很可能是保羅在被囚羅馬期間寫的,首先送到以弗所教會,然後在亞細亞省中眾教會傳閱。無論收信者身處何方,都是「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1節),也就是承認基督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的人。
- 保羅的問安語「恩惠、平安」(2節),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當時的書信一般用「問候 Chairein」一詞來問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羅卻改為雙關語「恩惠 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樂的」。「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源泉。希伯來文「平安 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經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恩惠 Charis」與「基督 Christos」原文諧音,而在保羅心目中,「恩惠」幾乎就是「基督」的同義詞,因為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什麽可以給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著基督來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 雖然保羅此時身陷囹圄(三1),但卻首先表明自己的身分是「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1節)。因為他清楚地知道,使徒的職分並非自己選擇的職業,而是神的旨意,所以連坐牢也是在神的權柄管理之下,「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六20)。在世人看來,保羅是一個值得同情的階下囚、需要幫助的失敗者,但神在獄中與約瑟同在(創三十九2、21),讓他給眾人帶來祝福;神也在獄中與保羅同在,讓他給眾教會帶來「恩惠、平安」。每一個有神同在的人,在各種環境中都能得著這樣的真自由。
【弗一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6】「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
- 一3-14的主題是「屬靈的福氣」,與六10-20「屬靈的爭戰」前後呼應。
- 本信原文包含八個長句(一3-14,15-23;二1-7;三2-13;14-19;四1-6,11-16;六14-20),3-14節是最長的一個。這個長句是一個波瀾壯闊、猶太風格的頌讚(berakah),稱頌三一真神「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3節):
- 稱頌聖父的揀選(3-6節);
- 稱頌聖子的救贖(7-12節);
- 稱頌聖靈的印記(13-14節)。
- 3-6節稱頌聖父的揀選,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基於聖父主權的揀選。
-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3節),這句話里的「頌讚 eulogetos」、「賜給 eulogeo」和「福氣 eulogia」原文諧音、字根相同。聖父是「神我們的父」(2節),也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凡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因著基督與父神聯合、得了神兒子的名分(5節),與神有個人的親密關系。這句頌讚宣告了:
- 神賜福的時間:「曾賜給」原文是過去時態分詞,表明神的賜福早已開始,福氣的內容和賜福的方式早已預定(5、9節)。
- 神賜福的內容:「各樣屬靈的福氣」,也就是屬靈生命所需的各種益處,包括聖父的揀選和收養(4-6節)、聖子的救贖和赦免(7-12節)、聖靈的印記和憑據(13-14節)。這些福氣早已賜給信徒,不需要我們再求,只需要憑信心支取。正如約書亞不需要再求神早已應許的迦南美地(書一3-4),只需要剛強壯膽地得地為業(書一6-9)。
- 神賜福的地點:「天上」,這些福氣都是屬天的、而不是屬地的,是永恒的、而不是短暫的(西三1-4;林後四18),與拜偶像者所追求的屬地福氣正好相反。在本信中,保羅用了五次「天上」(一3、20;二6;三10;六12)這一詞組。
- 神賜福的方式:「在基督里」,借著與基督的聯合,分享衪的所是、所作和一切,「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里面居住」(西一9)。神的福氣單單在基督里賜給信徒,所以1-14節七次強調「在基督耶穌里、在基督里、在愛子里、在祂里面」(1、3、4、6、10、11、12節)。
- 4-6節從五個方面闡述了神的揀選:
- 揀選的時間:是「從創立世界以前」(4a),也就是時間和創造之前。那時不但人還沒有行善,還沒有決定是否信主、是否配合神的呼召,連人和世界都不存在。因此,神的揀選完全是出於祂在時間之外的主權和恩典,並非取決於人在時間里的優點或表現。人墮落以後,從一開始就是神主動尋找人(創三9),與人的長處、品行或決定毫無關系,連信心也是神所賜的恩典(二8)。神首先揀選了我們,然後才把我們賜給基督(約十七6),我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
- 揀選的方式:是「在基督里」(4b),因為神真正揀選的乃是基督(路九35),與被揀選之人的本相無關。基督是揀選的根基、源頭和執行者,被揀選者無論原來的本相如何,都被預定要效法基督的模樣(羅八29)。
- 揀選的目的:是要「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4c),並且「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5b)。
- 當我們被揀選的時候,不但不聖潔、而且滿了瑕疵,沒有資格被稱為神的兒子,只配受到神的審判。但基督已經「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14),神就「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一22),使我們能逐漸「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最終在主再來時成為完全、得著基業(14節;四30)。
