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廿三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路廿三2】「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路廿三3】「彼拉多問耶穌說:『禰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路廿三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麽罪來。』」
【路廿三5】「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里了。』」
- 「彼拉多」(1節)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行省的「猶太巡撫」(三1),他的駐地是凱撒利亞,逾越節期間才移防耶路撒冷,以備發生騷動事件。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個性倔強、冷酷無情,從不願意屈尊俯就猶太人,所以與本地人的關系緊張。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於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公會並無判處死刑的權柄(約十八31),所以必須「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1節),讓他按羅馬帝國的法律判耶穌死刑。
- 猶太公會因主耶穌自稱「神的兒子」而定祂死罪(二十二70-71),但羅馬帝國並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徒十八15),所以公會並不能用宗教罪名向彼拉多控告耶穌(二十二70-71),只能用政治罪名來誣陷祂:「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2節),前者是捏造、後者是扭曲。
- 彼拉多問耶穌:「禰是猶太人的王嗎」(3節),但主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說:「你說的是」(3節),讓彼拉多自己去判斷。因為主耶穌並非彼拉多所說的那種王,祂的國度並不是屬這世界的政治國度(約十八36)。
- 若是主耶穌自命為地上的王,就是與羅馬政權對抗,但彼拉多已經明白主耶穌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因此他第一次宣告主耶穌無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麽罪來」(4節)。但這個判決卻無法讓猶太領袖們滿意。
【路廿三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
【路廿三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祂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路廿三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跡,」
【路廿三9】「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路廿三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祂。」
【路廿三11】「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路廿三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 彼拉多知道與猶太宗教有關的案件很容易鬧出亂子,難以向羅馬皇帝交賬。所以,他一聽說「這人是加利利人」(6節),就趕快把案件移交給「加利利分封的王」(三1)希律·安提帕;表面上是尊重希律的權柄,實際上是想擺脫燙手山芋。
- 「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7節),指耶穌是加利利人,並不屬於彼拉多擔任巡撫的猶大行省。希律·安提帕的首都是拿撒勒附近的賽福里斯,他可能也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所以「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7節)。
- 「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8節),證明從前嚇唬耶穌說「希律想要殺禰」(十三31)的法利賽人是在撒謊。希律·安提帕從來都沒有見過耶穌,但早就想見祂了(8節;九7-9)。他實際上對真理毫無興趣,只是抱著娛樂的心態、「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跡」(8節)。人若對真理毫無興趣,主耶穌也不會用神跡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十一29)。所以祂「一言不答」(9節),任憑希律和他的兵丁「藐視、戲弄」(11節),這就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賽五十三7)。主耶穌完全放棄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因為祂不是活在自己里面,而是單單注視神在一切背後的管理,因此坦然地接受一切環境。
- 「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祂。」(10節),猶太宗教領袖竟然和以東人的後裔希律·安提帕走到了一起。過去,為了埋葬那位應許之子(加四23)以撒,雅各和以掃走到了一起(創三十五29);現在為了埋葬這位應許之子(加三16)耶穌,雅各的子孫和以掃的子孫又走到了一起。
- 「給祂穿上華麗衣服」(11節),可能是用廢棄的長袍把耶穌裝扮成王,用來諷刺和羞辱祂。主耶穌在希律面前的沈默,使希律和手下以為祂只是個無力自辯的軟弱者。
- 「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11節),表示希律看不出耶穌有什麽罪,就順水推舟地送回去,表面上是尊重彼拉多的權柄,實際上是想從麻煩里脫身。
- 「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12節),可能因為彼拉多曾經殺害加利利人(十三1),侵犯了希律的權柄。
- 「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12節),指彼拉多和希律禮貌客氣、有來有往,都想請對方來做決定,好像一對互相謙讓、彼此尊重的好朋友。這就應驗了詩篇的預言:「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詩二2;徒四26-28)。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了反對基督而結為兄弟(10節),彼拉多和希律為了推卸責任也成了朋友(12節)。但希奇的是,惡人可以因為反對基督而成為朋友,信徒卻常常為了擁護基督而彼此爭戰;惡人可以為了作惡而聯合,信徒卻常常因為行善而分裂。
【路廿三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路廿三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里,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什麽罪來;」
【路廿三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做什麽該死的事。」
【路廿三16】「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路廿三17】「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古卷加本節)」
