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三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

  • 本節原文開頭有個「但」字,表示尼哥德慕與二23那些看見主行神跡而信祂的人不同,他是真心要來追求真道。尼哥德慕的特點是:1) 他是一個法利賽人,屬於當時最具影響力的猶太教宗派,熱心祖宗的遺傳(太十五1-2);2) 他是一個猶太人的官,即猶太公會(最高議會)的成員,屬當時猶太人社會的尊貴階級;3) 他是一個敬畏神、尋求神心意的人(2節);4) 他是一位老年人(4節),具有不少人生閱歷;5) 他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先生(10節),具有極高的教育水平;6) 他是一個謙卑的人,肯虛心向較他年輕的主耶穌移尊就教,並且恭稱祂「拉比」(老師)(2節);7) 從他和主耶穌的對話中可以看出,他是一個誠實且有道德的人。
  • 尼哥德慕在本書中還會出現兩次:一次在七45-52,他質疑猶太公會對待主耶穌的法律程序是否得當;另一次在十九38-42,他與亞利馬太人約瑟一起埋葬主耶穌的身體。

【約三2】「這人夜里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里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 尼哥德慕在「夜里」來見主耶穌,可能是因為夜間沒有閒雜人的打擾,也可能是不敢在日間公然見主,以免引起別人的敵視(七50-51;十九39),因為當時神的百姓正處於屬靈的「夜里」。
  • 「由神那里來」表示尼哥德慕所代表的人承認只有神與主耶穌同在,祂才能行奇跡。
  • 「作師傅的」表明尼哥德慕想要從主耶穌領受更好的教訓,以便改善自己在神面前的行為。他在主耶穌身上看見有出路,但卻不認識主耶穌是誰。主耶穌道成肉身,並不是來作人的「師傅」,而是來賜人生命,叫人可以明白並認識神,又叫人可以活在神的國里。

【約三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 尼哥德慕雖然說「我們」(2節),將自己與別人放在一起,但主耶穌卻將他單挑出來。
  •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是主耶穌的慣用語,提醒對方注意祂在下面所說的乃是重要的真理。
  • 3節和7節里的翻譯為「重」的字原文在約翰福音其他經節都含有「從上頭」的意思,即從天上或從神的意思(三31,十九11、23),在新約其他地方也大都是「從上頭」的意思(太二十七51;可十五38;雅一17,三15、17)。主耶穌在此是說神國度的繼承人必須是神的兒女,是由神生的,也就是要接受「從上頭」賜下的生命,讓神對人的靈作徹底的改變。人只能靠「重生」進入神的國,不能靠自己的道德修養、屬靈知識或熱心事奉進入神的國。
  • 主耶穌的回答與尼哥德慕的問題似乎毫不相幹,祂其實是從根本上否定尼哥德慕所追求的方向。尼哥德慕以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訓,借以改善行為,但主耶穌強調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訓,而是生命,沒有神的生命,就無法活出神所認可的行為。

【約三4】「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當時法利賽人相信在末日覆活時,所有的猶太人都會進神的國,只有那些不信神且離經背道的人例外,所以尼哥德慕聽到主耶穌的話相當驚訝。沒有屬天的生命,就無法明白屬天的事,尼哥德慕誤解了「重生」的意思,以為是再進母腹生出來。

【約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 「進神的國」就是「見神的國」(3節)。
  • 當時猶太教接納外邦人信徒,是給他們施行「水」的洗禮,將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凈拜偶像的污穢,然後稱他們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
  • 已經與主同死、同活,「從水生」,又有聖靈內住,即「從聖靈生」的人,不僅能明白神國的事,還能實際進入神的國里,享受其中一切的豐富。沒有神的生命,就不能進入神的國,凡是重生的人,就已經遷到神的國里了(西一13)。

【約三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 人無論回母腹再生多少次,仍然是肉身,無法改變其敗壞的本質;人所需要的是在靈性上重生一次,而不是肉體上再生一次。
  • 「從靈生的,就是靈」,前面的靈是指聖靈,後面的靈是指人的靈。聖靈是賜生命的靈(羅八2),祂讓人知罪、悔改,在人里面做工,將人死在罪惡中的靈覆活過來(弗二5)。

【約三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你們」將尼哥德慕代表的所有人都包括在內。

【約三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里來,往哪里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 人雖然能感受到風的吹動,並聽到風吹動時所發出的響聲,但因為看不見它,所以憑肉眼的感官難以理解「風」這個東西。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雖然肉眼不能看見,卻是實在的,效果是可以看見的。
  • 「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表明聖靈的重生也是如此:1) 完全是聖靈的工作(風隨著意思吹),並不是人所能幹預的;2) 是無形、看不見的(只能聽見風的響聲);3) 人不明白自己是如何被聖靈重生的(不曉得從那里來,往那里去); 4) 但人可以在生命中經歷祂的實際(風吹和響聲),從而確定它的存在是一個事實。
  • 這里的「風」是雙關語,原文可以是「風」、「氣息」或「靈」的意思。

