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四1】「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何四2】「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奸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何四3】「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
- 神首先借著何西阿的婚姻經歷,讓百姓體會到神毫不妥協的審判和堅定不移的愛(一至三章);然後就登上審判的寶座,一一指控北國的罪行(四至十三章)。從本章開始到結束,原文的形式都是詩。
- 「爭辯」(1節)原文是法庭術語「指控」,神向北國以色列提出了以下指控:
- 「無誠實」(1節),原文是「無真理、誠信」,就是沒有真理(英文KJV譯本)。
- 「無良善」(1節),原文意思是「沒有良善、沒有守約的忠誠和慈愛」,這里也可翻譯「沒有忠誠」。
- 「無人認識神」(1節),原文是「沒有人有神的知識」,也就是沒有人認識神的性情,也沒有人把神當作神來對待,實際上是違反了十誡的第一誡(出二十3)。
- 「起假誓」(2節),就是妄稱神的名,違反了十誡的第三誡(出二十7)。
- 「不踐前言」(2節),原文是「欺騙」,違反十誡的第九誡(出二十16)。
- 「殺害」,違反了十誡的第六誡(出二十13)。
- 「偷盜」,違反了十誡的第八誡(出二十15)。
- 「奸淫」,違反了十誡的第七誡(出二十14)。
- 「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10節),原文是「罪惡橫行,血連著血」(英文ESV、KJV譯本)。
- 這些惡行的結果導致了神的審判,使「這地悲哀」(3節)。正如人墮落之後,「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22)。百姓希望通過拜巴力偶像來提升大地的生產力,結果卻毀掉了大地的生命(3節)。同樣,今天世人的科技越來越發達,但給自然界帶來的災難也越來越大。
【何四4】「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何四5】「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 「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4節),可譯為「祭司啊!要指控的正是你」(英文ESV譯本)。
- 南北兩國分裂以後,北國以色列把神揀選的祭司利未人都驅逐到南國猶大(代下十一13-14;十三9),北國的「祭司」(代下十三9)都是拜金牛犢和外邦偶像的假祭司。而官方的「先知」(5節)也都是說假預言的假先知(王上二十二12),只說人愛聽的好話(王上二十二13)。
- 「我必滅絕你的母親」(5節),可能指北國以色列必然滅亡。
【何四6】「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 雖然北國以色列已經離棄神,但神仍然堅定不移地稱百姓為「我的民」(二3、17、18、23、25;四6、8、12;十一7),不住地顯明祂的慈愛和憐憫。
- 「知識」(6節)原文有定冠詞,特指對神的知識,也就是「神的律法」(6節)。百姓屬靈黑暗到一個地步,只知道「耶和華」的名字,卻完全不認識祂的性情,結果北國的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6節),南國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賽五13)。
- 「棄掉」(6節)原文也被譯為「厭棄」(利二十六15)、「藐視」(士九38)。「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6節),這原則與神對掃羅的審判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3)。神可以不計較不認識神的世人「蒙昧無知」(徒十七30),但卻不能原諒自己的百姓厭棄祂的話語。今天,信徒若不肯在聖經上下功夫,滿足於摻雜了各種調料的「屬靈雞湯」,其實就是「厭棄聖經」,神「也必棄掉你」。
- 自從南北分裂以後,北國的祭司表面上是神的祭司,實際上都是金牛犢的祭司(王上十二26-33)。按照律法,只有亞倫的後裔才能作祭司,職責是照著「神的律法」事奉,也要教導百姓「神的律法」。但耶羅波安卻「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31),他們本身就是違背律法的產物,當然更不會教導正確的「神的律法」;結果百姓的宗教熱忱越高漲、就越得罪神,最終「因無知識而滅亡」。因此,神要使他們「不再給我作祭司」(6節),不允許他們繼續虛假的事奉,並且「忘記你的兒女」(6節),讓他們不能代代相傳。
- 神首先審判假祭司,因為神的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的原因,是因為跟隨了這些「棄掉知識」的假祭司。今天,網絡上也充滿了許多「棄掉知識」的假祭司,引誘不讀聖經的信徒「因無知識而滅亡」。因此,教導的人一定要戰兢事奉,「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三1);守望的人「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二十28),因為神說:「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結三十三6)。
【何四7】「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何四8】「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 金牛犢的「祭司」(7節)不是把人帶到神面前,而是阻擋人回到耶路撒冷的聖殿,把人帶到似是而非、以假亂真的金牛犢面前,所以神說:「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7節)。今天,普世教會里也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假祭司,高舉「大愛恩典、自由民主、美好人生、和睦家庭」,實際上是把人帶離真神,以肉體的需要為金牛犢;這樣的「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神。
- 「他們的榮耀」(7節),可能指這些祭司所敬拜的金牛犢(耶二11;詩一百零六20)。
