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三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 本節原文以「看哪」開始,表明這是對「公義的神在哪里呢」(二17)的回應。
  • 「我的使者」(1節),就是以賽亞所預言「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賽四十3)的先知,即主耶穌基督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太十一10)。「我的使者 מַלְאָךְ」,原文與「瑪拉基 מַלְאָכִי」同源。
  • 「預備道路」(1節),指為君王出巡作準備。
  • 「你們所尋求的主、立約的使者」(1節),指以色列人所盼望等候的彌賽亞,祂是聖殿的主人。
  • 「仰慕」(1節)原文是「喜悅」(詩五4)。「你們所尋求的主、就是你們所仰慕的」(1節),可能是諷刺百姓一面「以詭詐待弟兄」(二10),一面質問「公義的神在哪里呢」,好像屬靈地「尋求、仰慕」公義的神。但實際上,對於「以詭詐待弟兄」的百姓來說,「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摩五18),他們並不會喜歡「立約的使者」所帶來的審判。
  • 「忽然進入祂的殿」(1節),指彌賽亞將在出乎人意料的時候到來。在先知書里,「忽然」一詞通常都伴隨著災難(賽二十九5;三十13;四十七11;耶四20;六26;十五8;十八22;五十一8),彌賽亞「忽然進入祂的殿」,也意味著審判的到來(2-3節)。
  • 百姓在聖殿重建完成之後,已經等了83年,還沒有等到神「回到錫安」(亞八3),所以失望地質疑:「公義的神在哪里呢」(二17)?但「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摩五18),因為他們表面「所尋求、所仰慕」的,實際上並不是他們心里想要的;正如他們按部就班的獻祭,實際上也不是神所要的愛的回應(一2)、不是「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3節)。為了顯明人的愚昧,神宣告:「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1節),使「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結四十三5);祂將徹底潔凈百姓(3節),使「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4節)。但彌賽亞的「審判」(5節)卻不是「葉公好龍」的百姓所等候的。

【瑪三2】「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

【瑪三3】「祂必坐下如煉凈銀子的,必潔凈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三4】「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仿佛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 「煉金之人的火」(2節),是為了把渣滓從金銀中分離出來,可以使金銀的純度更高。
  • 「鹼」(2節),指從植物中提煉出來清洗衣物的堿性物質(耶二22),可以潔凈衣服。
  • 「煉金之人的火、漂布之人的鹼」(2節),都是比喻神對自己百姓的「審判」(5節;亞十三9)。這審判不像「燒著的火爐」(四1)是為了毀滅仇敵,而是為了「煉凈」(3節)百姓。
  • 「坐下」(3節)原文是「居住、停留」,指煉金之人全神貫注地坐在那里。
  • 「利未人」(3節)指「祭司」。神的審判和煉凈的工作,將從責任最大的祭司開始。神對祭司的「熬煉」(3節),是為了「煉凈」他們,使他們能「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3節),而不是敷衍了事地事奉(一6-14)。
  • 「那時」(4節),指彌賽亞國度的時代。「古時之日、上古之年」(4節),指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的時代。
  • 今天,主耶穌也是許多信徒「所尋求、所仰慕」(1節)的。但實際上,他們「所尋求的」只是一個能滿足自己的主,「所仰慕的」只是一個能安慰自己的神,一切都是為了愛自己。但主耶穌「臨近」(5節)我們,卻是要用火「熬煉」我們,讓我們能用愛來回應神、「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如果我們把祂當作一個叫作「主耶穌」的偶像,「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2節)。

【瑪三5】「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 「我必臨近你們」(5節),正是神對「公義的神在哪里呢」(二17)的回答。百姓以為彌賽亞的拯救是為了對付他們的仇敵,不料彌賽亞卻要從他們開始「施行審判」(5節),用審判來恢覆神的百姓。
  • 「我必速速作見證」(5節),原文是「我要作速速的見證人」(英文ESV、NASB、KJV譯本)。「臨近、審判、見證」都是法庭術語,神既是法官,也是證人。
  • 本節列出的罪,包括得罪神和得罪人兩大類。而得罪人的原因,是因為不敬畏神。

