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十六1】「保羅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臘人。」

【徒十六2】「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

【徒十六3】「保羅要帶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父親是希臘人,就給他行了割禮。」

【徒十六4】「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

【徒十六5】「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

  • 保羅從敘利亞的安提阿經過基利家「來到特庇」(1節),最近的路程大約是420公里,途中要路過大數、翻越托羅斯山脈(Taurus Mountains)的崇山峻嶺,登上安納托利亞高原。從「特庇 Derbe」到保羅差點被石頭打死(十四19)的「路司得 Lystra」(1節),還要再走100公里。保羅從特庇到路司得的順序,與第一次宣教旅程(十四6)正好相反,因為這次保羅是沿著陸路從東面來的。
  • 「提摩太」(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榮耀神」,他不但受到本地路司得教會弟兄的稱讚,也受到63公里之外的語言不同的「以哥念 Iconium」(2節)教會弟兄的稱讚。這樣的好見證,是傳道人必不可少的品質,後來他成為保羅最親密的同工(十七14;十八5;十九22;廿4;羅十六21;林前四17;林後一19;帖前三2,6;提摩太前後書)。
  • 「他父親是希臘人」(3節),原文是過去式,表明提摩太的父親已經去世,而母親友尼基和祖母羅以都是信主的(提後一5)。當時猶太婦女與外族通婚所生的兒子究竟算不算猶太人,並無定論。當時嚴謹的猶太人可能不會承認異族通婚(尼十30;十三23-25),但是若按第二世紀以後猶太拉比的規條,若母親是猶太人,孩子就算是猶太人。保羅把混血的提摩太當作自己「親愛的兒子」(提後一2),表明他確實打破了一切種族的壁壘。
  • 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是不要求外邦門徒行割禮(十五28),但為了「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4節),保羅卻給提摩太「行了割禮」(3節)。保羅反對「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十五1)的謬誤,所以沒有勉強希臘人提多受割禮(加二3),但卻不介意給有猶太血統的提摩太行割禮,目的是讓他能更方便地與猶太人來往、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對自由的原則是:凡是不涉及真理原則的事情,若是能造就人,「凡事都可行」(林前十23);凡是限制神多得人的事情,即使是自由也可以放棄(林前九19)——「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林前九20)。
  • 「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指耶路撒冷大會關於外邦門徒的守則(十五28-29)。這些「條規」不但有助於猶太門徒和外邦門徒之間的合一,而且有助於各地更多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信主,所以「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5節),初期教會的成長登上了第五個台階(二47;六7;九31;十二24;十六5)。

【徒十六6】「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

【徒十六7】「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徒十六8】「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

  • 亞細亞省位於小亞細亞半島的西部。聖靈「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6節),可能是阻擋保羅前往亞細亞西南的首府以弗所。聖靈的帶領不但會有積極的「差遣」(十三4),還會有看似消極的「禁止」、「不許」(7節)。主的工人遇到「禁止」時,就應該禱告等候,不可被工作吸引、堅持自己的計劃,卻忽略了尋求工作的主人——神的旨意。
  • 小亞細亞半島的眾教會正在興旺之中(5節),聖靈卻「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6節),這在當時令人費解,但從歷史中,我們卻可以看到聖靈的美意:
    1. 聖靈要盡快把福音傳遍歐洲(10節)。
    2. 聖靈以後會安排保羅前往亞細亞宣教(十九10);
    3. 聖靈會安排別人向庇推尼傳福音(彼前一1)。
  • 「弗呂家、加拉太」(6節)、「每西亞」(7節)都是當時小亞細亞半島的文化和民族區域,而羅馬的省份則加在這些原來的區域之上。弗呂家地區的一部分位於亞細亞省,一部分位於加拉太省。加拉太地區原是塞爾特(Celtic)人定居之地,是加拉太省的核心,加拉太省還包括彼西底、以哥念等地區。每西亞地區位於亞細亞省的西北部,東北毗鄰「庇推尼」(7節)省。
  • 「耶穌的靈」(7節)就是「聖靈」(6節),強調這一路的開門和關門都是主在親自帶領。
  • 保羅一行從東邊的加拉太省來,現在南北兩個方向都碰了壁,既不能去西南的以弗所,又不能去北邊的庇推尼。擺在他們面前的有三條路:1、向東原路回去,再次堅固沿路教會,圓滿完成回訪教會的計劃;2、向南「下亞大利」(十四25)去,然後坐船回去,也完成了回訪教會的任務;3、繼續向西北前往未知的領域。這支宣教團隊的決定是:向西北「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8節)。
  • 「特羅亞 Troas」(8節)是位於亞細亞省西北的羅馬殖民地、亞洲和歐洲之間的重要港口,《荷馬史詩》中的特洛伊(Troy)城就在附近,後來保羅在這里建立了教會(林後二12)。從以哥念一路走到這里,大約是750公里,要從安納托利亞高原下到海邊。

