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五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制。」

  • 五1-12的主題是「在基督里得自由」,與三15-29「從律法下得自由」前後呼應。
  • 第1節承上啟下,既是上文的總結,又是下文的開頭。保羅在呼籲加拉太人與假師傅斷絕來往之後(四30),進一步勉勵他們像自由的兒子那樣生活:不但從律法的看守下得自由(1-12節),也從肉體的轄制下得自由(13-15節),單單順服聖靈的引導。
  • 律法清楚地表明,神不喜悅自己的百姓失去自由(利二十五10;出二十一2),神的救贖是為了讓人得自由(出六6;約八32;林後三17)。在聖經里,「自由」的定義不是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不再「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仆」(四8),恢覆到起初神造我們的樣式:
    1. 「自由不是做我們喜歡做的事的權力,而是能夠做我們應該做的事的權利」(阿克頓勳爵 Lord Acton)。罪人「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來二15),「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9)。基督把我們從罪和死里釋放出來(羅八1-2),也把我們從律法的看守下釋放出來(四3),「叫我們得以自由」(1節)。「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二4;約八36),不是人身自由(林前七20)、財務自由(腓四12)、健康自由(林後十二8),更不是隨心所欲(林前八9;耶三十四17);這自由是不被困住(王上十四10)、不受欺壓(賽五十八6)、不受壓制(路四18)、不被制伏(彼後二19),是行在寬闊之地(詩一百一十九45),可以不受捆綁地事奉神(彼前二16)、服事人(13節),不受捆綁地做任何該做的事(林前六12)。
    2. 「自由是防止被他人控制,這需要自我控制」(阿克頓勳爵 Lord Acton)。世人往往把自由當作一種奢侈品、而不是必需品,認為首先應該得到的不是自由,而是安全、溫飽或繁榮;所以寧願犧牲自由,用「奴仆的軛」來換取那些東西。人若要在自由里「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制」(1節),就要牢牢抓住「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的福音。十字架是使我們得自由的秘訣,因為基督借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罪惡,聖靈借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肉體。十字架也是使我們「站立得穩」的秘訣,無論是倚靠行為、還是努力,神跡奇事、還是恩賜經歷,都會讓人失去自由,「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仆」。

【加五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加五3】「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加五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 「割禮」(2節),就是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被神用來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猶太男孩必須在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禮(創十七12;利十二3)。
  • 若打算用「受割禮」(2節)來鞏固救恩,就是想在基督之外增加行為,作為維持救恩的條件,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2節)。因為這實際上是否定十字架的功效,認為基督做得還不夠,還得由我們自己再加上一點「奴仆的軛」(1節),才能放心地活在救恩里。
  • 人若想在信心以外添加任何東西,不但失去了從基督里支取恩典的信心,還會產生一種新的責任。因為加拉太人接受割禮的理由,就是想憑行為「靠律法稱義」(4節)。如果割禮的律法是必要的,那麽其他的律法也是必要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這樣一來,他們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3節),因為行律法的人若是只挑幾條自己愛做的、能做的,卻「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三10)。
  • 加拉太人並沒有不認基督,也沒有否定「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只是為了信得更好,額外再加上遵行律法,但卻因此「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因為無論人是想靠自己稱義、還是想靠自己成聖,都是否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否定十字架的必要性,所以「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二21)。「從恩典中墜落」,不是說得救的信徒會失去救恩,而是沒有「在這恩上站立得住」(彼前五12),沒有「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以致不能再從基督那里支取什麽(2節;約十五5)。靠律法的人總是想向神證明自己的價值,並且要求別人也如此行,所以拒絕恩典、缺乏喜樂、待人苛刻;而活在恩典里的記號,就是願意恩待人、原諒人。關於「恩典」的更多解釋,參見彼前一10注解。

【加五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加五6】「原來在基督耶穌里,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 5-6節總結了福音真理的三大要素:「信、望、愛」(林前十三13;帖前一3)。
    1. 信心:信徒的得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5節),先有聖靈的工作、後有信心的回應。從生發信心(徒三16)、到得著憑據(弗一13-14),自始至終都是「靠著聖靈」。不信者都是靠著肉身,憑著行為,猶太人是「靠律法稱義」(4節),外邦人是憑良心做事(羅二14-15),無論多麽高尚,都是殘缺易變、靠不住的。
    2. 盼望:「等候所盼望的義」(5節),就是等候基督再來時「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內在的司法之義(羅五9)外顯為榮耀之義(提後四8)。這些都不是做工所得的工價,而是因信白白領受的,所以也必須「憑著信心」等候。
    3. 仁愛:「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節)。「在基督耶穌里,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6節),猶太人不能以「受割禮」自誇,外邦人也不能以「不受割禮」自誇,因為這些既不能讓人的生命減少什麽,也不能給人的生命增加什麽。只有聖靈所賜的「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能讓人以愛神、愛人來回應神的愛(約壹四19;弗二10;雅二14-18),產生使生命成長的「功效」。教會里的許多紛爭和批評,都不是出於「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惟獨「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

