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二1】「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里去,必須大家沒有憂愁。」
-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準備沿陸路從以弗所經過馬其頓,然後再去探望哥林多教會(林前十六5-7)。但後來他改變行程,可能直接從以弗所坐船去了哥林多,然後再回到以弗所。那次訪問不太愉快(十三2),給哥林多人和保羅都帶來了「憂愁」。
- 「再到你們那里去」,指保羅後來按原計劃的行程,沿陸路從以弗所來到馬其頓,在馬其頓寫完本信後(徒二十1),沿陸路第三次訪問哥林多(徒二十2),結果十分愉快,「大家沒有憂愁」。保羅可能在哥林多住了三個月,在那里寫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然後一路回到耶路撒冷,被捕受審。
【林後二2】「倘若我叫你們憂愁,除了我叫那憂愁的人以外,誰能叫我快樂呢?」
- 「我叫你們憂愁」可能指保羅在上次的訪問責備哥林多信徒的過錯,使得哥林多會眾都很「憂愁」。
- 「我叫那憂愁的人」是單數,可能特別指某位需要悔改的哥林多信徒(5-8節),只有他的悔改才能讓保羅完全快樂。
【林後二3】「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恐怕我到的時候,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
【林後二4】「我先前心里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
- 「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3節),可能保羅從上次不愉快的哥林多之行以後,曾寫了一份措辭嚴厲的信給哥林多教會(6、9節),這封信並沒有留傳下來。
- 「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3節),可能指在保羅上次的訪問中,那些應當支持他的哥林多信徒袖手旁觀。保羅盼望他們能主動地在神的光照中轉回,因為沒有人能代替他們選擇歸向神。人的責備是需要的,但是責備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有人甘願向神降服下來,人里面的難處才能得到解決。
- 「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3節),指為軟弱的肢體悔改而快樂,為神的權柄被高舉而快樂。
- 彼此相愛不是對壞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是憑愛心直面問題、解決問題。當我們對弟兄「格外地疼愛」(4節),甚至會「心里難過痛苦,多多流淚」(4節)的時候,才有資格「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造就、挽回弟兄。從血氣里出來的責備不能讓人感受到愛,只會讓人感受到論斷和棄絕,結果是敗壞弟兄。
【林後二5】「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
【林後二6】「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
【林後二7】「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沈淪了。」
- 「若有叫人憂愁的」,保羅沒有在信中指名道姓,給軟弱的弟兄留下余地。
- 「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表明那人不只傷害了保羅,也傷害了整個哥林多教會。
- 「責罰」(6節)指教會的紀律處分。哥林多教會接納了保羅上一封信的勸告,對犯罪者采取了紀律處分。消息傳來,保羅一面得著了安慰(七6-13),一面也擔心如果這位軟弱的弟兄「憂愁太過」(7節),會讓撒但趁虛而入。教會中紀律處分的目的是要挽回弟兄,而不是敗壞弟兄,應當適可而止。
- 信徒只要肯悔改認罪,就應予以赦免並接納,以免對方「憂愁太過,甚至沈淪了」(7節)。如果我們只會對弟兄定罪、棄絕,卻絲毫不曾為對方的靈魂著想,就不夠資格定罪別人,因為這樣就反而證明我們沒有肢體之間應有的愛。
- 「沈淪」(7節)原文指動物吞滅獵物,或者大水淹沒東西,憂愁也會「吞滅」人、「淹死」人。
【林後二8】「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林後二9】「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 愛是「最妙的道」(林前十二31),只有愛能讓別人確實知道我們之間不再有隔閡。「顯出堅定不移」(8節)原文常用作交易的成交,「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8節)指教會要采取正式的行動。
