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二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

【弗二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弗二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 二1-10的主題是「出死入生的地位」,與四17-五14「脫舊穿新的生活」前後呼應。保羅剛剛談到神的大能大力如何使基督覆活、坐在天上(一20),現在接著闡述這浩大的能力如何運行在信徒身上(一19),把罪人變為聖徒,與基督一同覆活、坐在天上(5-6節)。
  • 1-7節原文是一個長句,主語是「神」(4節),三個主要動詞是「與……一同活過來」(5節),「與……一同覆活」(6節),以及「與……一同坐在」(6節)。
  • 1-3節描述信徒重生之前的絕望光景。世人在沒信主之前,都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1a),身體在走向墳墓,靈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四18),不再能與神交通,也不可能產生得救的信心(8節),任何自我改善都是徒然的。
    • 過犯 paraptoma 」原文的意思是走錯了路,做了不該做的事;罪惡 hamartia 」原文的意思是偏離了標準,不做該做的事。兩個名詞原文都是覆數,表示人不斷地明知故犯。
    • 「祂叫你們活過來」(1b),是和合本為了使譯文流暢加上去的。
  • 無論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亞當後裔的靈命一出生就是「死」的,對神毫無反應,肉體卻如行屍走肉,還在過犯罪惡中「行事為人」(2節),但早已屬於死亡的領域,受到世界、撒但和肉體的轄制:
    1. 他們「隨從今世的風俗」(2節),被反對神的思想和價值觀支配,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結果是「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賽五20)
    2. 他們「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2節),不但隨從這世界的價值觀,也順服「這世界的神(林後四4)。屬世的價值觀乃是撒但借以牢籠、迷惑人的圈套,好讓「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3. 他們不但隨從世界的價值觀、順服世界的統治者,生活也沈溺於罪惡,「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3節)。「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欲」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欲望。罪人以自我為中心,「心中所喜好的」都已經被罪扭曲,還用理性將罪合理化(羅一21),心安理得地走向死亡:「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
  • 無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在重生之前都是「隨從」世界、「順服」撒但、「放縱」肉體的「可怒之子」(3節),只配承受神對罪的忿怒(羅一18;二5、8;約三36)。世界、撒但和肉體是我們屬靈生命的三大仇敵,信徒一生都要與這三個仇敵爭戰。

【弗二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

【弗二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弗二6】「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覆活,一同坐在天上,」

【弗二7】「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 4-7節宣告信徒命運的轉折
  • 正當人類處於絕望的罪惡光景中(1-3節),「然而」(4節),命運卻出現了一個出死入生的重大轉折,讓人如釋重負。人的靈命已經死亡(1節),出死入生的轉折不是因為人的覺悟、立志或行為,而是「因祂愛我們的大愛」(4節),所以「有豐富的憐憫」(4節)。1-3節漆黑絕望的背景,反襯出了神「榮耀的恩典」(一6)。神「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一19),能把那些不值得愛的「悖逆之子」(2節)、不配憐憫的「可怒之子」(3節)恢覆到祂起初創造的心意里。神的憐憫和大愛,在我們的生命中成就了三件大事:
    • 第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5a),這是靈性的蘇醒。只有神主動使靈命已死的人活過來,人才能與神恢覆交通。所以保羅情不自禁地插了一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5b),到第8節再詳細解釋。
    • 第二,「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覆活」(6a),也就是從基督得著新的生命,價值觀煥然一新:「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覆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
    • 第三,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6b),雖然活在地上,卻已經成為「天上的國民」(腓三20),不再受屬地的風俗文化、思想價值和名利榮辱的捆綁,而是站在天上看透萬事(林前二15)、用屬天的生命接觸一切。
  • 神讓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覆活」、「一同坐在天上」,是要領我們進入基督的身體,讓教會「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7節),「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一14)。

