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一1】「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摩一2】「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幹。」
- 以色列位於非洲板塊和阿拉伯板塊邊緣的死海斷層(Dead Sea Transform)上,歷史上經常發生地震。考古學家對米吉多、夏瑣、拉吉、亞柯和迦特遺址的發掘表明,主前8世紀曾經發生過兩次大地震,造成了廣泛的破壞。其中主前8世紀中期的地震可能有7.8-8.2級,是死海斷層帶在過去四千年里最大的地震。這次地震,很可能就是烏西雅年間的「大地震」(1節;亞十四5)。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記載:當烏西雅王強行進入聖殿燒香時,突然發生了大地震。聖殿裂了一條縫,陽光透過裂縫照到烏西雅臉上,他就長了大麻風(代下二十六19);而城外的伊羅結山(Eroge)東西裂開了一個800米的口子(《猶太古史記》卷9第10章225節)。
- 「大地震前二年」(1節),原文可以指「在大地震兩年前」,也可以指「在大地震前的兩年期間」(英文ESV譯本)。阿摩司預言神將使用地震作為審判的工具(八8;九1-6),雖然他只是個「牧人」(1節),但大地震的預言應驗之後,就證明他是神所呼召的真先知。
- 「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1節),是北國以色列表面最強盛的時候,也是里面最可憐的時候,三十多年後就要亡國。但表面的繁榮卻弄瞎了百姓的心眼,使他們看不見自己好像熟透了的無花果,已經接近了腐爛的邊緣(八2)。
- 「提哥亞」(1節)位於南國猶大曠野的邊緣,在伯利恒南面大約8公里(撒下十四2;代下二十20;耶六1)。「阿摩司」(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負擔」。「牧人」(1節)原文在聖經里只被用來形容「摩押王米沙牧養許多羊」(王下三4),表明阿摩司很可能不是幫人放羊,而是羊群的擁有者,兼作果農(七14)。
- 「以色列」(1節)指北國以色列。「得」(1節)默示,原文是「看見」(賽一1;二1;十三1;彌一1;哈一1)。作為一位「牧人」,神首先讓他看見的是最熟悉的景象:「牧人的草場要悲哀」(1節)。
- 阿摩司是一位南國的普通農夫,並不是什麽有名的人物,卻被神差遣向北國宣告審判,這注定是一個不受歡迎的任務。但先知的事奉並非因為自己為神發熱心,而是因為神的話語掌握了他,令他無法抗拒。
- 「吼叫」(2節),原文指獅子的吼叫。「牧人的草場」(2節),可能指北國在約旦河東最適合放牧的基列地。「迦密的山頂」(2節)位於以色列西北地中海沿岸,雨量充足,是北國在約旦河西樹木最茂盛的地方。神的審判,將使北國最倚賴、最肥沃的土地枯幹。
- 雖然北國拒絕到聖殿敬拜,一面用金牛犢來代替神,一面追隨巴力和各種外邦偶像,但神卻仍然沒有離棄自己的百姓。當北國以色列即將「自取敗壞」(何十三9)的時候,神像獅子般從聖殿發出吼叫,警告百姓、也提醒他們:他們的神在錫安。
【摩一3】「耶和華如此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摩一4】「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摩一5】「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
- 「大馬士革」(3節)位於北國以色列東北方,是亞蘭諸國中最大的城邦,代表亞蘭。大衛曾經征服了大馬士革(撒下八6),但所羅門偏離神以後,大馬士革就開始與所羅門為敵(王上十一23-25),常常與以色列爭戰(王上十五18-20;二十1、23;二十二31;王下六8、24;八28;十32;十二17;十三3、22),成為南北分裂以後北國最大的仇敵。在阿摩司的時代,北國的耶羅波安二世曾收覆大馬士革(王下十四28),但很快又被亞蘭人占領(王下十六5)。
- 「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3節),原文是「三次犯罪,第四次我必不收回刑罰」,意思是:三次犯罪已經足以遭到審判,第四次犯罪,更是罪無可赦。
- 「打糧食的鐵器」(3節)是木制的脫粒板,在木板下裝著金屬片或石片,人站在上面,由牲畜拖著輾過谷粒,把谷殼輾碎。「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3節),可能指「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王下十三7)。
- 「基列」(3節)是北國以色列約旦河東的土地,後來被亞蘭王哈薛侵占(王下十32-33)。
- 「哈薛」(4節)是主前9世紀的亞蘭王(Hazael,主前842-796年在位),由於他的功績很大(王下十32-33),一百年多後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在位)的年表里,還把亞蘭稱作「哈薛的家」(4節)。許多亞蘭王的名字也都叫「便·哈達」(4節)。因此,「哈薛的家」代指亞蘭,並非指某個特定的王。