【瑪三6】「『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

【瑪三7】「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

  • 當百姓以為神已忘記了他們的時候(二17),神宣告:「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6節)。神「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來一12),祂的慈愛和信實始終如一,若不是神「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八十九34),敗壞的以色列人早就滅亡了;神聖潔、公義的標準也始終如一,絕不會遷就人或環境的變化。相反,人卻常常用各種貌似合理、與時俱進的理由偏離神。
  • 雅各的本性狡詐(創二十七36),「雅各之子」(6節)是諷刺以色列人對神(一14)、對人都行「詭詐」(二10、11、14、15、16)。
  • 神在87年前,已經借著先知撒迦利亞呼籲「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亞一3)。現在,神再次呼召百姓回轉(7節)。但口口聲聲「公義」(二17)的百姓卻一臉無辜地問:「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7節)?他們覺得自己追求公義良善、獻祭也按部就班,並沒有「常常偏離」(7節)。當人覺得自己沒有問題的時候,可能已經愚昧到不認識自己的地步了。但神卻以「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來領他們悔改,繼續光照這些自以為沒有「偏離」的百姓,耐心地指出他們的問題(8-11節)。

【瑪三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禰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瑪三9】「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 「奪取」(8節)原文是「搶劫」。奉獻並不是把自己的所有、所得施舍給神,而是把神所賜恩典的一部分還給神。我們若不肯把神所托付的財富用在神指定的用途上,就是搶劫「神之物」(8節)。
  • 「當納的十分之一」(8節),指根據律法規定,土地的出產「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二十七30),神把這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為業」(民十八24)。而利未人又要將所得的十分之一「作舉祭獻給耶和華」(民十八28),神再把這十分之一「歸給祭司亞倫」(民十八28)。
  • 「當獻的供物」(8節),包括百姓所獻的祭牲中歸給祭司的分(出二十九27-28;利七32;民五9 )每年帶到耶路撒冷與仆婢、利未人分享的第二個十分之一(申十四22-23),以及每逢第三年與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分享的第三個十分之一(申十四28-29)。因此,以色列人平均每年大約要奉獻25%。
  • 「福分」(二2)和「咒詛」(9節)都是西奈之約中的條款(出二十5-6)。「福分」並不是人用順服和奉獻交換來的,百姓「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都是神先把恩典賜給人,人照著神的心意分配恩典。百姓若順服神,就能長久地活在恩典里(申二十八1-12),成為流出恩典的管道;百姓若私吞恩典、「奪取神之物」(8節),神就會收回恩典,「咒詛」的條款(申二十八13-68)就自動「臨到你們身上」(9節),以致「福分變為咒詛」(二2)。

【瑪三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三1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瑪三12】「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 「試試」(10節)原文與「試探」(15節;詩九十五9)是同一個詞。神禁止人「試探神」(申六16;詩九十五9),在此卻鼓勵百姓「試試」祂,實際上是一種諷刺。百姓一面在當盡的本分上「行詭詐」(一14),一面義憤填膺地質問「公義的神在哪里呢」(二17)。因此,神用諷刺的口氣建議他們不要停留在嘴上,不妨付點代價「試試」神,看看神是不是真實的。
  • 「我家」(10節),指聖殿。「倉庫」(10節)可能指聖殿的府庫(王上七51;代下三十一11)。雖然當時的祭司已經廢棄了利未之約(二8),但百姓並不能借口不「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10節)。因為百姓並不是奉獻給祭司,而是奉獻給神;向神奉獻是百姓當盡的責任,而管教祭司是神的工作。百姓若借口祭司的敗壞而不使神家有糧,信徒若借口傳道人的問題而不盡本分,必要自己擔當自己的罪。
  • 神並沒有給利未人分配地業,而是讓他們靠著百姓的什一奉獻生活,既叫利未人學習信心的功課,也叫百姓學習順服的功課。因此,神家是否有糧(10節)、利未人是否得飽足,就成了百姓與神關系的試金石。在尼希米回巴比倫述職期間,無人供給利未人(尼十三10),被尼希米所斥責(尼十三11)。
  • 「敞開天上的窗戶」(10節),比喻神將恢覆正常的降雨(創七11;申二十八12;王下七2),帶來豐收。
  • 「蝗蟲、掉果子」(11節),都是大旱之年常見的災難,和旱災(申十一17)一樣,都是聖約之中背約的咒詛(申二十八30、38)。 因此,10-12節並不是鼓勵百姓用奉獻來交換福氣,而是要他們轉向神(7節)、脫離咒詛(11節),重新回到聖約的福氣里(12節)。神並不是一試就靈的偶像,恩典也不是靠奉獻換來的。神並不鼓勵人用奉獻來「試試」祂,因為這是用賄賂來交換祝福,用拜偶像的心思來事奉神(14-15節)。神對我們的要求是「聽命」和「順從」(撒上十五22),「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

