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五1】「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那邊」是加利利海的東岸低加坡里地區(20節),是外邦人居住的地方,被稱為「加大拉人的地方」(太八28)或「格拉森人的地方」。

【可五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里出來迎著祂。」

馬太福音記錄了同一件趕鬼的事(太八28-34),沒有這麽多細節,但提到一共有兩個人。馬可只記錄了其中一個人,可能因為他後來成了門徒(20節)。

【可五3】「那人常住在墳塋里,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鏈也不能;」

【可五4】「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鏈捆鎖他,鐵鏈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可五5】「他晝夜常在墳塋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可五6】「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祂;」

【可五7】「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麽相幹?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至高神的兒子」表明污鬼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快更清楚地認識主耶穌的身份,這並不奇怪,因為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懼怕就像愛一樣可以叫眼睛明亮。「我們與你有什麽相幹」污鬼的態度代表了今天許多人,他們承認宇宙中有神,卻不願意讓神來幹涉他們的人生。這種客觀道理上的認識,若沒有加上信而順服的心,仍與我們無益。污鬼親自否認主耶穌與牠有任何關系,這是對法利賽人指控(三22)的最好答辯。「不要叫我受苦」污鬼知道牠們將來的結局乃是永火,但他們知道最後審判的時間還沒有到,只求不要現在就去無底坑里受苦。

【可五8】「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這句話表明是主耶穌先主動去服事這位被污鬼附著的人。

【可五9】「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麽?』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主耶穌是向那人提問題,但污鬼替他做了回答。主耶穌這樣問,是要將這人的需要顯明在周圍的所有人面前,讓大家明白這人正置身在何等可怕的境地。「群」原文指「軍團」(legion),一個羅馬軍團約有三至六千名士兵。轄制這人的是一支名副其實的邪惡「軍團」難怪「沒有人能捆住他」(4節)。

【可五10】「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可五11】「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可五12】「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里,附著豬去。』」

  • 「豬」(11節)在律法中是不潔凈的(利十一7),所以猶太人不養豬,這一大群豬是外邦人養的。
  • 鬼被趕出人身,就需要一個住處(太十二43),豬是不潔的動物,是鬼最喜歡的去處之一。

【可五13】「耶穌準了牠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里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主耶穌「準了」,鬼才能行動,若主不準,連鬼也不能隨便行動。主耶穌容許污鬼進入豬群,表明在最後的審判之前,那些不潔凈的地方是被允許作為邪靈活動的範圍的。鬼帶著豬群投到海里,可能因為鬼在有水的地方才能安歇(太十二43),也可能為了繼續愚弄人,叫當地人只看見物質的損失,卻看不見人得釋放的喜悅。

【可五14】「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里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麽事。」

【可五15】「他們來到耶穌那里,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里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可五16】「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可五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撒但利用財物來控制人心,無論是得著或損失,都有可能使我們拒絕主。「眾人」一致拒絕主,可見他們關心財物比被鬼附的同胞更多。最可悲的是,主耶穌照著他們所「央求」的離開他們了,有的時候最糟之事可能莫過於主答應了我們的禱告,「祂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詩一百零六15)。格拉森人只希望主耶穌離他們遠遠的。主耶穌的確離開了,而且再也沒有回來過,這就是對他們的審判。

【可五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可五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里,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格拉森人「央求耶穌離開」(17節),主耶穌就「上船」(18節);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18節),主耶穌卻「不許」。主耶穌曾經「嚴嚴地囑咐」得醫治的大麻風病人「什麽話都不可告訴人」(一43-44),因為在猶太人的地區已經有無數的群眾想要得醫治,而主耶穌的主要服事工作不是醫病趕鬼,而是傳道(一38),祂不要猶太人誤會祂的使命。主耶穌現在卻要這個人去見證主為他做的大事,因為主耶穌要使用他向外邦人見證神的「憐憫」,外邦人不會象有民族主義情結的猶太人那樣誤解彌賽亞的使命。主耶穌不管是囑咐人見證、還是不見證,都是為了讓人能正確地認識祂自己。

