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十1】「我——保羅,就是與你們見面的時候是謙卑的,不在你們那里的時候向你們是勇敢的,如今親自借著基督的溫柔、和平勸你們。」
- 十至十三章與一至九章相比,內容和語氣都有明顯的不同,因此許多解經家推測,十至十三章很可能是保羅稍後寫給哥林多教會的另外一封書信,為他即將訪問哥林多鋪路(十三1),而初期教會把兩封信抄在同一卷軸上。
- 「與你們見面的時候是謙卑的,不在你們那里的時候向你們是勇敢的」,可能是引用某些哥林多人諷刺保羅的話,保羅在第二次訪問哥林多時並沒有像他先前所說的「帶著刑杖」(林前四21)去,因此反對者攻擊他與哥林多人面對面時懦弱,只有保持安全距離時才顯出「勇敢」(10-11節)。
【林後十2】「有人以為我是憑著血氣行事,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人;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里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敢。」
- 哥林多教會有人批評保羅「憑血氣行事」,只是個其貌不揚的普通人,不夠屬靈,可能包括:沒有以權威行事(十一20),沒有經歷過異象和啟示(十二1),沒有行過大能的奇事(十二12),沒有基督在他里面說話(十三3),用詭詐占人便宜(十二16-18)。
- 「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人」,指保羅認為他們是假使徒、撒但的差役(十一13-15),因此必須以勇敢的態度面對他們。
- 「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里的時候,有這樣的勇敢」,指盼望哥林多信徒不再受那些假使徒的欺騙,好讓他訪問他們的時候,不必以對待敵人的勇敢來對待他們。
【林後十3】「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 「在血氣中行事」,指保羅活在血肉之軀中,行事為人也受肉身的限制,生活起居一如常人。
- 「憑血氣爭戰」,指單靠人的方法和手段來傳福音、事奉神,而不是倚靠神的能力。
- 在3-6節中,保羅使用了許多軍事術語來比喻屬靈爭戰的實際:「爭戰」、「兵器」(4節)、「攻破堅固的營壘」(4節)、「自高的事」(塔台)(5節)、「心意奪回」(俘虜)(5節)、「預備責罰一切不順服的人」(軍事審判)(6節)。
【林後十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林後十5】「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 「在神面前有能力」(4節)的「爭戰的兵器」(4節),指十字架的福音(林前一18;羅一16)。
- 「堅固的營壘」(4節),指人心中對福音的抗拒。要「攻破堅固的營壘」,「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5)。
- 當時的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用「營壘」來比喻心靈的營壘,即用人的理論、詭辯來抵擋神的榮耀。當時的斯多亞派哲學家辛尼加(Seneca)用「營壘」來比喻以「理性的論證」所架構起來的靈魂的營壘,能使靈魂在不利命運的攻擊下,仍然牢不可破。而保羅的工作就是攻破所謂理性的論證,即一切攔阻人認識神的「各樣的計謀」(5節)。
- 「各樣的計謀」,指人用各種似是而非的學問道理、辯論技巧來裝備自己,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構築了心靈的營壘來抵擋福音。
- 「自高之事」(5節),原文指古代戰場上建在高地上的塔台,比喻智慧的論證,即人所發明的各種反對福音、「攔阻人認識神」(5節)的理論。但神卻定意透過福音的傳講,彰顯祂的能力,「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一19),攻破一切人所發明的理論,使被選召的人信而得救。
- 「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5節),指營壘被攻破、躲在其中的人被俘虜。保羅屬靈爭戰的目的不是為了駁倒各種人的道理,而是為了把人帶回基督的權柄之下。
【林後十6】「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
- 「已經預備好了」原文是軍事上準備就緒的用語。
- 「那一切不順服的人」混淆了福音的真理(十一4),背後的假師傅是「假使徒、撒但的差役」(十一13-15)。
- 教會的紀律行為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8節),而不是為了就事論事、解決眼前的問題,所以必須在基督的身體里一致行動,應該等到哥林多信徒「十分順服的時候」再進行。
【林後十7】「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
- 「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原文動詞blepo可以譯為命令式(看……)、直述式(你們是看……)和疑問式(你們是看……嗎?),在其他保羅書信中基本都是命令式(林前八9,十12、18,十六10;加五15;弗五15;腓三2;西二8),因此這里可能也是命令式:「你們看吧!事實擺在眼前」。
- 「倘若有人」,指欺騙哥林多信徒的假使徒(十一13)。
- 「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意思是如果是屬基督的,必然會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他們一樣(羅十五7)。但那班人不僅不接納保羅,甚至攻擊他,缺乏屬基督的人所應有的表現。
- 「屬基督的」,可以指信徒或「基督的仆人」(十一23),保羅在十至十三章中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所以這里應該是指「基督的仆人」(十一23)。
【林後十8】「主賜給我們權柄,是要造就你們,並不是要敗壞你們;我就是為這權柄稍微誇口,也不至於慚愧。」
- 屬地的權柄是轄管人、驅使人、支配人,甚至是對付人和踐踏人,但基督在教會中所賜的屬靈權柄,目的卻是「要造就你們,並不是要敗壞你們」。
- 保羅使用屬靈的權柄采取紀律行動,是經過謹慎禱告後才決定的,目的是為了造就人、把軟弱的弟兄帶回到神的心意里。既然「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十三10),所以保羅「就是為這權柄稍微誇口,也不至於慚愧」。