【瑪三13】「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麽話頂撞了禰呢?”」

【瑪三14】「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麽益處呢?」

【瑪三15】「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

  • 這些「頂撞」(13節)神的不是普通人,而是自以為敬虔事奉(14節)、比別人更加謙卑良善(15節)的人。他們可能是對祭司失望的百姓,也可能是缺乏供應的利未人,他們在等候中失去了耐心,開始抱怨神、「頂撞」神。
  • 「苦苦齋戒」(14節),原意是「悲哀地行走」,指禁食。
  • 這些人在外表上「事奉神、遵守神所吩咐的、苦苦齋戒」(14節),但只是功利主義的表面工夫,並不是出於對神愛的回應;所以一旦沒有獲得所預期的現實「益處」(14節),就會一面抱怨吃虧,一面嫉妒那些「狂傲、行惡、試探神」(15節)的人。
  • 雖然被擄回歸的百姓表面上不拜偶像了,但神卻借著等候,暴露出他們「事奉神、遵守神所吩咐的、苦苦齋戒」,其實所存的都是拜偶像的心思。今天,神也常常讓信徒的人生經歷各種等候,好讓我們認清自己是「信耶穌、得永生」,還是「信耶穌、得水牛」。凡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心中所盼望的是「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羅八18),而「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瑪三16】「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

【瑪三17】「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瑪三18】「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

  • 「思念祂名」(16節),意思是專心思考神的本質。「敬畏耶和華」(16節)的人,也就是「思念祂名的人」。
  • 在等候神的過程中,有的人失去了耐心,質疑「公義的神在哪里呢」(二17);而有的人憑信心等候。「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16節),神必「側耳而聽」(16節),並且記在「紀念冊」(16節)上。今天,「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路六36-37)。許多信徒自以為虔誠,卻不能勒住自己的舌頭,實際上是自欺欺人;聖靈說:「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一26),「因為心里所充滿的,口里就說出來」(路六45)。
  • 「特特歸我」(17節),原文是「作我貴重的產業」(英文ESV譯本),以色列在西奈立約時,作為整體被神揀選作「貴重的產業」 (出十九5;申七6;十四2;二十六18原文),但其中只有「轉向」(7節)神、敬畏神的余數才真正是神「貴重的產業」。
  • 「善人」(18節)原文是「義人」(創六9;十八24)
  • 百姓一面奪取神的供物(8節)、一面抱怨「事奉神是徒然的」(14節)。因此,神清楚地宣告什麽才是真「事奉」:事奉就是用愛回應神,如同兒子因愛而服事父親,所以神「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17節)。摩西早已宣告:「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申十12),沒有敬畏、順服和愛的事奉,都是假事奉。
  • 「我所定的日子」(17節),可能就是主耶穌施行進入千年國度之前的審判的時候(太二十五31-46)。那時,真正「事奉神的」(18節)將被神算為可蒙「憐恤」(17節)的義人,而「不事奉神的」(18節)就是不蒙憐恤的「惡人」(18節)。
  • 人若沒有對神的敬畏、順服和愛,也可能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太七22),但到了那日,那些抱怨「行惡的人得建立」(15節)的,就知道誰是真正的「惡人」了;因為主耶穌必然對那些假事奉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3)。只有真正敬畏神的、事奉神的人,才能成為屬神的產業、蒙神憐恤的兒子(17節),「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