【徒十六9】「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

【徒十六10】「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里的人聽。」

  • 「馬其頓」(9節)是位於巴爾幹半島(Balkans)北方的羅馬省份,與亞細亞省之間隔著愛琴海,東連色雷斯省(Thrace)、西接「以利哩古 Illyricum」(羅十五19)省 、南臨「亞該亞 Achaia」(十二18)省。馬其頓從主前146年起就成為羅馬的一個行省,東西橫穿巴爾幹半島的伊格那提亞大道(Via Egnatia)銜接了羅馬和帝國的東部,在戰略上的重要性大於希臘南方的亞該亞省。史上最著名的「馬其頓人」(9節)就是亞歷山大大帝。實際上,特羅亞的全名「亞歷山大·特羅亞 Alexandria Troas」就是為了紀念亞歷山大,在保羅後續的行程所到之處,「腓立比」(12節)這個名字是紀念亞歷山大的父親,「帖撒羅尼迦」(十七1)這個名字是紀念亞歷山大的妹妹。
  • 「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里的人聽」(10節),可譯為「我們就立即設法往馬其頓去,認為神呼召我們傳福音給那里的人」(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在第10節之前,一直都用「他們」(4、6、7、8節)來稱呼保羅和他的同工,但從現在開始,突然改用「我們」,很可能是本書的作者路加在特羅亞加入了這個宣教團隊,此後對途中的記載也格外詳盡、生動。
  • 從特羅亞的海港坐船出發,可以向西去馬其頓、向南到以弗所、向北往庇推尼,所以保羅還不能決定下一步往哪里走。他們回訪了各教會以後,一路不斷地改變行程,從弗呂家、加拉太、每西亞一路走到特羅亞。當他們願意為主放棄計劃的時候,聖靈就用「異象」(9節)指示他們下一步的目標:歐洲的「馬其頓」。從此,保羅一行得出了結論:原來聖靈的旨意是要他們向歐洲宣教!於是他們毫不猶豫地立即跟上。
  • 「被聖靈差遣」(十三4)的保羅,竟然也有找不到方向的時候。今天,聖靈也可能用「禁止」(7節)、「不許」(7節)和馬其頓的異象(9節),帶領每個信徒人生和事奉的道路。但是,我們若不了解聖靈帶領保羅的整個背景,不但會畫虎類犬、還可能被主管教:
    1. 保羅是被聖靈充滿:他完全「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又「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羅一10),不斷求神給自己「開傳道的門」(西四3),並且一路都在聖靈的引導之下,每一步都離目標更近。今天,有些人卻是隨己意盲目嘗試、四處碰壁,把「開門關門」的責任推給聖靈。
    2. 保羅早有清楚呼召:主耶穌已經呼召他作「外邦人的使徒」(羅十一13),他也「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二十六19),所以在等候的時候既沒有止步、也沒有躺平。今天,有些人卻是一見攔阻就打退堂鼓,一碰問題就避難就易。
    3. 保羅乃是負重前行:他從安提阿走到特羅亞,在將近兩個月里走了一千三百多公里的崇山峻嶺和高原,一路很少停留,露宿挨餓更是家常便飯。今天,有些人卻是一路車船飛機、飯店旅館,順便找機會傳福音。
    4. 保羅只有單程船票:他的「錢囊」(路二十二36)容量有限,途中不可能請安提阿教會轉賬匯款,也不常有「制造帳棚」(十八12)的機會。因此,他們走得越遠、回程越難。保羅接下來必須在帖撒羅尼迦「晝夜做工」(帖前二9;帖後三8),還接受了腓立比教會的供給(腓四15),表明他們已經囊中羞澀、只夠買一張前往歐洲的單程票了。今天,有些人卻是宣教經費充足、嘗試無限可能,自己作出決定、別人支付代價。

