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四1】「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

【林前四2】「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 1節的「執事」與三5的「執事」原文不同,原意指在大船下層搖槳的奴隸。
  • 「管家」原文指管理主人家業的奴隸。
  • 「神奧秘事」,即神預定的救恩計劃(二7)。
  • 神的仆人首先應當對自己的地位有正確的認識:他們不是人所高舉、追隨的對象,而是基督的奴隸。「管家」不會受主人日夜的監督,如果主人要凡事監督,何不自己動手做?因此,「管家」 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忠心。神對自己仆人的要求,不是要他們有多少才幹和恩賜,而是要求「有忠心」(2節)。

【林前四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林前四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林前四5】「所以,時候未到,什麽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里得著稱讚。」

  • 神的仆人唯一的主人是基督,別人對他的「論斷」(3節)、自己對自己的「論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對他的「判斷」(4節)。「論斷」雖然能傷人,但也可以檢驗出被論斷者的事奉是否單單做在神面前。真正的神的仆人固然會因為「論斷」而傷心,卻不會因此而動搖。
  • 人對自己的事奉果效很難作中肯的評估,事奉的忠心與否,最後的「判斷」在於主耶穌,而不是人自己的良心。基督的「判斷」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根據「人心的意念」(5節),包括人自己都察覺不到的「暗中的隱情」(5節),這樣的「判斷」才是最真實的。
  • 因此,神的工人不必介意在人前被稱讚、被高舉、還是被論斷,只需要忠心事奉,因為「各人要從神那里得著稱讚」(5節),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稱讚。

【林前四6】「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 「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指聖經由始至終都強調神所要的是合一身體的見證,而哥林多信徒高舉人,分裂了身體的見證,因此「過於聖經所記」。
  • 「轉比」原文又可譯為「改變形狀」(腓三21)、「裝作」(林後十一13-15),這里的意思是「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闡明我要教你們的功課」。

【林前四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麽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

「你」,是保羅假設對一個自大的哥林多信徒說話。

【林前四8】「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本節是保羅的諷刺,他引用了當時希臘斯多亞派哲學家的自稱:「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王權」。「不用我們」指「不用我們在場」,哥林多信徒自以為已經很屬靈,不必再憑借保羅或其他使徒了。

【林前四9】「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當時羅馬城的圓形競技場先讓各組的勇士彼此角鬥,最後的壓軸戲是將「定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至死。

【林前四10】「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里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

保羅是用反話,諷刺哥林多信徒自誇聰明、強壯、榮耀。

【林前四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饑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

【林前四12】「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

【林前四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 當時的希臘文化蔑視勞動,看作奴隸的分,保羅卻「親手做工」(12節)。「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13節),這樣的行為對希臘人來說是懦弱。12-13節是保羅把使徒與希臘文化的價值觀作對比,結論是:使徒是世人眼中的「污穢、渣滓」(13節)、一文不值。
  • 哥林多信徒要升高,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卻甘願降卑;哥林多信徒在爭奪人的榮耀,保羅和同工們卻甘心為主受苦(11-13節)。這個比較顯明了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和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的差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只求神的榮耀和神心意的滿足,沒有十字架經歷的信徒就只求人的榮耀和人的滿足。

【林前四14】「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

【林前四15】「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里用福音生了你們。」

【林前四16】「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

  • 「師傅」(15節)指當時羅馬人雇來陪伴照料孩子的奴隸或差役,其職責是教導、看護孩子。這種「師傅」對孩子的愛當然比不上孩子的生身父親。
  • 保羅使用使徒的權柄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林後十三10),就像父親一樣。
  • 保羅一面指明效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節),以致高舉人、依附人;一面指出,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要能讓別人效法自己(16節),如同自己「效法基督」(十一1),從自己的身上看到屬靈的路該如何走。

【林前四17】「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里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林前四18】「有些人自高自大,以為我不到你們那里去;」

【林前四19】「然而,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里去,並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乃是他們的權能。」

【林前四20】「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 保羅的計劃是先打發提摩太去哥林多(17節),然後自己前去處理教會內部各種問題。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卻因此以為,保羅不敢到他們那里去面對那些敵視他的人(18節)。這些人可能口才和知識都很好,所以「自高自大」(19節)。但保羅關心的卻不是他們的「言語」(19節),而是「他們的權能」(19節),也就是他們的生活能不能彰顯聖靈的大能。
  • 福音並不只是告訴人應該行道,而且賜能力讓人能夠行道。因此,人行道的光景,顯明了聖靈的「權能」(19節)在自己身上通行的程度;而人接受了多少聖靈的「權能」,生命才能彰顯多少屬靈的「權能」。因此,一個人屬靈的「權能」,不是根據地位,也不是根據「言語」(19節),而是根據他順服聖靈「權能」的程度。我們越被十字架減少肉體的成分、越被聖靈增加基督的成分,就越能順服神、越能顯明屬靈的「權能」。
  • 「神的國」(20節)就是神施行權柄的範圍,不是根據人的熱心或恩賜,也不單倚靠「言語」的傳講或表白,而是「在乎權能」(20節)。信徒雖然都知道應該聽道、行道,但「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必須倚靠聖靈的「權能」,才能既聽道又行道,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進入「神的國」中。因此,聖靈的「權能」通行到哪里,神的國才能臨到那里(路十一20)。

【林前四21】「你們願意怎麽樣呢?是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里去呢?還是要我存慈愛溫柔的心呢?」

在羅馬時代,「為父的」(15節)不但是慈愛溫柔的(14節),也是嚴厲而不妥協的。因此,保羅是帶著「刑杖」來管教,還是「存慈愛溫柔的心」來,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是否肯接受他「為父的」勸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