- 「凡事順從」(9節),不是指順從保羅個人,而是指順從神的權柄,按照神的旨意而行。保羅書信從來都是根據福音的真理作出要求,而不是根據個人權威。
【林後二10】「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林後二11】「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
- 保羅和教會都受到了這人的傷害(5節),最大的直接受害者是保羅自己,但保羅不願意越過教會,而是凡事與身體一起行動,這是建造教會的首要原則。「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10節),這是保羅讓他們不要顧慮保羅會不同意赦免。
- 「為你們赦免的」(10節),表示保羅的赦免為了哥林多教會內部的和好鋪路,以恢覆教會的合一。
- 「在基督面前」(10節),表明我們無論是責備還是赦免,都應該順服回到主面前、行在主面前,尋求聖靈的引導,學習按主的心意處理事情,而不是根據自己的血氣。這樣主的旨意在祂的身體里就能通行,教會才不會淪為世上的社團。
- 「勝過」(11節)原文意思是「占便宜」,在新約中都出現在保羅書信里(七2,十二17-18;帖前四6),表示是用欺騙的方法,把別人的東西變成自己的。因此,保羅的意思可能是說,撒但的詭計是要趁機把軟弱的肢體騙回到牠的權勢下,擴大對教會的傷害。所以,我們該公義的時候就執行公義,該憐憫的時候就要向軟弱的肢體「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8節),不讓撒但占便宜。因為,教會中如果缺少恩慈和赦免,仇敵就會趁虛而入;肢體之間若不能彼此合一相愛,得勝的乃是撒但。
【林後二12】「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
【林後二13】「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里不安,便辭別那里的人往馬其頓去了。」
- 「到了特羅亞」(12節),大約是主後54年秋天,保羅在離開以弗所之後(徒二十1),沿陸路向北到了特羅亞,準備從特羅亞坐船前往馬其頓。在保羅時代,特羅亞是重要的海港和商業中心。
- 「主也給我開了門」(12節),表明保羅在特羅亞傳福音比較順利。
- 「提多」(13節)是希臘人(加二1-3),他可能帶著保羅上一封信前往哥林多,保羅非常關切哥林多教會對這封信的反應,所以在沒見到他之前「心里不安」(13節)。
- 「我心里不安」(13節)原文意思是「在我的靈里沒有安息」,這是聖靈在人里面的引導。沒有遇見提多是小事,靈里沒有安息是大事。聖靈既然在特羅亞給保羅開了門,按道理應該抓緊機會廣傳福音,但聖靈卻沒有叫他留下。人所能知道的是有限的,雖然人的理由可能很合理,但擺在神永遠的計劃里可能就是一個大錯誤。因此,聖靈的引導大過人的理由,靈里的安息大過環境的順利,成全神的計劃大過傳福音,順服工作的主大過解決工作的需要。
【林後二14】「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里誇勝,並借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林後二15】「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林後二16】「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 保羅跟隨主的道路非常準確,他始終順服神的權柄,「在基督里誇勝」(14節),一路顯明基督、供應基督,叫人遇見基督。到了特羅亞是顯明基督的恩典(12節),離開特羅亞是高舉基督的權柄(13節)。神所要得著的是順服神權柄的人,而不是工作。人若不順服神的權柄,好像是抓緊為主做工,實際是使神的心意不能滿足,因為神得著了人才能心意滿足。
- 當時羅馬帝國的將軍在凱旋歸來時,會率領得勝的士兵和戰俘進城「誇勝」(14節),遊行展示給國民觀看。在遊行中,羅馬祭司會手持點燃的香爐,邊走邊搖,發出「香氣」(14節),在場的人都能聞到。這「香氣」對於得勝的將軍、士兵和夾道歡迎的群眾而言,代表勝利的喜悅;但對戰俘而言,卻意味著即將被奴役或處死。
- 同樣,福音對於聽了拒絕的人,要作定他們有罪的根據(約三18),「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16節),他們的結局乃是滅亡;而對於聽了就信的人,是使他們得救的神的大能(羅一16),「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16節),結局乃是永生。
- 我們必須自己放在神的權柄之下,始終在基督的「率領」(14節)之下,「在神面前」(15節)行走,才能使自己的道路帶著「基督馨香之氣」(15節)。我們什麽時候體貼自己的執著、隨從自己的理由,什麽時候就失去了「基督馨香之氣」,不再能供應基督的生命。
【林後二17】「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
「為利混亂」(17節),原文意思是買賣或沿街叫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