【徒十六11】「於是從特羅亞開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亞坡里。」

【徒十六12】「從那里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這城里住了幾天。」

  • 「撒摩特喇 Samothrace」(11節)是愛琴海北部的一個島嶼,有海拔1600多米的高山作為航標,渡海的船只可以在此停泊過夜。從特羅亞到這里的航海距離約110公里。
  • 「尼亞坡里 Neapolis」(11節)是離腓立比大約16公里的海港,現名卡瓦拉(Kavalla),從撒摩特喇到這里的航海距離約104公里。從尼亞坡里沿著伊格那提亞大道(Via Egnatia)可以到達「腓立比  Philippi」(12節)。
  • 腓立比是馬其頓省東部的一個古城,被亞歷山大的父親腓立二世( Philip II of Macedon)攻占後,以他的名字命名。主前42年,這里爆發了羅馬帝國內戰腓立比戰役(Battle of Philippi),屋大維和馬克·安東尼聯軍戰勝了政敵。戰後,屋大維把許多退役官兵安置在這里,把腓立比變成了「羅馬的駐防城」(12節)、也就是殖民地。主前27年屋大維登基以後,把這個殖民地建成了一個繁華的微型羅馬。羅馬人經常出於軍事目的,在一些戰略要地建立殖民地,把羅馬公民和支持者遷居到這些城市,不受周圍行省的管轄。殖民地在羅馬國內法的管理下、享有自治權,許多居民都是羅馬公民和退役官兵,可以減免稅項。「頭一個城」(12),可能表示腓立比人為自己的特權地位非常自豪。彼西底的安提阿(十三14)、路司得(十四8)、特羅亞(8節)都是羅馬的殖民地。
  • 此時可能是主後50年3月初,從特羅亞到腓立比是順風,所以兩天就到了。同一季節,逆風行船需要五天(二十6)。

【徒十六13】「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里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

【徒十六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徒十六15】「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或譯:你們若以為我是忠心事主的),請到我家里來住』;於是強留我們。」

  • 猶太會堂的設立至少需要有十個成年男人,腓立比的猶太人可能比較少,所以沒有會堂,也沒有來自猶太教的逼迫。「禱告的地方」(13節)是虔誠的婦女們慣常聚集禱告的地方。由於政府不允許猶太人在城內集會,她們可能在城外靠近加格斯河(Gangites River)的地方聚會,這里離城大約兩公里,是安息日可走的距離。
  • 保羅「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13節),表明福音已經使他整個人煥然一新,完全摒棄了猶太人對婦女的偏見。沒有一個宗教家會在囊中羞澀的時候去教導一批被人輕視的婦女,因為這是使徒的工作。宣教與宗教的最大區別,是宣教士是「與神同工的」(林前三9),法利賽人看不起婦女,神卻「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14節)。所以保羅後來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加三27-28)。
  • 「紫色布疋」(14節)是比較高貴的衣料,「賣紫色布疋」(14節)的買賣雙方都比較富有。「紫色」是推羅人從地中海的染料骨螺(Bolinus brandaris)中提取的骨螺紫,又被稱為推羅紫(Tyrian purple)或皇家紫(Royal purple),接近深紫紅色,穩定持久,會隨著風化和日照變得更加鮮亮,所以非常貴重,是古代社會權力、財富和地位的象征(士八26;斯八15;啟十八16)
  • 「推雅推喇」(14節)位於亞細亞省境內的呂底亞地區,以染料業聞名,其紫色的染料特別出名。「呂底亞」(14節)和哥尼流一樣(十2),是個沒有加入猶太教、但卻敬拜神的外邦人,她的名字就是她家鄉的地名,意思是「辛勤勞動」。
  • 保羅在歐洲所結的第一個果子是一位婦女,從此福音順利地在腓立比生根發芽、長勢喜人(腓一1-5),印證了馬其頓人的異象(9-10節)。呂底亞之所以能信主,完全是因為主「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傳福音的人只是神手中的器皿,「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我們勸你們一般」(林後五20),所以一定要站穩「與神同工」(林後六1)的地位,讓神借著我們做工,而不是我們替神做工、更不能偷竊神的榮耀。
  • 呂底亞家境富裕,房子可能比較寬敞,所以受洗之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強留」(15節)使徒。接待宣教士就是接待主,必須是「真信主的」(15節)人才有此資格。接待聖徒(羅十二15;彼前四9),並不是我們給人一個面子,而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個接待祂的機會(太二十五34-40),是需要「求」(15節)才能得來的榮幸。為了不絆倒軟弱者,保羅很少麻煩當地的教會(二十33-35;帖前二9;帖後三8),只接受了腓立比教會的供給(腓四15)。後來腓立比教會一再供給他的所需(腓四16-18),可見保羅認為他們的靈命很成熟了。