【可五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里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主耶穌是叫人從黑暗權勢里面釋放的主,也是讓人起來服事的主。那人成了一位門徒,他不但在格拉森向親屬作見證,更在整個「低加坡里」為主作見證。「低加坡里」是指加利利海東面的廣大地區,那里有十座希臘人建的城市。

【可五21】「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祂那里聚集,祂正在海邊上。」

「那邊」指迦百農。

【可五22】「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祂腳前,」

【可五23】「再三地求祂,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禰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愈,得以活了。』」

  • 「管會堂的」(22節)是在猶太會堂里主持崇拜秩序的人,在猶太人中有相當高的地位。管會堂的睚魯不顧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眾人面前俯伏拜主,表明他的謙卑與信心。
  • 「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23節)表明睚魯對主的認識還不夠,不知道只要主的「一句話」就能治好他的女兒(太八8,13)。

【可五24】「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祂。」

睚魯對主的認識雖然還不夠,但主卻馬上「和他同去」。主耶穌是服事人的主,祂是何等遷就需要祂的人!

【可五25】「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可五26】「在好些醫生手里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 「血漏」(25節)就是漏掉生命,因為肉身的生命是在血里(利十七11),這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那個死了的女孩剛好是十二歲(42節),這兩個神跡都指向生命的喪失。
  • 血漏「花盡了她所有的」(26節),她是一個里里外外都枯幹的人。

【可五27】「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可五28】「意思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愈。』」

  • 按照律法,「血漏」是不潔凈的,凡接觸患血漏的女人的,也會成為不潔(利十五25-30),可能因此這女人不想讓人知道,而偷偷來摸主耶穌的衣裳。
  • 「摸祂的衣裳」(28節)是她信心的行動,但是這個信心是在暗中的。

【可五29】「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幹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可五30】「耶穌頓時心里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主耶穌是全知的,祂並非不知道誰摸祂的衣裳,祂之所以問這句話,乃是要這女人不要在暗中蒙恩,而要勇敢地在光明中做蒙恩的見證。

【可五31】「門徒對祂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

「擁擠」主的有許多人,但「摸」祂的只有一個。「擁擠」只是熱情的沖動,但「摸」必須用信心的手。

【可五32】「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本節表明主耶穌知道是誰在摸祂。

【可五33】「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祂。」

【可五34】「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

「你的信救了你」說明她摸主衣裳的行動,乃是出於里面的信,是「信」而不是「摸」救了她。「女兒」這是四福音所記載唯一被主耶穌如此稱呼的女人(路八48;太九22)。主耶穌所說的「痊愈」與其他人說的「痊愈」(23,28節;太九21-22)並不是同一個字,意思是「健全的、正確的」。那女人原來只想她的疾病能「得醫治」,但主耶穌不僅要叫她肉身生命的枯幹停止,也要讓她屬靈的生命「健全、正確」。主的醫治不只是肉身的「痊愈」,更是屬靈生命的「痊愈」。

【可五35】「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里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可五36】「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 主耶穌回過頭去醫治群眾中的一個婦人,試煉了睚魯的耐心。血漏的女人「痊愈」(34節)了,睚魯的女兒「痊愈」(23節)的機會似乎已經消失了。「勞動」(35節)意思是「麻煩」。
  • 當人絕望的時候,在眼見里已經沒有可能的時候,主耶穌說:「不要怕,只要信」(36節)。這「信」不是自信,也不是相信自己的意願一定能實現,而是單單信靠主耶穌自己。主耶穌服事人不是根據人的意願、人的信心,而是根據父神的旨意,祂應允人的請求不是因為人的要求迫切,而是因為神本來就要做那件事。所以有時人帶著意願來尋求主,主反而離開(一38),有時人根本沒有意願,主卻主動給他們解決難處(8節)。那個被污鬼附著的人根本就沒有意願、沒有信心,沒有主動尋求主;血漏的婦人有意願,卻沒有膽量表達信心,不敢公開尋求主;睚魯的女兒在人看已經絕望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35節),沒有必要再尋求主。但主耶穌在地上所有的服事都是根據祂自己的方式、祂自己的時間,為要顯明祂生命的權柄、能力和豐富,顯明祂是誰,好叫人認識祂、接受祂、尋求祂,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

