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 「何西阿」(1節)的意思是「拯救」,是約書亞原來的名字(民十三16)。先知何西阿是北國人,神使用他,主要是向北國以色列發表譴責、審判和救贖的盼望。
  • 「耶羅波安」(1節)指北國以色列的君王耶羅波安二世(約主前793-753年在位),他「作王四十一年」(王下十四23),把北方的邊界恢覆到大衛的時代(王下十四25;代上十三5;王上八65),是北國執政最久、最有成就的君王。此時北國處於最繁榮的時期,但也來到了即將滅亡的前夕。
  • 「烏西雅」(1節)指南國猶大的君王「亞撒利雅」(約主前791-740年在位),他「作王五十二年」(王下十五2),執政時間與耶羅波安二世大部分重疊。「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烏西雅死後相繼作王,希西家王第六年(約主前722年),北國被亞述所滅(王下十八10)。

【何一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 「淫」婦的「淫」、「從淫亂所生的兒女」的「淫亂」(2節),原文都是同一個詞,並且是覆數,表示反覆不斷、根生蒂固的「淫亂」。
  • 「淫婦」(2節)可能指「好淫蕩的女子」,婚後會成為淫婦;也可能指她婚前就是巴力廟中的廟妓。
  • 「從淫亂所生的兒女」(2節),原文是「淫亂所生的兒女」(英文ESV、NASB、KJV譯本),指母親淫亂,所以兒女也有淫亂的傾向。
  • 「因為這地大行淫亂」(2節),比喻當時北國以色列對神不忠,全民拜偶像,就像妻子有了外遇。神常常把自己比喻成以色列的丈夫(賽五十四5;耶三14),先知何西阿與妻子的婚姻,正代表了神與悖逆行淫的以色列的關系。
  •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2節),所說的兩件事都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但人都不能接受的事情,神怎麽能接受呢?表面上,是神讓何西阿受了委屈;實際上,神是要借著何西阿的婚姻,發表宇宙的造物主所受的委屈:「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2節)。神要借著何西阿不合常理的婚姻,見證百姓的愚昧,提醒百姓不要「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

【何一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何一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何一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 雖然神的旨意在人看是完全不合理的,但何西阿卻願意付上代價、完全順服神,娶妻生子,讓神的旨意和感受能借著他清清楚楚地發表出來。雖然何西阿為著神受了羞辱,但他整個人、整個生活都成了神的見證。
  • 「給他生了一個兒子」(3節),表示長子是何西阿的親生兒子。
  • 「耶斯列」(4節)的意思是「神驅散、神栽種」,是以色列北部的肥沃平原,也是重要的古戰場。耶斯列城位於耶斯列平原的東南角。
  • 「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4節),指耶戶在耶斯列城動機不純地執行神的命令,在執行對亞哈家的審判時也濫殺無辜(王下十11)。
  • 「再過片時」(4節),表明此時很可能是耶羅波安二世的末年。耶羅波安二世是耶戶的曾孫,他的兒子撒迦利雅繼位6個月即被殺,應驗了耶戶王朝經四代而終的預言(王下十五8-12)。此後再經過30多年政治動亂,北國就滅亡了。
  • 「以色列家的國」(4節),指以色列南北分裂以後的北國,本書中的「以色列」,大都指北國以色列。「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4節),是預言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擄亞述(王下十七6)。
  • 「到那日」(5節),是預言主前724年,「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王下十七5)。
  • 「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5節),是預言亞述將在耶斯列平原摧毀北國的軍事力量(王下十七5-6)。耶戶王朝在哪里開始犯罪,就在哪里接受刑罰。

