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廿三1】「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徒廿三2】「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徒廿三3】「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墻,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徒廿三4】「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
【徒廿三5】「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 保羅明知在場的都是公會的袞袞諸公,但卻不說「諸位父兄」(二十二1),而是稱他們為「弟兄們」(1節),表明自己與他們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他「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1節),所以才能在公會面前坦然分訴。
- 「亞拿尼亞 Ananias ben Nebedeus」(2節)於主後47至58年間作大祭司,他是一個粗暴傲慢、貪婪成性的政客(《猶太古史》卷20第9章205-207節),雖然有許多擁護者,但有許多法利賽人認為他不配擔任「神的大祭司」(4節)。
- 律法規定:「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利十九15)。大祭司亞拿尼亞還沒審訊暴露,就吩咐人「打他的嘴」(2節),乃是公然「違背律法」(3節)。身為大祭司,亞拿尼亞知法犯法,所以保羅斥責他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粉飾的墻」(3節),表面道貌岸然,內心污穢不堪。
- 「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4節),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說:「我還以為違背律法、未經審訊就吩咐人打我的,不可能是大祭司;否則我怎麽會辱罵神的大祭司呢?因為我比這人更懂得律法,出二十二28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雖然保羅確實不認識現任大祭司,但他已經「定睛看著公會的人」(1節),知道在場的都是「百姓的官長」,能「坐堂」(5節)發號施令的更非尋常,怎麽可能罵錯人呢?主親自讚許了保羅的見證(11節),並沒有責備他毀謗官長,因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
- 保羅說「神要打你」(3節),原文與大祭司吩咐人「打他的嘴」(2節)是同一個「打」字,這是奉神之名宣告審判(申二十八22),亞拿尼亞果然於九年後被奮銳黨所殺。
【徒廿三6】「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覆活。』」
【徒廿三7】「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徒廿三8】「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覆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徒廿三9】「於是大大地喧嚷起來。有幾個法利賽黨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什麽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說過話,怎麽樣呢?』」
【徒廿三10】「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
- 猶太公會的成員主要分為「撒都該人」(6節)和「法利賽人」(6節)兩派,他們在政治及宗教上都有很大的分歧。
- 「法利賽 Pharisee」,意思是「分別出來的人」,法利賽人有六千多人(《猶太古史記》卷17第2章),是解釋律法的權威,掌控會堂,得到大多數猶太人的擁護,但並無政治權力。他們生活簡樸,嚴格遵守摩西五經和口傳律法,相信靈魂不朽和覆活,文士、拉比大都是法利賽人。