【可五37】「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祂。」

血漏婦人的神跡發生的時候沒有人注意到,但主耶穌卻堅持要使它變得眾所周知。叫人死里覆活是件大事,但主耶穌卻「不許」看熱鬧的人來看覆活的大能。可能這三個門徒將承受更多的托付,所以需要領受更進一步的啟示(九2)。

【可五38】「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里;耶穌看見那里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

【可五39】「進到里面,就對他們說:『為什麽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 許多人「亂嚷」(38節),是受雇在葬儀中為死者哀悼、哭叫的女人。
  • 眼見的事實是真實的,但主耶穌說「不要怕,只要信」(36節),叫人只要認定主是誰,就不要再看眼見的環境。因為在神兒子生命的大能里,只有「睡著」(39節),沒有「死」(39節)。

【可五40】「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可五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管會堂的請主耶穌為他女兒按手(23節),主卻直接拉著孩子的手叫她起來了。神的兒子不必按照人既定的方法行事,我們的禱告不應限制主一定要怎麽做。「大利大」是亞蘭文「小女孩」,「古米」是亞蘭文「起來」。主耶穌對那女孩子所說的話是她的母語亞蘭文,這幅景象給彼得深刻的印象,以致在很久以後,仍然可以把主耶穌當時所說的話轉告馬可。馬可為外邦讀者將亞蘭文譯成了希臘文。

【可五42】「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閨女已經十二歲了」那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25節),可見這閨女誕生之時,正是那女人開始患血漏之時。這兩個人可以看作是一個人,象征人的一生都在虛耗生命。

【可五43】「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不要叫人知道這事」「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神不單是要人用口傳來作見證,祂更需要人活出祂的見證。這位從死里覆活的女孩不必多說話,她活在人面前就是神的見證。真信徒都是從死里覆活的人,不單是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也在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主是怎樣活著,我們也該是怎樣活著。主不一定要我們多說話,但祂卻要我們有活的見證,活出來的見證比說出來的見證更是主所要的。「又吩咐給她東西吃」這是生命力恢覆的表現。聖靈在本章按著順序記錄的這三件事,被污鬼附著的人是黑暗的權勢,血漏的婦人是生命的枯幹,睚魯的女兒是生命的死亡,一個比一個嚴重,而主耶穌用生命的權能來服事人,救人脫離罪和死的權勢,也一個比一個深入、一個比一個明確。主耶穌不僅來傳生命的道,也讓人享用祂生命的服事,祂是用生命來服事人的主。

讀經有感:鬼入豬群(11-13節)

許多人都聽過鬼附的事,但極少聽過被附的是在人之外的動物。當然,鬼所以附人身體一定有牠短期或長期的歹毒用心,所以除非是人自己引狼入室去招惹牠,否則神絕不會容許牠肆無忌憚、倒行逆施。像天使一樣,鬼也有不同層次的權能。但就算曾為天使長的魔鬼撒但,權能畢竟還是有限,與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至高無限的權能相比,仍存在著無限的差距。污鬼在耶穌的驅逐令下,無可奈何,必須離開被附之人的身體。耶穌在世上的目的是救人助人,魔鬼在世上的目的是害人損人。污鬼知道耶穌不可能允許牠去附在牠目所能及之任何人的身上,所以苦苦央求主,容牠附在附近的兩千頭豬身上。我們未必知道耶穌所以答應污鬼要求的全部理由,但從兩千頭豬一下子闖下山崖、淹死海里的慘烈事實看,魔鬼和牠手下群鬼那種處心積慮、邪惡毒辣,極盡毀滅破壞之能事的可怕兇相,讓看見聽見的人都不寒而栗,久久不能也不敢忘懷。若不是上帝給靈界黑幫設了底線,相信人早就像那群豬,一個也不留了!

默然自問:面對我不為人所知的苦衷,我為何還遲疑不決,不肯穿過人群,伸出手來摸耶穌——哪怕只摸穿在耶穌身上的衣裳?(27,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