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五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徒五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徒五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麽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徒五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麽心里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徒五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徒五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擡出去埋葬了。」

  •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1節),原文是「但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英文ESV譯本),這是把亞拿尼亞夫婦的偽善與巴拿巴的誠實(四36)作對比。
  • 亞拿尼亞夫婦應該也是真心信主的,否則他們也不會「賣了田產」(1節)。但是,巴拿巴賣了田產,是「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十一24),完全放下了自己;亞拿尼亞也賣了田產,但卻是被私欲充滿、愛慕虛榮,渴望得著人前的榮耀。他的動機也許是一腔熱情,可能是頭腦發熱,或者是礙於情面,總之價銀一到手,心意就起了變化。
  • 耶路撒冷門徒的奉獻都是甘心樂意的,既不是人為的規條、也不是周圍的壓力。因此,亞拿尼亞夫婦賣不賣田產、捐多少價銀,本是由他們自己作主(4節)。但他們因既想得著屬靈的名聲,又舍不得撇下屬地的利益,所以一面宣稱已經捐出所有價銀(8節),一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2節)。這不只是向人撒謊,更是「欺哄聖靈」(3節)。因此,他們的罪不是捐或不捐、也不是捐多捐少,而是假冒為善,這「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4節)。
  • 人若不被聖靈充滿,就很難「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八4)。人若給肉體留一點余地,撒但就能見縫插針,結果就像賣主的猶大一樣(路二十二3),被撒但充滿自己的心(3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而撒但所出的主意,都是非常體貼肉體的:人若只捐三分價銀,就能被譽為「撇下一切所有的」(路十四33),何必再捐七分呢?人若只出三分力,就能被看作盡職的長老,何必用十分呢?人若只做容易的事,就能贏得「全然擺上」的名聲,何必再碰難的事呢?撒但最擅長的,不是讓人公然悖逆、明顯犯罪,而是給毒藥裹上糖衣、把肉體包裝成屬靈(創三1-5):表面上是熱心為神,實際上是體貼肉體;表面上是奉獻事奉,實際上是沽名釣譽。而我們又太愛自己了,總是喜歡在社會上被奉承、在教會中受尊崇,結果就被撒但趁虛而入。
  •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5節),表明這並不是彼得的判決,而是神采取的行動;當亞拿尼亞仆倒的時候,最驚訝的也許莫過於彼得了。神在教會主動施行管教,目的是要潔凈教會、叫「聽見的人都甚懼怕」(5節),知道假冒為善的結果是毀掉生命、一無所有。人若「欺哄神」,就是把神當作可以賄賂和擺布的偶像。因此,假冒為善的酵一旦在教會里發起來,很快就會從自欺欺人、心存僥幸,變成「欺哄聖靈」、完全不信,使教會「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里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二十三27)。人若誠實,即使在黑暗中誤解神(伯三十21)、在悲傷中責怪主(約十一21、32),神也會用恩慈領我們轉向光明、用忍耐帶我們進入安息。但神絕不能容忍謊言,因為撒但才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 當外面的逼迫和恐嚇不起作用的時候(四21),撒但就從里面引動門徒的肉體,把假冒為善的酵摻入教會,目標卻是指向基督。覆活的基督升到天上去了(一9;啟十二5),牠就轉而攻擊基督在地上的身體教會(二十二31;啟十二13),所以主耶穌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十二1)。每個教會都應當「時時警醒,常常祈求」(路二十一36),「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求主鑒察和除掉我們中間假冒屬靈的酵。如果一個教會沒有難處、不必防備,也許這教會本來就是假冒為善的,所以撒但也不必再摻入「法利賽人的酵」(路十二1);也許這教會本來就是不屬基督的,所以撒但也不必再浪費時間。

【徒五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徒五8】「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徒五9】「彼得說:『你們為什麽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擡出去。』」