- 「得兒子的名分」,就是被收養為神的兒子、與祂建立親密的私人關系。在羅馬法中,人如果需要一個後嗣來傳宗接代、繼承產業,可以收養一個成年男孩做兒子。人被造的目的,就是作為神的兒子(路三38)、管理神的創造(創一26)。雖然這「兒子的名分」因著亞當的犯罪失落了,但神早已「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何十一1;羅九4),成就祂起初創造的旨意。「預定 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表明信徒的得救是在神的計劃之中、管理之下,祂的揀選不會出現意外。聖經只提到神揀選一些人得救(4節;帖後二13;彼前一2),並沒有提到神揀選另一些人滅亡。但是,既然地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三10),除了蒙揀選的人之外,就不可能有人會主動接受神的白白恩典(約三16),只能按著自己的行為接受審判、承擔後果(約三18;五29;啟二十13)。人在神面前的地位,不是「在基督里」(林前十五22),就是「在亞當里」;因此,人若沒有神的「揀選」,結局一定是滅亡,當神預定一些人得兒子名分的同時,意味著滅亡的人也被「預定」(彼前二8)了。
- 信徒的地位和行事為人,是本信的兩大主題。信徒重生得救以後,地位上已經是「聖徒」,生活卻還不夠聖潔。但是,「得兒子的名分」不但是巨大的特權,也是重大的責任,信徒不能只滿足於祝福,行事為人也應當與兒女的身分相稱(五1)。因此,聖經中有兩種看似矛盾、其實一致的教導:信徒在地位上已經「在罪上死了」(羅六2),所以行事為人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羅六11);信徒在地位上已經「是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所以行事為人「也要聖潔」(彼前一15);信徒在地位上已經「永遠完全」(來十14),所以行事為人「要完全」(太五48)。當保羅提到信徒的地位時,常常說「在基督里」,因為神只看基督;當保羅提到信徒的行事為人時,常常說「在主里」(四17;五8;六1),因為人要向主交賬。如果我們知道自己是被預定得名分的,就可以確定神在自己身上一切的工作方向和目的,都是要讓「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把我們從「悖逆之子」(二2)和「可怒之子」(二3)變成神的兒子。所以我們應當「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因為「用腳踢刺是難的」(徒二十六14)。
- 揀選的動機:既不是因為必須、也不是出於義務,而是「因愛我們」(5a)。神為什麽會如此愛我們?最合適的答案可能是「不知道」,因為神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5b)行事,並不是我們有什麽值得神如此做的地方,也不存在任何神非做不可的原因。
- 揀選的結果:是「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6a)。
- 這恩典是「榮耀的」,因為它反應了神的榮耀和性情,所以配得讚美。
- 「這恩典是祂的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6b),屬靈的福氣不是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
- 這恩典是白白的。人總是想靠善行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只是為了滿足內心的驕傲,並不能支付恩典的代價。關於「恩典」的更多解釋,參見彼前一10注解。
- 當被神揀選的人在「祂的愛子里」接受白白的恩典,像神的兒子那樣生活的時候,就實現了神「預定」的旨意、「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因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弗一7】「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
【弗一8】「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弗一9】「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
【弗一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於一。」
【弗一11】「我們也在祂里面得了基業(得:或譯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
【弗一12】「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 7-12節稱頌聖子的救贖。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是基於聖父的揀選(3-6節),然後是根據聖子的救贖。
- 「救贖」(7節),指支付贖金、贖出奴隸。羅馬帝國實行奴隸制度,只要有人肯付代價,就可以買贖奴隸,或者作為自己的奴仆、或者讓他們自由,由支付代價的買主決定。信徒從罪的轄制下得「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7節),代價是「借這愛子的血」(7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利十七11)。
- 神的救恩是「照祂豐富的恩典」(7節)、沒有限量的,這實際上是說:「神一切所有的都是我們的」,「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我們「在祂里面也得了豐盛」(西二10)。最明白、最享受神「豐富」(一7;二4、7;三8;腓四12、19)的人,不是物質豐富的現代人,而是被囚獄中的使徒保羅,所以他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3),他也熱切地盼望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三8)傳給我們。我們有沒有享受到這種豐富、分享出這種豐富呢?我們是不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三17),讓人看了不敢恭維的基督徒呢?