- 「門閂」(5節)代表城的防御。「亞文」(5節)原文的意思是「空虛」,「亞文平原」(5節)很有可能是諷刺某個敬拜巴力的地區(何十8)。亞述年表稱「伯·伊甸」(5節)是一個反叛的亞蘭人王國(Bit-Adini),位於幼發拉底河以南。
- 「吉珥」(5節)可能位於巴比倫和以攔的交界處(賽二十二6),是亞蘭人的老家(九7)。主前733-732年,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發動第二次西征,攻陷大馬士革,把亞蘭人擄到吉珥(王下十六9),應驗了阿摩司的預言。
【摩一6】「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摩一7】「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摩一8】「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余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6-8節)都是地中海沿岸的非利士人城邑,非利士五城中最南的「迦薩」(6節)代表所有的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在士師時代就常常與以色列人爭戰,後來與控制南方貿易路線的阿拉伯部落聯盟,成為猶大王約蘭的敵人(代下二十一16-17)。非利士五城中的迦特可能已經被烏西雅王攻取(代下二十六6-7),所以這里沒有提到。
- 「迦薩」是當時轉運奴隸的中心(珥三4-6)。「擄掠眾民交給以東」(6節),可能指北國以色列被仇敵擄掠時,非利士人將百姓轉賣給以東作奴隸。
- 主前733-732年,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發動第二次西征,占領了地中海沿岸的非利士諸城,征服了迦薩,應驗了阿摩司的預言。
【摩一9】「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摩一10】「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 「推羅」(9節)是以色列西北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城邦。「弟兄的盟約」(9節),可能指在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推羅與以色列立約(撒下五11;王上五12),在暗利和亞哈的時代也彼此結盟(王上十六31)。
- 推羅城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在大陸、另一部分在島上,防御能力很強。主前第8世紀的早期,推羅人控制了地中海地區絕大部分的商業活動,並且擴張殖民,在北非建設了迦太基城,一時非常驕傲(結二十八2)。推羅是當時轉運奴隸的中心(結二十七13)。「擄掠眾民交給以東」(6節),可能指北國以色列被仇敵擄掠時,推羅人將百姓轉賣給以東作奴隸(珥三4-6)。
- 主前727-722年,推羅被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主前727-722年在位)圍困了五年,之後又相繼被巴比倫、波斯和馬其頓希臘帝國攻取,應驗了阿摩司的預言。
【摩一11】「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摩一12】「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 「以東」(11節)是雅各的孿生哥哥以掃的子孫(創三十六9),住在死海的東南方。他們本是以色列人的「兄弟」(11節;俄10;申二十三7),卻不念兄弟之情(民二十14-21),主動攻擊大衛(詩六十詩題),結果被大衛征服(撒下八13-14)。以東在所羅門王期間開始反叛(王上十一14-15),於猶大王約蘭期間獨立(王下八20-22),與猶大的沖突一直延續到阿摩司的時代(王下十四7、22)。阿摩司發出預言之後,「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子民」(代下二十八17)。主前586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後,以東幸災樂禍、趁火打劫、落井下石(詩一百三十七7;結三十六5-6;俄11-14),正是「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11節)。
- 「提幔」(12節)是以東的主要城市,土地肥沃、人口眾多,是出智慧人的地方(伯二11;耶四十九7)。「波斯拉」(12節)是以東扼守王道(King’s Highway)的重要綠洲和堡壘。耶路撒冷被毀之後,以東的城市也於主前6世紀被巴比倫人摧毀,應驗了阿摩司的預言。