【路廿三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路廿三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亂殺人,下在監里的。」
【路廿三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路廿三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 「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什麽罪來」(1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耶穌無罪。
-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15節),表示連熟悉猶太律法和風俗的希律,也查不出耶穌的罪。
- 「我要責打祂」(16節),並不是表示耶穌有罪,而是為了給猶太領袖們出氣,好達成妥協。一個人若是在原則上妥協,就已經失敗了;因為妥協並不能達成目的,反而使猶太領袖們得寸進尺、絕不讓步。
- 「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18節),眾人寧要罪人巴拉巴,不要義人耶穌,這恰好印證了救贖的基本法則:「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
- 「巴拉巴」可能是奮銳黨的首領,曾經在叛亂中殺人(19節)。「巴拉巴」是一個真正的叛亂分子,主耶穌卻不是;「巴拉巴」是一個假的彌賽亞,主耶穌卻是真的。但猶太領袖們卻「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徒三14)。
- 眾人喊著「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21節),這就應驗了主耶穌對自己的預言(太二十19;二十六2)、「為我們受了咒詛」(加三13;申二十一23;民二十一8-9)。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最殘酷的死刑,只適用於殺人、叛亂等重罪犯人,而羅馬公民按法律規定是不可判處此極刑的。這些「眾人」(18節)竟然對自己的同胞如此殘酷,可見他們對主耶穌恨之入骨。
- 這些要殺耶穌的「眾人」,是「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13節),也就是猶太領袖和他們的支持者,其中不一定包括那些歡迎主耶穌進城、喜歡聽祂講道的百姓(27節)。
【路廿三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麽呢?這人做了什麽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什麽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路廿三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路廿三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路廿三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里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 「這人做了什麽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什麽該死的罪來」(22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耶穌無罪。
-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23節),表明這群人很有影響力。彼拉多曾經兩次引起重大抗議事件(十三1),積累了不少民怨,所以他們威脅要舉報他:「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約十九12)。
- 彼拉多並不想處死耶穌,但眾人的聲音卻「得了勝」(23節)。他的最終選擇就像今天的許多政客和公眾人物,為了「要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只好犧牲真理原則;但又想在良心上撇清自己(太二十七24),結果就活在自欺欺人里面。
-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24節),作出獎惡罰善的判決。這個判決既不是根據羅馬法律,也不是根據聖經真理,而是根據人民的意願。「任憑他們的意思行」(25節),也就是順應民意的呼聲,「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23節)。罪人的本性,就是人人都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所以地上的政治天然就有一個困境:獨裁者可以為所欲為,民主卻讓人人都有機會作惡;皇帝想當昏君,固然誰也攔不住,百姓想要做暴民,更是沒人勸得了。
【路廿三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路廿三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祂號咷痛哭。」
【路廿三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路廿三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路廿三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路廿三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幹的樹將來怎麽樣呢?』」
- 十字架本來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了鞭打(可十五15),此刻已經體力不支,所以在半道上背不動了。
- 「古利奈人西門」(26節),是一位來自北非的猶太人。「古利奈」就是北非的利比亞,「西門」是個猶太名字。他可能大老遠地來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為的是實現平生的夙願,卻被羅馬士兵抓住、強迫去背負一個死刑犯的十字架。這件非常恥辱的飛來橫禍,最終卻使他得著了一位救主。西門全家可能都因他被勉強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26節)而最終蒙恩得救(羅十六13;可十五21)。
-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27節),表明當時有許多猶太人同情耶穌、或者信從耶穌,那些大聲催逼彼拉多處死耶穌的人(23節),只是猶太公會及其支持者。
- 主耶穌在前往受死的路上,所顧念的不是自己的遭遇,而是耶路撒冷的結局;所盼望的不是百姓的同情,而是百姓的悔改。所以耶穌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8節),因為耶路撒冷被毀的命運已經不能改變了,百姓若不悔改,也將要遭受可怕的災難。
- 古時猶太婦女若是不能生育,會被認為是不幸。但到了耶路撒冷被毀的那一天,孩子們將要忍受極大的痛苦,所以倒不如沒有家庭來得好。所以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29節)。
- 「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30節),這是引用何十8,指人們將因無法忍受持續不斷的痛苦,寧願死於傾刻之間,以求解脫(啟六16)。
-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幹的樹將來怎麽樣呢」(31節),這句話可能是一句諺語。「有汁水的樹」本來不該被燒,現在卻被燒了,「枯幹的樹」原來就該被燒,結局就更糟糕。同樣,無罪的義人現在都要受苦,那麽有罪之人將來又會有什麽結局呢?