【徒五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擡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徒五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 彼得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8節),這是給撒非喇一個說出真相、認罪悔改的機會,但她卻放棄了。被聖靈充滿的人,是「一心一意」(四32)為主而活;被撒但充滿的人(3節),卻是「同心試探主的靈」(9節)。妻子應當順服丈夫(弗五24),卻不應該與丈夫合夥犯罪。
  • 亞拿尼亞夫婦明明只捐出一部分,但卻謊稱捐了全部。今天,我們若在主日高唱「都歸耶穌」、在聚會承諾「將身體獻上」(羅十二1),實際卻為自己保留了許多,豈不比亞拿尼亞夫婦更加「欺哄聖靈」(3節)嗎?幸好今天神的刑罰沒有來得那麽快,否則在聚會中仆倒的必定不少。但是,人若知而不悔,「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二3-4)?被管教的亞拿尼亞夫婦很可能也是得救的,只是「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林前三15)。但是,那些「欺哄聖靈」而沒被管教的卻要小心了,「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十二6)——你是有更大的管教在後面呢?還是根本沒有被神收納呢?
  • 神對教會的第一次管教,結果是「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11節),因為他們知道教會中有一種能逼死肉體的聖潔,「因為肉體的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加五17和合本修訂版)。在此之前,門徒的聚會中有聖道的傳講、有聖禮的施行、有愛心的團契(二42),甚至「凡物公用」(二44)、宣教有力(二41;四4),但卻從來沒有被稱為「教會」。現在,經過了管教的門徒,因著對聖靈的「懼怕」、被聖潔所震懾,終於可以被稱為「教會」了。正如神所說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利十一45)。
  • 「教會 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原文的意思是「會眾、聚集」,在《使徒行傳》中又被譯為「會眾」(十四27)、「聚集的人」(十九32)、「眾人」(十九41),也被用來稱呼舊約以色列人的「會」(七38;來二12;十二23;七十士譯本用這個詞來翻譯的「會眾 קָהֵל/kaw-hawl’」)。基督的「教會」,就是奉基督的名聚集的「會眾」(申五22、珥二16)。古今中外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組成了屬靈的「無形教會」;而「有形教會」則是信徒在具體的時間、空間和人群之中的聚集。雖然「有形教會」中也會摻雜著沒有重生得救的稗子,但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標志,仍然屬於基督的教會:
    1. 聖道被純正地宣講和聆聽(提前三15;弗二19-22);
    2. 聖禮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太二十八19;林前十一23-29);
    3. 紀律得到合宜的執行(林前十四40)。
  • 紀律是潔凈教會、維持聖潔的必要措施(太八15-17;林前五5、13)。在基督的教會里,信徒內心的污穢不可能不被聖靈鑒察。因此,一個聚會若是只強調平安喜樂,卻沒有對聖靈的「懼怕」,就算不得基督的教會。「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祂必審判罪惡、潔凈教會(瑪三3),「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

【徒五12】「主借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他們(或譯:信的人)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徒五13】「其余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徒五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徒五15】「甚至有人將病人擡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什麽人身上。」

【徒五16】「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 五12-42的主題,是「堵住偉人崇拜的破口」。這是初期教會出現的第二個破口。
  • 神對教會的第一次管教,清除了假冒為善的酵,不但引起門徒對聖靈的「懼怕」(11節),而且帶來了更大的能力。「主借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跡奇事」(12節),並且使「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12節),無懼恐嚇、繼續宣教(四21)。一個潔凈的教會,必然是順服的教會,也是大有能力的教會;因為使教會得潔凈的惟一力量,就是聖靈的充滿。同樣,一個潔凈的人,必然是順服的人,也是大有能力的人;因為使人得潔凈的惟一力量,也是聖靈的充滿。
  • 這「懼怕」不但臨到教會,也臨到教會以外的人。聖靈可畏的審判就像「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創三24),守住了教會的入口。「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二十四3-4),所以「其余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13節)。但是,「百姓卻尊重他們」(13節),「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14節),門徒的數量第三次增添(二41;四4;五14),因為他們都是「神所召來的」(二39)迷羊和浪子。今天,為什麽世上的君王不懼怕教會?為什麽地上的萬民隨意出入教會?因為教會不但里面藏污,而且對外納垢。教會應當張開膀臂歡迎罪人,同時也應當把一切罪惡拒之門外;只有被靈火潔凈過的生命,才能進入基督的身體。
  • 潔凈帶來了能力,但能力也會產生破口。因為亞當的後裔很容易用看得見的偶像代替看不見的神,世人崇拜超級英雄,信徒也常常高舉屬靈偉人。因此,當這「懼怕」臨到全城的時候,很快就出現了迷信,「甚至有人將病人擡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什麽人身上」(15節)。這些人懼怕聖靈的審判,所以「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但卻想從彼得的影子得到神奇的醫治。今天,許多人也不想「信而歸主」,但卻想得著主的祝福;不想被聖靈潔凈,但卻想得著聖靈的能力;不肯仰望看不見的基督,但卻想倚靠摸得著的屬靈偉人。
  • 「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16節),表明福音已經從耶路撒冷傳向猶太全地(一8)。這些人身體和靈性的疾病「全都得了醫治」,既不是由於病人的信心,也不是因為家屬的虔誠,而是單單倚靠聖靈的能力和基督的主權。今天,許多教會失去了醫病趕鬼的能力,許多人用牽強附會的「神醫大會」來假冒;這到底是因為聖靈取消了恩賜,還是因為教會失去了聖潔呢?