【徒十六16】「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徒十六17】「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徒十六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 這位可憐的使女神志不清、「被巫鬼所附」(16節),但卻被人利用,「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16節)。她可能是一個會說腹語的占卜者,因為「巫 πύθων/Puthon」(16節)原文是指希臘神話中守護德爾斐(Delphi)神諭的蛇,又指「腹語者」。不是所有的神跡奇事和預言都是從神來的,邪靈也會行出一些異能、預測一點未來。
  • 「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17節),好像是在宣傳事實。但聽眾的理解可能是「這些人是宙斯神的仆人」,因為這里的猶太人不多,而希臘人卻以「至高神」來稱呼宙斯。見證的源頭若不是出於神,再真實也不能使榮耀歸於神;不但不能把人領到神面前,反而混亂主的所是和所作,模糊神與鬼的界線。
  • 「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17節),好像是在疾呼真理。但邪靈認出基督的時候(路八28),主耶穌卻拒絕接受邪靈的見證(路四35、41);當巫鬼為保羅捧場的時候,「耶穌的靈」(7節)也讓保羅「心中厭煩」(18節)。表面上,這是傳道的良機,實際上,這是對福音的威脅,讓人誤以為巫鬼是真理的代言人。因為,一切摻雜的見證,主都不能接受;一切不是出於神的榮耀,神都一概拒絕。
  • 當福音在小亞細亞傳開的時候,最危險的時刻不是在保羅被打之時(十四9),而是在外邦人「向使徒獻祭」(十四13)之時;當福音進入歐洲的時候,最危險的時刻不是在保羅被囚之時,而是在巫鬼高喊真理之時(17節)。在歷史上,每次接受來自地獄的善意、允許魔鬼參與宣教,都會使教會陷入危機。保羅之所以忍耐了「多日」(18節)才趕鬼,因為聖靈不動,他就不能動,趕鬼的能力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聖靈的。這是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行的第一個神跡,和第一次宣教旅程中的一樣,都是為了對付邪靈(十三10)。