- 贖罪祭的祭肉歸祭司 (利七7)。如果百姓的罪惡增多,獻贖罪祭的人便增多,祭司可得的祭物就越多,所以神譴責這些假祭司「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8節)。今天,信徒的屬靈光景越軟弱,教導自我肯定、自我釋放、挽救婚姻、教養兒女的市場也越興旺。其中有許多人否定人的全然敗壞、回避徹底的認罪悔改,引用幾句聖經,教導自我改善的方法,實際上都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的假祭司。
【何四9】「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何四10】「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祂的命。」
-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9節),指當管教北國的時候,也照樣要管教這些假祭司。今天,如果教會里的群羊被神管教,失職的守望者、牧人也不能躲過神的責罰,「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 「吃」(10節)指吃祭肉(8節)。「行淫」(10節),表明這些祭司也參與偶像崇拜中的淫亂活動。這些假祭司敬拜豐收之神巴力、結果卻是「不得飽」(10節);拜多產女神亞舍拉,結果卻是「不得立後」(10節),因為他們離棄了真正賜下恩典和生命的神。
【何四11】「奸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
【何四12】「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
【何四13】「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或譯:兒婦;下同〕行淫。」
【何四14】「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
- 「酒 yayin/יַיִן」可以指一切經過發酵的葡萄汁(創九21),也可以指尚未發酵的葡萄汁(賽十六10;耶四十八33;哀二12),又被譯為「清酒」(民六3)。「新酒 tiyrowsh/תִּירוֹשׁ」意思是「新榨出的酒」(民十八12;創二十七28;申七3),只用來指未經發酵的葡萄汁,又被譯為「葡萄」(彌六15)。「酒,並新酒」(11節)代表肉體的享受。當祭司忘了「神的律法」(6節)之後,淫亂和肉體的享受就會「奪去人的心」(11節),讓人心被別的事物占據,不再「晝夜思想」(詩一2)神的話語,而是「晝夜思想」肉體的滿足。
- 「木偶」(12節)就是偶像,「木杖」(12節)是用來占卜的。神的百姓離棄了神的話語(10節),自然就會尋求偶像,然後就是「不守約束」(12節)。但神還是稱他們為「我的民」(12節),對他們不離不棄。
- 當時偶像的祭壇都是在「各山頂,各高岡」(13節)的樹下,同時伴有淫亂的活動。「樹影美好」(13節),可以擋住炎熱的陽光,也可以為淫亂提供隱密的地點。
- 第14節是一種文學手法,不是說神不懲罰祭司女兒、兒媳的淫行,而是指這些假祭司帶頭淫亂,用假屬靈的知識導致「無知的民必致傾倒」(14節),所以要先受到神的懲罰。
- 「離群」(14節)指祭司自己在邱壇旁挑選了廟妓,離群尋歡。「與妓女一同獻祭」(14節),指與偶像的廟妓行淫。
【何四15】「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何四16】「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 當南國猶大可能是烏西雅王執政期間,屬靈的光景還算正常,但神警告他們:「猶大卻不可犯罪」(15節),不要效法北國以色列。因為神知道南國猶大雖然有利未人作祭司,但將來的祭司也會向罪惡妥協(王下十六11、16),所以神預言:「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五5)。
- 「吉甲」(15節)是以色列進入迦南地後全民補行割禮的地方(書五9),可能此時已經成為拜偶像的中心。「伯特利」的意思是「神的殿」,是雅各與神立約的地方(創二十八19),但現在卻成為北國拜金牛犢的地方(王上十二32),所以先知諷刺地將伯特利改稱「伯·亞文」(15節),意思是「罪惡之家」。
- 「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15節),可能因為當時北國以色列已經習慣隨便起誓,或者把對巴力和金牛犢的起誓混淆了,所以神禁止南國猶大指著耶和華起誓。
- 「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16節),可譯為「現在耶和華怎能喂養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英文ESV、NASB譯本)。
【何四17】「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
【何四18】「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
【何四19】「風把他們裹在翅膀里;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
- 「以法蓮」(17節)是北方十個支派中的領導支派,常被何西阿用來代指北國以色列。「親近偶像」(17節)原意是「與眾偶像聯合」。「任憑他吧」(17節),是警告猶大遠離北國。
- 「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18節),原文可譯為「他們的酒已經喝盡,但他們仍然不斷行淫」(英文ESV、NASB譯本)。
- 「風把他們裹在翅膀里」(19節),意思可能是「淫蕩的靈完全控制了他們」。
- 「所獻的祭必致蒙羞」(19節),指百姓所拜的偶像不能保護或拯救他們,以致他們必然被擄蒙羞。
- 神在本章所譴責的北國祭司,並不是神所揀選的亞倫後裔,而是北國君王出於政治需要,「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31)。他們起初只是用似是而非的金牛犢來代表神,結果越走越偏,最後不但「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王下十七16),而且「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王下十七16)。今天,普世教會中也充斥著許多「北國祭司」,他們並沒有從神而來的呼召,只是出於各種動機「轉換人生的跑道」,以敬虔作為博取名利的門路,閹割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理念,用「大愛恩典、自由民主、美好人生、幸福家庭」等各種金牛犢來代替神。神對這些假祭司的警告,也是「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6節),「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