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廿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里,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 猶太人的歷法是一周七天,以第七天為安息日,就是今天的星期六。「七日的頭一日」是一個新的開始,就是現在的星期天,也就是基督徒所稱的「禮拜天、主日」。主耶穌在「七日的頭一日」覆活,祂的覆活帶來一個新的開始,「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所以新約信徒在星期天「聚會擘餅」,敬拜主、記念主耶穌的覆活。
- 這「七日的頭一日」正是逾越節後的「安息日的次日」初熟節(利二十三11)。初熟節所獻的是第一天的收割,主耶穌是初熟節第一個覆活「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9-14;林前十五20, 23);五旬節所獻的是第一茬的收割(夏收)(利二十三16),教會是五旬節第一批「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15-17;雅一18)。逾越節叫我們看見羔羊的死,但是只有死去的羔羊覆活了,那救恩才有把握;如果沒有初熟節的覆活,逾越節的果效就沒有保證。
- 主耶穌覆活的第一批見證人都是婦女(可十六1),從反面證明這不是一個虛構的故事,因為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里,婦女是不可以作見證的。
- 當時富貴人的墳墓是一個由巨巖鑿出來的石洞,有如一房間,內有石床、石桌、石椅;洞後方有一低矮長方形凹槽,供存放用香料熏過的屍身;石洞的入口處用圓石擋住,大石底部嵌放在軌槽內,身強力壯的人才能把大石滾開。
【約廿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里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里。』」
【約廿3】「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里去。」
門徒們因怕猶太人,所以一直躲在房子里面(19節)。「那門徒」一般認為就是使徒約翰。
【約廿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約廿5】「低頭往里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里,只是沒有進去。」
「細麻布」就是那緊緊裹住主耶穌身體的裹屍布(十九40)。
【約廿6】「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里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里,」
主耶穌的身體如果是被人偷去了,通常會將細麻布和身體一起挪走。所以放在那里的細麻布,乃是主覆活的見證。主覆活後,身體不受任何物體的阻隔,可以自由進出行動(19節),即便是有細麻布的裹纏,也能自由離去。
【約廿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
當拉撒路從墳墓里走出來時,「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需要別人替他解開(十一44),但主耶穌從死里覆活時,這些裹屍的細麻布和裹頭巾都留在背後了。
【約廿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看見就信了」指相信主耶穌的身體不見了,墳墓是空的,並非相信主耶穌已經覆活(9節)。
【約廿9】「(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里覆活。)」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活在舊造生命里的人,看見了覆活的標志,也不能領會覆活的意義。因此他們並不是虛構一個故事,去迎合他們心中既存的一個觀念。
【約廿10】「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約廿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里看,」
男人比較理性,女人比較感性。同樣是不見了主,同樣是不明白空墳墓的意義,兩位理性的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10節),沒有看見覆活的基督;感性的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這滿了愛的「哭」既軟弱、又無助,更不能解決問題,但卻讓她遇見了覆活的基督(14節)!
【約廿12】「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主耶穌降生時有天使來傳報大喜的信息(路二10),主覆活時也有天使來證實,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約廿13】「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什麽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里。』」
馬利亞本來是與別人一起帶著香膏來抹主耶穌的身體(可十六1;路二十三56,二十四1)。
【約廿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里,卻不知道是耶穌。」
由於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愛慕主的心,使得主耶穌先向她顯現。如果我們對主沒有愛,主的覆活也不過是道理、知識,對我們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約廿15】「耶穌問她說:『婦人,為什麽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禰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禰把祂放在哪里,我便去取祂。』」
- 馬利亞沒有立即認出主耶穌,也許是因為熱淚盈眶,看不清楚是誰,況且主耶穌是她最沒料到會見到的人,也許是因為主耶穌覆活的身體與原來的身體有些不同,使她一時認不出來。
- 馬利亞說:「你把祂放在那里,我便去取祂」,她沒有想到自己的力氣夠不夠大,也沒有想到距離有多遠,而只想到要去取祂。「愛」是不知道「難」的,什麽地方有愛,什麽地方就不覺得有難處。
【約廿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 牧人一叫羊的名字,羊就能認出祂的聲音(十3-4)。主耶穌一叫「馬利亞」,她就立刻認出祂來,不但身體「轉過來」,靈里也轉過來了。
- 「拉波尼」是比「拉比」更尊貴而親密的叫法(可十51)。「希伯來話」指亞蘭文。
【約廿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 「摸」原文有「緊抓住不放」的意思,表明馬利亞愛主心切,看見祂覆活顯現,恐怕祂再失去,因此緊緊抓住祂不放。