【加五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加五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加五9】「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加五10】「我在主里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 加拉太人的天路歷程就像一場賽,憑信心起步時跑得不錯,後來卻被假師傅攔阻,想叫他們「不順從真理」(7節),靠著自我努力到達終點。正因為那召他們的是神(8節;一6),仇敵才會費盡心機地「勸導」(8節)他們「去從別的福音」(16節);而從一開始就跑錯方向的人,撒但不會浪費時間去攔阻他們。
  • 「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8節),比喻微小事物的巨大影響力,所以「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假師傅的教導就像面酵一樣,會迅速滲透和擴散,使許多人「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真理若不絕對,就絕對不是真理,所以一點偏差也會使真理變質,如果受割禮是必要的,恩典就不再是恩典。即使一開始跟從謬誤的人很少,但只要迎合人的本性,很快就會蔓延開來。在任何世代,假師傅的教導起初常常像小事,但只要根源不是神,一定會有仇敵推波助瀾;只要方向不是基督,一定會把人越帶越遠。
  • 保羅顯然已經反覆禱告,所以「在主里很信」(10節)加拉太人「必不懷別樣的心」(10節),會同意他的見解。加拉太人在天路上被假師傅攔阻,是主允許發生的,為要給教會留下寶貴的《加拉太書》。允許此事發生的主,也必負責領他們歸回正道。但是,攪擾他們的假師傅卻「必擔當他的罪名」(10節),要受到神的審判。

【加五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麽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加五12】「恨不得那攪擾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 「我若仍舊傳割禮」(11節),可能是假師傅指控保羅以前也為提摩太行割禮(徒十六3)。保羅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傳割禮,當初那些猶太教徒也就不會一路緊追不舍、苦苦相逼了(徒十四19),「為什麽還受逼迫呢」(11節)。
  • 「十字架討厭的地方」(11節),並不是受苦,因為受割禮、守律法也很苦十字架並不代表受苦,而是代表「舍己」(路九23),也就是拒絕自己、否定肉體:不但拒絕明知不好的,也拒絕自以為好的;不但否定明知不對的,也否定自以為對的。「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徹底否定了人的努力和內心的善良,使人失去了可以自誇、自義和自恃的驕傲之處。所以,「釘在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就成了妨礙猶太人選民優越感的「絆腳石」(林前一23)。如果保羅在受割禮的事上大方一點,「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1節),但福音也就不再是「基督的福音」(一7)。今天,「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與世界相反、與人的驕傲相反、與眼前的利益相反,所以福音必然會受逼迫。傳道人如果淡化「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只需要一點市場營銷和心理學的技巧,人氣就會暴漲、教會就會熱鬧,但「基督的福音」也就淪為道德理想、勵志說教,失去了改變生命的能力。
  • 「把自己割絕了」(12節),是挖苦那些假師傅既然對割禮如此熱衷,何不幹脆把自己閹割了,就像弗呂家異教女神庫柏勒(Cybele)的祭司(Galli)一樣。這個比喻並不文雅、但卻深刻,因為有些事情比彬彬有禮更加重要。假師傅用受割禮來攪擾外邦信徒,在神面前與拜偶像的異教祭司毫無分別。

