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二1】「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

  • 本節緊接一11,繼續宣告「耶斯列的日子」(一11)神的覆興。神不甘心自己的百姓長久活在絕望和黑暗里,因此,當神宣告審判的時候(一2-9),同時也預言了覆興(一10-二1)。
  • 「弟兄」、「姊妹」(1節)的原文都是覆數,不是指何西阿的子女,而是預言北國以色列將重新蒙神憐憫、重新成為神的子民。

【何二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何二3】「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幹旱之地,因渴而死。」

  • 神在宣告審判的時候(一2-9),同時宣告了覆興的盼望(一10-二1節),但立刻又把百姓拉回到現實(2-13節)。神是安慰人的神,但神絕不用虛假的安慰來代替公義的定罪。人若要得著屬靈的覆興,一定要真實地面對自己的罪、解決自己的罪。2-16節原文的形式是詩。
  • 「你們」(2節)指北國以色列個別的百姓,「你們的母親」(2節)比喻北國以色列整體。
  • 神把自己與北國以色列的關系比作丈夫和妻子的婚姻關系,引導百姓體會祂的感受。「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節),這句話並不是宣告解除婚約,而是指北國以色列就像不忠的妻子,沒有把立約的神當作自己的神。
  • 「淫像、淫態」(2節)原文都是覆數,可能指神態或神情,也可能指代表妓女或廟妓身份的裝飾品。
  • 「剝她的衣服」(3節),意思是丈夫與犯奸淫的妻子解除婚約,拿走當初給她的一切(結十六8)。
  • 「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3節),是比喻北國以色列將落到管教之中,回到當初在埃及為奴時一無所有的光景(結十六7)。
  • 地中海地區夏天幹旱,只有冬季和早春才有降雨。雨水意味著生命、多產、富裕和強盛,所以古代中東的外邦人廣泛敬拜風暴之神巴力。以色列的秋雨在陽歷十至十一月間降下,春雨在三至四月間降下。秋雨之後,地土變得松軟,容易耕耘播種,春雨之後就可以輕松獲得豐收。但因為缺少適合灌溉的河流,如果雨季不正常,就沒有辦法靠人力補救,只能等著歉收。因此,以色列農業的收成依賴正常的秋雨春雨。而神早就借著摩西應許百姓:「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申十一13-14)。
  •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受迦南宗教的吸引,漸漸以為耶和華只是歷史的神,而雨水是由巴力掌管。所以從士師時代開始,百姓就常常一面敬拜神、一面敬拜巴力,以為多拜一些神、就可以多一些豐收的機會(士二11)。北國以色列從亞哈王開始,就跟隨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王上十六31)。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四十二8),因此,祂將「使天閉塞不下雨」(申十一16),「使她如曠野,如幹旱之地,因渴而死」(3節)。

【何二4】「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

  • 「淫亂」(4節)比喻神的百姓不忠於自己的神,轉去跟隨假神、敬拜偶像。
  • 「從淫亂所生的兒女」(2節),原文是「淫亂所生的兒女」(英文ESV、NASB、KJV譯本),可能指母親「淫亂」,兒女又活在「淫亂」的環境里,所以有「淫亂」的傾向。

【何二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何二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墻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

【何二7】「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

  • 「所愛的」(5、7節)原文是「情夫」,指假神「巴力」(8節)。
  • 「都是他們給的」(5節),原文也可譯為「都是他們給的工資」,指淫婦把丈夫供應的生活所需,當作情夫與自己行淫的報酬。比喻北國以色列認為風調雨順、五谷豐登,都是他們敬拜巴力的結果,而不是神的恩典。今天,世人都把成功、健康、財富當作自己勤奮努力的回報、人類科技文明的成就;而信徒若把事奉的成績、屬靈的果子當作自己敬虔、擺上的結果,也和世人一樣愚昧:「你有什麽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 北國以色列敬拜許多的偶像,以為可以得著更多的機會、開辟更多的道路,結果卻是無路可走。因為神所揀選的百姓,神必用愛來管教,所以神「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墻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6節),好讓他們「歸回」(7節)到自己神的面前。
  • 當時的廟妓並不主動追逐男人,但北國以色列卻主動「追隨所愛的」(7節),引進各種外邦偶像,完全不知羞恥。但神不會讓祂的百姓像世人一樣永遠「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王下十七15),神必讓他們「追不上、尋不見」(7節),無法得著真正的滿足,最後不得不「歸回」到神那里(7節)。「前夫」(7節),比喻神。