【林後十9】「我說這話,免得你們以為我寫信是要威嚇你們;」
【林後十10】「因為有人說:『他的信又沈重又厲害,及至見面,卻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的。』」
- 敵對者的意思是說:雖然保羅的信好像在威嚇,「又沈重又厲害」(10節),但等他真正出面以後,必定缺少權柄的記號,「氣貌不揚,言語粗俗」(10節)。
- 「氣貌不揚」(10節),可能指沒有氣宇軒昂、脫俗出眾的外貌(徒十四12),「人長得矮小,禿頭,腿彎,身體還健朗,雙眉擠在一起,有點鷹勾鼻」(Acts of Paul and Thecla 3),沒有權威的架勢,沒有炫耀屬靈權柄和屬靈恩賜。
- 「言語粗俗」(10節),可能指保羅講道時不用「高言大智」(林前二1)、「智慧委婉的言語」(林前二4),當日希臘人相當重視哲學家演說時的風采和遣詞用語,作為他們是否接受其理論的主要依據。
【林後十11】「這等人當想,我們不在那里的時候,信上的言語如何,見面的時候,行事也必如何。」
保羅的意思是:雖然他並沒有在第二次拜訪哥林多教會時使用屬靈的權柄,但那些假師傅不要以為忍耐就表示他沒有權柄;必要的時候,他一定會行使權柄。
【林後十12】「因為我們不敢將自己和那自薦的人同列相比。他們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乃是不通達的。」
- 「不敢」是挖苦的語氣,意思是「不屑」或「沒有必要」。
- 「那自薦的人」指那些假師傅。
- 「同列相比」指相提並論,當時老師普遍用來吸引學生注意力的方法,是將自己與其他老師作比較。
- 「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指那些假師傅自我舉薦的方法。他們也用同樣的標準與保羅比較,這些標準可能包括:講道的風采和口才(十10),講道是否收費(十一7),猶太血統(十一22),令人羨慕的屬靈經歷(十二1),行神跡(十二12),行使權威(十一20)以證明基督是透過這人說話(十三3)。這些標準強調成功,卻沒有十字架的印記,沒有保羅經常遇到的軟弱、受苦、逼迫和下監,所以「是不通達的」。
【林後十13】「我們不願意分外誇口,只要照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搆到你們那里。」
- 「分外誇口」,指超過界限,以別人勞碌的成果來誇口(15節)。
- 「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指神差遣保羅在外邦人中傳福音,「為外邦人做使徒」(羅一5;加二8),所以他在哥林多教會有權使用神所賜的屬靈權柄。
- 「神的用人」(六4)不是「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12節),而是「照神所量給我們的」,一切根據神。工作只根據自己、不根據神的,就不是「神的用人」,工作也算不得事奉。
【林後十14】「我們並非過了自己的界限,好像搆不到你們那里;因為我們早就到你們那里,傳了基督的福音。」
神差遣保羅「為外邦人做使徒」(加二8),可以到任何外邦人地區為主做工。哥林多人成為信徒,就是保羅傳福音的果效(徒十八1-11)。
【林後十15】「我們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分外誇口;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著你們更加開展,」
【林後十16】「得以將福音傳到你們以外的地方;並不是在別人界限之內,借著他現成的事誇口。」
- 「我們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分外誇口」(15節),是諷刺那些假師傅以別人勞碌的結果來誇口,以貶抑勞碌建立哥林多教會的保羅來自擡身價。
- 「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著你們更加開展」(15節),指當哥林多信徒「信心增長的時候」(15節),就可以結出更多福音的果子,並支持保羅向更大的區域傳福音。
- 「你們以外的地方」(16節),指羅馬帝國的其他省份。保羅一直盼望把福音向西傳到羅馬(羅一15)和羅馬帝國的最西端西班牙(羅十五23)。
- 「並不是在別人界限之內」(16節),指保羅立志「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羅十五20)。
【林後十17】「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 我們一切事奉、傳福音的果效都是主自己成就的,「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離開神,「神的用人」(六4)就不能做什麽(約十五5)。因此,當我們與主同工,做完了一切主所吩咐的工作,「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十七10),而沒有任何值得自誇的地方。
- 我們所當誇的,不是人所做的,而是主所做的;不是誇做工的人,而是誇工作的主:「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九24)。林前一31也引用了耶九24。
【林後十18】「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
- 「稱許」與「舉薦」(12節)在希臘文里是同一個字。「自己稱許」,就是假師傅的「自薦」(12節)。
- 「神的用人」(六4)不過是神所使用的器皿,真正做工的是神自己。因此,對事奉果效的評價不是用人的標準「自己稱許」,而是照著工作的主人「所稱許的」。真正「蒙悅納的」,是「主所稱許的」、「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太二十五21)。
- 凡「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不會因為事奉大有果效而沾沾自喜,因為他知道這一切都是主自己做成的(17節);也不會一遇挫折就灰心喪氣,因為他知道這一切都是主允許發生的,為要成就神美善的旨意(羅八28);不會狂傲自大,憑肉體發熱心要為主做「重大和測不透的事」(詩一百三十一1),因為他知道事奉的界限都是「神量給我們的」(13節),為要做成神定意要做的;也不會懶惰自卑,把神的恩賜「埋藏在地里」(太二十五25),因為他知道基督身體里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缺少的(林前十二22),神所悅納的是身體里所有的肢體都彼此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