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八1】「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

【林後八2】「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

  • 「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1節),就是指「他們樂捐的厚恩」(2節)。供應有需要的弟兄,並不是我們慷慨賜恩給別人,而是神用恩典把我們帶進身體的見證里。人只有真正經歷到神的恩典和愛,才能勝過那「無定的錢財」(提前六17),在肢體之間活出「彼此相愛」的實際(約壹四10-11)。
  • 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可能受猶太人特別的敵視與迫害(帖前二14),被棄絕於當地社會經濟圈子之外,加上克勞第統治年間(主後41-51年)的大饑荒(徒十一28),因而落在極度貧乏之中。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教會曾差派巴拿巴和保羅送救濟品到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鼓勵保羅要常常「記念窮人」(加二10)。外邦教會在福音上受惠於猶太教會,在物質上回饋幫助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五26-27),顯明了外邦肢體和猶太肢體在基督身體里的合一見證。
  • 在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約主後55年),他已經開始在加拉太和哥林多教會募捐(林前十六1-4)。寫哥林多後書時(約主後56年),保羅正在馬其頓,「馬其頓眾教會」也要求「準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4節)。現在保羅就用馬其頓教會的榜樣來激勵哥林多人完成他們先前的承諾,就像他也用哥林多人的榜樣勉勵馬其頓人一樣(九1-5)。
  • 馬其頓信徒在大試煉中「仍有滿足的快樂」(2節),在窮困中仍對肢體有「樂捐的厚恩」(2節),是因為他們「患難中」(2節)和「極窮之間」(2節)真實地經歷了神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因此能「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舍去」(太十8)。雖然他們仍在「極窮之間」,能捐出的財物不多,但神借著他們所供應的生命里的恩典和喜樂,比外面的物質更加豐富。他們外面的「樂捐」,是因為里面恩典的豐富。
  • 「在患難中受大試煉」(2節),指馬其頓眾教會是在逼迫中建立的(徒十六11-十七15),保羅在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和腓立比教會反覆提到這一點(帖前一6;帖後一4;腓一30)。當保羅在馬其頓寫哥林多後書時,馬其頓的眾教會仍在受逼迫中(七5)。
  • 當時希臘的北部是羅馬帝國的馬其頓省,保羅在那里建立了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教會,可能庇哩亞也有教會(徒二十4)。哥林多和雅典則位於希臘南部的亞該亞省。

【林後八3】「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

【林後八4】「再三地求我們,準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林後八5】「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

  • 「按著力量」(3節)原文是當時的常用語,指竭盡自己所能。「過了力量」(3節)指遠遠超過他們所該做的。馬其頓信徒能「過了力量」,並非憑著自己的力量,而是憑著從上頭來的能力。他們認識了神的恩典,所以能活在基督的身體里;看見了身體,就不再看自己,不再計較自己的得失。
  • 保羅可能鑒於馬其頓的經濟狀況,沒有要求那里的教會捐獻,所以馬其頓信徒「再三地求我們」(4節),表明他們的「甘心樂意」(3節)。因為他們深知做在身體中最小的一個肢體身上,就是做在主自己身上(太二十五40)。
  • 「有分」(4節)表明他們是加入了基督的身體。「恩情」(4節)表明馬其頓人認為有機會「供給聖徒」(4節)乃是領受神賜的特權和恩典,不是因為施舍人就高人一等,而是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 馬其頓信徒捐助猶太弟兄,不只是出於人的同情,「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5節),並且「又歸附了我們」(5節),承認神在使徒身上所顯明的權柄。神所要得著的不是人的財物,因為這一切都是神先給人的;神所要得著的是順服祂旨意的人。因此,「先把自己獻給主」,「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乃是信徒一切事奉、捐獻的屬靈前提。我們把財物供給有需要的肢體,把自己獻給「元首基督」(弗四15),這樣做在基督的身體上,才是做在主自己身上(太二十五40)。第5節是引用舊約的平安祭(利三1-17)來做比喻。

【林後八6】「因此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開辦這慈惠的事,就當辦成了。」

【林後八7】「你們既然在信心、口才、知識、熱心,和待我們的愛心上,都格外顯出滿足來,就當在這慈惠的事上也格外顯出滿足來。」

  • 「這慈惠的事」(6節)在一年前就開始了(10節)。哥林多是當時繁華的商業城市,比馬其頓富庶。
  • 弟兄彼此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哥林多信徒有「信心、口才、知識、熱心」(6節)和對待使徒的愛心,也需要肢體之間切實的彼此相愛。

【林後八8】「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借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

  • 「別人的熱心」,指馬其頓眾教會的美好榜樣。
  • 「試驗你們」,指給哥林多教會一個機會,證明他們在基督里的「愛心的實在」。因為神允許信徒遇到難處、缺乏,正是給我們機會學習彼此相愛、彼此供應和彼此扶持,顯明肢體的功用,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6)。

【林後八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 「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就是祂讓自己有所損失,叫不配的人有所得著。我們若只是將自己多余或不要的給人,就不是恩典,乃是施舍。
  • 「祂本來富足」,指主耶穌道成肉身以前在天上的榮耀、尊貴(腓二6)。
  • 「成了貧窮」,指基督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象,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
  • 「成為富足」,指我們在基督里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林後八10】「我在這事上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是與你們有益;因為你們下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