- 神的救恩也是「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8節),不但全備、而且充足,無論是重生得救、還是生命成長,都不需要我們用基督之外的事物來補足,只需要「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
- 神不但揀選我們(4節)、救贖我們(7節),也光照我們,「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9節)。這里的「預定 protithemai」,原文意思是「預先計劃」。「奧秘」就是神在舊約里沒有完全啟示的旨意,但在新約里已經啟示給所有的人:
- 這旨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10節)成就。神不但有權柄在時間之外預定了旨意(4節),也有能力在時間里面成就所預定的旨意,因為人類的歷史和整個宇宙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
- 這旨意是「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祂里面得了基業」(10-11a)。「同歸於一 anakephalaiomai」原文的意思是「總結、概括」,又被譯為「包在」(羅十三9)。萬有都是靠著基督造的(西一16),雖然現在混亂破碎,但將來屬靈和屬物質的一切都要以基督為中心、服在基督的治理之下(林前十五27),「在基督里面」恢覆和諧、得著完全,成為一個整體。這並不是「萬教歸一」,也不是說所有人都會得救,因為只有信徒才能「在祂里面得了基業」。
- 這旨意「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11b),這里的「預定 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神不但為我們預備了將來的基業,而且計劃好了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步(二10),讓「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使我們能得著產業。
- 這旨意的目的是「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12節)。當信徒實現了神對我們生命的命定,就能叫祂的榮耀得著稱讚。「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能指最早信主的一批信徒,主要是猶太人。
【弗一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弗一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是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是產業)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 13-14節稱頌聖靈的印記。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不但是基於聖父的揀選(3-6節)與聖子的救贖(7-12節),也帶著聖靈的印記。
- 13節可譯為「在基督里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你們」指收信教會的信徒,主要是外邦人。信徒在聽見福音、信了基督的同時,立刻就在基督里「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印記」指古人在信件或物品上所做的記號,證明真實性(約三33)或所有權(林後一22;啟七2-3)。基督曾向門徒應許將會賜下聖靈(路二十四49;約十四16;十五26;十六13;徒一5),這聖靈是確認我們屬神的「印記」(羅八15-16;加四6),只有「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的人,才能讓人看出自己是屬神的。
-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14節),表明聖靈本身既是基業的一部分,也是將來得著更多基業的保證。「憑據」原文指商業交易時的定金、抵押品或保證物,是確保後續有更多款項臨到的保證。今天,信徒承受的救恩正處於「已然未然 Already but not yet」之間,神的國度已經成就、但尚未完全實現。聖靈的憑據,就是讓我們在「順著聖靈而行」的時候,能預嘗永生和國度的滋味,對「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更有把握。
- 「直等到神之民被贖」(14節),指基督再來、信徒最終被拯救脫離罪身(羅八23;腓三20-21)。
- 「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14節),是第三段頌讚的結尾,三段頌讚都以神的榮耀和人的稱讚結束(6a、12、14節)。為了把屬靈的福氣賜給如此卑微的罪人,聖父、聖子和聖靈竟然一同作工。這恩典是如此榮耀(6a),以致無可比擬,理當得著稱讚。今天,也許我們都掌握了正確的教義,也許我們都認識救恩的真理,但我們的心中能發出這樣的讚美嗎?如果不能,說明我們還不夠「真知道祂」(17節)。
【弗一15】「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弗一16】「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
【弗一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
【弗一18】「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弗一19】「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 一15-23的主題是「聖靈光照的認識」,與五15-六9「聖靈充滿的生活」前後呼應。
- 15-23節原文也是一個整句,是保羅為收信教會的禱告,也是今天每個信徒應該為自己禱告的內容。一個活在基督里的人,雖然身體被捆綁,靈里卻不受束縛;在獄外可以忙著傳道,在獄中也可以忙著禱告。傳道是對人,禱告卻是進到神面前,是最高的事奉(路二37;徒十三2)。如果我們一旦失去在人前事奉的機會,就會百無聊賴、陷入低谷,就應當反省:我們的事奉到底是出於神、還是出於自己呢?到底是體貼聖靈,還是滿足肉體呢?