- 「撒都該 Sadducee」,意思是「正人君子」。撒都該人以猶太祭司長為中心,大都是貴族和祭司,掌控聖殿和政治事務。他們接受希臘化思想,與羅馬人妥協,只承認摩西五經,藐視口傳律法,不相信靈魂不滅、覆活、天使和聖靈。但他們為了掌權,不得不尊重法利賽人的教導,否則就會失去大多數猶太人的支持。
- 一個法利賽人可以同時也是門徒(十五5),但是一個撒都該人卻不可能既作門徒、又作撒都該人。因此,「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6節),就抓緊機會向法利賽人作覆活的見證。果然,這幾位文士認為,保羅的見證並無不妥(9節)。
- 耶穌曾經站在公會面前受審,眾使徒也不例外,現在又輪到了保羅。這是教會在公會面前的最後一次見證,這個見證使否認覆活和承認覆活的猶太人分裂了。保羅被羅馬人「從眾人當中搶出來」(10節)以後,撒都該人就喪失了主給他們的最後一次機會。主後70年聖殿被毀以後,撒都該人就從歷史舞台上消失了,只有法利賽人幸存下來,法利賽信條成為今天猶太教的基礎。這場爭論將讓歷世歷代的法利賽人知道:熱愛律法不能叫人得救,承認覆活也不能得著永生,唯有因信稱義、接受主耶穌,才是與神和好的唯一道路。
【徒廿三11】「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
- 二十三11-二十八31的主題是「保羅前往羅馬向外邦作見證」,與路二十四44-53「耶穌差遣門徒向萬邦作見證」平行,包括兩個部分:
- 保羅前往羅馬(二十三11-二十八14);
- 保羅在羅馬作見證(二十八15-31)。
- 二十三11-二十八14的主題是「保羅前往羅馬」,整體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主應許保羅在羅馬作見證(二十三11);
- B. 主保守保羅前往凱撒利亞(二十三12-35);
- C. 保羅向羅馬巡撫作見證(二十四1-27);
- B. 保羅要上告於凱撒(二十五1-12);
- C1. 保羅向猶太王作見證(二十五13-二十六32);
- B1. 主保守保羅前往羅馬(二十七1-二十八14a);
- A1. 保羅到達羅馬(二十八14b)。
- 此時,耶路撒冷教會沒有營救保羅,主也沒有差天使(十二7-19)或用地震(十六25–27)打開監門,而是親自「站在保羅旁邊」(11節),宣告一切都在祂的計劃之中。保羅不必急著出獄,靠自己的雙腿走向羅馬作見證;主耶穌要借著羅馬人的軍用牲口(24節)和運糧船(二十七2、6),把他一路護送到羅馬。無論保羅在公會面前受審,還是在君王面前受審,都不是在為自己申辯,而是為主作見證。
- 在《使徒行傳》中,記錄了主耶穌七次對保羅的親自指示:
- 在大馬士革路上,主吩咐保羅進城接受指示(九6);
- 在耶路撒冷聖殿,主吩咐保羅離開耶路撒冷,往外邦人那里去(二十二21);
- 在安提阿,主吩咐教會打發巴拿巴和保羅出去(十三1-2);
- 在特羅亞,主用異象吩咐保羅前往馬其頓(十六6-10);
- 在哥林多,主吩咐保羅不要怕(十八9-10);
- 在監獄里,主應許保羅必在羅馬作見證(二十三11);
- 在風浪中,主應許保羅必站在凱撒面前(二十七24)。
【徒廿三12】「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
【徒廿三13】「這樣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徒廿三14】「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什麽。」
【徒廿三15】「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里來,假作要詳細察考他的事;我們已經預備好了,不等他來到跟前就殺他。』」
- 「猶太人同謀起誓」(12節),指一小部分極端分子。偏離真理的宗教熱誠,是造成古今各種宗教恐怖、暴力行為的根源。這些人很可能不是法利賽人,所以來找公會里更能支持他們的撒都該人「祭司長和長老」(14節),而不是法利賽人文士。
- 這些「祭司長和長老」自詡是神的選民,想出來的主意(15節)卻和抵擋神的外邦人一樣詭詐(15節),不擇手段地用違背律法的方式來捍衛律法。但一切都在主的管理之下(16節),惡人暗中策劃的狂風,只不過是吹動保羅前往羅馬的東風。
【徒廿三16】「保羅的外甥聽見他們設下埋伏,就來到營樓里告訴保羅。」
【徒廿三17】「保羅請一個百夫長來,說:『你領這少年人去見千夫長,他有事告訴他。』」
【徒廿三18】「於是把他領去見千夫長,說:『被囚的保羅請我到他那里,求我領這少年人來見你;他有事告訴你。』」