【路廿三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路廿三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里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路廿三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 「兩個犯人」(32節),可能是與巴拉巴一同作亂的兩個強盜(太二十七38;可十五7、27)。
- 「髑髏地」(33節)原文的意思是「頭蓋骨」,可能因為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人的頭蓋骨。希伯來文是「各各他」(太二十七33;可十五22;約十九17),英文名「加略 Cavalry」是從拉丁文轉譯而來的。現在耶路撒冷的聖墓教堂,在希律時期位於耶路撒冷城墻外面,很可能就是各各他的原址。
- 「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這就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祂被列在罪犯之中」(二十二27;賽五十三12)。
-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34節),這就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因為主耶穌上十字架,就是為了這些釘死祂的人。十字架是罪人的刑罰,也是神赦免人的方法。從歷史上看,是猶太人和羅馬人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從實際上說,也是你和我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因為主耶穌基督是為所有人的罪上十字架,使凡接受祂為救主的人,罪就能在十字架上得以了結。這樣,十字架不再是罪人的盡頭,而是成了赦免之恩的源泉。凡是帶著憂傷悔改的心前來的人,他們在十字架面前所聽到的是:「父啊!赦免他們」!
- 「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34節),這就應驗了大衛的預言:「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詩二十二18)。因為按羅馬的慣例,被處死之人的隨身財物都歸給行刑者。
【路廿三35】「百姓站在那里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路廿三36】「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
【路廿三37】「說:『禰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路廿三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加:用希臘、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 「官府也嗤笑祂」(35節),這就應驗了大衛的預言:「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詩二十二7-8)。
- 「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35節),這話表明他們既不認識「基督」(二十二70),也不認識「神的兒子」(二十二70)。因為基督道成肉身,不是為了救自己,而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21);主耶穌不肯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要「因從死里覆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 「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36節),這就應驗了大衛的預言:「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十九21)。「醋」就是發酸的酒,有麻醉作用,但主耶穌「嘗了,就不肯喝」(太二十七34),因為祂要承擔世人之罪當受的刑罰,一直到死。
- 十字架就是「舍己」(九23),主耶穌上十字架是為了救別人,而不是「救自己」(37節)。「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2)。
- 「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38節),這就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賽九6)。
- 「這是猶太人的王」(38節),這個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約十九20),羅馬帝國境內所有的人都能看懂。彼拉多故意用這個牌子宣布耶穌的身分是「猶太人的王」,目的是報覆那些催逼他的猶太領袖(約十九21-22),但卻成了向世人公開的見證:主耶穌就是「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太二2)——神國之王的登基儀式,竟然是在十字架上完成的!
