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九1】「我在基督里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 既然什麽「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八39),為什麽神允許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中有那麽多人拒絕主耶穌呢?既然「因信稱義」是亞伯拉罕蒙福的途徑,為什麽有那麽多亞伯拉罕的子孫拒絕相信福音呢?
- 當時羅馬教會信徒的主體已經從猶太人變為外邦人,他們對猶太人存有一些誤解,因此保羅在九至十一章中特別闡明猶太人在神救恩計劃中的角色。
【羅九2】「我是大有憂愁,心里時常傷痛;」
保羅的「大有憂愁」與他的大有快樂相連(八31-39),一個人會為自己得救大有快樂,也會為「骨肉之親」(3節)沒有得救「大有憂愁」。如果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屬靈追求,卻對還沒信主的親朋好友沒有負擔,恐怕我們愛自己多過體貼神的心意。
【羅九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弟兄」和「骨肉之親」指以色列人(4節)。保羅為了以色列人得救,寧可「自己成為咒詛,與基督分離」,正如主耶穌為了我們得救,成了咒詛(加三13),甚至與父神分離(太二十七46)。保羅的這個心思,實在是體貼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心意。這也是摩西的心志(出三十二32)。
【羅九4】「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 神特別揀選以色列人,要透過他們祝福全世界。「兒子的名分」:以色列人整體被稱為神的兒子(出四22-23;何十一1)。
- 「榮耀」即神的顯現,是神與他們同在的表記,如在摩西的會幕(出四十34)和所羅門的聖殿(王上八10-11)中。
- 「諸約」包括神與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五18;十七4、21)、西奈之約(出二十四8)、大衛之約(撒下二十三5;詩八十九28),連新約最初也是應許給「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耶三十一31)。
- 「律法」即摩西的律例。
- 「禮儀」即崇拜儀式的規條,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耶路撒冷的聖殿儀式仍然根據利未記。
- 「應許」包括彌賽亞的應許和神賜給亞伯拉罕與他後裔的應許。
【羅九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猶大的後裔(太一1-2),從人的血統來看,祂是出於以色列「列祖」的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從祂永恒的存在來看,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羅九6】「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以色列」指「雅各」。保羅是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而不是說「外邦信徒取代了以色列人」。
【羅九7】「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 「亞伯拉罕的後裔」包括從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十六15)和從後妻基土拉所生的六個兒子(創二十五2),但他們在神面前都不算能繼承應許的「兒女」,因為只有以撒才是神所應許的,被神稱為「你獨生的兒子」(創廿二2),其他都是亞伯拉罕憑肉體所生的(8節)。
-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引自創二十一12。
【羅九8】「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 「肉身所生的兒女」指憑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兒女,以實瑪利即其代表(創十六15;加四23)。
- 「應許的兒女」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單憑神的應許而生的兒女,以撒即其代表(創十七19;加四28)。
- 只有神所應許的以撒才是承受神給亞伯拉罕祝福的後裔(創十七5-8;二十二17-18)。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只能憑著神應許作神的兒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羅九9】「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本節引自創十八10,證明以撒是憑神的應許所生的。
【羅九10】「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即使同是以撒的後裔,但仍有蒙揀選和不蒙揀選的分別。
【羅九11】「(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他們先天的條件。
- 「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神的揀選也不是根據他們後天的行為。
- 「不在乎人的行為」:不是說神允許人為所欲為,而是在人的眼里,「人的行為」有好壞之分,但在神的眼中,所有「人的行為」都已經敗壞了,「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三12)。所以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而是完全根據祂在永恒里的旨意(八28-30)。
【羅九12】「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本節引自創二十五32。歷史上有一段時期,以掃的後裔以東臣服於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撒下八14;王上二十二47;王下十四7)。
【羅九13】「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本節引自瑪一2-3。
【羅九14】「這樣,我們可說什麽呢?難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若按著公平、公義,沒有人配得神的愛,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三10)。所以我們應該希奇的不是神「惡」以掃,而是神竟然「愛」雅各。