- 「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15節),就是愛神、愛人;這是確定真信徒的兩個試金石(西一4),也是天上賜下的「屬靈的福氣」(3節)。因此,保羅不是為他們祈求祝福,而是一面為他們「不住地感謝神」(16節),一面「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17節)。這些信徒已經重生得救,受了聖靈、得了光照(13-14節),所以保羅的禱告並非求神賜給他們聖靈,而是求神讓他們看得更清楚、更明白,看見更多的東西。許多時候,有些人以為自己對罪的認識已經很深刻了,但其實還很膚淺;有些人以為對真理已經明白了,但「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這並不是因為他們還沒有重生得救,而是因為他們還需要「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心中的眼睛,更多地認識神。
- 一部小說的描述再生動,人的想象總是會到頭的;一篇論文的立論再宏大,人的思路終究是有限的。一本精彩的遊記則完全不同,雖然作者只是從萬花叢中采擷幾朵,壯麗的景色難免掛一漏萬,但讀者如果到過那里,腦中就會浮現全景,每次閱讀都有不同的體會;而不曾到此一遊的讀者,只能隔水觀花。同樣,我們常常會發現,每次讀經都可能會有新的看見,這就向我們透露了一個事實:聖經既不是小說家虛構出來的故事、也不是哲學家思辨出來的論文,而是作者親身經歷的屬靈遊記;雖然受到文字表達的限制(約二十一25),但卻是對神真實的一瞥,其中的生命之道是作者「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因此,我們對神的經歷越多,從中看見的亮光也越多。每個信徒都應當求聖靈「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18節),讓自己能身臨其境地認識神。
- 「真知道祂」(17節)可譯為「真正認識祂」(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種認識不只是客觀、理論的知識,還包括主觀、實際的親密關系。我們之所以能真正認識神,是因為神首先認識我們(加四9)、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能看見過去、將來和現在的三個事實:
- 過去的事實:「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18b)。保羅並不是求神賜給信徒指望,而是求神讓他們明白自己有何等的指望。這指望源於神過去的恩召(四1、4),是我們對於未來得榮耀的把握(羅八28-30)。神從荊棘里呼召摩西(出三4)、在半夜呼召撒母耳(撒上三4)、在晌午呼召掃羅(徒九4),都成了他們人生的分水嶺,之前與之後的生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翻轉。在今天這個浮躁的世代,我們尤其需要求神讓自己看見恩召的指望,好讓我們的人生持定目標、不再隨波逐流;我們尤其需要聖靈的光照,好讓我們頭腦清醒,看清「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不要「隨從今世的風俗」(二2)、甚至「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 將來的事實:使我們知道「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18c)。神呼召我們,不只是讓我們在基督里「得基業」(14節),更是要以祂所救贖之人為自己的產業(申九26;三十二9)。神在西奈山就已經宣告:你們「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寶貴的產業」(出十九5原文,英文ESV版),後來又透過先知以賽亞宣告:「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1-2)。因此,神的旨意是把一批「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建造成基督的身體(23節), 「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二21),榮耀的父(17節)借著榮耀的恩典(6節)所呼召的聖徒,將成為祂榮耀的基業(18節)。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應當與榮耀的恩典相稱(四1),好讓神在我們中間得著安息之所。
- 現在的事實:使我們「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19節)。保羅並不是求神賜給信徒這種能力,而是求神讓他們明白這超過想象的浩大能力正在自己里面運行,並且可以期待這種能力持續工作(三20),條件只需要「信」。