【何一6】「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何一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 「羅·路哈瑪」(6節)的意思是「不蒙憐憫」,象征北國已經墮落到不能蒙神「憐憫、赦免」(6節)的地步。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
  • 「猶大家」(7節)指南國猶大,他們的靈性也是起起落落,烏西雅和約坦依靠神,亞哈斯離棄神,希西家又歸向神。
  • 「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7節),是預言北國以色列被擄21年以後,亞述王西拿基立圍攻南國耶路撒冷,神只差派一個天使,就「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王下十九35),以致猶大百姓根本不需要「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7節)。
  • 神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耶三10),南北兩國的屬靈光景半斤八兩,都是「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因此,神「不再憐憫以色列家」(7節),「卻要憐憫猶大家」(7節),並不是因為南國比北國更好,也不是因為神已經對北國絕望,但仍寄希望於南國。神是要借著猶大的得救來證明,北國滅亡,並不是神不能拯救、也不是神不願拯救,而是因為百姓跟隨假神、離棄真神,拒絕接受神作自己的拯救。

【何一8】「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何一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

  • 「羅·阿米」(9節)的意思是「非我子民」,象征北國背棄西奈之約(出十九1-8),不願意做神的子民,神就棄絕以色列,北方十個支派和神的關系結束了。這個孩子可能不是先知親生的。
  • 「斷奶以後」(9節),表明距離神上一次的警告(6節)已經過了大約三年的時間。這三年證明「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結三7),是他們自己放棄了神兒女的身分,自己「賣了自己」(王下十七17)。
  • 「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9節),與立約時所說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2)完全相反,表明百姓已經完全破壞了聖約。
  • 「我也不作你們的神」(9節),原文是「我也不作你們的我是」。「我是」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呼召摩西時自我啟示的名字(出三14),提醒百姓:是他們自己背棄了當年主動選召他們的神。「忘記造他的主」(八14)。
  • 「羅」(8節)原文的意思是「不」,因此,後來神提到以色列的覆興時,「羅·路哈瑪」(8節)被改成「路哈瑪」(二1),「羅·阿米」(8節)被改成「阿米」(二1),意思完全相反。保羅和彼得都引用過這個典故(羅九25;彼前二10)。

【何一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里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

【何一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 「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10節),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二十二17)。以色列人敬拜巴力和亞舍拉,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後代興旺。但敬拜偶像的後果卻使他們「剩下的人數稀少」(申四27),最後發現唯有神才能使「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
  • 「從這地上去」(11節),很可能是當時的諺語,意思是「在這塊土地上繁榮起來」。
  • 「耶斯列的日子」(11節),指神覆興以色列的日子,將在千年國度里完全應驗。「耶斯列」是雙關語,既有「神驅散」的意思(4節),又有「神栽種」的意思(11節)。
  • 南北兩國分裂之後屢有紛爭。北國後來曾經聯合亞蘭攻打南國,南國向亞述求援,導致亞述滅了亞蘭(王下十六5-9),擄掠了北國(王下十五29)。但神卻預言「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11節),十二支派將重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結三十七22)。「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 神管教的目的是為了潔凈百姓,成就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二十二17);所以在審判中仍然存留了盼望,在棄絕里仍然留下了憐憫,應許將來以色列和猶大必會覆興、合一(10-11節)。保羅和彼得曾經引用10-11節來說明外邦人得聽福音,成為神的子女(羅九26;彼前二10)。
  • 神一面宣告審判(2-9節),一面預言覆興(10節-二1):「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里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10節)。這個宣告清楚地表明,神的救贖計劃並不倚靠人的主動回轉,而是完全根據祂自己的預定和大能。因為人只會放棄生命(9節),「賣了自己」(王下十七17);只能倚靠神主動賜下生命,恢覆人在聖約中「永生神的兒子」地位。但是,我們所信靠的神並不是一位痛苦地呼喚、無助地等待妻子回轉的丈夫,而是那位「獨行奇事的耶和華」(詩七十二18),所以才能成為全然敗壞的人類希望的所在。

《何西阿書》背景

  《何西阿書》的希伯來名是「何西阿 הוֹשֵׁעַ/ Hôshēa」,是《十二先知書》(תרי עשר‎ / Trei Asar)中的第一篇。在希伯來文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十二先知書》被合為一卷,是《先知書》的最後一卷。《塔納赫》這個名字由三個單詞的開頭字母組成,代表以下三部分、24卷書:

