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四1】「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林後四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 「這職份」(1節)指「新約的職事」(三6)。如果我們的事奉是真正出於神,必定會「不喪膽」(1節),因為不是依靠我們自己的剛強,乃是蒙了神的憐憫。而出於肉體的事奉很快就會在困難面前「喪膽」。
- 如果我們的事奉是真正出於神,必定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2節),因為我們所依靠的是聖潔的神,而不是肉體、勢力。而出於肉體的事奉必然會依靠人的手段,或者靠「行詭詐」(2節)開展工作,導致嫉妒紛爭,或者用屬地的智慧來「謬講神的道理」(2節)。傳福音的人應當用屬天的智慧,光明磊落,不但傳講真理,也照著真理來活,「只將真理表明出來」(2節),因為「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三17)。
- 「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2節),指如果每一個人都忠於他們的良心,就不得不承認保羅的確言行一致。
- 「謬講」(2節),原文指將純酒用水稀釋,表面上還是講神的道理,實際上已經用人的觀念、世界的觀念摻雜、稀釋了真理。
【林後四3】「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林後四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 事奉神的人不必為工作的果效患得患失,因為果效在神的手中。只要我們忠心地傳講真理,也活出真理,身體力行地「將真理表明出來」(2節),如果聽者仍然不肯接受,責任不在我們。因為他們是「滅亡的人」(3節),神允許他們「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4節),以致不能明白福音真理。
- 「這世界的神」指撒但。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撒但「弄瞎了心眼」,活在黑暗之中,拒絕接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因此「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被「弄瞎了心眼」的人無法從自己的肉體里面生發出信心,得救只能根據神的恩典,所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 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三次提到他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林前一17-18,23;十五3-4;林後四4-6)。「基督本是神的像」(4節)是「基督榮耀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首先的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創一26),但末後的亞當基督(林前十五45-49)卻「本是神的像」,是神向人的顯出,是人認識神的唯一途徑:「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因此,認識了基督,也就認識了神,並且因「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弗四13),「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
【林後四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仆人。」
- 「不是傳自己」,可能指保羅不像別人舉薦自己,也可能指保羅強調自己使徒的權柄,不是為了高擡自己,而是為了高舉基督。
- 「傳基督耶穌為主」這是保羅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傳福音的人不能用自己去代替主,任何代替都是堵塞到神那里去的路。傳福音和接受福音的人都要單單根據基督、順服基督、高舉基督、傳揚基督。
- 「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仆人」,可能哥林多教會有人認為保羅總是強調自己的使徒權柄,但保羅卻把自己當作傳道對象的仆人。傳道對象並非是保羅的主人,他只有一位主基督耶穌,基督是他事奉的對象、事奉的中心,他是因順服基督而樂意服事人。
【林後四6】「那吩咐光從黑暗里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里,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 「那吩咐光從黑暗里照出來的神」,引自「神說:要有光」(創一3)。
-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是保羅所傳福音的核心內容之一。「神榮耀的光」不在別處,只「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摩西臉上的榮光是反射神的榮耀(三7),基督面上的榮光是顯明神兒子自己的榮耀,因「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 主耶穌的工作,就是讓「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賽九2;太四16)。接受福音,就是接受這光照(徒九1-9),被神得著,成為「神榮耀的光」在世上的顯明。
- 對於重生得救的人,這光「已經照在我們心里」。但只有越多親近主,才能越多讓祂面上的榮光繼續「照在我們心里」,讓我們在基督里越來越得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西二9),越來越成為神榮耀在世上的顯明,正如基督將祂顯明一樣。
【林後四7】「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里,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 「瓦器」在地中海沿岸相當普遍,幾乎每一個家庭都有,便宜、易碎,一旦破了,只有丟棄。保羅此時想到的可能是當時最便宜、最普遍的瓦器油燈,而「寶貝」就是其中「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節)、「神榮耀的光」(6節)。
- 神將「寶貝」放在卑賤的「瓦器」里面,目的不是要顯明「瓦器」,乃是要顯明這寶貝「莫大的能力」。福音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傳福音的果效在乎神恩典和大能,不在乎傳福音者的剛強、能力、知識、口才。傳福音的人只有真正認識自己是軟弱、不能的「瓦器」,又認識神有「莫大的能力」,才能既不為成功而驕傲自誇,也不因挫折而怨天尤人。
【林後四8】「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里作難,卻不至失望;」