【加五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五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五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 五13-六10的主題是「順著聖靈而行」,與三1-14「因信得著聖靈」前後呼應。保羅不再辯論福音的真理,而是呼應「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三3),教導信徒怎樣「順著聖靈而行」(16節),靠著聖靈活出神兒子的豐盛生命(約十10)。整體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自由是為互相服事(五13-15);
    •  B. 當靠聖靈行事(五16-26);
    • A1. 靠著聖靈互相服事(六1-10)。
  • 13-15節的主題是「自由是為互相服事」。「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13節),是呼應「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1節)。沒有一個人是自願成為基督徒,所有的信徒都是神主動呼召的(8節;一6)。因此,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不是讓人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為了成就神的呼召,所以「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節):
    • 「放縱情欲的機會」,原文是「放縱肉體的機會」,也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放縱墮落的人性。一個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仆」(羅六16),不存在完全自由的受造物,自由只是從一種為奴的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所謂的財務自由,是從貧窮的奴仆變成金錢的奴仆;所謂的福利自由,是讓勤奮者成為懶惰者的奴仆。如果一個人把自由濫用為「放縱肉體的機會」,也就成了肉體的奴仆。
    •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原文直譯是「總要用愛心成為彼此的奴仆」。「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二4),目的不是放縱肉體,而是讓我們不再成為罪的奴仆」(羅六17),自由地成為義的奴仆」(羅六18;出二十一6)。信徒之間既不是因為律法的規定才彼此相愛,也不會用自己的自由去侵犯別人的自由,而是因著同為後嗣」(弗三6)的弟兄關系,彼此成為愛的奴仆(出二十一6)。
  • 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而「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所以「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4節)。「愛人如己」活出了神的性情(約壹三16;四8)、成全了神的律法,但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的規條(羅十三9),而是「順著聖靈而行」(16節)。
  • 假師傅給加拉太教會帶來了分裂,沖突雙方「相咬相吞」(15節),支持者和反對者的動機都是因為愛神、目的都是為了真理,結果卻是「要彼此消滅了」(15節)。始祖的墮落,是用惡去追求善(創三1-6);教會的失敗,也是靠肉體來追求屬靈。因此,我們都「要謹慎」(15節),並非動機善良、目標正確就是好的,如果憑血氣捍衛真理、或者靠肉體表達愛心,結局可能也是一起毀滅。

【加五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

【加五17】「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加五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 16-26節的主題是「當靠聖靈行事」,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順著聖靈而行(16a);
    •  B. 不放縱肉體(16b-17節);
    •   C. 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節);
    •    D. 肉體的行為(19-21節);
    •    D1. 聖靈的果子(22-23a);
    •   C1. 沒有律法反對聖靈的果子(23b);
    •  B1. 釘死肉體(24節);
    • A1. 靠聖靈行事(25-26節)。
  • 16節可譯為「我是說,你們應當順著聖靈行事,這樣就一定不會去滿足肉體的私欲了」(新譯本,英文ESV譯本)。「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欲」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欲望。「你們應當順著聖靈行事」,表明這是信徒的本分;雖然信徒已經有聖靈的內住(約十四16-17),但聖靈並不強迫人,而是讓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約十四26)、提醒我們順從祂的管理。假師傅可能聲稱,信徒若不謹守律法,就會濫用自由、「滿足肉體的私欲」。但保羅卻指出,信徒的聖潔生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逆水行舟,而是「順著聖靈行事」、順水行舟。雖然沒有一個信徒能在今生完全擺脫肉體,但是,當我們順從聖靈管理的時候,就有了得勝的能力,「一定不會去滿足肉體的私欲了」
  • 17節可譯為「因為肉體的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信徒里面有兩種本性:一個是與生俱來的墮落人性,也就是帶著罪性的「舊人」(弗四22);另一個是重生以後、因聖靈內住而有的全新本性,也就是「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的「新人」(弗四24)。這兩種本性對信徒的要求「彼此敵對」,互相阻止信徒做另一方所要求的事情。當聖靈的引導出現的時候,「肉體的情欲」就會如影隨形地出來抵擋、假冒、或者兼而有之,「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人若倚靠自己的努力,永遠也不能勝過肉體,就像抓住頭發並不能救拔自己脫離泥潭、只能自我感覺舒服一點。勝過肉體的唯一方法是倚靠神:「求禰使我的心趨向禰的法度」(詩一百一十九36),然後順服聖靈的引導,聖靈必然會遏制肉體的活動。聖靈的引導不是讓人達到全然聖潔,從此不再需要基督的幫忙;而是讓人不斷發現自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需要隨時仰望基督的恩典。
  • 信徒的生活「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節),不必倚靠謹守律法來取悅神。因為主耶穌說: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約十六15),所以有了基督就足夠了;主耶穌接著又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5),所以「順著聖靈而行」也就夠了。「被聖靈引導」的前提,是已經重生得救、「基督在我里面活著」(二20)。人若以為恩典就是只要認罪,神就會赦免,因此心安理得地沈溺於罪中,只能證明他們對恩典一無所知,仍是罪的奴仆,里面並沒有「兒子名分的靈」(羅八15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加五19】「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