【徒五17】「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徒五18】「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監。」

【徒五19】「但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

【徒五20】「說:『你們去站在殿里,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徒五21】「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里去教訓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來了,叫齊公會的人和以色列族的眾長老,就差人到監里去,要把使徒提出來。」

【徒五22】「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里,就回來稟報說:」

【徒五23】「『我們看見監牢關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里面一個人都不見。』」

【徒五24】「守殿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里犯難,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徒五25】「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收在監里的人,現在站在殿里教訓百姓。』」

【徒五26】「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 第二次逼迫使徒的,仍然是公會中的撒都該人(17節;四1)。法利賽人的勢力分布在各地的會堂,撒都該人的勢力卻集中在耶路撒冷和聖殿。因此,當他們看到使徒每天在耶路撒冷和聖殿大受歡迎(12-16節)、自己卻備受冷落的時候,就「滿心忌恨」(17節),把使徒當成了爭奪權力的對手(28節)。
  • 「下手拿住使徒」(18節),原文是覆數,很可能包括十二使徒。主允許十二使徒被一網打盡,好讓那些迷信屬靈偉人的人(15節)看到:教會的存在並不倚靠任何一位使徒,而是倚靠使徒們所跟從的主;教會的興旺也不是倚靠教牧同工,而是倚靠「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
  • 「收在外監」(18節),可譯為「把他們押在公共拘留所內」(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個監獄並不在聖殿的範圍內。
  • 「開了監門」(19節),原文是覆數,指從牢房到外面所有的門。
  • 「你們去站在殿里,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20節),可譯為「你們去,站在聖殿里,把這生命的一切話講給百姓聽」(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天使的這個命令說得非常清楚,但卻又令人非常糊塗:
    1. 既然天使已經救拔使徒出了聖殿之外的公共拘留所(18節),為什麽不趕快逃命,反而要進入聖殿、自投羅網呢?如果神的意思是讓使徒英勇殉道,又何必多此一舉、先救他們出監呢?
    2. 官長對使徒早有警告在先(四21),此時若是藐視公會和越獄二罪並罰,縱然不是性命堪憂(33節),也會被囚禁幾年、影響八千門徒的牧養,難道使徒可以逞匹夫之勇、不顧神國大業嗎?
    3. 如果神要使徒「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打發彼得和約翰兩個人不就能叫五千人信主了嗎(四4)?何必讓十二使徒都去呢?
    4. 既然神要把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為什麽不讓一半使徒「站在殿里」,另一半隱藏起來作為教會的火種呢?
  • 人若被聖靈充滿,就會絕對順服神。因此使徒們並不質疑這個奇怪的命令,而是出了狼窩、直奔虎穴,集體自投羅網,「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里去教訓人」(21節)。正如他們所禱告的,這一次都是為了「成就禰手和禰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四28)。
  • 「不知這事將來如何」(24節),表示後果難料。理性主義的撒都該人不相信超自然的神跡,所以無法理解使徒們是怎麽越獄的(23節),只能懷疑內部出了問題,所以人心惶惶。
  • 守殿官第二次「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26節)。實際上,使徒們早已學到了客西馬尼園的功課(路二十二50-51),所以在《使徒行傳》中,從來沒有出現暴力反抗。
  •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既然基督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二23),使徒也當「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既然「神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覆活」(二24),神也必讓公會釋放使徒、不讓他們被一網打盡。因此,第一次,使徒可能是被撒都該人秘密「下手拿住」(18節);第二次,卻是十二使徒主動「站在殿里」,被守殿官客客氣氣地公開請到公會。因為在神的眼中,十二使徒不是被抓來受審,而是被請來審判;將來,十二使徒還要「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二十二30)!

【徒五27】「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徒五28】「『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徒五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徒五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覆活。」