【羅九15】「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本節引自出三十三19。若不是神按祂的主權超越公平和公義,以「憐憫」和「恩待」來對待人,亞當的後裔結局都是死。
【羅九16】「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三23),所以無論怎樣「定意」,人心都照樣剛硬;無論怎樣「奔跑」,都行不出美善。所以並沒有人配得神的「憐憫」和「恩待」(15節),神「發憐憫」的原因完全是出於祂自己的主權,不在乎人的意志或行為。
【羅九17】「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本節引自出九16。「我將你興起來」直譯為「我讓你站立」,七十士譯本則譯為「你被存留」,不僅指神興起法老為王,更指神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存活。
【羅九18】「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如果根據人的「定意」(16節),人的心都是「剛硬」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三10-12)。
- 「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不是神叫法老從不剛硬變成剛硬。法老故意不認識神(出五2),前五災一再地剛硬(出七13、22;八15、32;九7),結果第六災卻是神施行懲罰,不但任憑法老剛硬,而且將他早已硬化的心變得更剛硬(出九12)。到第七災時,神再次放手任憑法老自己選擇,結果不單是法老「心剛硬」(出九35),連他的臣仆也開始「硬著心」(出九34)。因此在第八災中,神就使法老和他的臣仆的心更「剛硬」了(出十1),從此不再給法老回頭的機會。
【羅九19】「這樣,你必對我說:『祂為什麽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
【羅九20】「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麽這樣造我呢?』」
【羅九21】「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無論是神憐憫摩西,還是叫法老剛硬,都是按著祂自己的主權,根據祂自己全智的、全知的判斷,為要成就祂全善的旨意。受造之物沒有資格挑戰造物主的權柄,人只應追求明白神做事的法則(詩一百零三7),沒有權力要求神解釋祂的作為。神的「預備」(22-23節)並不能成為人不盡本分的借口。
【羅九22】「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是「預知」而不是「預定」某些人沈淪,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沈淪」(彼後三9)。
【羅九23】「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神是「預定」而不是「預知」某些人會悔改得救,因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三11),所以神主動施恩,揀選一部分人得救,「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八30)。
【羅九24】「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麽不可呢?」
神不偏待人,祂向所有的人都打開了憐憫的門,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都有蒙憐憫被揀選為神兒女的。
【羅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25-26節引自何一10。
【羅九26】「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里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羅九27】「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數;」
27-28節引自賽十22-23。將來以色列人仍有「剩下的余數」得救,這正是神不放棄以色列的明證。
【羅九28】「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話,叫祂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
【羅九29】「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余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本節引自賽一9。舊約中的所多瑪、蛾摩拉兩座城,因罪惡滿盈,遭到神的審判,被火焚毀(創十八20-十九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說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憐憫,為他們「存留余種」,他們早已照樣滅亡了。
【羅九30】「這樣,我們可說什麽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九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以色列人希望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但卻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
【羅九32】「這是什麽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 福音首先臨到猶太人,然後才傳給外邦人。但是從整體而言,是外邦人先接受了。外邦人「憑著信心」因信稱義,大部分猶太人卻仍舊「憑著行為求」,所以他們永遠達不到目的。不是神的話落空了,而是以色列人沒有跟上神做工的法則:他們不要神的憐憫,卻要靠自己立功;他們不要憑應許作兒子,卻要憑他們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有所誇耀。
- 「絆腳石」引自賽八13-15,用來形容基督(彼前二8)。這塊石頭對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難所,但對反對它的人卻成了「絆腳石」。
【羅九33】「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本節引自賽八13-15和賽二十八16,這塊石頭就是主耶穌。在奔騰的大水之中,將有一塊磐石作為避難所:不信祂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絆倒;信靠祂的人,卻可以安立這磐石之上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