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十五1】「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徒十五2】「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徒十五3】「於是教會送他們起行。他們經過腓尼基、撒馬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歸主的事,叫眾弟兄都甚歡喜。」

【徒十五4】「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

【徒十五5】「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 十五1-35的主題是「教會確定外邦門徒的守則」,與九1-十一18「教會開始向外邦人傳福音」前後呼應。
  •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1節),實際上是從耶路撒冷來的。他們可能是最近十年才信主的法利賽人(5節),沒有親身經歷過十年前哥尼流信主的事件(十一15),所以對耶路撒冷教會早有共識的救恩真理還比較糊塗(十一18),但卻好為人師、喜歡作「瞎眼領路的」(太十五14)。
  • 「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1節),意味著先作猶太人、再做門徒。「割禮」代表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單單信靠神,被神在與亞伯拉罕立約時作為「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是「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四11)。新約的信徒是在基督里接受「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西二11),並不是以身體的記號作「立約的證據」,而是在里面領受聖靈的「印記」(弗四30)。凡是只在肉身受過割禮,生活行為卻不順服神的人,實際上並未受割禮(七51;利二十六41;耶六10);「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
  • 在使徒時代,許多猶太門徒仍然遵守猶太人的規條(二十一24),但外邦人卻沒有這些傳統。安提阿教會的猶太門徒與外邦門徒本來已經相安無事近十年,但這些從耶路撒冷來的人卻帶來了新神學,認為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是得救的先決條件。他們的教導似乎有聖經根據(創十七14;出十二48-49),但卻無法解釋哥尼流(十44-45)和安提阿的外邦人(十一23)何以蒙恩,因此在救恩的真理上造成了困惑。聖靈借著這個機會,引導保羅、巴拿巴到耶路撒冷與使徒和長老們交通,好讓全教會都達成共識、堵住破口、不給撒但留任何地步。
  • 在使徒時代,各地的教會都是獨立自治,主親自站在燈台中間(啟一12-13)、管理眾教會(十四23)。因此,安提阿教會不是小亞細亞教會的母會,耶路撒冷教會也不是安提阿教會的母會。保羅、巴拿巴之所以去耶路撒冷,是因為那些制造問題者的影響力,是來自耶路撒冷教會的聲望。二十世紀初現代派神學(Modernism)進入中國,動搖了十九世紀宣教士建立的信仰根基,也是因為他們頂著歐美差會和權威神學院的光環。
  • 「使徒」(2節)指十二使徒,「長老」(2節)指治理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這是保羅信主後第三次去耶路撒冷(九26-29;十一30),時間大約是主後49-50年的冬天。
  • 「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4節),表明外邦人歸主是神親手的工作。
  • 離耶路撒冷越遠,對猶太教的傳統就越不執著,所以腓尼基和撒馬利亞教會的猶太門徒對外邦人歸主的事「都甚歡喜」(3節),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並長老」(4節)也不反對。堅持「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5節)的,是耶路撒冷教會中一些信主的「法利賽教門的人」(5節)。法利賽人也有許多信主的,保羅就是其中一位;他們謹守律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主耶穌也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

【徒十五6】「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徒十五7】「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徒十五8】「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徒十五9】「又借著信潔凈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徒十五10】「現在為什麽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徒十五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 7-11節是彼得在《使徒行傳》中最後一次出場,他的發言所強調的是聖靈的作為。
  • 彼得明智地讓這場辯論持續了一段時間,讓眾人充分交通,等「辯論已經多了」(7節),他再起來發言。因為在救恩的問題上,辯論並不能解決問題(7節),只有回到神的面前,從神的作為中尋求神的心意。聖靈的作為已經非常清楚了:首先是撒馬利亞人歸主,然後是哥尼流全家信主,如今又有眾多外邦教會的建立,這些事實證明,外邦人的確已經在律法之外因信稱義了。
  • 這次會議的時間大約是主後49-50年的冬天,哥尼流全家已經信主大約十年。當時他們是憑信心接受了救恩,本來並不需要說方言(十46);但「知道人心的神」(8節)卻預知將來猶太門徒會有疑惑,所以為了澄清救恩的真理,才在當時「賜聖靈給他們」(8節)、正如賜聖靈給猶太門徒一樣,讓他們當眾「說方言,稱讚神為大」(十44-46),成為神悅納未受割禮的外邦人的「見證」(8節),好叫法利賽門徒不再停留在律法主義里面(1節)。
  • 當外邦人接受福音時,聖靈就降臨在他們的身上(十44),「借著信潔凈了他們的心」(9節),所以不用再接受外面的割禮。我們的心靈得蒙潔凈,也不是因著遵行外面潔凈的規條(可七5),乃是「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弗四23),「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 彼得嚴厲地責備這些人是「試探神」(10節)。因為十二使徒和耶路撒冷教會早就在救恩真理上有了共識:「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十一18)。現在十年過去了,神的作為在安提阿和眾多的外邦教會都已顯明,這些人卻出來主張「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5節),換一個方式來質疑聖靈的見證(十44)、挑戰救恩的真理,這實際上就是「試探神」。
  • 「我們所不能負的軛」(10節),指摩西的律法(加五1)加上猶太拉比的口頭遺傳,繁瑣的規條成為人的重擔,連猶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
  •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11節),可譯為「相反地,我們相信,我們得救是因主耶穌的恩典,和他們一樣」(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信徒「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既不是因為行割禮、也不是因為守律法,「這是我們所信的」信仰根基。這個原則不但對初期教會的影響重大,在任何時代也都是最基本的真理。信徒所做的任何善行,都是得救的結果,而不是得救的條件——「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徒十五12】「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借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跡奇事。」