- 猶大被擄巴比倫以後,以東人被東方的納巴泰人(Nabataeans)逐漸逐出以東地,遷到猶大南部。納巴泰人於主前5世紀取代以東人成為以東地、亞喀巴灣沿岸和海港的主人。以東對兄弟「毫無憐憫」,結果卻失去了神賜給他們祖先的家園(申二5),未來唯一的希望,就是與兄弟猶大合並(摩九12;俄21)。
【摩一13】「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摩一14】「我卻要在爭戰吶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摩一15】「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 「亞捫」(13節)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的後裔(創十九38),住在約旦河東、摩押的北面。他們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系,但從士師時代開始就常常與以色列人爭戰(士十7;十一4;撒上十一1;撒下十6)。
- 「擴張自己的境界」(13節),指亞捫人找借口侵占以色列人在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士十一13)。「拉巴」(14節)是亞捫的首都,即今日約旦首都安曼。
- 主前733-732年,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發動第二次西征,征服了亞捫,應驗了阿摩司的預言。
- 阿摩司用同樣的模式,發表了神對北國以色列周圍七個國家的審判。每個審判,都是以「耶和華如此說」開始,宣告他們「三次犯罪,第四次我必不收回刑罰」(3、6、9、11、13節;二1、4)。神用「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領人悔改,人卻藐視神的恩典,繼續作惡,任著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羅二5),結果神「必不收回刑罰」。每個「刑罰」都是從上而下,先是「降火、燒滅」君王所倚賴和自豪的「宮殿」(4、7、10、12、14節;二2、5),然後刑罰平民百姓;因為有什麽樣的百姓,就有什麽樣的君王。
- 神要向北國說話,卻先從她周圍的列國說起(一3-二5)。從一3到二5,神首先發表了對北國以色列7個鄰國的審判:亞蘭、非利士、腓尼基、以東、亞捫、摩押和南國猶大。從外邦人(一3-二3)一直說到選民(二4-5),最後才說到北國以色列(二6-16)。神在本章中對5個外邦國家的審判,原因都是因為他們對付神的百姓(3、6、9、11、13節)。譴責仇敵的不義、宣講對仇敵的審判,自然是百姓喜聞樂見的。阿摩司如果繼續這樣講下去,可能很快就會成為北國廣受歡迎的先知。不料,到了最後,百姓所聽到的卻是對自己的審判(二6-16),神宣告:「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已經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八2)!
- 今天,信徒聽道,也常常覺得台上的信息正好適合自己所認識的某某人,如果某人在場就好了。但正如神對每個鄰國的審判,實際上都是向北國宣告的,要讓他們看到:神不但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不但是北國的神,也是南國的神。「神不偏待人」(羅二11),祂「按各人行為審判人」(彼前一17),每一個國家、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沒有人有犯罪的特權。因此,聽道的人不要為別人而聽,因為神的話語是要讓每個罪人都紮心。
《阿摩司書》背景
《阿摩司書》的希伯來名是「阿摩司 עמוס/ Amos」,是《十二先知書》(תרי עשר / Trei Asar)中的第三篇。在希伯來文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十二先知書》是一整卷書。因此,《阿摩司書》被放在《何西阿書》和《約珥書》之後,並非完全因為年代,而是因為聖靈所要發表的信息。
《何西阿書》讓我們看到「神就是愛」(約壹四16),也看到「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阿摩司書》讓我們看到神「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五24);而《約珥書》和《阿摩司書》合在一起,則全面地闡明了「耶和華的日子」(五18;珥一15)。這三篇放在《十二先知書》的前面,清楚地表明了整卷《十二先知書》的主題:神在「耶和華的日子」的審判,乃是因著祂公義的要求,也是出於祂愛的挽回。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不可能遵行天父的旨意(太七21);所以神要徹底拆毀人的肉體生命,將神兒子的生命放到人里面,才能使人活出神的性情。到那時候,信徒才能用外面的行為來印證里面的信心,讓世人能「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20),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
