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四1】「『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 替門徒洗完腳後,主耶穌說到一些令人十分困擾的事:他們當中的一位會出賣祂(十三21)、祂將離開他們(十三33),彼得會不認祂(十三38)。門徒們無法理解這些事,因此對他們自己往後的處境感到恐慌,心里憂愁。
- 在上十字架之前,三本對觀福音中都記載了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三次禱告(太二十六37-38;可十四33-34;路二十二44),唯有約翰福音沒有記載,卻記載主耶穌安慰祂的門徒。因為約翰福音強調的是主耶穌「神子」的身份,而不是對觀福音中強調的「人子」。
【約十四2】「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並非指主耶穌回到天家後,為門徒準備天堂里的住處忙了兩千年,而是指透過祂的被釘、覆活和升天,使門徒能得以住在神的面前。
- 「住處 monēn」原文的意思是「房間」,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23節的「同住 monēn」也是這個字。因此,「住處」不是指在天堂里的房間,而是指與神同在的特權。只要我們隨時活在神面前,這「住處」既在天上,也在地上。
【約十四3】「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那里。」
- 「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是因為父神「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去」(來二10)。根據上下文,這里的「再來」應該是指主耶穌升天之後在聖靈里再來(18-19節;二十19-22)。主耶穌在聖靈里臨到信徒,乃是要將信徒接到祂自己里面(20節),而祂自己乃是在父神里面(10-11節),所以信徒在祂里面也就都被帶到父神里面(23節)。
- 「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那里」基督從死里覆活之後,已經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弗一20),所以我們也是與祂「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一面生活在地上,一面卻是屬天的人,過著在地如在天的生活,我們的眼光、生活和言行,就不應該再被地上的事物所轄制了。
【約十四4】「我往哪里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有古卷:我往哪里去,你們知道那條路)。』」
「我往哪里去,你們知道」因主曾告訴他們,祂將要回到父神那里(七33;十三3)。
【約十四5】「多馬對祂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
多馬生性多疑(二十25),又受物質觀念的束縛,因此無法跟上主耶穌的啟示。我們原有的天然觀念,往往會成為屬靈認識的障礙。
【約十四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 基督是通往神的「道路」(一51),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打開了人到父神面前的道路。基督之所以是去到父神那里的道路,也因為祂將認識神的「真理」帶入人間(一17-18),祂的所是、所言、所行都活出了真理,我們要認識神、認識真理,就必須更多地認識並經歷基督。
- 基督之所以是去到父神那里的道路,因為祂是永遠的豐盛「生命」(一4),人可以從祂身上找到神的生命,我們屬靈生命的長進,乃是「祂增加,我減少」的結果(三30原文)。
- 「到父那里去」按原文更好翻作「到達父」,不是指父所在的地方,而是指父自己。主作我們的道路、真理、生命,不只是把我們帶到天上去,乃是要把我們帶到父神里面。
- 「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為除祂之外,沒有別人見過神或能將神彰顯出來(一18,三13),沒有別人像祂一樣將神的真理說出來和活出來,沒有別人能將神的生命賜給人,沒有別人能解決人類罪的問題,因而能將人帶回聖潔之神的面前。
-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六次(六35,48,51;八12、九5;十7,9;十11,14;十一25;十四6;十五1,5),這詞組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明祂就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原文)的神。
【約十四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
「已經看見祂」並不是指看見神的本體,乃是指看見神的聖潔、公義、憐憫和慈愛等神性(西一15;二9;來一3)。主耶穌與父神原為一,並且將父神的真理和生命活出來,凡拒絕接受主耶穌是神兒子的人,都不能說他認識神(五23,八42)。
【約十四8】「腓力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約十四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麽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許多信徒也常和腓力一樣,雖然感到有主的「同在」(9節),卻「還不認識」(9節)與我們同在的主。因為若不是神使我們的「靈魂蘇醒」(詩二十三3),人就是天天對著主,也不可能認識祂。
【約十四1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
【約十四11】「你們當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 主耶穌與父神合而為一,任何人見了主耶穌,也就見到了神性所有的美德。