【徒十五13】「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徒十五14】「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

【徒十五15】「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

【徒十五16】「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徒十五17】「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徒十五18】「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 彼得的一席話,使辯論雙方都安靜下來,「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借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跡奇事」(12節),知道彼得所說的神的作為(8-9節)已經在外邦人中到處顯現了。這是從十三13之後,第二次把巴拿巴的名字列在保羅之前,可能因為巴拿巴是主要的發言者。
  • 「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此時可能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十二17),所以作為會議主席做最後的發言(13節)。雖然他本人謹守律法(加二12),但對救恩真理早有認識(十一18),並不認為守律法是外邦人得救的條件(19節)。他首先肯定了彼得的經歷(14節),然後引用聖經證明「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15節)。屬靈的經歷只有與聖經的教導吻合,才能成為最終的驗證。
  • 雅各用彼得的猶太名字「西門」(14節)來稱呼他,因為聽眾都是猶太門徒。
  • 「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14節),指十年前的哥尼流信主。這句話確定了一個事實——保羅和巴拿巴向外邦人宣教並非自作主張,而是神借著彼得早已開啟的福音大門(7節)。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凡是能蒙恩歸入神名下的「百姓」,完全都是出於神的「眷顧」和「選取」,既不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功德,也不是因為行割禮、守律法。
  • 16-18節引自舊約七十士譯本的摩九11-12。「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16節),指覆興以色列國(一6)。雅各的目的並非解釋這段聖經,而是借著這段聖經提醒眾人:神早已預言將來會有「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17節;賽十九23-25;瑪一11),既然神稱這些新的百姓為「外邦人」(賽四十二6),就表示他們沒有先變成猶太人,所以也沒有理由要求外邦門徒必須行割禮、「遵守摩西的律法」(5節)。

【徒十五19】「『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徒十五20】「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奸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徒十五21】「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

  • 「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19節),指不要讓外邦人先作猶太人、再作門徒。但是,為了讓外邦門徒可以與嚴謹的猶太門徒一同「聚會擘餅」(二十7),他們應當在生活中「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奸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20節)。
  • 雅各之所以建議吩咐外邦門徒遵守這些禁戒,既不是因為救恩真理,也不是因為倫理道德,而是「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21節),所以外邦門徒必須限制自己的自由(羅十四21;林前九19),照顧當地猶太門徒的基本感受,才能和他們彼此相交。這並不是在真理上的妥協,而是在非真理問題上的舍己;不但外邦門徒遵守這些禁戒要犧牲自由,猶太門徒不堅持其它禁戒也要放棄傳統。人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首先就要「舍己」(路九23);肢體不堅持自己的自由和傳統,身體的合一才不會出現破口。

【徒十五22】「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徒十五23】「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

【徒十五24】「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里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有古卷加: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