【加五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加五21】「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 19-21節所列舉的十五種惡行,並不是一份「基督徒不該做什麽」的道德規範,而是代表「情欲的事」(19節),讓我們知道什麽是肉體的行為。得救的信徒仍然帶著墮落的人性,所以一旦不「順著聖靈而行」(16節),很快就會落在肉體的轄制之下、失去自由。我們的難處是,常常祈求聖靈的引導,卻總是「順從肉體」(羅八13),不肯「順著聖靈行事」(25節新譯本)。因此,我們首先需要辨明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
  • 19節可譯為「肉體所行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新譯本,英文ESV譯本)。肉體雖然善於偽裝,但只要我們足夠誠實,就會承認肉體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惡行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是眾所周知,不必由律法作出規定
    1. 「奸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19-20節),是因為與神的關系不對。
    2. 「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20-21節),是因為與人的關系不對。
    3. 「醉酒、荒宴」(21節),是因為與自己的關系不對。
  • 「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21節),表明保羅從前在加拉太宣教時,已經要求加拉太人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欲」(13節)。
  • 「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節),不是說基督徒若是陷在肉體的罪中,就會失去救恩、不得赦免,而是說當人犯罪的時候,立刻就會失去神國里的平安和喜樂。
  • 19-21節的惡行清單並不特別,當時的斯多亞哲學家列出的清單更長。但希臘的道德家認為,這些惡行與人的本性相反,只是肉體中需要改良、擯棄的部分。而保羅卻指出,這些惡行就是人的本性,是肉體的全部。在人本主義的時代,這些惡行已經換上了許多好聽的名字,所以變得不那麽「顯而易見」了:「奸淫」已經被稱為浪漫真愛、「拜偶像」已經被稱為多元文化、「仇恨」已經被稱為愛國主義、「醉酒」已經被稱為享受生活。 但是,無論壞樹的名字怎樣變,果子卻不會變(太七18)。人類的歷史證明,凡是「肉體所行的事」,無論初心多麽善良,結局都會讓人唏噓:起初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結局卻是善惡不分;起初是追求自由、平等、博愛,結局卻是殺戮和專制。人只有徹底否定肉體,才是「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太十六24)跟從主;不但要否定肉體中的惡行,也要否定肉體中的美德,因為無論看上去多美的肉體,最終都會變質。凡是對自己還抱一絲希望、以肉體自誇的人,只是背了一個假的十字架。

【加五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加五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 22-23節所列舉的九種美德,並不是一份「好基督徒的行為規範」,而是當信徒的里面「被聖靈引導」(18節)的時候,外面自然會有的記號。「聖靈所結的果子」(22節),並不是用「新約的律法」來代替舊約的律法,而是讓我們能判斷自己是在「順著聖靈而行」(16節)、還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欲」(16節)。人若說自己「被聖靈引導」,卻沒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只是自欺欺人。
  • 果子」的原文是單數,表明這九種美德都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不是按照人的祈求,在我們需要愛的時候就賜下「仁愛」、需要喜樂的時候賜下「喜樂」,而是只要「被聖靈引導」,就會自然地產生這些美德
    • 「仁愛、喜樂、和平」(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神的關系正常。
    • 「忍耐、恩慈、良善」(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人的關系正常。
    • 「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自己的關系正常
  • 聖靈是「兒子名分的靈」(羅八15),祂的主要工作是顯明基督(約十四26)、見證基督(約十五26)、榮耀基督(約十六13-14),使我們能活得更像神的兒子基督。人子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時候,聖靈孕育祂(太一18)、給祂施洗(可一10)、引導祂(路四1)、給祂能力(路四14)、感動祂(路十21);現在,聖靈也照樣工作在我們身上。因此,「聖靈所結的果子」與人的天然本性完全相反,不是給我們特殊的感覺,滿足需要、趨吉避兇,而是「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24節)。但是,正如哥林多教會的光景,一個人可以大有能力,卻沒有活在恩典里;可以滿有恩賜,卻缺乏生命的更新;可以知識全備,卻很難順服聖靈。保羅為信徒的禱告表明(西一11;腓一9-11;弗三14-19),聖靈引導的證據,並不是能力、恩賜或知識,也不是活動、熱心或心志,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肉體可以裝出這些美德,但只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肉體也可能追求這些美德,但總是用惡的方法去追求善。「聖靈所結的果子」不是努力模仿基督,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二20);不是倚靠肉體,而是拒絕肉體
    1. 仁愛」:就是否定肉體的自然之愛,用基督的舍己之愛來代替。
    2. 「喜樂」:就是否定肉體的快樂,單單以神為樂。
    3. 「和平」:就是放棄自己的堅持,不再與神為敵,也與人、與己恢覆和平。
    4. 「忍耐」:就是放棄自己的計劃,信靠神的護理 。
    5. 「恩慈」:就是放棄自己的看法,恩待不配的人。
    6. 「良善」:就是放棄自己的標準,按神的方式待人。
    7. 「信實」:就是拒絕自己的借口,忠實守約。
    8. 「溫柔」:就是否定自己的所是,柔和謙卑。
    9. 「節制」:就是放棄自己的意思,不但禁止惡事,善行也不能沒有節制,要順著聖靈而行。
  • 「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3節),指這些美德不在律法的管轄之下,但卻實現了律法的目的;不但成全了律法,而且比律法的要求更高。