【約三9】「尼哥德慕問祂說:『怎能有這事呢?』」

【約三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

關於被聖靈重生,舊約早有預言(賽四十四3,五十九21;結十一19-20,三十六24-27;珥二28-29;詩五十一10),但當時猶太教的領袖們卻忽略了。

【約三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

「你們」指尼哥德慕和他所代表的人。

【約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 「地上的事」指發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關重生(3-8節)和後面有關救贖(14-16節)的講論。
  • 「天上的事」指發生在天上的事。祂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一位(13節),因此祂曉得天上所發生的事。

【約三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 「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表明主耶穌的特性:1) 祂是「從天降下」、道成肉身(一14);2) 祂雖活在地上,卻「仍舊在天」,祂並不屬於地,而超越過地;3) 祂在地若天,祂無論到哪里,就把天也帶到那里。基督徒也是全然屬天的,雖然我們今天還活在地上,卻應當活在屬天的性質中,無論我們在家中、學校、公司……,都讓人感覺到「天」就在那里。
  • 「沒有人升過天」以諾和以利亞曾經升過天(創五24;王下二11),所以這里的意思是指沒有人像主耶穌那種性質的升天,且像祂那樣能夠長遠的在神面前為人祈求(來七24-25,箴三十4)。當時猶太人認為亞伯拉罕、摩西、以諾和以賽亞等人已升到天堂,將來會帶著啟示回到人間。

【約三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經過曠野時,因發怨言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有多人被蛇咬死;後來他們認罪,神便吩咐摩西舉起銅蛇,替他們受神的審判,凡被蛇咬的,一望那銅蛇就活了(民二十一4-9)。
  • 主耶穌將被釘在十字架上,乃如銅蛇被舉在桿上,以色列人因仰望銅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穌而永生,整個救恩都是主耶穌成就的,人不需要自己做什麽,只要用信心去接受祂所成就的,就能得著永生。
  • 「舉起」這動詞在約翰福音總共出現5次(三14×2,八28,十二32、34),每次都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

【約三15】「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里面得永生。)」

  • 這就是主耶穌對尼哥德慕問題的回答:只要相信主耶穌就能重生,並且得到永生,重生是永生的開端,永生是重生的繼續。
  • 「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祂的意思(一12)。
  • 「信」這個動詞是現在式,表示一直、持續地相信。
  • 「永生」不僅是永遠存在,因為「永死」也是永遠存在,所以「永生」不僅是說到時間,更是說到性質。「永生」就是在基督里面神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性質上也是聖潔、完美的。
  • 「永生」是約翰福音的主題:
  1. 人所經歷的永生的本質,就是「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十七3)。這「認識」不單是知道而已,更是與神恢覆關系。
  2. 永生的完全實現是在末日覆活以後,但我們今生就能經歷一部分永生:「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五24)。
  3. 父神是永生的源頭:生命從祂而來,祂也賜給聖子同樣的生命(五26)。因此,生命在基督里頭(一4),祂是覆活與生命(十一25),真理和生命(十四6),這生命是所有人的光(一4),使凡跟隨祂的人「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八12)。
  4. 主耶穌道成肉身的使命就是永生:「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十10),「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六33)。為此主耶穌必須舍去生命:「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六5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十11),「我為羊舍命」(十15)。
  5. 主耶穌透過祂的話將永生賜給人:「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五24),「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六63)。
  6. 從人來說,當人透過主耶穌的話相信祂的時候,就得永生(15-16、36節,六40、47,二十31)。
  7. 從神來看,人得永生是因他「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一13)。

【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神愛世人」原文是「因為神如此愛世人」(英文ESV、NASB、KJV譯本),「如此」和「照樣」(14節)是同一個字,意思是神用讓祂的兒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節)的方式來愛世人。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
  • 「世人」原文與「世界」(約壹二15)同字,指犯罪墮落而構成世界的人,他們原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的。「信」字原文是「信入」,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真實的相信乃是歸入基督里面,而且一直、持續地相信。
  • 「滅亡」在原文並不含喪失知覺或停止知覺活動的意思,聖經里面所謂「滅亡」的刑罰,是有痛苦知覺一直到永遠的。「永生」就是認識神,與神恢覆關系,並且今生與永世都經歷這關系所帶來的一切福氣,而「滅亡」則相反,就是今生與永世都錯過這些福氣,因為「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6節)。
  • 16-21節是使徒約翰對此事意義的評論。

【約三17】「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不是為了審判人,而是為了拯救人。當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天父就將最後審判的責任交給了祂(五22),主耶穌當年在世時所說的話就要被用來定那些拒絕接受之人的罪(十二48)。

【約三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 「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暫時的「信」或「不信」,而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信主的名等於信主自己。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穌,「不愛光倒愛黑暗」(19節),輕看、藐視、忽略神的救恩。
  •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乃是因為這些人按著神的方法除掉罪,也按著神的方法接受了對的生命。主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唯一方法,叫相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約三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人被定罪的原因不是因為罪行的輕重或多少,而是因為人生命的本質不對,這生命使人拒絕神、更拒絕神的方法,所以只好自己去承擔罪的後果。