【徒五31】「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或譯:祂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徒五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 公會曾經在彼拉多面前高喊:「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二十七25),現在,大祭司卻倒打一耙說:「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28節)。這句話既說出了撒都該人「滿心忌恨」(17節)的原因,又借著大祭司的口定了他們自己的罪。
  •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29節),可譯為「我們必須順從神,勝於順從人」(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彼得在第一次受審時回答:「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四19)。而這次「彼得和眾使徒」(29節)的回應,卻帶著聖靈審判的權柄。
  • 門徒是神國的公民寄居在地上,所以「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彼得也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二13)。但是,此時他卻宣告:「我們必須順從神,勝於順從人」。因為「順服 ὑποτάσσω/hupotasso/submit」重在里面的態度,「順從 πειθαρχέω/peitharcheo/obey」重在外面的行為。門徒應當「順服」神所允許的權柄,卻不能「順從」這些權柄抵擋神的命令;且門徒不能以暴力抗爭,而要以「順服」的態度承擔「不順從人」的後果。即使因此受辱受罰、被抓被殺,也是「心里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41節)。
  •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覆活」(30節),這句話根本不是在答覆審問,而是向公會發表審判。
  • 「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31節),可譯為「神把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使祂作元帥,作救主,使以色列人得以悔改,並且罪得赦免」(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有些人以為,「罪得赦免」固然是神的恩賜,但「悔改」卻是人自己的決定。實際上,「不悔改」的確是人的決定,但「悔改」卻是神的恩典。「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提後一9),這「行為」不但包括我們的善行,也包括以「悔改」為名的「行為」。因為「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那時我們「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羅九11),更談不上「悔改」了。
  • 「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32節),表明神只會用聖靈澆灌願意「順從神,勝於順從人」的人,也表明聖靈充滿的結果是更加使人「順從」神。人若不順從神,那麽任何自稱的「聖靈充滿」都是虛假的。
  • 彼得的講道能使八千人信主(二41;四4),但卻不能使撒都該人信服。實際上,沒有任何人比大祭司更掌握基督覆活的證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門徒不可能偷走屍體(太二十七64),但卻故意賄賂兵丁捏造謊言(太二十八12-15);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彼得醫治殘疾人的神跡(四7),但卻竭力掩蓋真相(四16-17);他已經聽了兩遍彼得的講道,但心中反而更加剛硬,「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33節)。因為撒都該人所關心的不是覆活、不是神跡、也不是真理,而是自己的名利地位、生活質量。今天,世人最需要的也不是覆活證據、神跡奇事、奮興布道,而是神的揀選。若是沒有神的揀選和聖靈的工作,人人內心都是桀驁不馴、充耳不聞,「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沈,眼睛閉著」(二十八27)。
  • 可悲的是,彼得宣告神高舉覆活的基督,是要「使以色列人得以悔改,並且罪得赦免」,但卻沒有賜給大祭司「悔改的心」;彼得又宣告「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32節),但卻沒有把聖靈賜給大祭司。這些都表明,撒都該人已經被神棄絕了,所以彼得的講道里只有定罪,沒有呼召(三17、19、26)。主後70年聖殿被毀以後,撒都該人就從歷史上消失了,今天的猶太教里已經沒有撒都該人的傳統。

【徒五33】「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徒五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徒五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徒五36】「從前杜達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徒五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徒五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徒五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

  • 「迦瑪列」(34節)是希勒爾長老(Hillel the Elder)的孫子,當時猶太公會的主席(Nasi),被尊稱為「拉班 Rabban」。迦瑪列以敬虔寬容著稱,甚得百姓的尊敬,使徒保羅就在他的門下受教(二十二3)。《密西拿》對迦瑪列的評價是:「自從拉班迦瑪列長老死後,對律法的尊榮就停止了,純潔和節制也死了」(《密西拿 Mishnah》 Sotah 9:15)。
  • 「自誇為大」(36節),就是自稱先知或彌賽亞。
  • 「報名上冊的時候」(37節),是指主後6年希律·亞基老(Archelaus)被貶之後,直轄猶大的羅馬巡撫推出新的征稅法,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反抗。
  • 撒都該人一向只關心自己的政治地位,所以對使徒「滿心忌恨」(17節)。但法利賽人卻沒有政治野心,他們相信萬物都在神的手中,但人要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他們認為一切都是神所預知,但人有選擇的自由。在《路加福音》里,法利賽人一向反對耶穌(路五21、30;七30;十一53;十五2;十六14),主耶穌也強烈批評他們的假冒為善(路十一39-52;十二1;十六15;十八9-14),法利賽人在定罪耶穌的公會中也有分(路二十二2)。但在《使徒行傳》中,卻有不少法利賽人信了主(十五5),還有文士站在保羅一方對抗撒都該人(二十三9)。事實上,法利賽人相信覆活,迦瑪列可能擔心耶穌真的覆活了;法利賽人相信有天使,迦瑪列可能懷疑是超自然的能力使十二門徒越獄(23節)。因此,迦瑪列建議公會「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38節),「若是出於人」(38節),就留給羅馬人去解決,因為他提的兩個案子都是領導者死後、最終被羅馬人鎮壓(36-37節);「若是出於神」(39節),公會不但不能敗壞他們,反而要承擔「攻擊神」(39節)的罪名,招來神的審判。

