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 神兩次宣告定罪和審判(一2-9;二2-13),又兩次宣告了覆興的應許(一10-二1節;二14-23)。現在,神突然命令何西阿「再去愛一個淫婦」(1節),讓何西阿重新接納有外遇的妻子,用這種不可思議的愛去顯明神的救贖之愛。
- 神最初的命令是「去娶」(一2),現在的命令是「去愛」,表明不是覆婚,而是接納,因為先知並沒有與妻子離婚。律法規定:「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申二十四1-4)。神的愛超越了律法,但不會違背律法、而要滿足律法,所以神沒有讓何西阿離婚,不需要「再去娶」,只需要「再去愛」。正如神從來沒有徹底棄絕百姓: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都是百姓一再地悖逆,神一再地管教、恢覆和接納,徹底顯明人的全然敗壞;然後,「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 「葡萄餅」(1節)是用曬幹的葡萄制成的餅,可以耐久存放,被百姓用來向偶像獻祭(耶四十四19)。「喜愛葡萄餅」(1節),意思是喜愛敬拜偶像。「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約壹二15);百姓「喜愛葡萄餅」,愛神的心也就枯萎了。
- 雖然百姓「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1節),但「耶和華還是愛他們」(1節);人所喜愛的是可以帶來好處的「葡萄餅」,神所愛的卻是不愛祂的人。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所以神的揀選和救贖並不根據人的屬靈光景,而是根據祂主動的揀選、堅定不移的愛;即使百姓墮落到敬拜偶像的屬靈淫亂之中,神的愛依然彰顯。今天,祂揀選我們、拯救我們,也不是因為我們可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 本節原文有四個「愛」:「愛」淫婦、情人的「愛」和「愛」葡萄餅是同一個詞(אָהַב),神的「愛」是另一個詞(אַהֲבָה),以示區分。
【何三2】「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
- 歌篾離開何西阿以後,可能已經因為債務淪為奴隸,所以必須贖買回來。何西阿要用大麥來籌齊贖金,表明他缺少現金,生活並不富裕。
- 「大麥一賀梅珥半」(2節)大約是330升。大麥是古代中東普通人的主要食物和物價標志,一個成年人每天要消耗1-2升大麥。在新巴比倫帝國拿波尼度(Nabonidus,主前556-539年)執政的年代,一舍客勒銀子可以買到90-257升大麥;在亞哈王的饑荒時期,一舍客勒銀子只能買到「一細亞」(王下七1)、約14.6升大麥。當時贖買奴隸(出二十一32)或女子還願的價銀是三十舍客勒銀子(利二十七4),但「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2節),在亞哈饑荒時價值38舍客勒,平時價值16.5-19舍客勒,表明歌篾在債主眼中的價值並不高。
- 何西阿用行動回應神「去愛」(1節)的命令,付出了「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的代價。「神愛世人」(約三16),付出了祂獨生子作代價;我們愛若不用付代價,即使覺得自己愛心爆棚,也不是真正的「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和「彼此相愛」(約十五12)。
【何三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
【何三4】「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
【何三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譯: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
- 「獨居」(3節)指禁欲、接受婚姻的約束,使自己完全回心轉意、重新作一個合格的妻子。神的愛是堅強而溫柔的,愛心堅定不移,管教也毫不妥協:贖回的妻子必須接受約束、痛改前非,才與先知同住(3節);照樣,北國以色列也要經過被擄的管教(4節),才能被神重新接納(5節)。
- 「以色列人也多日獨居」(4節),指被擄亞述。南國猶大被擄巴比倫,神應許了70年的期限(耶二十五11);北國以色列被擄亞述,神卻沒有提到恢覆的期限,但也不是永遠,而是「多日」。直到1948年以色列覆國以後,才有北方支派的後裔陸續回歸。
- 「無君王,無首領」(4節),指北國將失去政治、軍事的體系。
- 「無祭祀」(4節),指北國將失去宗教的體系,不但停止敬拜假神,也停止敬拜真神。因為百姓還沒有「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5節),所以神不需要他們虛假的敬拜。
- 「柱像」(4節)指代表迦南男神巴力的石柱。
- 「以弗得」(4節)是祭司聖服的一部分(出二十八6-14),但後來有些以色列人把「以弗得」當作偶像敬拜(士八27)。在被擄期間,無論是祭司的聖服「以弗得」,還是當作偶像敬拜的「以弗得」,都不再存在。
- 「家中的神像」(4節),指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人家中代表祖先或家族守護神的偶像(Teraphim),可以用來占卜,也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權的憑證(創三十一19)。
- 「他們的王大衛」(5節),指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先知何西阿發表的信息面向北國以色列,但北國從所羅門王死後就背叛了大衛王朝(王上十二19)。因此,先知所預言的回歸,並不是屬地國度的回歸,因為當時耶羅波安二世的表面盛世,並不能改善百姓的屬靈光景。將來的回歸是在大衛的子孫基督里的回歸,「末後的日子」(5節)很可能是指主耶穌再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的時候,那時北國以色列將完全回歸到基督的國度里(啟七4-8)。
- 神要把以色列人帶到一無所有的地步,不但失去政治上倚靠的君王和首領,也失去精神上寄托的偶像,在亡國被擄、「多日獨居」的痛苦中,重新認識自己與神的關系,目的是為了「歸回」(5節)和「尋求」(5節)。
- 神不斷催促百姓「歸回」,卻被百姓屢次拒絕(五4;七10);神一直等著百姓「尋求」(五15),卻被百姓視而不見(七10)。百姓只有在被剝奪和被管教的功課中,才能認識神的真實、巴力的虛假,才有可能「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5節),「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5節)。這是所有亞當後裔的天性,也是今天每個信徒的肉體本相。因此,每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聖靈一定會對付我們的肉體,我們才能存「敬畏的心」,真正「歸回」祂、「尋求」祂。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幹凈,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2)。
- 第一至三章是先知何西阿個人的婚姻經歷,神借著他特別的婚姻經歷,讓我們清晰地認識神的毫不妥協的審判和堅定不移的愛心,預備我們接受後面進一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