在《十二先知書》中,何西阿、約珥、阿摩司、俄巴底亞、約拿和彌迦生活在北國即將滅亡之前,那鴻、哈巴谷和西番雅生活在南國即將滅亡之前,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生活在猶大被擄回歸以後。神在這三個多事之秋,密集地差派先知發表信息,啟示祂永遠的救贖計劃。
《阿摩司書》的作者是南國的先知阿摩司,他原本是在南國牧羊、修理桑樹的普通農夫,並沒有顯赫的身世,但卻被神差遣向北國宣告審判(七14-15)。阿摩司對大地震和列國審判的預言已經全部應驗,證明他是真正的先知。司提反(徒七42-43)和雅各(徒十五15-18)都曾引用過《阿摩司書》(五25-27;九11-12)。
阿摩司事奉的時間是猶大王烏西雅(約主前791-740年在位)和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約主前793-753年在位)同時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一1),大約是主前760年,對應於中國的春秋(主前770-476)初年。與阿摩司同時做先知的有北國的何西阿和約拿,南國的約珥可能也同時事奉。
在耶羅波安二世執政期間,神使新亞述帝國陷入了持續三十九年的衰落,阿達德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主前811-783年執政)的三個兒子撒縵以色四世(Shalmaneser IV,主前783-773年執政)、亞述但三世(Ashur-dan III,主前773-755執政)和亞述尼拉里五世(Ashur-nirari V,主前755-745年執政)都面臨內亂,君權受到貴族的限制,不得不停止對外擴張,使以色列有了一個安全的國際環境。
神賜給北國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但繁榮並不表明神的悅納。耶羅波安二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一切罪」(王下十四24),百姓的屬靈光景也極其黑暗。雖然這段時間是大衛、所羅門之後最富強的時候,北國以色列經濟繁榮、疆域廣大,成為整個黎凡特(Levant)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但是,表面的繁榮只是無花果爛透之前(八2)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不久,新登基的亞述王普勒(即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就重新開始對外擴張(王下十五19、29),北國不到三十年就迅速滅亡。
滅亡前夕的北國社會,與今天許多物質繁榮的國家一樣,充滿了罪惡:拜金主義流行,政府濫用權力;富人奢華無度,窮人欠債賣身;社會弊病叢生,全民道德低落。更糟糕的是,選民還有自欺欺人的宗教優越感,自以為活在神的祝福當中(五18),有免受審判的特權,自信心和安全感都爆棚(六2-3;九10);表面上宗教氣氛濃厚(四4-5),實際上毫無敬虔的實際(五21-25)。因此,神戳破了北國虛有其表的「屬靈泡沫」,宣告:「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三2)。
有些人斷章取義地引用《阿摩司書》,作為教會參與政治的聖經根據。但《阿摩司書》並不是在講政治,而是在講「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四12)。《阿摩司書》針砭時弊,但所發表的信息並不是為了解決社會的罪惡或道德的問題。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不可能求善離惡、秉公行義(五14-15),「卻使公平變為苦膽,使公義的果子變為茵陳」(六12),甚至「將公義丟棄於地」(五7);雖然神一再宣告「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五4、6、14),但百姓卻一面前往伯特利和吉甲尋求代替神的金牛犢(五5),一面追求外邦偶像(五21)。因此,社會問題的解決之道,並不是人的良心發現、道德覺醒或社會革命,也不是高舉人道、人權來推行社會公義,而是神的徹底拆毀(三15;七8;八1-2;九1-4、8-10)和重建(九11-15)。
雖然神五次宣告「你們仍不歸向我」(四6、8、9、10、11節),卻四次用「我民以色列」(七8、15;八2;九14)來稱呼他們。因為神的選召絕不會落空,雖然百姓自己「不知道行正直的事」(三10),但神自己會負責成就祂的選召。因此,神定意徹底拆毀北國以色列的政治和宗教體系,卻要留下余民(九8),重新修造:「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九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