【徒廿三19】「千夫長就拉著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問他說:『你有什麽事告訴我呢?』」
【徒廿三20】「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帶下保羅到公會里去,假作要詳細查問他的事。」
【徒廿三21】「你切不要隨從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經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現在預備好了,只等你應允。』」
【徒廿三22】「於是千夫長打發少年人走,囑咐他說:『不要告訴人你將這事報給我了。』」
- 羅馬是一個法治國家,保羅擁有羅馬公民的合法權利,而且沒有被定罪(29節),因此有權接見訪客(16節),也有權求見千夫長(17節)。
- 百夫長向千夫長報告時,把保羅稱為「被囚的保羅」(18節)。從此,這個稱呼就成了使徒保羅的榮耀標志,他開始在信中自稱「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弗三1)、「為基督耶穌被囚的」(門1)、「為主被囚的」(弗四1)保羅。
- 「千夫長就拉著他的手」(19節),表示親切,因為他已經意識到事態嚴重。羅馬政府最重視的是社會能穩定、稅收有保障,這位好不容易獲得提拔(二十二28)的千夫長最怕耶路撒冷在他管理的期間出亂子。
- 千夫長心思縝密,囑咐少年「不要告訴人你將這事報給我了」(22節),是怕驚動猶太激進分子提前行動。
【徒廿三23】「千夫長便叫了兩個百夫長來,說:『預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長槍手二百,今夜亥初往凱撒利亞去;」
【徒廿三24】「也要預備牲口叫保羅騎上,護送到巡撫腓力斯那里去。』」
- 千夫長的安排非常謹慎,要確保萬無一失。這支護送部隊共有四百七十人(23節),耶路撒冷軍營出動了一半以上,目的是要保持絕對優勢、嚇阻可能的埋伏者,不但保羅不能被殺,羅馬士兵也不能因此犧牲。但耶路撒冷軍營不能空虛太久,所以護送的步兵走完最危險的前半段路,就返回耶路撒冷了(32節)。
- 「亥初」(23節)是晚上9點,可以出其不意地低調出發。
- 「巡撫腓力斯」(24節),原來是羅馬皇帝克勞第母親的奴隸,因為哥哥被皇帝倚重,得以擔任猶太巡撫(Antonius Felix,主後52-59年在位),為人殘暴貪財,羅馬歷史學家塔西陀(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主後56-120年)評價他說:「他以奴隸的心態來行使君尊的權力」。
【徒廿三25】「千夫長又寫了文書,」
【徒廿三26】「大略說:『克勞第‧呂西亞,請巡撫腓力斯大人安。」
【徒廿三27】「這人被猶太人拿住,將要殺害,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
【徒廿三28】「因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緣故,我就帶他下到他們的公會去,」
【徒廿三29】「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什麽該死該綁的罪名。」
【徒廿三30】「後來有人把要害他的計謀告訴我,我就立時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有古卷加:願你平安!)』」
- 26節是當時一般公函的開頭格式,先列出寫信人、收信人和問候語。
- 「克勞第」(26節)是千夫長成為公民時取的羅馬名字,「呂西亞」(26節)是他原來的希臘名字,表明他來自希臘語地區。
- 「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27節),這是千夫長順便美化一下自己保衛羅馬公民的英勇形象,其實他是在準備動手拷問保羅時才知道他是羅馬人(二十二25-29)。
- 千夫長看到公會「大起爭吵」(10節),就知道他們對保羅的指控不實(29節),所以說「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什麽該死該綁的罪名」(29節)。
【徒廿三31】「於是,兵丁照所吩咐他們的,將保羅夜里帶到安提帕底。」
【徒廿三32】「第二天,讓馬兵護送,他們就回營樓去。」
【徒廿三33】「馬兵來到凱撒利亞,把文書呈給巡撫,便叫保羅站在他面前。」