  1. 《妥拉》(Torah / תורה):意思是「指導、教導」,共5卷。順序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
  2. 《先知書》(Navim / 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現代順序是:早期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後期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先知書)。
  3. 《聖卷》(Ketuvim  / 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現代順序是:詩歌(詩篇、箴言、約伯記),五小卷(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在《十二先知書》中,何西阿、約珥、阿摩司、俄巴底亞、約拿和彌迦生活在北國即將滅亡之前,那鴻、哈巴谷和西番雅生活在南國即將滅亡之前,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生活在猶大被擄回歸以後。神在這三個多事之秋,密集地差派先知發表信息,啟示祂永遠的救贖計劃。

  《何西阿書》是《十二先知書》的第一篇,作者是北國的先知何西阿,他宣告神必追討邪淫背道之北國以色列,但將來也必接納她歸回,並將覆興她、顯明神對她不離不棄的愛。新約多次引用《何西阿書》(路二十三30;太二15;九13;十二7;林前十五55;林後九10;羅九25-26;來十三15;彼前二10;啟三17;六16)。按照歷史的年代,《何西阿書》的完成時間比《阿摩司書》晚一點;但按照邏輯的關系,用《何西阿書》作為《十二先知書》的首篇非常恰當。它的篇幅最長,神學思想最完整,包含了立約、審判和盼望等重要的先知主題,有助於引導我們領會後面的十一篇先知書。

  先知何西阿事奉的時間,從耶羅波安二世末年到撒馬利亞被圍之前(約主前760年-725年),對應於中國的春秋(主前770-476)初年。在他事奉的早期,有南國的阿摩司、北國的約拿同時做先知,南國的約珥可能也同時事奉;在他事奉的後期,有南國的以賽亞、彌迦同時做先知,北國的那鴻可能也同時事奉。

  在耶羅波安二世執政期間,神使新亞述帝國陷入了持續三十九年的衰落,阿達德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主前811-783年執政)的三個兒子撒縵以色四世(Shalmaneser IV,主前783-773年執政)、亞述但三世(Ashur-dan III,主前773-755執政)和亞述尼拉里五世(Ashur-nirari V,主前755-745年執政)都面臨內亂,君權受到貴族的限制,不得不停止對外擴張,使以色列有了一個安全的國際環境。

  神賜給北國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但繁榮並不表明神的悅納。耶羅波安二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一切罪」(王下十四24),百姓的屬靈光景也極其黑暗。但這段時間卻是大衛、所羅門之後最富強的時候,北國以色列經濟繁榮、疆域廣大,成為整個黎凡特(Levant)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但是,這種「回光返照」的好景不長,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不久,神最後的審判就開始了:亞述王普勒(即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登基後一年,就重新開始對外擴張(王下十五19、29),北國不到三十年就迅速滅亡。

  神早已知道百姓不會悔改,亞當的後裔一定會「丟棄良善」(八3)、「自取敗壞」(十三9),「忘記造他的主」(八14)。因此,神賜給北國這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並不是為了拯救覆興,而是為了預備審判。神馬上就要用亞述來擄走百姓(賽十5-6),所以先用四十多年的繁榮使北國的人口增加,使以色列的百姓「多如海沙」(賽十22),然後才能「有剩下的歸回」(賽十22;摩九13-15),「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三5)。因此,神差派先知何西阿,也不是為了等待百姓悔改,而是宣告神的譴責(二2-8)和審判(十三16),「使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五5;七10);並在審判中宣告唯一的盼望:「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十四4)。

  本書貫穿著兩條彼此交織的主線:神毫不妥協的審判(十二14)和堅定不移的愛(十一8)。「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六1);「我的神必棄絕他們」(九17),但也「常常等候(十二6)他們。因此,如果用一句新約的話來總結本書的信息,那就是:「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六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