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十一1】「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何十一2】「先知越發招呼他們,他們越發走開,向諸巴力獻祭,給雕刻的偶像燒香。」

  • 「年幼的時候」(1節),指人還不能獨立、必須倚靠父母的時候,並不只是指兒童。
  • 「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1節),指神因著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為奴之地。使徒馬太指出,這節經文也預表嬰孩耶穌從埃及返回(太二15),將成為真正的以色列。
  • 「先知越發招呼他們,他們越發走開」(2節),原文是「他們越被招呼,越發走開」(英文ESV版)。蒙神揀選的以色列人與世人並沒有兩樣,天性都是頑梗、悖逆,所以越被神「招呼」,越是背離神、火熱地轉向各種虛假的偶像。
  • 在本章中,神不再把自己比作不忠妻子的丈夫(二2)、管理葡萄樹和母牛犢(十1、11)的農夫,而是比作悖逆之子的父親(耶三十一9)。神從埃及召出以色列人,當作兒子養育、教導;但他們長大以後,卻成了悖逆的浪子,越走越遠。因此,神要根據律法(申二十一18-21),把以色列「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里」(申二十一19),在眾人面前審判這個「頑梗悖逆的兒子」(申二十一19)。

【何十一3】「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

【何十一4】「我用慈繩(慈:原文是人的)愛索牽引他們;我待他們如人放松牛的兩腮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

  • 「慈繩愛索」(4節),指牽引孩子學走路的繩子。「慈繩」原文是「人的繩」。
  • 「我待他們如人放松牛的兩腮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4節),也可譯為「我懷抱他們,偎貼在自己的面頰上,我俯下身子喂養他們」。
  • 出埃及以後,以色列人不斷地犯罪、跌倒,神卻不斷地供應、救贖。就像慈愛的父親教導孩子行走,孩子跌倒受傷了,父親立刻「抱著他們、醫治他們」(3節);但孩子卻懵懵懂懂,不知道是父親「醫治」自己,還以為是自己的能力。悖逆的百姓「棄掉知識」(四6)、對神無知,所以落到愚昧里,轉向偶像和外邦列強,最終「因無知識而滅亡」(四6)。

【何十一5】「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因他們不肯歸向我。」

【何十一6】「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毀壞門閂,把人吞滅,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

【何十一7】「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

  • 神對逆子的指控成立(1-4節),現在要宣告公義的懲罰:被仇敵用刀劍擄走(5-7節)。
  • 百姓「不肯歸向」(5節)神,拒絕神的「慈繩愛索」(4節),結果是被迫負亞述的軛,而不是得著自由。正如浪子執意要離開父親,結果就被嚴苛的主人管轄(路十五15-17)。今天,信徒若遠離神,同樣也得不著自由,因為罪惡和世界必然會轄制他們。
  • 北國在米拿現和何細亞的時代都向亞述納貢(王下十五19-20,王下十七3),後來何細亞王「隨從自己的計謀」(6節),玩弄外交手段,想投靠埃及、背叛亞述(王下十七4-6)。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不但沒有靠上埃及,反而自取滅亡、淪為亞述的階下囚;所以說「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5節)。
  • 「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7節),原文是「雖然他們向至上的巴力呼求,他卻不能解救他們」。神「召」(1節)以色列出埃及、「招呼」(2節)他們回轉,百姓向巴力「呼求」(7節),原文都是同一個詞「קָרָא」。真神呼召百姓,百姓卻呼求假神,成為辛辣的諷刺。

【何十一8】「以法蓮哪,我怎能舍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何十一9】「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蓮。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

  • 「押瑪、洗扁」(8節)位於死海附近,與所多瑪、蛾摩拉一起被神毀滅(申二十九23),比喻神不甘心自己的百姓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滅亡。
  • 「我回心轉意」(8節)原文是「我的心在我里面輾轉翻騰」,形容慈父的心情激動。「我的憐愛大大發動」(8節),原文是「我的憐愛被挑起、變熱」。
  • 神當眾指控了祂的逆子(1-4節),也宣告了公義的懲罰(5-7節),但祂為父的心卻無法平靜。此時,北國被擄的事已經成了定局,但神並不甘心「舍棄」(8節)自己的百姓,正如父親不甘心「棄絕」(8節)自己的逆子。北國以色列「偏要背道離開」(7節)神,神的公義使祂不能不管教百姓;但在管教即將來臨的時候,神的憐愛卻「大大發動」(8節),向逆子發出了愛的誓言:「以法蓮哪,我怎能舍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8節)。這誓言完全是單方面的,因為百姓並沒有用任何行動來回應神的愛,但神的愛卻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今天,信徒也是因著神單方面的、慈父對兒女「恒久忍耐」的愛,才能在軟弱和失敗中維持得救的地位、存留得恢覆的盼望。
  • 無論是作為不忠妻子的丈夫,還是作為悖逆之子的父親,經歷了百姓七百年的折騰,沒有人能忍得住怒氣,但神卻宣告:「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蓮」(9節)。創造天地、配得敬畏的神,怎麽能容忍百姓沒完沒了的背叛和頂撞,不按照律法處死逆子(申二十一21)「如押瑪、如洗扁」(8節)呢?祂自己作出了解釋:「因我是神,並非世人」(9節)。除非祂是神,否則祂沒有辦法「不發猛烈的怒氣」,「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 「聖者」(9節)的意思,就是「分別出來、無與倫比、獨一無二」的;神不但用能力和智慧顯明祂是獨一無二的(賽四十一17-20),也用堅定不移的愛顯明祂是無與倫比的。神是獨一無二的「聖者」,祂的愛遠遠超越了人的愛,既能毫不妥協地懲罰罪惡,又能堅定不移地向罪人顯出「憐愛」。世人若想模仿神的愛,結果都是膚淺拙劣的東施效顰,最終不是淪為溺愛放縱,就是因愛生恨、以愛之名行惡。神「是你們中間的聖者」(9節),祂與人之間的絕對區別,是我們正確理解整本聖經的基礎。無論是神的創造、供應、主權、救贖,還是公義、慈愛,人都只能望洋興嘆,任何模仿或取代的嘗試,終點都是異端、異教和自以為義。
  • 然而,正是這位獨一無二的「聖者」,將「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加四6;結十一19),把愛的能力放在祂所揀選的人心里(耶三十一31)。「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只有神才能「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帖前三12)。人的里面若沒有神兒子的生命,無論怎樣努力遵行「登山寶訓」(太五-七),結果都是「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里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二十三27);但人的里面若有了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一定會活出「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愛來。