【徒十六19】「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

【徒十六20】「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

【徒十六21】「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

【徒十六22】「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

【徒十六23】「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里,囑咐禁卒嚴緊看守。」

【徒十六24】「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里,兩腳上了木狗。」

  • 保羅在腓立比所受的逼迫,不是來自猶太人,而是來自外邦的人。在《使徒行傳》中,外邦人反對福音的兩次主要事件發生在腓立比和以弗所(十九23-29),都是因為福音妨礙了他們的既得利益。每當福音碰到了世人的錢包時,攻擊和苦難便會隨之而來。
  • 保羅恢覆了使女的理智,「使女的主人們」(19節)卻瘋狂了;他們利用使女的不幸去發財,現在「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19節),就群起報覆,提出的理由卻是冠冕堂皇:
    1. 指控保羅和西拉破壞社會穩定,利用當時羅馬殖民地的反猶情緒(20節)。大約在此之前一年,羅馬皇帝克勞第於主前49年驅逐猶太人出羅馬城(十八2)。所以這些人只「揪住保羅和西拉」(19節),卻沒有揪住半個外邦人提摩太和外邦人路加。
    2. 指控保羅和西拉傳不合羅馬人的規矩的福音(21節),將趕鬼事件擴大為反對大使命。此時羅馬官員並不能區分猶太教和基督教(十八14-15),他們承認猶太教是合法宗教,但不可以向羅馬公民傳教。但事實上,只要不冒犯羅馬風俗,羅馬人信什麽都可以。
  • 「眾人」(22節)所讚同的事,不一定就合乎真理;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制度,不一定就是公義制度:蘇格拉底是被民主投票處死的,希特勒是經過民主選舉上台的,主耶穌是眾人「一齊喊著」(路二十三18)除掉的,而保羅也是被眾人「一同起來」(22節)攻擊的。今天,許多「民主國家」的政客為了取悅選民,罔顧真理,並不比所謂的「專制社會」更公義;因此,福音所要改變的不是社會制度,而是人的生命。
  • 「官長 στρατηγός/strategos」(20節)原文是覆數,指羅馬殖民地的兩位執政官。按照羅馬懲罰犯人的規矩,要先「剝了他們的衣裳」(22節),再用棍打。但這兩位執政官卻順從了群眾的反猶情緒,未經審判、當場執法(22-23節)。這是保羅三次被棍打中的一次(林後十一25;帖前二2)。
  • 「內監」(24節),指監牢最內部及最嚴密的地方,通常用來關押重罪犯。「木狗」(24節)是一種木制的刑具,上面有許多可以開合的孔,用來銬住囚犯的雙腳、腕部或頸項,通常用鐵鏈牢牢釘在墻上,以防囚犯逃脫。
  • 撒但在腓立比的伎倆,與在路司得一模一樣,軟的不行,就來硬的。獻祭不成(十四18),就用石頭(十四19);獻媚不成(17節),就下監牢(24節)。但是,當仇敵把信徒關進監牢的時候,就是地將震動的時候(26節);當仇敵把石頭投向門徒的時候,就是讓他看見人子的時候(七56)。禁卒關上了保羅牢房的門,保羅卻將為他打開得救的門(30節);仇敵要監禁福音的使者,神卻將把監獄變成福音的出口(31-34節)。實際上,即使保羅在宣教旅程中最卓越的成果,也無法與他的書信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力相比;而這些書信中最成熟、最馨香的部分,都是他在獄中完成的。
  • 在歷史上,撒但總是輪番使用「石頭」(十四5)和「花圈」(十四13)、聯合(17節)和攻擊(22節)來對付教會。今天,牠奏效的方法就是參與宣教、幫忙傳福音。而基督的新婦最大的難處,就是舍不得叫魔鬼把手拿開;後現代的信徒最大的問題,就是有熱心追隨講論耶穌的人,卻沒勇氣效法順服基督的人。

【徒十六25】「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

【徒十六26】「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松開了。」

【徒十六27】「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

【徒十六28】「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里。』」

  • 保羅和西拉在歐洲第一個城市所受的待遇,是身上的棍傷(33節)和腳上的木狗(24節),所以一夜難眠。但他們都確信這是聖靈的帶領(10節),自己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門1;弗四1;提後一8),所以能在半夜「禱告,唱詩讚美神」(25節。他們的雙腳雖然在木狗里,心靈卻已經升到天上:「白晝,耶和華必向我施慈愛;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神」(詩四十二8)。當人的心靈與主同在的時候,就不會被眼見的環境和自己的感覺捆綁,而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五3)。
  • 地震震開了監門,內監里暗外明,若不掌燈就看不清(29節),所以禁卒從外面看不清里面的情形,而保羅卻可以從里面看清監外禁卒「拔刀要自殺」(27節)。
  • 按照羅馬法律,如果囚犯逃走,禁卒要替逃犯償命(十二18-19),所以禁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27節),所以神志混亂、手足無措。保羅此時並不認為即刻越獄是聖靈的帶領,因此放棄了逃跑的機會,不僅沒有趁人之危、等禁卒自殺再逃走,反而是大聲呼叫:「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里」(28節)。一個被聖靈差遣傳福音的人,不但要給親朋好友傳福音,也要給仇敵傳福音,因為他們的靈魂在主的眼中同樣寶貴。