- 主耶穌「所做的事」(11節)乃是住在他「里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10節),所以是父神差祂來人間的證據(五36),是祂是基督的證據(十25),也是祂在父神里面、父神也在祂里面的證據(十37-38)。
【約十四12】「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里去。」
- 「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指門徒們也要讓「住在我里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10節)。
- 主耶穌來到地上,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五24),只有兩次離開猶太地到外邦人中間(可五一;七24-31)。將來門徒們卻要做比主耶穌「更大的事」,不但要把福音傳給猶太人,也把福音傳給外邦人;不但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徒一8)傳福音,也要把福音傳到「地極」(徒一8),使萬民做主的門徒(太二十八19-20)。
- 因為主耶穌「往父那里去」(12節),所以才能得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並且差遣聖靈保惠師來內住在門徒里面(16-17節)。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們才能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徒一8),做「更大的事」。
【約十四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麽,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約十四14】「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麽,我必成就。」
- 「奉我的名」原文是「在我的名里」,在主的名里就是在主的里面,與主合而為一,主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我們的事也就成了主的事。
- 「奉耶穌的名禱告」,不是為了借著主耶穌的名接近父神,而是指為著主的緣故、按著主的性情向祂祈求那些能讓祂榮耀神的事情。惟有這樣的禱告,主耶穌「必成就」(13節)。
- 主耶穌既要我們做「更大的事」(12節),祂就必然親自負責供應,使我們能做成這「更大的事」。因此,信徒所做的比主耶穌「更大的事」(12節),是靠著禱告成就的;信徒所做的,實際上是主耶穌自己做的;是我們禱告、祂來做事,目的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13節):就是「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0)。
- 13-14節是主耶穌四個「必成就」禱告的應許中的第一個(十四13-14;十五7;十五16;十六23-24)。我們若肯順服「住在我里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10節),主必能讓我們奉祂的名「做比這更大的事」(12節)。
【約十四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愛主不是情緒的激動,也不是工作的熱誠,而是遵守祂的命令,以信心和順服回應祂的一切教導。人對主的愛心越大,他遵守主的命令的程度也必越高。
【約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 「保惠師」原文是法律用語,指一個陪伴當事人出庭,照料有關案件一切事務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辯護、安慰、教導。
- 「保惠師」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五次,其中四次是指聖靈(十四26;十五26;十六7),另一次譯作「中保」(約壹二1),指主耶穌基督。主是我們的「保惠師」,當我們失腳犯罪的時候,祂在父神面前作我們的中保、幫助、代求者(約壹二1;羅八34;來七25)。聖靈是我們的另一位「保惠師」,祂永遠與我們同在,當我們軟弱、灰心、愚昧、無知的時候,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帶領者、代求者(羅八26-27)。
【約十四17】「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
- 聖靈之所以被稱為「真理的聖靈」,乃因為聖靈感動人說出神的話(彼後一21),祂絕不引人趨向謬妄(約壹四6),祂為這位是真理的基督作見證(6節;十五26),祂要引導人進入真理(十六13)。
- 世人因屬乎血氣,聖靈不能住在他們里面(創六3),所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聖靈會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十六8),只有肯接受聖靈如此感動的,才能得著聖靈的內住。
- 世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是因為世人不認識主耶穌;「你們卻認識祂」,是因為門徒認識主耶穌。
- 聖靈並不是因為門徒的虔誠而賜下的,而是因為父神垂聽主耶穌的禱告,以及透過祂的受死、覆活和升天而賜下的。因此,聖靈在新約時代與舊約時代的工作方式不同:1)聖靈永遠與信徒同在,不像舊約時聖靈會離開掃羅;2)聖靈內住在所有的信徒里面,不是只給某些特殊的先知、祭司、君王或士師。
【約十四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里來。」
主耶穌將借著聖靈住在我們的靈里,永遠與我們同在。聖靈將替代主耶穌身體的同在,替門徒做主耶穌在地上替他們做的事。
【約十四19】「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世人不再看見我」覆活的主耶穌不會將祂自己顯現給不信的世人看。「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指主耶穌從死里覆活以後,會求父神將聖靈賜給門徒,他們就能透過聖靈在此時此地經歷生命。