【路廿三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祂,說:『禰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路廿三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路廿三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路廿三42】「就說:『耶穌啊,禰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禰記念我!』」
【路廿三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
- 「譏笑」(39節)原文在本書中只出現過三次,另外兩處被譯為「辱罵」(二十二65)、「褻瀆」(十二10),這是一個雙關語。看守耶穌的人敢於百般「辱罵」神的兒子,同釘十字架的罪犯敢於「譏笑」基督,因為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褻瀆聖靈」(十二10)。這是眾人第三次慫恿主耶穌「救自己」(35、37、39節),口氣與試探主的撒但一模一樣(四3、9)。
- 「那一個」(40節)罪犯可能起初也曾譏誚耶穌(太二十七44;可十五32),後來卻被聖靈光照、認罪悔改了(40-42節)。
- 「樂園」(43節),指義人的靈魂暫時安息的地方(林後十二1-4),他們將在那里等候覆活。
-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43節),這句話表明:
- 這位罪犯之所以能得救,是因為主耶穌沒有「救自己」。
-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因此,歸向耶穌,永遠都不會遲。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即使是最沒有指望的人,也能找到這位救主。
- 得救只在乎悔改相信,求告主名(羅十9-13),不在乎人的品德行為。
- 得救的信徒離世後,將會與基督同在(腓一23)。
- 行善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的結果(弗二9),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行善了。
- 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的標志(可十六16),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受洗了。
【路廿三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路廿三45】「日頭變黑了;殿里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路廿三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里。』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路廿三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路廿三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路廿三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 「午正」(44節),原文是「第六小時」,指中午十二點。
- 「申初」(44節),原文是「第九小時」,指下午三點。
- 主耶穌是在「巳初」(可十五25)、即上午九點被釘十字架,到申初一共經過了六個小時。前三個小時受盡人的譏誚,後三個小時「遍地都黑暗了」(44節)。但這並非日食,因為逾越節是月圓之時,不可能發生日食。這是一個超自然的現象(摩五18),正如主耶穌對捉拿祂的人所說的:「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二十二53)。
- 「殿里的幔子」(45節),指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出二十六33),使人不能直接來到施恩寶座前,只有大祭司才能在每年的贖罪日進入至勝所、替眾人贖罪。
- 「從當中裂為兩半」(45節),表明這是神的作為,象征主耶穌「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20),使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 ,「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 一般人被釘十字架,會在痛苦幾天之後,精疲力竭、無聲無息地斷氣。但主耶穌卻在當天就斷氣了,而且死前能「大聲喊著」(46節)說話,與常人完全不同。
-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里」(46節),這是引自詩三十一5,也是許多猶太母親都會教導孩子的睡前禱告。主耶穌的死並非自然原因,而是祂自動把靈魂交付給父神,就像嬰孩安睡在父親的膀臂里。正如祂自己所宣告的:「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7-18)。
- 主耶穌斷氣之後,十字架的大能就展開了。正如祂自己所宣告的:「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
-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47節)。他看慣了十字架上一般人斷氣時的情形,現在見到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方式,所以認定祂必非常人。在主耶穌的死里,這百夫長看見了神的工作,所以他和希律(15節)、彼拉多(14節)、同釘的強盜(41節)一樣,都承認耶穌「真是個義人」(47節)。
-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48節),他們中間可能既有同情耶穌的、也有反對耶穌的(徒二23),現在卻「都捶著胸」,內心一定非常覆雜、反覆思想,以致在五旬節彼得的講道之後,許多人都「覺得紮心」(徒二37),於是「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二41)。
- 「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49節),包括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約十九25),她的姊妹(約十九25)、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撒羅米」(約十九25;可十五40),「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約十九25),「抹大拉的馬利亞」(約十九25)。