【何十一10】「耶和華必如獅子吼叫,子民必跟隨祂。祂一吼叫,他們就從西方急速而來。」

【何十一11】「他們必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我必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這是耶和華說的。」

  • 神當眾指控了祂的逆子(1-4節),宣告了公義的刑罰(5-7節)之後,馬上就發出了愛的誓言(8-9節),並且宣告了恢覆的應許(10-11節)。
  • 神不甘心自己的百姓長久落在黑暗里,所以一面宣告被擄的刑罰,一面宣告回歸的盼望。祂過去象獅子「撕裂」(五14)百姓,現在卻要「如獅子吼叫」(10節),呼喚百姓像受驚的雀鳥「急速」(11節)回歸。正如祂所應許的:「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三5)。
  • 「從西方」(11節),原文是「從海」。地中海在以色列的西方,「埃及(11節)」在南方,「亞述」(11節)在北方,而沙漠在東方。北國以色列將從西、南、北方回歸,這要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才能完全實現。
  • 「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11節),形容百姓將像候鳥一樣回歸。歐亞大陸和非洲之間最主要的鳥類遷徙路線都經過亞述、以色列和埃及。北國以色列原來「好像鴿子愚蠢無知」(七11),陷入網羅(七12)。將來這只鴿子不再「愚蠢無知」,而是急切歸回自己永恒的家(10-11節)。
  • 「這是耶和華說的」(11節),這句話代表四至十一章信息的結束。四至十一章的信息與一至三章的信息一樣,一面顯明了神毫不妥協的審判,一面也發表了神堅定不移的愛,讓百姓第二次從審判中看到了盼望。

【何十一12】「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或譯:猶大向神,向誠實的聖者猶疑不定)。」

  • 本節在希伯來聖經里是十二章第1節。十一12到十四9的歷史背景,是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主前727-722年在位)登基以後,何細亞王認為亞述新王的政權不穩,埃及是可靠的強權,所以與埃及結盟、背叛亞述,結果被亞述滅國(王下十七3-4)。
  • 「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十一12上),指北國以色列不肯倚靠神,靠著「謊話詭計在亞述和埃及之間周旋,也用「謊話詭計」在神面前虛與委蛇(四7)、自表虔誠(八2)、自欺欺人(十13)。
  • 「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12節),也可譯為「猶大向神,向誠實的聖者猶疑不定」。與北國何細亞同時在位的是南國亞哈斯王(王下十七1),他也「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王下十六3),不肯專心倚靠神。
  • 本章令人訝異地提到了神內心的掙紮(8節),用擬人的方式讓我們來體會神的愛:因為有愛,所以才會掙紮。除了新約之外,何西阿書最深刻地啟示了「神就是愛」(約壹四8):
    1. 何西阿書清楚地說明:以色列人的歷史,乃是一個愛的故事;舊約歷史所見證的不只是人的失敗,更是神「永不止息」(林前十三8)的愛。神愛祂的百姓,就像丈夫愛妻子、父親愛兒子,愛到不離不棄、愛到遍體鱗傷。祂不但用愛揀選人(1節),也用愛來教導、牽引、供應人(3-4節),更用愛來管教人(5-7節),最終要用愛來恢覆人(10-11節)。
    2. 「神就是愛」,愛是神的本性。因此,雖然神的愛不斷被人辜負、拒絕,但祂絕不會停止愛,正如祂絕不會放棄神性。雖然百姓不斷地軟弱、失敗和跌倒,但神的愛卻堅定不移,絕不妥協、絕不失望、絕不放棄,最終在十字架上到達頂峰。
    3. 「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公義也是神的本性。雖然神的愛堅定不移,但祂絕不會犧牲公義,正如祂絕不會放棄神性。因此,當神用愛恢覆百姓之前,必然要用公義的審判來潔凈他們(5-7節),因為神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
    4. 神既是愛、又是烈火,意味著祂的愛必然是犧牲的愛。神要用愛來遮蓋公義的烈火,必然要為愛受苦(8-9節):痛苦,是因為祂所愛的人不肯回應(2節);為難,是因為祂不能因為愛而犧牲公義(8節)。及至時候滿足,神的兒子將在十字架上把神的愛和受苦表明出來:「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因此,主耶穌巴不得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知道:「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祂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