【約三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作惡」在原文不是指偶爾作惡,而是指習慣作惡。世人不信基督的原因,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而基督的光會顯明人行為的不善,讓他們心里不舒服,所以就恨惡光、不接受主耶穌。

【約三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 「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話語的人,也是行神話語、倚靠神的人。
  • 「靠神而行」意思是「照著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動」,「行真理的」人必然會來尋找主耶穌,為要確定自己所行的是否討神喜悅。

【約三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事實上主耶穌並不親自施洗,乃是由祂的門徒施洗(四2)。

【約三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里水多,眾人都去受洗。」

「哀嫩」及「撒冷」的位置都不能確定。「水多」可能指當地有很多水泉或溪流,並不一定暗示當時的施洗乃是將人的全身浸入水里,因為水泉或溪流並沒有那麽深。

【約三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里。)」

有關施洗約翰被下在監里的事,參見太十四3-5。

【約三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凈的禮,」

【約三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祂那里去了。』」

可能那位「猶太人」在辯論中說約翰的施洗比不上主耶穌的施洗(25節),因而激怒了約翰的門徒。

【約三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麽。」

每個人的恩賜、工作和果效都是神所賜的,「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麽」,所以事奉神的人不應該彼此攀比、彼此嫉妒,不必斤斤計較、證明自己,不可自高自大,也不可妄自菲薄。

【約三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神的仆人不是基督,而是基督的見證人,所以一切的榮耀都當歸給基督。

【約三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

  • 古代猶太人婚禮習俗,新郎的朋友(伴郎)負責將新郎帶到新婦面前,在洞房花燭夜時等在外頭。「新郎的聲音」是指新郎確認他娶的是一位處女時發出的歡愉之聲,此時伴郎的責任才算了結,並且因新郎的喜悅而一同快樂。
  • 這里的「新婦」是指猶太人,「新郎」指基督,「新郎的朋友」指施洗約翰,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把基督介紹給猶太人,所以當施洗約翰看到「眾人都往祂那里去了」(26節)的時候,不但不嫉妒,反而為之快樂。

【約三30】「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屬靈長進的定律。真正的屬靈長進,乃是基督的生命在我們里面逐漸興旺、我們肉體的生命逐漸衰微,乃是我們把基督顯明在世人面前更多、我們自己在世人面前更少。

【約三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 「從天上來的」指主耶穌。「從地上來的」指施洗約翰。
  • 我們不但要完全認識主,也要認識自己「屬乎地」的本相。「從地上來的」人所說的見證、講道不管有多好,終究「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所以傳福音要多說神的話,少說人的話。人所解說的再精彩、再正確,也比不過神帶著能力的話語本身,因為「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約三32】「祂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

主耶穌的教訓,乃出於祂屬天的經歷。「只是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並不是說完全沒有人接受主耶穌的見證(33節),而是指沒有聖靈感動的人,根據自己的本相都拒絕接受。

【約三33】「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印上印」是專門用語,意思是將信件或布袋密封起來,蓋上認可的圖章,確保沒人修改其中的內容,比喻接受主耶穌見證的人都證明神是真實的。

【約三34】「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

  • 拉比文獻(Leviticus Rabbah 15:2)中說:「聖靈降臨在先知身上也是如此的各有不同的分量,一位先知能說一本書的預言,而另一位則能說兩本書」,即神依照祂交托給先知的任務而賜下不同分量的聖靈。
  • 「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意思是說,神澆灌在主耶穌身上的聖靈比所有先知都多,所以主耶穌的話就是神的話(七16;八28;十二49;十四10)。
  • 神的仆人都應當避免說出於自己的話,只說「神的話」。

【約三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里。」

  • 「父愛子」,是聖父「將萬有交在祂手里」的原因。
  • 「父愛子」是約翰福音中不斷出現的主題:聖父將榮耀賜給聖子,是因在創世之前祂已愛了祂(十七24);聖父愛聖子,因為祂願舍下生命,且能再取回來(十17);聖父對聖子的愛是天父對信徒之愛的模式(十七26),也是主耶穌對信徒之愛的模式(十五9)。
  • 聖父不但「將萬有交在祂手里」,也將一些別的東西交給了聖子:審判的責任(五22、27),在祂里面有生命(五26),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的(六37、39,十29,十七6、9),管理全人類的權柄(十七2),聖名(十七11、12),榮耀(十七22、24)。

【約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因為「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里」(35節),接下來就發生兩件事:首先,「信子的人有永生」,我們最蒙神喜悅的事,就是相信聖父所愛的聖子;其次,「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我們最讓神忿怒的事,就是拒絕接受聖父所愛的聖子,藐視、棄絕聖子為我們舍棄的生命。
  • 「有」是現在式,表示永生是現在就可以擁有的,信的人不是要等到將來才可以得著。
  • 「常在」表示一個罪人不要期望神的震怒最後會消失。我們永遠的結局如何,完全在於我們如何對待神的兒子,千萬不要為自己積蓄忿怒,惹神「震怒」(羅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