【林後八11】「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做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

  • 捐助聖徒並不是保羅勉強加在哥林多信徒身上的壓力,而是他們自己主動「起此心意」(10節)。
  • 「照你們所有的」(11節),是一切事奉的原則。神若向我們要什麽,一定會先賜給我們什麽,決不會向我們要我們沒有的;因為凡不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就是從人的肉體里出來的,神一概看不上。
  • 一方面,神向我們所要的,不會超過祂給我們的恩典:祂要我們事奉,就先賜下恩賜;祂要我們奉獻,就先賜給我們財物;祂要得著我們這個人,就先賜下基督的生命。
  • 另一方面,神給我們的恩典,無論是恩賜、時間還是金錢、健康,都是要我們去為祂使用的,不可浪費、閒置(太二十五25),因為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林後八12】「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 哥林多人之所以過了一年還沒有辦成捐助聖徒的事,可能是因為感到自己的資源有限,沒辦法籌募足夠多的捐獻。因此保羅向他們解釋,神所悅納、所看重的是人「願做的心」(12節),而不是捐獻的多少。
  • 「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2節),這是神悅納人的屬靈原則。神只悅納從基督里出來的東西,不悅納任何肉體里出來的東西。因此,神所悅納的「所有」,乃是神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神兒子的生命,以及這生命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加五22-23)。
  •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我們如果勉強照自己「所無的」去事奉——明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卻要裝作柔和謙卑;明明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卻要強裝愛人如己;明明沒有聖靈的呼召,卻憑著人的熱心、責任來幫忙……——結果沒有一樣能堅持到底,也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因此,事奉神的人,首先要認識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是什麽,然後才能把神所賜的「所有」獻給神。
  • 不是當我們有了足夠的錢財、才幹、知識或經歷,才算得著了「所有」。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神所賜的「所有」,即使我們一貧如洗、一字不識,也可以用我們里面「所有的」基督生命去活出神的愛,用我們「所有的」福音大愛去吸引人。

【林後八13】「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

【林後八14】「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余,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余,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

  • 「均平」(14節)是基督身體的原則。神的「均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共產主義,也不是合作互助社,而是指神賜給任何一個肢體的錢財、恩賜和知識,都是賜給整個身體的,因此肢體之間要彼此相愛,用「富余」(14節)補「不足」(14節),使每個肢體都無所缺乏,一同享用神的豐富,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
  • 在神的安排里,教會的每個肢體都有可以供應別人的「富余」,再軟弱的肢體也有「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的機會,好成為神祝福教會的管道;每個肢體也都可能有「不足」的時候,再剛強的肢體也有軟弱需要扶持,好學習謙卑、感恩和信靠。

【林後八15】「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余;少收的也沒有缺。」

本節引自出十六18。以色列人在曠野每早晨按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有多收的,也有少收的,但「及至用俄梅珥量一量,結果多收的也沒有余,少收的也沒有缺」(出十六16-20)。若有人所收的留到第二天,嗎哪便生蟲發臭(出十六20)。這是神讓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和信靠的功課。

【林後八16】「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

【林後八17】「他固然是聽了我的勸,但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里去。」

  • 在16-23節中,保羅推薦了三位弟兄到哥林多辦理捐獻的事。
  • 提多剛從哥林多回來,但他願意再做一次辛苦的長途旅行回到哥林多去,因為他對哥林多教會有「熱心」(17節)的負擔。

【林後八18】「我們還打發一位弟兄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

【林後八19】「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和我們同行,把所托與我們的這捐資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

【林後八20】「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

【林後八21】「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

  • 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工作,使猶太人、外邦人與神和好,同時也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一同進入基督的身體。這些外邦信徒捐助猶太信徒,目的是「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19節),見證基督身體合一、彼此相愛的實際。
  • 「和我們同行」(19節),不但是作為旅行的同伴,也是為眾教會作遞送款項的見證人。
  • 眾教會捐助猶太弟兄,不是為了單純解決需要,更是為了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動機要「榮耀主」(19節),過程也不能給魔鬼留破口(20節)。而不給魔鬼留破口的方法,就是在神、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21節),按照從上頭來的「清潔」的智慧(雅三17),不靠人的詭詐和小聰明。

【林後八22】「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這人的熱心,我們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現在他因為深信你們,就更加熱心了。」

「熱心」是神的用人的重要品格(羅十二11;林後七11;八7,17)。

【林後八23】「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

【林後八24】「所以,你們務要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

  • 「基督的榮耀」(23節),可能指這些人是為著「榮耀主」(19節)而工作。
  • 提多代表保羅,那兩位弟兄代表「眾教會」(23節),所以哥林多信徒行在他們面前,等於行在「眾教會」面前。
  • 「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24節),不是為了哥林多教會或保羅的面子,而是鼓勵哥林多教會與「眾教會」一起在基督的身體里彼此作肢體、彼此扶持、彼此勉勵,一起做基督身體完整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