【弗二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弗二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弗二10】「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 8-9節解釋什麽是神「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7節)。
    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8a),救恩的基礎是恩典(羅十一6),途徑是信心(羅三25)。救恩完全根據神白白的恩典,出於神的大愛和憐憫(4節),是人所不配得、也賺不到的。凡是倚靠行為得到的,也會因著行為失去;只有本乎恩典的,才有可能永存(約十28-29)。接受恩典的唯一途徑是信心(加二16;彼前一5),這信心並非功德,不能使人配得救恩,只是接受救恩的途徑。
    2.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8b)。指示代詞「這」原文是中性單數,而「恩」和「信」原文都是陰性名詞;因此,「這」是指整個救恩的原則:「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其中既包括「恩」、也包括「信」。一個人在重生之前,靈命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1節),既無力自我拯救、也無法生發信心,所以恩典和信心都不是出於自己,都是神所賜的白白禮物,只能歸榮耀於神。「神從創立世界以前」(一4)就為我們預備了揀選的恩典,也為我們預備了寶貴的信心(徒十三48;彼後一1;林前十二3)。
    3. 這救恩「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9節)。人若可以憑著良心、道德或律法做個好人,就可以自己作自己的救主、自己敬拜自己。因此,「自誇」意味著被驕傲吞噬,意味著自以為神、與神為敵(雅四6),自我拯救的努力也毀於一旦。所以保羅反覆警告各種版本的「行為」(羅三2028;四1-5;加二16;提後一9;多三5),「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6)。行為與恩典的一線之隔,就是「自誇」;人無論用什麽方式來自詡心志、擺上,還是表白愛心、敬畏,這些就成為行為;人若誇口信心,信心也會成為變相的行為。
  • 第10節進一步解釋為什麽救恩「不是出於行為」,原文以「因為」(英文ESV譯本)開始,「行善」的「行 ergon」和「行為 ergon」原文是同一個詞。
    1.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10a),救恩是神的工作,信徒是神的傑作,「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加六15;西三10)。只有神才能創造這種新生命(四24),人的行為無法模仿,正如瓦器不能自己造自己。
    2. 神創造的目的,是「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10節;太五16),「熱心為善」(多二14)是新生命聖潔的性情(一4)。因此,善行不是得救的依據,而是得救的果子,「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神透過我們行出的善,不是按著人的標準做好事,更不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2節),而是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出於人的善行標準,只要能撫慰良心就行;出於人的愛心和正義感,很快就會隨風逝去,只有仇恨能維持千年。

【弗二11】「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弗二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弗二13】「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 二11-22的主題是「在基督里歸為一體」,與四1-16「在身體里保守合一」前後呼應。
  • 信徒的得救是神的工作(10節),「所以」(11節),得救之後也要接受神進一步的工作,被神帶進基督的身體(一22-23)。11-13節回顧了外邦信徒地位的轉折。
  • 「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11節),指從血緣的角度看,收信的信徒都不是猶太人,是沒有與神立約的外邦民族。「割禮」就是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被神用來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猶太男孩必須在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禮(創十七12;利十二3)。「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11節),指猶太人歷來都有選民的優越感,在屬靈和社交上都不屑與外邦人為伍。
  • 在重生得救之前,外邦人的處境有五大悲慘之處:
    1. 「與基督無關」(12節),沒有彌賽亞的拯救盼望。
    2. 「在以色列國民以外」(12節),無分於選民的屬靈地位。
    3. 「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12節),無權承受應許的福分。應許之約是無條件的,包括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二1-3;十五1-6;十七1-8)、大衛之約(撒下七8-16)和新約(耶三十一31-34;結三十六22-32)。
    4. 「活在世上沒有指望」(12節),人生是絕望的,所有的理想和目標,終點都是死亡(羅六23)。
    5. 「沒有神」(12節),外邦人崇拜許多偶像,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林前八4-5;加四8),但沒有一個人認識和敬拜獨一真神(羅一21),生命毫無意義。英文「無神論者 atheist」源於希臘文「沒有神 atheos」。
  • 外邦人「從前遠離神」(13節),因為罪使他們與神隔絕(賽五十九2)。他們本來「與基督無關」,「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祂的血」(13節),解決了罪的問題(約三16;十二32;林後五19;約壹二2),所以「已經得親近」(13節)神了。這與拒絕基督的猶太人表面「親近」神、心卻「遠離」神(賽二十九13)正好相反。

【弗二14】「因祂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祂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墻;」

【弗二15】「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弗二16】「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借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弗二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弗二18】「因為我們兩下借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 外邦人之所以「已經得親近」(13節)神了,是「因祂使我們和睦」(14a),也就是「因祂是我們的和睦」(14a原文)。14-18節從四個角度闡述了基督怎樣使人和睦:
    1. 基督「將兩下合而為一」(14節)。基督是「和平之君」(賽九6),「平安」是祂降世的目的(路二14;彌五5;該二9;亞九10);在基督之外的一切和平都是表面、短暫、虛假的一團和氣,只有基督才是我們真正的和睦;只有基督才能「拆毀了中間隔斷的墻」(14節),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合而為一
      • 「中間隔斷的墻」,比喻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隔閡,包括「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15節)。耶路撒冷聖殿範圍和外邦人院之間有一圈三肘高的石墻,外邦人擅自進入就要被處死(《猶太戰記》卷5第5章2節)。保羅之所以此時在羅馬的監獄中,就是因為被誣告帶外邦人越過了這堵墻(徒二十一28-30)。
    2. 基督「將兩下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15節)。方法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15節)。冤仇的根源「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15節):關於潔凈、禮儀的規條,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為敵;關於罪的規條,使人與神彼此為敵。但是,基督的死成全了律法(太五17),「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十4),並且在祂里面被「造成一個新人」,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外邦人沒有變成猶太人,猶太人也沒有變成外邦人,他們都變成另外一種新人類,不再有天然人出身和背景的區別,「如此便成就了和睦」(15節)。
    3. 基督「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16節)。「一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一23),十字架的挽回祭(羅三25),挽回了神對罪人的公義怒氣,進入基督身體的人都「與神和好」了(16節)。
    4. 基督使「兩下借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18節)。「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17節),可譯為「並且祂來傳和平的福音」(英文ESV譯本),指基督不但是我們的和睦(14節),祂也來傳和平的福音,也就是透過祂的道、借著祂的身體教會傳福音。這福音要像賽五十二7和五十七19所說的「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17節),也就是外邦人和猶太人。救恩乃是根據聖父的揀選和預定(一4)、因著聖子的代贖和傳道(15-16節)、借著聖靈的感動(18節),最後使人「得以進到父面前」。基督使人和睦的結果,不但使遠離神的外邦人得以親近神(13節),而且使「悖逆之子」(2節)和「可怒之子」(3節)有資格把神稱為自己的「父」;不但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彼此和睦,而且使他們成為一家人(19節),一起稱神為「父」。