【徒十六29】「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

【徒十六30】「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徒十六31】「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徒十六32】「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

【徒十六33】「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徒十六34】「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里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 羅馬殖民地的禁卒通常都是久經沙場的退伍軍人,一向冷酷無情、公事公辦(24節),但現在卻經歷了死里逃生的大反轉(27-28節),所以激動不已。使女喊了幾天「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17節),可能他也聽說了,所以「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29節),求問「救人的道」。
  • 禁卒的問題是「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30節),保羅的回答卻是什麽都不用行,而是「當信主耶穌」(31節)。「主」和「先生」原文是同一個詞。不管禁卒提問的動機是什麽,保羅都抓住機會引導他真正「得救」。
  •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31節),直譯是「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你的一家也是這樣」(英文ESV譯本)。不是說只要家中有一個人相信,全家人就自動得救,而是說全家人只要「信主耶穌」,不必靠功德、就必得救。「耶穌是主」(羅十9;林前十二3;腓二11)是初期教會每個信徒的信仰告白,意思是承認耶穌是「萬有的主」(十36)、接受祂為個人的「救主」(五31),順服祂、跟從祂。
  • 使徒並沒有只讓禁卒念一句信仰告白,而是「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32節),讓他們能清楚地因信稱義。沒有一個哲學家會在傷痕累累的時候去啟迪一個虐待自己的禁卒(32節),因為這些都是使徒的工作。福音和哲學的最大區別,是傳福音的人總是認為在任何一個人身上花時間都是值得的。
  • 禁卒的家可能就在監房的樓上或隔壁,所以「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里去」(34節),並不等於釋放他們(36節)。
  • 腓立比禁卒的得救經歷出人意料、令人驚訝,但卻具備了我們悔改歸信過程中的所有要素:
    1. 神的揀選:神總是有辦法讓福音臨到祂所揀選的人。如果沒有騷亂,保羅也不會被關進監獄、認識禁卒;如果沒有地震,禁卒也不會戰戰兢兢、主動尋求得救之道。今天,當神要拯救一個人的時候,如果需要地震海嘯、經濟危機、全球瘟疫,祂也會立刻安排,好讓福音進入人心最難觸及的角落。
    2. 人的傳道:保羅和西拉「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禁卒全家才能真正因信稱義。「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但「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4-15)。
    3. 因信稱義:一個鐵石心腸的異教禁卒,在頃刻之間出死入生,證明因信稱義(31節)是在瞬間發生的。重生就是這樣簡單直接,得救就是這樣出人意料,不是靠長期的善行或自律,而是借著主耶穌的恩典。惟有活出救恩才需要一生之久(腓一27)。
    4. 生命改變:救恩就像一場地震,使監門全開、鎖鏈松脫(26節)、光明進入黑暗(29節),使人的生命立刻開始改變。這位禁卒幾個小時前剛把保羅和西拉關進內監,對他們的傷口無動於衷,自己蒙頭大睡,直到被地震驚醒。現在,他卻親手洗清他們的傷口(33節),又為他們擺上飯食(34節),而主里的「喜樂」(34節)更是重生得救的印記(八39)。
    5. 接受洗禮:一個真正因信稱義的人,必然順服主的吩咐(太二十八19),所以「立時都受了洗」(33節)。得救不是倚靠受洗(31節),受洗卻是因為得救(33節)。保羅並沒有等安息日到河邊舉行洗禮(13、15節),而是立刻給他們施洗。

【徒十六35】「到了天亮,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那兩個人吧。』」

【徒十六36】「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

【徒十六37】「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里,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

【徒十六38】「差役把這話回稟官長。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

【徒十六39】「於是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

【徒十六40】「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里去,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