【徒十五25】「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里去。」

【徒十五26】「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

【徒十五27】「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

【徒十五28】「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奸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 雅各的意見得到了「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22節)的讚同,這不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投票,而是聖靈里的合一(28節)。他們「同心定意」(25節)派代表與保羅、巴拿巴同回安提阿,正式澄清使徒的立場。
  • 「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25節),是耶路撒冷教會兩類門徒的代表。「猶大」代表說亞蘭話的猶太人,「西拉」代表說希臘話的猶太人。「西拉」是個羅馬名字,意思是「樹木茂盛的」。他是一個羅馬公民(十六17),後來成為保羅宣教的同工(40節;帖前一1;林後一19;彼前五12)。 
  • 23-29節這封信是典型的第一世紀的信件格式,但其中許多細節仍可以作為我們今天的榜樣:
    1. 這封信以「使徒」(23節)開頭,帶著屬靈的權柄(十六4),但口氣卻不是命令,而是語調溫和地說:「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28節)。
    2. 雖然到安提阿進行錯誤教導的猶太人並非耶路撒冷教會的代表(24節),但耶路撒冷教會還是鄭重地派出代表澄清(24、27節),為別人做的事情善後,目的是不給魔鬼留地步。「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23節)都是受到影響的教會,「安提阿」是敘利亞省的首府。
    3. 信中在提到耶路撒冷代表的名字之前(27節),先稱讚安提阿教會的兩位代表(25-26節),表達對安提阿宣教事工的肯定。這是從十三13之後,第三次、也就是最後一次把巴拿巴的名字列在保羅之前,可能是因為巴拿巴與收信的教會比較熟(十一22-24)。
    4. 耶路撒冷教會不但用書面聲明,而且派人「親口訴說這些事」(27節),免得收信人誤解,也可以補充說明細節。今天雖然有各種方便快捷的網絡通訊手段,但還是不能取代主內肢體面對面、心對心的屬靈交通。
  • 這封信的決議,是「聖靈和我們定意」(28節)的,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23節)以聖靈的心意為自己的心意。決議的目的不是制定新的教義、解釋既成事實,而是制定門徒守則、堵住合一破口。人的工作都是先憑感覺行事、再編理論解釋,優勝劣汰、適者生存;而聖靈的工作卻是先有真理啟示、再用事實印證,「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八24)。因此,這個決議分成兩個部分:
    1. 「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28節),這是根據救恩真理。外邦門徒既然同樣是因信稱義,就不必行割禮,先加入猶太教、再成為門徒。
    2. 「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28節),這是為了教會的合一。為了讓外邦門徒可以與嚴謹的猶太門徒一同「聚會擘餅」(二十7),他們應當在生活上遵守以下四項守則,除掉阻擋外邦人和猶太人同享「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的障礙:
      1. 禁戒「祭偶像的物」(29節),也就是向偶像獻過祭的肉。雖然外邦信徒可以吃任何食物,但與嚴謹的猶太弟兄交往時,應當放棄吃這種肉的自由(羅十四13)。
      2. 禁戒「血」(29節),因為這條禁令並非摩西律法的要求,而是神與挪亞立約時給全人類的守則:「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九4)。
      3. 禁戒「勒死的牲畜」(29節),這種屠宰方法令血留在肉里面,而「血」里有生命(利十七10-14)。
      4. 禁戒「奸淫」(29節),這是聖徒的基本道德操守。十誡(出二十1-17)都是門徒應當遵守的,不只是第七誡「不可奸淫」(出二十14)。但是,當時的外邦人容易分辨違反其它九誡的罪,但卻對近親結婚(利十八6-18)、與廟妓行淫習以為常,不覺得是「奸淫」,所以需要特別指出(林前六18)。這正如今天的社會風氣已經把婚前性行為當作家常便飯,也需要對初信者特別強調。

【徒十五30】「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

【徒十五31】「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

【徒十五32】「猶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

【徒十五33】「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里去。」

【徒十五34】「(有古卷加: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里。)」

【徒十五35】「但保羅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

  • 安提阿教會的眾人「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31節),表明使徒們在聖靈里做出的決議(28節),不但堵住了仇敵對救恩真理的扭曲,也維護了基督身體的合一。從此,初期教會向地極宣教再也沒有障礙了。
  • 這樣一個重要的會議,聖靈卻沒有親自發話,而是讓教會學習在聖靈的引導下作出決議,也給我們示範了教會解決屬靈難題的幾個原則:
    1. 不用權柄壓人,主內暢所欲言(6-7a);
    2. 不靠投票決議,仰望聖靈帶領(28節);
    3. 神學解釋實踐,不能削足適履(7b-14節);
    4. 經驗歸納真理,要有聖經根據(15-18節);
    5. 有事當面交通,不給魔鬼地步(24-27節);
    6. 肢體自我約束,身體才能合一(28-29節);
    7. 有理不在言高,謙卑方顯權柄(23、29節)。

【徒十五36】「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

【徒十五37】「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

【徒十五38】「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

【徒十五39】「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徒十五40】「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徒十五41】「他就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