【何二8】「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谷、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或譯:制造)巴力。」

【何二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谷、新酒收回,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 「知道」(8節)原文是「認識、同房」(創四1),不單只是知識上的「認識」,也是關系上的「認識」。百姓也許在知識上「知道」,但實際生活中卻不認同神是賜恩典的主。
  • 「供奉」(8節)原文是「制造」,指北國以色列用神所賜的金銀來制造巴力偶像。當時北國正處於耶羅波安二世長期執政的時代(一1),政局穩定、經濟繁榮,但百姓不但沒有因為富足而感謝神,反而用更多的金銀用來制造偶像,歸榮耀於「巴力」(8節)。
  • 「我的五谷、新酒」(9節),意思是這些恩典不是來自巴力,而是來自神。神賞賜恩典,百姓卻用恩典去敬拜偶像;正如丈夫供應妻子,妻子卻拿去倒貼情夫。因此,神必將恩典收回。亞述帝國西征的出發時間通常在春雨降完之後,這樣「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9節),亞述大軍就到了,神借著亞述人的手收回了祂所賞賜的「五谷、新酒、羊毛、麻」(9節),讓百姓白白辛苦一年。
  • 今天,許多信徒也是理論承認神賜下恩典、掌管一切,但實際卻不知不覺地倚靠肉體、倚靠世界,結果成功就歸功自己、失敗就怨天尤人。當我們落到這樣的光景時,神也會讓我們的工作、事奉果效被奪去,經歷白白辛苦,才能讓我們真正學到功課。

【何二10】「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何二11】「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何二12】「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何二13】「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 「所愛的」(10、13節)原文是「情夫」。「無人能救她」(10節),當神要管教北國以色列的時候,百姓所拜的巴力假神並不能提供保護,證明偶像都是全然虛假。
  • 「節期、月朔、安息日、一切大會」(11節),都是神所定的聖日。北國以色列很可能在這些日子一面敬拜代表神的金牛犢、一面敬拜巴力。與丈夫同樂的聚會,已經變質成為與情夫行淫的聚會,所以神要取消所有代表人與神同樂、建立關系的日子。
  • 「葡萄和無花果樹」(12節)是以色列在八九月收獲的重要農作物,沒有這些,就沒有住棚節的慶典。
  • 「賞賜」(12節)原文是「妓女的酬勞」。神的恩典,卻被北國以色列看作與巴力行淫所得的酬勞。
  • 「素日」(13節)原文是「日子」的覆數,表示許多日子。
  • 「巴力」(11節)的意思是「主」,是古代中東許多民族所崇拜的雨暴與農作物之神。但各地的巴力神話版本又有許多不同,所以被稱為「諸巴力」(13節),如「巴力·毘珥」(民二十五3)、「巴力·迦得」(書十一17)、「巴力·比利土」(士八33)。比較普遍的版本是: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與幹旱之神摩特(Mot)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特(Anath)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覆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交合所帶來的繁殖力量。
  • 「耳環和別樣妝飾」(13節),通常是丈夫在結婚時買給新娘的貴重禮物(結十六12-13)。因此,淫婦配戴丈夫所送的首飾去隨從情夫,卻「忘記」(13節)了丈夫的存在,這是對丈夫的極大羞辱,不能不被神「追討」(13節)。