【加五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五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加五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24節),也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4節)。這不是「苦待己身」(西二23),也不是某種神秘的經驗,而是當我們認罪悔改、承認自己全然敗壞的時候,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二20;羅六3-6)了。這也不是說我們的罪性已經被根除、肉體已經被馴服,而是說使人得救的認罪悔改,就是徹底否定肉體本性;不是只把「肉體的邪情私欲」釘在十字架上,卻留下「肉體」中那些好的東西,而是「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經歷過神的人會厭惡自己(伯四十二5-6) ,被神管教過的人也會厭惡自己(結二十43;三十六31)。因為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凡是出於「肉體」的事物,沒有一樣是蒙神悅納的,全都必須被審判、被否定、被拒絕。
  • 25節可譯為「如果我們靠聖靈活著,就應該順著聖靈行事」(新譯本,英文ESV譯本節)。人若已經靠聖靈重生,就不需要在聖靈之外再加上什麽,因為「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里,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二27;約十六13-15)。神兒女的生活,不是靠著肉體的努力,遵循一套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的規矩,而是「順著聖靈行事」,與聖靈步調一致、亦步亦趨。靠著肉體行事的結果,只會滿足肉體、喂養肉體,使肉體越來越大;而「順著聖靈行事」的結果,卻是否定肉體、對付肉體,越來越看清肉體的敗壞。
  • 「肉體所行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19a新譯本),「聖靈所結的果子」(22-23節)也很明顯。當我們誠實面對自己的時候,如果發現里面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就證明我們正在「被聖靈引導」(18節)。但是,信徒常常面臨兩個難處:
    1. 舍不得「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而是給肉體塗脂抹粉。一個人越體貼肉體、越倚靠肉體,就越難分清「肉體所行的事」和「聖靈所結的果子」;不是把聖靈的感動當作自己的感覺和沖動,就是把自己的感覺和沖動當作聖靈的感動。一個人越自以為敬虔、越自以為熱心,就越容易被肉體捆綁;不是把自己愛做的當神所要的,就是把神的作為當作自己屬靈。
    2. 肉體最善於隱藏自己、冒充聖靈,與聖靈相爭(17節),不是讓我們這件事靠聖靈、那件事靠肉體,就是使我們這一分鐘靠聖靈、下一分鐘靠肉體;結果是表面上靠聖靈、實際上靠肉體,越事奉越自高自大、越自以為義。
  • 因此,保羅提醒我們:「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26節),因為無論肉體怎樣偽裝,果子卻無法隱瞞(路六43)。如果我們要確認自己有沒有用肉體冒充聖靈,就應當與教會的肢體彼此相交,因為肉體的偽裝經不起碰撞。當我們與別人保持距離的時候,感覺可能很愛主、說話可能很屬靈、做事可能很敬虔、心志也可能很擺上,連自己都覺得很感動;但只要肉體碰肉體,立刻就會碰出里面的「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所以,我們「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5),因為只有在實際的彼此相交中,才能真正分辨肉體和聖靈:當你在冷清失落的時候,當你被忽視貶低的時候,里面還有「仁愛、喜樂、和平」(22節)嗎?當你在批評指責的時候,你被得罪誤解的時候,里面還有「忍耐、恩慈、良善」(22節)嗎?當你在委屈失敗的時候,當你被稱讚追捧的時候,里面還有「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嗎?沒有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六3),因為自欺的人最難「順著聖靈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