【弗二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里的人了;」

【弗二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弗二21】「各(或譯: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弗二22】「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 19-22節描述了合一的結果。
  • 外邦人「進到父面前」(18節)的結果,是使他們成為「天上的國民」(腓三20)、得了「兒子的名分」(一5):「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里的人了」(19節)。在當時的社會里,「外人和客旅」是寄居者,沒有當地公民的權利。但外邦信徒不但被允許進入神的國度,而且完全「是神家里的人了」。
  • 外邦信徒成為蒙神救贖團體中的一部分,並不表示教會代替了以色列,因為「新人」(15節)和「一體」(16節)不是指外邦人被接納為猶太人,而是指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共同成為一種新人類。「聖徒」,指從世界被分別出來見證主、事奉神的「成聖的人」(徒二十六18),包括還沒有以色列之前的得救者。
  • 20-22節用舊約的聖殿來形容教會這一全新的團體。過去,外邦人不準進入人手所造的殿;現在,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卻一同被「造成一個新人」(15節),「漸漸成為主的聖殿」(21節)。
    1. 這座建築的根基: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0節)。
      • 「被建造」指明了一個事實,不是信徒在一起群策群力建造教會,而是人作為「活石」(彼前二5)、被神使用來建造教會。人若沒有重生得救,就不能在教會里有地位;而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不可能在教會之外找到地位。
      •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而不是建造在領導才能或心理技巧上。「先知」,指新約教會里的先知(四11)。「使徒和先知」的事奉是建立教會的根基,他們的見證和教導已經成文為新約聖經,使教會得以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 基督耶穌作為「房角石」,是這根基的一部分(林前三11)。古代中東人在建造房屋安放根基時,先在最外角安置「房角石」,作為建築物底部轉角處的基石,用以連接墻垣,支持和穩定整個建築物。基督是教會的「房角石」,比喻基督是建造教會和聯絡全體的基準,祂為教會定界,所有的信徒都必須借著與祂的關系,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地位和用途(西二7;彼前二4-5)。
    2. 這座建築的建造:是「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21節)。
      • 「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指每塊石頭切割得當,才能在沒有水泥的古代精確地連結在一起。原先彼此為敵的信徒,現在要在教會里和睦同居,就要「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四2-3)
      • 「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可譯為「漸漸長成在主里的聖殿」(英文ESV譯本),表明教會是不斷增長的有機體。教會的建造是基督身量的增長,而不是會友人數的增加;不是方法技巧的改進,乃是屬靈生命的生長。教會是基督的,而不是人的,不能把世界的觀念或方法等帶入教會,把教會變成人的社團。教會是禱告、敬拜的「聖殿」(太二十一13),是神與人交通的地方,而不是信徒社交應酬、慈善互助的場所,更不是推銷屬靈產品、慰藉世人情感的地方。教會建造的目標,是「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四13),讓神在祂的聖殿中得著安息之所(賽六十六1),而不是提供更多的活動、滿足人的需要。
    3. 這座建築的功能:是「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22節),三一神的三個位格全都參與其中:
      • 這殿能讓人的生命有意義。「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表明所有的信徒都要被神帶進教會,在基督里面互相聯絡、同被建造。
      • 這殿能讓神能得著安息,「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大衛想為神建造聖殿的時候,神宣告祂並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代上十七4-6);神允許所羅門建殿的時候,神啟示聖殿只是讓百姓享用祂同在的地方(代下六18-21)。但在新約里,神卻明確地宣告,要把教會作為祂「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聖靈住在每個信徒里面(約十四17;約壹三24),所以每個信徒都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聖靈也住在信徒的團體里,所以教會也是「神的殿」(林前三16;林後六16)。神借著先知以賽亞宣告:「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賽六十六1),接著又宣告:「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2)。教會就是那些「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組成的安息之所,在新天新地里,神將永遠以永世里的教會、新耶路撒冷為居所(啟二十一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