【徒五40】「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徒五41】「他們離開公會,心里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徒五42】「他們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 迦瑪列勸阻撒都該人殺害使徒(33節),「公會的人聽從了他」(40節),因為神的時候還沒有到,誰也不能殺害十二使徒。
  • 「把他們打了」(40節),指「四十下減一下」(二十二19;林後十一24;可十三9;申二十五3)的鞭刑。被打的人要跪在地上,赤裸上身,被一條三頭皮鞭打在胸部和背部。這個刑罰既羞辱、又痛苦,甚至可能會被打死(《密西拿 Mishnah》Sanhedrin 9:5),鞭痕可能會留一輩子。
  • 十二使徒「被聖靈充滿」(四31)、又「行了許多神跡奇事」(12節),結果不但沒能震懾公會、大獲全勝,反而集體挨了一頓毒打(40節)。但是,他們身上的鞭傷,卻堵住了初期教會「偉人崇拜」的破口:
    1. 這鞭傷提醒教會,十二使徒也不過是人。無論是被神重用的仆人有多大的能力,也始終是有限的人,並非隨心所欲、所向披靡。因此,無論屬靈的榜樣多好,教會也不能高舉屬靈偉人;無論被世人怎樣追捧(15節),傳道人都要保持頭腦清醒。
    2. 這鞭傷提醒教會,神允許教會不斷經受打擊,好讓他們更深地紮根於基督。神立刻擊殺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夫婦(5、10節),是要潔凈自己的教會;神沒有立刻對付釘死耶穌、鞭打使徒的公會(28、40節),是要保持教會的純凈。大有能力的使徒在在見主之間,身上需要「一根刺」(林後十二7),免得「過於自高」(林後十二7);大有能力的教會在基督再來之前,周圍也需要仇敵,免得有意無意地開始建造巴別塔(創十一4)。
    3. 鞭傷提醒教會,無論我們面臨多大的逼迫,生死、捉放的主權始終都在神的手中。因此,沒有人能阻止十二使徒帶著鞭傷、「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42節)。
  • 因此,身上的鞭傷不但沒有讓十二使徒覺得羞辱失敗,反而使他們「心里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41節)。這鞭傷不但是對他們的提醒,也是給他們恩典的記號、榮耀的冠冕,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路六22-23)。今天,信徒被聖靈充滿的結果,也不是讓前面沒有難處,更不是把難處挪去,而是讓我們能得著夠用的恩典(林後十二9)、甘心「為這名受辱」,效法「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2)。

讀經有感:欺哄聖靈,撲倒斷氣(1-11節)

  聖靈自五旬節開始就正式在人間搭棚居住,不但啟動了天國的拓展和教會的發展,而且一直都住在每一個信徒的里邊,永不離開。

  信徒顯然都面對主所允許來自魔鬼伺機以動的挑戰、世界無孔不入的誘惑、老我蠢蠢欲動的陷阱。這些其實全都是出於上帝對信徒美意的設置,是信徒今生今世所不能規避或幸免血淋淋的現實。

  但雖然如此,人原罪上所有墮落敗壞、污穢不潔的言行舉止或心思意念,顯然都可以憑借十架寶血而得赦免、得潔凈、得救贖。但什麽時候人竟甘心隨從老我的狂妄放任而對主拂袖而去,什麽時候聖靈就是被當面棄絕。什麽時候人寧願遷就老我的詭詐虛偽而對主有名無實,什麽時候聖靈就被當面欺哄!

  亞拿尼亞夫婦倆夫唱婦隨,卻為了虛榮和虛名而欺哄聖靈,以致當場被聖靈擊殺,撲倒斷氣,殊為可惜。這慘痛的事實,說明信徒都必須天天安排時間與教會肢體在一起聚會,讓彼此都以誠以信,面對面、心對心,憑借聖靈,互相監督守望、互相提醒警戒、互相督促規勸、互相審察責備,以免給魔鬼、世界、自我留地步,而最為重要的是,必須憑借活生生屬靈家人、屬靈肢體實體有形的運作,時刻慎防自我的驕傲狂妄和虛偽詭詐,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默然自問:

  1. 是否今天真存在從未欺哄過聖靈,從未對聖靈說話出爾反爾的信徒、同工、牧師?
  2. 欺哄聖靈就是拒絕聖靈、抵擋聖靈,罪不可恕,是否亞拿尼亞夫妻倆當前必就像那在陰間痛苦煎熬中等待永恒地獄火湖的財主一樣,絕無蒙恩得救的可能?
  3. 是否欺哄聖靈、欺哄肢體、欺哄親友、欺哄路人、欺哄自己,存在何重何輕、何先何後、何易何難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