【約十四20】「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們在我里面,我也在你們里面。」
- 「到那日」是指主耶穌死而覆活,在聖靈里進到信徒里面的那日(二十22),也就是「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節)的那一天。
- 「你們就知道我在父里面」指門徒將不只在頭腦里「知道」,更是因著在基督里面的經歷而「知道」,在與基督的合一里享用主、經歷主。原來只有「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10-11節),將來因著聖靈的內住,信徒也被帶進到這個奧秘的「里面」了。
- 「你們在我里面」指信徒借著聖靈與基督聯合,借著遵守主的命令就常在祂的愛中(十五10)。
- 「我也在你們里面」指基督借著聖靈住在信徒里面。
【約十四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 愛是遵行主命令的動機(15節),遵行主的命令是愛的顯明。
- 「並且要向他顯現」,指信徒在聖靈里經歷到主。信徒在道理上雖然知道主就在我們的里面,但只有當我們愛祂、遵行祂命令的時候,才會經歷到祂的同在。我們不是痛苦地遵行主的命令,因為愛會使我們經歷到聖父和聖子的愛,以及聖子在聖靈里向我們的顯現,這是我們遵行基督的命令的最大動力。
【約十四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什麽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 「猶大」指雅各的兒子猶大(路六16),又名達太(太十3;可三18)。「世人」指不信的猶太人。
- 猶大以為主耶穌所說的「顯現」(21節)是指肉眼可見的顯現。當時猶太人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分於彌賽亞國度,所以不信的猶太人應該也能夠看見彌賽亞的顯現,主耶穌不應該只向這些門徒顯現。
【約十四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
【約十四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 「我們」(23節)包括聖父、聖子、聖靈。
- 猶太人認為末世時神會來與祂的子民同住(結三十七26-27)。但主耶穌應許說,人們盼望在末世時會來臨的事,此時此刻就能經歷到一部分:因為隨著聖靈的來臨,聖父、聖子將借著聖靈與愛主並遵行祂旨意的人同住。信徒的生命成長過程是:1) 愛主耶穌;2)遵守主的道;3)嘗到神的大愛;4) 享受三一真神的同住。
- 三一真神不會與不遵行祂旨意的人「同住」(23節)。不愛主的人就不會遵守主的道,因此,當主耶穌借著聖靈向門徒顯現時,不會向那些不愛主的猶太人顯現;而是到了末日,才以審判活人和死人的法官的身份向所有人顯現(五28-29)。
【約十四25】「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約十四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 「因我的名」指「代表我」,聖靈在門徒里面代表主耶穌,主耶穌借著聖靈與門徒同住。
- 「一切的事」指當年主耶穌親自教導他們的所有事情。新約聖經中所保存的目擊證人的證詞,都是在聖靈帶領下將當年主耶穌教導他們的真理記錄下來,雖然他們在聽教導時並不明白其中所含的意思。
【約十四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 十字架的沖擊,也許會使門徒喪膽困惑,不能再「作比這更大的事」(12節),因此主耶穌應許賜下祂的平安。
- 「我的平安」指「基督的平安」(西三15),是在人生風暴中的寧靜,是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和平,這平安建立在人與神恢覆和睦的基礎上,沒有任何的人、事、物可以動搖基督所賜的平安。有了基督,才有基督的平安;沒有基督,就沒有基督的平安。什麽時候信徒里面失去了基督的平安,說明與基督的關系出了問題。
【約十四28】「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里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 「我去還要到你們這里來」,指主耶穌在聖靈里來臨。
- 「因為父是比我大的」,指主耶穌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二8),而顯在人面前的職分區別(十三16),並不是指聖父與聖子之間的地位的高低、權柄的大小、榮耀的多寡。
- 主耶穌回到父那里去,是為了恢覆祂與父神在創世之前共享的完全榮耀(十七5),因此祂希望門徒能與祂一同喜樂。
【約十四29】「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約十四30】「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牠在我里面是毫無所有;」
- 「世界的王」(30節)指魔鬼,「將到」(30節)指主耶穌將受難、受死。
- 「牠在我里面是毫無所有」,指撒但在主耶穌里面什麽也得不著,只能殺害主耶穌外面的身體,卻一點都不能掌控祂的生命。
【約十四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 主耶穌的受難和受死,並非因為祂的失敗,而是因為祂對父神旨意的順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彰顯了神對世人的愛(三16;羅五8)和對信徒的特別之愛(十五13;加二20),但本節提醒我們,祂的受死最主要的是「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一切事不是繞著我們轉,而是繞著神轉,祂才是萬事萬物的中心。
- 主耶穌說完「起來,我們走吧」,就離開了吃最後晚餐的房子,在途中繼續臨別贈言(十五1-十六33)和禱告(十七1-26),然後才出了耶路撒冷城,「過了汲淪溪」(十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