【何二14】「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何二15】「她從那里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里應聲(或譯: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 正當神強烈譴責北國以色列「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13節),宣告「必追討她」(13節)的時候,卻沒有繼續說「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四6),而是話鋒一轉,用一連串美好的應許讓我們目瞪口呆(14-23節)。
  • 「勸導」(14節)原文又被譯為「引誘」(出二十二16;王上二十二20-22)、「迷惑」(申十一16)、「誆哄」(士十四15;十六5;撒下三25),用來描述丈夫對妻子的濃情蜜語。
  • 「領她到曠野」(14節),指使百姓經歷被擄的管教。
  • 「安慰的話」(14節),又被譯為「甜言蜜語」(創三十四3)。「對她說安慰的話」(14節),原文意思是「用慈愛安慰她的心」(得二13)。
  • 「亞割谷」(15節)位於耶利哥城附近。以色列進迦南時敗於艾城後,在亞割谷除去罪惡,執行了神對亞幹的懲罰,然後就重新在艾城得勝(書七25-26)。因此,「亞割谷」代表覆興的希望、「指望的門」(15節)。
  • 「應聲」(15節)相當於現代婚禮中的新娘回答「我願意」(16節)。
  • 「幼年的日子」(15節),指以色列人出埃及、過曠野的時期(十二9;十三4)。那時神剛剛把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救拔出來(十一1;十二13),並且與百姓立約,百姓並不敬拜別神。現在,百姓也落在偶像和世界的捆綁之中,「求告埃及,投奔亞述」(七11),「與亞述立約,把油送到埃及」(十二1)。神也要把他們再次救拔出來,恢覆與自己的正常關系,不再敬拜偶像,「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15節)。

【何二16】「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

【何二17】「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

  • 「伊施」(16節)也被譯為「男人」(創二23)、「丈夫」(創三6);「巴力」(16節)的意思是「我主」。這兩個詞都可以用來稱呼丈夫,但因為「巴力」這個詞曾被作為引誘百姓的偶像名號,所以當神挽回百姓以後,要從百姓的口中徹底除掉「諸巴力的名號」(17節),連用來稱呼丈夫的「我主(巴力)」也廢棄不用,而代之以更親近、更溫馨的「我丈夫(伊施)」。比喻當神覆興北國以色列以後,百姓不但徹底離棄偶像,並且將比任何時候都與神親近。悖逆的百姓「忘記」(13節)神,覆興的百姓卻將「不再提起」(17節)偶像的名號。
  • 猶大被擄回歸之後,文士常常把歷史人物名字中的「巴力」用另一個表示羞恥的諧音字「波設」代替,比如約拿單的兒子「米力·巴力」(代上八34)被改名為「米非波設」(撒下四4)。

【何二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

【何二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

【何二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 當北國以色列得著覆興以後,原來用來審判百姓的自然界(12節)和戰爭(一5),將會全部逆轉成為祝福(18節)。
  • 「聘」(19節),指古代男人付出聘金與處女訂婚。比喻神將把舊事一筆勾消,把與偶像行淫的北國以色列當成貞潔的處女一樣重新接納,恢覆立約關系。
  • 「認識」(20節)原文可譯為「同房」(創四1),意思是借著經歷來認識。「仁義、公平、慈愛、憐憫」(19節)和「誠實」(20節)都是神的性情,神用自己的性情當作聘禮,讓百姓借著這五個聘禮來經歷祂、認識祂的性情。

【何二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何二22】「地必應允五谷、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耶斯列就是神栽種的意思)。」

【何二23】「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禰是我的神。』」

  • 當神覆興北國以後,百姓與神恢覆了正常的關系(19-20節),天、地、萬物都會繼續為他們效力,根本不需要再去追求偶像(7節)。21-23節原文的形式是詩。
  • 「耶斯列」(22節)原文與「以色列」是諧音字,「耶斯列民」(22節)指「以色列民」。
  • 神再次使用歌篾三個孩子名字的意思,宣告祂覆興的應許。「耶斯列」(22節)的字義可以是「神驅散」(一4),但神在這里使用了另外一個意思「神播種」;「素不蒙憐憫的」(23節),即「羅·路哈瑪」(一6);「本非我民的」(23節)即「羅·阿米」(一9)。
  • 對於如此悖逆神、羞辱神名的百姓,神竟然一面「追討」(13節),一面用愛的甜言蜜語來「勸導她」(14節)、「安慰」(14節)她;一面宣告定罪和審判(13節),一面宣告盼望和覆興(14-23節)。這就是我們所信的神,祂一面執行毫不妥協的審判,一面「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林後二8),用無比的忍耐與慈愛引導百姓重新與祂恢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