- 「我弟兄」,是主耶穌第一次稱門徒為「弟兄」。在十五章里,門徒和主的關系從仆人被提升為朋友;而在覆活的主里,門徒與主的關系更從朋友被提升到弟兄,「是神家里的人了」(弗二19),「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
- 覆活的主使神當初的心意成就在人的身上:「原來那為萬事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來二10),並且「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是因為神收養了我們(一12),也是因為神生了我們(一13),里外都成了合法的兒子。但若是沒有死而覆活的主,收養與生都沒有可能。
【約廿18】「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雖然是女人把死亡引進了世界(創三),但也是女人們把覆活的佳音報給了世界(路二十四10)。然而門徒們卻不相信(可十六10-11;路二十四11)。
【約廿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 雖然彼得和約翰已見過空墳墓,「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已見過覆活的主(路二十四10),但門徒們仍然不能相信主耶穌已經從死里覆活。
- 主耶穌突然出現在躲在門戶緊閉房里的門徒面前,表明祂覆活以後的身體不再受到時空的限制。
- 主耶穌問安說:「願你們平安」,表明祂未責怪門徒們的膽怯和小信。
【約廿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手和肋旁」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所遺留的傷痕之處(25節;十九34)。
【約廿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主耶穌被父神差遣,在世上見證和彰顯父神,執行祂的旨意;我們也被主差遣,在世上見證和彰顯基督,執行祂的大使命。
【約廿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吹一口氣」是象征性的動作,預表聖靈在五旬節時真正的降臨。此時主耶穌還沒有升天,所以聖靈還沒有降下與門徒們同在。
【約廿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原文直譯「凡被你們赦免其罪的,他們必是已經蒙了赦免的;凡被你們留下其罪的,他們必是原本就被留下的」。神不是因為我們赦免別人的罪,祂才赦免這些人的罪,也不是因為我們不赦免別人的罪,祂就不赦免這些人的罪。而是信徒有了聖靈的內住以後,就能從聖靈清楚知道神的心意,從而借著傳福音宣告信主(罪得赦免)和不信主(罪不得赦)的後果。
【約廿24】「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約廿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約廿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里,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 主耶穌再一次在門窗緊閉的屋里找到門徒,也許他們仍然「怕猶太人」(19節),所以祂也再次以「願你們平安」和他們打招呼。
- 猶太人在計算天數時,通常將首末兩天也計入,所以「過了八日」是指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主日)。
【約廿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這表明主耶穌的覆活是身體的覆活,而不是死後靈魂的繼續存在。主耶穌覆活以後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這些釘痕乃是祂愛我們的記號。
【約廿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 凡真正遇見主顯現的人,都不能不衷心俯伏下來尊榮祂。多馬不再需要將手指探入主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了,只要看到主就已經足夠了(29節)。
- 「我的主!我的神」,是約翰福音中最後一次對主耶穌的信仰告白(一34;一49;四42;九33、35-38;十一27;十六30)。使徒約翰記錄這個告白,就將讀者帶回到本書的第一句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一1)。
【約廿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真實的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凡是「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但感官上的憑據,並不是信心準確的根基。而「沒有看見就信的」,是因為聽到或讀到門徒對主耶穌所作的見證,然後有聖靈在心中做印證的工作(十五26-27)。
【約廿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
約翰福音記錄了主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跡:在迦拿將水變為酒(二1-11),治好大臣的兒子(四46-54),醫好畢士大池旁的瘸子(五1-9),喂飽五千人(六1-14),在海上行走(六16-21),醫好生來瞎眼之人(九1-7),且將拉撒路起死回生(十一1-44)。這些只是從主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跡中精選出來的幾個。
【約廿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 約翰福音精選這幾個神跡的主要目的,是叫散居羅馬帝國的猶太人相信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基督」(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全書都指向這方向,所以再三記錄人們作這告白的例子:拿但業(一49)、撒馬利亞人(四42)、生來瞎眼的人(九33、35-38)、馬大(十一27)、門徒們(十六30)和多馬(二十28)。
- 「基督」是主耶穌的職分,「神的兒子」是主耶穌的身份。祂是神的受膏者基督,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劃;祂是神的兒子,來顯出神自己,表明神自己。
- 「名」代表了祂的本性和祂的一切。
- 「信」有些抄本的時態是不定過去式,有些抄本是現在式。有人認為不定過去式表示最初的相信,而現在式則表示持續的相信。但希臘文的動詞時態不支持如此的分歧,因為約翰福音中「信」的不定過去式既表示最初也表示繼續的相信(一7,七39),而現在式也同樣表示這兩種相信(六35,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