【弗一20】「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里覆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弗一21】「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弗一22】「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弗一23】「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 神在信徒身上運行的浩大能力,就是「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20a);這是神救贖我們、保守我們、將來使我們得榮耀的能力,也是神成就祂的揀選和預定的能力。因此,我們心中的眼睛每天都需要被聖靈打開,看見這能力在過去、將來、現在的三重彰顯(20b-23節),好讓我們的屬靈爭戰都與這大能大力相稱(六10)。:
- 過去的彰顯:這能力「使祂從死里覆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20b-21節)。創造天地,並不是神能力最大的彰顯,基督的覆活和升天才是。因為創造的時候並沒有阻力,覆活和升天卻要面臨一切「陰間的權柄」(詩四十九15;太十六18)的全力阻擋。「坐在自己的右邊」,比喻基督被高舉到統治萬有的尊貴地位。「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可能指天使等靈界受造物(西一16)。「今世」和「來世」代表所有的世代。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以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
- 將來的彰顯:這大能「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22a)。這正是詩八6所預言的人所當有的地位,過去被亞當失去了,將來要被基督完全得著(10節;來二8)。
- 現在的彰顯:當我們看到基督正在用釘痕的手統治宇宙,因此生發敬畏之心時,保羅宣告,神已經「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22b):
- 「教會是祂的身體」(23a),不是人的組織。神的救恩計劃所要得著的不是一群單獨的個人,而是一個有機的身體,能與基督聯合(五31-32)、一同掌權(林前六2;啟二十二5)。基督是普世教會的元首(四15;五23),普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23節;四4、16;徒九4),運行於元首的大能大力,也同樣運行於身體——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與祂一同死了;當基督覆活的時候,我們也「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二5);當基督升高的時候,我們也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二6);當基督超越天使的時候,我們也超越了天使(來一14;林前六3)。
- 教會「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23節)。基督「充滿萬有」,對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擁有權柄。教會之所以有能力勝過「陰間的權柄」(太十六18)、實踐大使命(太二十八19-20),是因為基督為了教會的益處「作萬有之首」,已經得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基督不但「充滿萬有」,更用祂的聖靈、生命和能力充滿教會,正如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約十五5),好成為祂豐滿的身體,在地上彰顯祂的榮耀、延續祂的工作,「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
- 當保羅寫下這些禱告的時候,並不是坐在安靜的書房里,而是被鎖在羅馬的監獄里。但聖靈卻照明了他心中的眼睛,使他能超越環境,看到神的大能大力正在帶領自己、成就對世界的計劃。今天,無論這個世界發生了什麽、無論我們遭遇了什麽,我們都應當求聖靈讓我們看見神已經「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並且讓我們「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19節)!