  • 執政官們並不想把事鬧大,可能覺得把滋事者打了一頓、關了一夜,已經可以安撫群眾了,所以說「釋放那兩個人吧」(35節)。
  • 「平平安安地去吧」(36節),這是一句猶太人祝福的話(路八48),現在也成了外邦信徒的用語,表明禁卒對這個意外的結果非常滿意。但保羅卻不肯善罷甘休。
  • 保羅和西拉雖然是猶太人,但都是羅馬公民(37節),受到羅馬法律的保障,未經審判、不可定罪,沒有定罪、不可用刑(二十二25)。保羅在入獄時沒有表明身分,出獄時卻宣布自己是羅馬公民,堅持「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37節),這讓執政官們非常尷尬。因為羅馬是個法治社會,羅馬公民可以「上告於凱撒」(二十六32),讓違法的執政官們官位難保。保羅的目的不是要討回公道,而是為了對付仇敵所指控的「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21節)。執政官們被迫妥協,親自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39節),此後也不敢再逼迫腓立比的門徒。
  • 保羅和西拉出獄以後,不是先接受勸慰,而是先勸慰別人(40節)。此時在腓立比已經有了一群門徒,並且在呂底亞家里開始了聚會(40節),路加可能先留在這里,幾年後再次與保羅會合(二十5)。後來保羅回訪腓立比,沒有再受任何幹擾(二十1-2、6)。從《腓立比書》可以看出,保羅與腓立比教會保持了特別親密的關系。
  • 在從特庇到腓立比的一路上,保羅給我們示範了「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加二4),「主的靈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1. 他放棄了不受割禮的自由(3節);
    2. 他放棄了原來的宣教計劃(6-8節);
    3. 他放棄了巫鬼的主動宣傳(18節);
    4. 他放棄了公平審判的權利(22-23節);
    5. 他放棄了獄中逃脫的機會(28節);
    6. 但是,他卻堅持要執政官們公開道歉(37節);
    7. 最終,他放棄了上訴的權利,離開了腓立比(40節)。
  • 一個倚靠肉體事奉的人,無論是放棄什麽,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無論是堅持什麽,都是為了體貼肉體。一個「被聖靈充滿」(十三9)的人,無論是放棄什麽,都是為了榮耀神;無論是堅持什麽,都是為了造就人。

讀經有感:聖靈的紅燈、異象的綠燈(6-10)

  人間當然有太多吊詭的事,絕不都是紅燈就停、綠燈就走那麽簡易鮮明的指示性標志。人人與生俱來獨特而自由的超然意識,顯然都是上帝所賦予,必須被尊重的神聖主權。我們都明白,孩子從一歲到十七歲,父母幾乎每過一段時間,就自然都樂於擴大其自由行動與自由抉擇的空間。相信天下沒有一對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從小到大都像個失卻獨立自由思想意識的木偶。

  然而,盡管地上父親與兒子之間在凡事上的差距是有限的,而天父與信徒之間在凡事上的差距是無限的,但究其實,人間為父者的難處,至少也反映出我們天上父親的部分難處——既巴不得我們都摸著祂的心而自由抉擇行事,又為我們都按自己的心願和喜好在生活與服事上履行教條性的公式,而心里難過、搖頭嘆息。

  保羅作為跟你我一樣有限的人,顯然只能按他當時所認識的全世界而竭盡所能四處奔跑,所以有必要憑借聖靈主動通過他所能認知,比紅燈綠燈更為鮮明的方式來顯明具體的指引!

默然自問

  1. 保羅給提摩太行割禮的依據是否合理或牽強?是否按上帝或自己的意思?
  2. 是否想象得出聖靈用以禁止和拒絕保羅所定宣教路線的具體方式?
  3. 突如其來的馬其頓異象會否也臨到當今任何屬主為主的人身上?
  4. 作為同具人性情與血肉的保羅和西拉,到底怎能在那麽疼痛委屈恥辱的牢獄中半夜離奇地歡然唱詩讚美上帝?是否憑借聖靈就真的什麽都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