【林後四9】「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 8-9節一面表明「瓦器」(7節)是何等軟弱,一面表明神「莫大的能力」(7節)如何保守福音照祂自己的計劃傳開。雖然「瓦器」仍舊是瓦器,但是有了「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節)放在瓦器里,神就負責用祂「莫大的能力」成就一切:軟弱中仍能剛強,絕望中仍有希望。而當我們認識了福音的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出於神,才能坦然面對一切際遇、欣然迎接各樣爭戰,並且向仇敵大大誇勝。
-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9節),指雖被仇敵追趕,卻不被神撇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9節),指雖然表面上有挫折,卻不至於完全失敗。
【林後四10】「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林後四11】「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 10節和11節原文是對偶句。
-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10節),對應「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11節),指保羅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與主耶穌在地上工作時一樣,不斷面臨逼迫、患難和死亡的威脅。
- 「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10節),對應「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11節),指當我們因信與主耶穌聯合,願意與主耶穌一樣被交於死地時,主耶穌死里覆活的大能和經歷也會在我們軟弱的身體上顯明,使我們得勝有余(羅八35-39)。因此,人若傳揚死而覆活的基督,就會發現死而覆活的經歷也會真實地「顯明在我們身上」。
- 在我們傳福音的過程中,十字架的經歷不是只有一次,而是「常帶著耶穌的死」(10節),「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11節)。這兩個「常」都不是人自己找的,乃是「被交於」的,是因為我們肯被神差遣,神就安排環境來訓練我們。當瓦器在各樣的重壓中被碰得粉碎的時候,我們的舊人就不能再活動,只能讓神「莫大的能力」(7節)來做工,別人在我們身上所看見的就不再是我們自己,而是遇見主,要來得著主。
【林後四12】「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 「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指傳福音者天天面對死亡的威脅。
- 「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指主耶穌死而覆活的生命透過在傳福音者身上的工作,使別人得生命。
- 傳福音者每一次「死」的經歷,都是見證神「莫大的能力」的機會,都是讓別人體會到基督覆活生命、以致能供應別人生命的機會。
【林後四13】「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
【林後四14】「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覆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覆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
【林後四15】「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
- 「信心」(13節)指相信神「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覆活」(14節),因此保羅能甘心「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11節),借著死來供應別人生命,經歷患難仍不動搖,在「死」(12節)面前仍能繼續傳講神的福音。13節引自七十士譯本詩篇一百一十五1(希伯來文聖經詩篇一百十六10)。
- 保羅在艱難之中信心仍能堅固,是因為他認識到基督的覆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農夫既然已經收取了初熟的果子,當然也會收取後來結成的一切果子;因此,使主耶穌從死里覆活的神,也必叫主耶穌的門徒們「與耶穌一同覆活」(14節),並且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既然如此,「死」就一點也不可怕了。
- 我們傳福音,不是為了改善道德、改良社會、慈善救濟,而是借著讓更多的人經歷神福音的「恩惠」(15節),使「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15節),因為神的心意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10)。傳福音的次要目的,是「凡事都是為你們」(15節);主要目的,是使「榮耀歸與神」,我們一切事奉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榮耀神。
【林後四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神的揀選使保羅「不喪膽」(四1),覆活的盼望(14節)也使他「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的經歷更使他「不喪膽」。環境中的難處雖然會影響我們的身體,但更能增添我們里面神的成分,讓我們在經歷中面對面地遇見主,使我們里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6),不斷保持靈里的更新。如果我們信主後總是停留在陳舊的光景中,恐怕是由於我們外面的人貪享安逸、躲避十字架的功課。
【林後四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林後四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 保羅所經歷的患難都極其沈重,一直伴隨著他為主工作的一生。但與神所預備的那「極重無比、永遠榮耀」(17節)相比,他就看這些患難為「至暫至輕的苦楚」(17節),簡直不成比例。因為信徒苦難的經歷,都是為了「成就」(17節)將要顯明的榮耀,「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 「所見的」(18節),指人的感官所能感受的一切屬地的事物,包括身體的毀壞(16節)和所忍受的苦楚(17節);「所不見的」(18節),指人的感官所感受不到,但在信心的靈里卻能知道的一切屬天的事物,包括內心的更新(16節)和將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7節)。眼目所見的事物都是要過去的,用眼見的損失去換現在所不見的神的豐富和榮耀,這樣的選擇是最聰明的,因為那永遠的榮耀,能使一切屬地的事物都失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