《以弗所書》背景
《以弗所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給以弗所人的信 Epistle to the Ephesians」。但在《以弗所書》現存最早的抄本、主後200年左右的切斯特·比替聖經殘卷(Chester Beatty Papyri),以及第四世紀的西奈抄本(Codex Sinaiticus)和梵諦岡抄本(Codex Vaticanus)中,第一章第1節並沒有「在以弗所」這幾個字,書信本身的內容也沒有明確提到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因此,本信可能是寫給小亞細亞半島西部亞細亞省的眾教會傳閱的(西四16)。
以弗所位於愛琴海東岸、凱斯特(Cayster River)河口附近,是一個自由城,當時是羅馬帝國的第四大城市,猶太人口很多。以弗所是亞細亞省最大的城市,也是小亞細亞半島的商業中心,來自北、西、南的航海路線和兩條通往東方的貿易大道在此匯合,從西方來的商品經過以弗所運往內陸,從東方來的商品也經過以弗所運往地中海。以弗所是一個宗教和文化中心,偶像和邪術非常普遍(徒十九19),有號稱古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大女神亞底米的廟」(徒十九27),還有能容納兩萬四千人的大劇院。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曾在以弗所宣教三年之久(徒二十31),「叫一切住在亞細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都聽見主的道」(徒十九10)。最後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曾在米利都向以弗所教會長老發表了臨別贈言(徒二十13-35)。
本信有許多不同於其他保羅書信的特征,比如:沒有問安,沒有私人信息,沒有提到需要處理的特殊問題,沒有提到收信者的處境。因此,本信讀起來好像是一篇講章,某些地方還像禱文或讚美詩。另一方面,《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之間的相似之處數量之多、篇幅之長,在新約書卷中絕無僅有。據統計,在《以弗所書》的一百五十五節經文之中,有七十五節以不同的相似程度出現在《歌羅西書》里面。這兩封信的組織和論證很相似,開始都是關乎教義的段落,同樣讚頌基督的榮耀和神的旨意,接下來都把其中的教訓應用在個人生活中,又都進一步作出了關乎人際關系的勸勉。兩者論及基督徒生活時,都提到要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四17;西三5)。兩封信都提到基督徒應當怎樣行事,又談到謝恩不但是本分,更要在讚美和唱詩中表達出來(弗五15-20;西三16-17,四5-6)。兩者有關夫妻、親子和主仆關系的教訓十分相像,只是在《以弗所書》中比《歌羅西書》更詳細(弗五22-六9;西三18-四1)。兩者都提到保羅所受的捆鎖,以及他宣講福音的奧秘(弗六18-20;西四3-4),兩者都談到保羅被差遣(弗三1-13;西一23-29)。
保羅曾在凱撒利亞(徒二十四27)、羅馬(徒二十八30)長期被囚,很可能於主後60-62年在羅馬寫下這兩卷書信。他可能首先針對歌羅西教會特殊的處境寫下了《歌羅西書》,然後進一步思考教會在神旨意中的地位,寫下《以弗所書》這卷「人類最神聖的作品」(Samuel Taylor Coleridge),供亞細亞省各教會傳閱。弗六21-22和西四7-8幾乎完全相同,可能是保羅在寫好兩封信、準備送出之時,一起寫下了結語。「推基古」(六21;西四7)就是傳遞這兩封信以及私人信件《腓利門書》的信差。
本信整體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問候(一1-2);
- B. 屬靈的福氣(一3-14);
- C. 聖靈光照的認識(一15-23);
- D. 出死入生的地位(二1-10);
- E. 在基督里歸為一體(二11-22);
- F. 為合一的實際禱告(三1-21);
- E1. 在身體里保守合一(四1-16);
- D1. 脫舊穿新的生活(四17-五14);
- C1. 聖靈充滿的生活(五15-六9);
- B1. 屬靈的爭戰(六10-20);
- A1. 祝福(六21-24)。
《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都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寫的(弗三1;腓一7;西四10;門9),被稱為「監獄書信」。其中《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和《腓立比書》都是寫給教會的,《以弗所書》闡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闡明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腓立比書》闡明了教會活出基督見證的道路。
盡管本信沒有針對任何具體的問題,但保羅早已在米利都提醒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提防假師傅(徒二十29-30),而提摩太到了以弗所以後,那里已經出現了假師傅(提前一3-4),以致保羅強調「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所以,本信聚焦於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但也不斷強調「愛」的主題。在保羅的十三封書信中,原文一同使用了109次動詞和名詞形式的「愛」字,本信就出現了20次,超過六分之一。本信以「愛」開始(一4原文),也以「愛」結束(六25),不住地提醒我們: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三19),蒙揀選的信徒要在基督的身體里合一,個人要「在愛中紮根建基」(三17新譯本),教會要「在愛中建立自己」(四16),才能讓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里,得著榮耀」(三21)。本信對於人類尷尬處境的分析、對於神宏偉救恩的闡述、對於世界唯一盼望的宣告,將在今天這個充滿贗品、自我中心的時代里,挑戰我們對於福音和教會的膚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