【路廿三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路廿三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路廿三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路廿三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里;那里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 「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約十九38),他「是個議士」(50節),也就是猶太公會的成員。
- 「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51節),表明猶太公會急急忙忙開會審訊耶穌時(二十二66),約瑟並不在場,因為當時的表決結果是全場一致同意(二十二71;可十四64)。
- 「亞利馬太」(51節)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 按照羅馬人的慣例,被釘死的罪犯通常都是被丟進公墓里,但約瑟卻「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52節)。約瑟是「素常盼望神國的人」(51節),他原來是「暗暗地作門徒」,但在主耶穌上了十字架之後,卻和尼哥德慕一樣,勇敢地公開了自己的身分(約十九38-39)。他不但勇敢地埋葬了耶穌的身體,也勇敢地埋葬了過去的自己,從猶太教里分別出來。
- 主耶穌的身體被約瑟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里」(53節),正如祂出生的時候,也被另一位約瑟從馬利亞身邊取過來,「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里」(二7)。我們的救主就是這樣,一生「取了奴仆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 「石頭鑿成的墳墓」,是約瑟所預備的家族墳墓,里面有不止一個墓室,可以安放許多屍體。但入口只有一個,外面有一個凹槽,可以滾過一塊大石頭擋在墓口。
- 「那里頭從來沒有葬過人」(53節),說明這個墳墓是新的,還沒有被使用過,所以覆活的只能是主耶穌,不可能是別人。
- 四卷福音書都詳細地描述了耶穌被安葬的過程,以證實祂確實是死了。約瑟是一個財主(太二十七57),主耶穌被葬在財主的墳墓里,這就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十三9)。
【路廿三54】「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路廿三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
【路廿三56】「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 「預備日」(54節),指安息日的前一天。因為猶太人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所以必須在前一天作必要的預備。在猶太教的傳統中,「安息日」(54節)是從星期五晚上日落時開始,到星期六晚上出現兩顆星星以後結束。
-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55節),都是一些軟弱普通、被人輕看的姊妹,但她們卻默默地跟隨主、忠心地服事主(八2-3)。當眾門徒棄主而逃(可十四50)的時候,她們卻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跟隨主直到墳墓,見證了基督的死,也見證了基督的覆活,這是何等的榮耀!
- 「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約十九40),屍體必須用「香料香膏」(56節)包裹,但在安息日受到許多禁令的限制(《密西拿 Mishnah》Shabbat 23:4-5)。從「申初」(44節)到日落安息日開始,大約只有三個小時,可以使用的時間並不多。此時尼哥德慕帶來「沒藥和沈香約有一百斤」(約十九39),這些婦女可能先簡單地「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約十九40),然後回去預備,等過了安息日再為耶穌舉行正式的葬禮。
- 「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56節),因為逾越節之後就是「安息日」(利二十三11)、除酵節的頭一日「當有聖會」(出十二16)。但這些婦女所不知道的是,這是一個真正的安息,「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主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安息日」所預表的安息將成為事實。「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六5),這個安息日一過,就是覆活的黎明(二十四1)!
讀經有感:聲大就贏?(23節)
盡管彼拉多經驗豐富而且熟悉律法,但在面對群眾異口同聲極力對耶穌誘惑國民、煽惑百姓的控告時,卻只能一方面公然宣布耶穌無罪,應當予以釋放,一方面又昧著良心,把祂送到十字架去釘死。顯然,人今生都活在生命墮落敗壞無從逆轉、境遇錯綜覆雜無從著手的死胡同里,不論對別人或對自己,都深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只能坐以待斃,一籌莫展——除了造物主所設耶穌必須道成肉身、十架代罪的救恩之門以外!
默然自問:
- 為何耶穌在某些情況下對人只以「你說的是」或「一言不答」作回應?究竟這對我在為主而活、為主宣教、為主受苦等事上有什麽具體有力的提示?(1-17節)
- 究竟彼拉多如何在有意無意中增添了耶穌十架代死救人過程中的疼痛和苦楚?是否今天信徒倒應該都竭盡所能在言行上增添覆活之主心中的喜樂和滿足?(18-26節)
- 耶穌究竟在什麽情況下、對怎樣對人、就什麽話題,不厭其煩地啟示至為重要的真理?(26-31節)
- 在罪惡苦難的大染缸中,我怎能從十架上的耶穌得著覺悟性的啟示?(39-43節)
- 全章中究竟耶穌在不到一足天的受難過程中具體幫助過哪些人?目的和價值何在?
- 全章中究竟有哪幾些話語或情節對自己的處境或生命發出從主而來的亮光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