【徒廿三34】「巡撫看了文書,問保羅是哪省的人,既曉得他是基利家人,」
【徒廿三35】「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要細聽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里。」
- 「安提帕底 Antipatris」(31節)位於猶大與撒馬利亞的邊界,離耶路撒冷約60公里。從耶路撒冷到安提帕底,居民大都是猶太人,最有可能被伏擊。從安提帕底到凱撒利亞是平原地帶,居民大多為外邦人,相對比較安全,不需要有那麽多兵力,「讓馬兵護送」(32節)也會更快。
- 「凱撒利亞」(33節)是羅馬管轄撒馬利亞與猶太地的總部,離安提帕底約50公里。
- 巡撫腓力斯先按程序查明保羅是否在他的司法權限之內,按照當時的羅馬法律,犯人通常在犯事的省分受審,但也有可能被解返原籍受審。當時的基利家省和猶太省一樣,都由敘利亞總督(Gaius Ummidius Durmius Quadratus)管轄,所以總督屬下的腓力斯無法把責任推到基利家省,正如當年彼拉多沒有辦法把將審訊耶穌的司法權移交給希律·安提帕(路二十三11)。
- 「希律的衙門」(35節),指大希律在凱撒利亞為自己建造的宮殿,現在被羅馬改為行政官邸。殘暴的腓力斯竟然沒有把保羅囚在監獄里,而是將他看守在官邸中,可謂非常優待了。
- 保羅在耶路撒冷備受毒打,在凱撒利亞卻安然無恙;猶太人偏執狂熱、知法犯法,羅馬人卻公平冷靜、依法審判。保羅在「希律的衙門里」(35節),心中可能百感交集,但卻不會後悔來了耶路撒冷(二十22),因為他已經清楚地知道,「主的旨意」(二十一14)乃是要帶領自己去羅馬作見證(11節)。因此,在保羅被送往凱撒利亞的整個過程中,主一路保守他,千夫長尊重法律(29節)、反應及時(30節)、安排周密(23-24節),不但使惡人的計謀落空(12-15節),而且使保羅向羅馬(11節)更近了一步。傳道人蒙召是要作神話語的出口,不是為了贏得自己想要的人(賽六9-10)、做成自己想做的工。保羅早就知道「這里的人必不領受」(二十二18)他的見證,但也知道「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因此,「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十一11)。
讀經有感:行事為人 都憑良心(1)
良心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在心里專與自己過意不去,極其神奇的超然知覺。良心兩個字,不知中國人是從哪來的覆合性名詞。良知兩個字雖然好的多,但就科學性的認知而言,其實還是很不夠準確!
良心或良知,指的其實是上帝為了讓人自我監控而安置在人心里,接上了從祂而來真善美意識看不見摸不著的共知Con-Science!
固然,人所具有的良知,與上帝同時所賦予的理知和感知一樣,雖然有限,但在人一生中卻已夠用有余——除非人存心壓制或扭曲良知在自己身上的功能!
保羅說他一生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憑良心,說明他信主前後都憑良心,包括他信主後舍己愛人、拼死宣教都憑良心,他信主前理直氣壯抓拿信徒也憑良心!
默然自問
- 試就保羅因看出猶太公會中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之間存在信仰上尖銳的矛盾,所以用死人覆活的話題分化並削弱他們聯合攻擊自己的勢力之事,確認他當時的做法究竟是出於人的聰明、主的指示、或主的允許?
- 為何主在當夜向保羅顯現並確保他必在羅馬,像他之前在聖城為祂作見證一樣?是主體貼遷就保羅堅定不移的心願?或主考慮順應保羅當前的局面?
- 是否保羅作為被指名道姓的外邦使徒,指的是他受托付宣教範圍最為遼闊,而不是他宣教距離最為遙遠,更不是他宣教培育最為全面?
- 是否猶太人周詳殺死保羅的密謀和安排,卻因一連串的湊巧而徒勞無功的結果,部分或全部都是出於聖靈的意思和作為?
- 從12-35節所述保羅能以突破猶太人殺害密謀看,究竟他所經歷一環扣一環的湊巧之事共有多少?對比以斯帖和末底改突破哈曼兇險詭計,是否有鮮明的異同之處?
- 是否今天聖靈對信徒的作為,就單單在於光照並感動他們按聖經的真理而行,以及推動並催促他們更全面認識聖經的教導?是否聖靈在人間或信徒身上看得見權能的作為都已不覆存在?是否偶爾聽到信徒所提值得感恩神跡般的見證,若不是出於信徒都必須凡事感恩的文化,就一定都是出於非常幸運的湊巧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