  • 十五36-十九20的主題是「保羅向西方的地極宣教」,與八1-40「腓利向南方的地極宣教」首尾呼應。從這時起,耶路撒冷教會就從本書中淡出了,只在保羅被捕前出現過一次(二十一18-25)。耶路撒冷教會和十二使徒並沒有固步自封、怠於宣教(彼前一1;雅一1),只是因為本書接下來所要記錄的重點,乃是「保羅向西方的地極宣教」。無論是安提阿教會、還是耶路撒冷教會,無論是外邦人的使徒、還是十二使徒,都是在聖靈的親自帶領之下,各有各的福音工場。
  • 巴拿巴和保羅在安提阿停留的時間可能是冬天。冬末春初,海陸交通再度開放,外邦人是否要行割禮的爭論也得到了妥善解決,此時非常適合回訪第一次宣教旅程中經過的塞浦路斯和小亞細亞各教會(36節)。
  • 巴拿巴帶上馬可,可能是想再給這位青年人一次機會。但保羅可能擔心馬可再次在崇山峻嶺面前退縮(十三13),所以不願帶一個不可靠的同工。是優先考慮造就同工,還是首先保證完成使命,自古都是一個難題,甚至連兩位使徒也被惹動了血氣,「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39節)。
  • 但是,人若被聖靈充滿,連「彼此分開」也會成為好事,結果是一個宣教團變成了兩支布道隊,並且將加給保羅更多的同工(十六3;十七5;十八2、18)。被聖靈充滿的同工,即使彼此之間「起了爭論」,也會順服聖靈的帶領、不再堅持自己,最終成就神的美意。巴拿巴帶上馬可,把他造就成了合格的工人。保羅雖然此時與巴拿巴的看法不同,之後卻沒有造成偏見,不但尊重巴拿巴(林前九6)、而且稱讚馬可(西四10;提後四11),成為主里合一的見證。
  • 保羅挑選的同工「西拉」(40節)是羅馬公民(十六21),又是來自耶路撒冷教會,這兩個身份對他向外邦人宣教都大有裨益。
  • 「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40節),表明安提阿教會沒有在保羅和巴拿巴的爭論中選邊站,而是為他們禱告,把他們的工作都交在主的帶領中。
  • 這兩支布道隊出發的時間,可能是還不太適合遠航的主後50年1月初,所以起初的分工是:巴拿巴帶著馬可向西短途航行,「坐船往塞浦路斯去」(39節),一路平坦地回訪塞浦路斯的各教會。保羅和西拉則是先向北「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41節),把耶路撒冷教會的正式意見通報給他們(23-24節);然後穿過基利家門(Cilician Gates),再次用五天時間翻越托羅斯山脈(Taurus Mountains)、登上冰雪初融的安納托利亞高原,從東向西回訪小亞細亞的各教會(36節;十六1)。但是,聖靈很快改變了保羅的計劃,把回訪變成了向歐洲宣教。
  • 十五40到十八22記錄了保羅的第二次宣教旅程,時間大約是主後50年初至51年末。這支小小的隊伍將比上次多走將近90%的路程,渡過愛琴海、前往馬其頓,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哥林多設立教會,把福音向西傳向地極。

讀經有感:祖宗之軛與福音之道(7-11)

  顯然,舊約與其說是上帝叫人憑借遵守諸般律例典章法度而成功得贖得救,都不如說是上帝叫人知難而退,仰天向祂垂憐求救。今天,我們事後聰明,尤其從耶穌道成肉身,以自己無罪而不該死的生命,在十字苦架上,一次過替代我們有罪而該死之人,完全擺上而犧牲,成就了上帝在造人之前就已經設好的代罪羔羊的救贖機制。

  其實早在耶穌之前,就有許多人明白憑借自己攀爬到上帝那里去當然是登天乏術,當然是徹頭徹尾癡人說夢的空中畫餅。可惜的是絕大多數人卻都太相信自己,而且撞了南墻還總不回頭——舊約選民如此,古今中外祈神拜佛、練法修道的豈非處處都是?

  顯然,造能以犯罪之人與救能以脫罪之人的機制和運作,當然都在於上帝自己的權能、智慧、良善和公義。不同的是,自己被造為人與否,並不存在自己的抉擇主權;但自己被救免罪與否,卻與自己的抉擇有關(申三十19;約五40)!

默然自問

  1. 在「福音能救天下人的應許」,與「福音必救天下人的事實」之間,存在什麽似乎上帝也無能為力的鴻溝嗎?
  2. 就雅各從13-21節的所論,是否提供了舊約新約之間最為恰當承先啟後的融合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