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九1】「瑪代族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立為迦勒底國的王元年,」

【但九2】「就是他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

【但九3】「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

  • 本章是「七十個七的異象」,啟示「末世的時間」。
  • 「瑪代族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1節),可能就是「瑪代人大流士」(五31)、古提(Gutium)的總督古巴魯(Gubaru)。他率領波斯王古列的大軍進入巴比倫城、「取了迦勒底國」(五31),被古列任命為「迦勒底國的王」(1節)。「他在位第一年」(2節),大約是主前538年、第八章的異象十四年以後(八1)。
  • 神借著先知耶利米預言:「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耶二十五11-12),並且預言「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二十九10)。此時大約是主前538年、但以理被擄巴比倫已經67年,神已經「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此,百姓回歸的時候應該不遠了。因此,但以理「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3節),尋求神的旨意。
  • 人的禱告並不能搖動神的手,更不是向神提交購物清單,而是為了聽到神對自己的指示、順服神的帶領。所以但以理並沒有因為相信神的旨意必然成就(2節),所以就不再禱告;相反,正因為他相信神的旨意必然成就,所以才更加迫切地禁食禱告,因為知道神必應允。同樣,真正相信神預定的人,也是最積極傳揚福音的人,因為知道自己的勞苦絕不會徒然。

【但九4】「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但九5】「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禰的誡命典章,」

【但九6】「沒有聽從禰仆人眾先知奉禰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

【但九7】「主啊,禰是公義的,我們是臉上蒙羞的;因我們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以色列眾人,或在近處,或在遠處,被禰趕到各國的人,都得罪了禰,正如今日一樣。」

【但九8】「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得罪了禰,就都臉上蒙羞。」

【但九9】「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我們卻違背了祂,」

【但九10】「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沒有遵行祂借仆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

【但九11】「以色列眾人都犯了禰的律法,偏行,不聽從禰的話;因此,在禰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神。」

【但九12】「祂使大災禍臨到我們,成就了警戒我們和審判我們官長的話;原來在普天之下未曾行過像在耶路撒冷所行的。」

【但九13】「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禰的真理。」

【但九14】「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祂的話。」

【但九15】「主——我們的神啊,禰曾用大能的手領禰的子民出埃及地,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我們犯了罪,作了惡。」

【但九16】「主啊,求禰按禰的大仁大義,使禰的怒氣和忿怒轉離禰的城耶路撒冷,就是禰的聖山。耶路撒冷和禰的子民,因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被四圍的人羞辱。」

【但九17】「我們的神啊,現在禰垂聽仆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禰荒涼的聖所。」

【但九18】「我的神啊,求禰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禰名下的城。我們在禰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禰的大憐憫。」

【但九19】「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禰自己不要遲延。我的神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禰名下的。』」

  • 4-19節是但以理代表百姓認罪悔改(5、8、11、15節)的禱告,也是祈求赦免憐憫(16-19節)的禱告。因為摩西早已預言,被擄的百姓在回歸之前,首先就要認罪悔改:「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里追念祝福的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申三十1-3)。
  • 這個禱告包括五個部分,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求神向愛祂的人守約施慈愛(4節);
    •  B. 承認自己犯罪作孽(5-6節);
    •   C. 承認神的公義憐憫,人沒有任何抱怨的理由(7-10節);
    •  B1. 承認自己當受審判(11-14節);
    • A1. 求神為自己的名恢覆聖城聖民(15-19節)。
  • 「沒有聽從禰仆人眾先知奉禰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6節),這是引用先知耶利米對百姓的反覆責備(耶七25;二十五4;二十六5;二十九19;三十五15;四十四4)。
  • 「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11節),包括利未記二十六14-41和申命記二十八15-68所宣告的背約咒詛。
  • 「荒涼的聖所」(17節),指聖殿。
  • 「荒涼之地」(18節),指應許之地。
  • 「稱為禰名下的城」(18節),指耶路撒冷。
  • 但以理禱告的基礎是神的「大仁大義」(16節)和「大憐憫」(18節),而不是「因自己的義(18節)。同樣,教會的覆興並不是根據人的敬虔或努力,而是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祂一定要讓自己在教會中得榮耀(弗三21)。
  • 即使像但以理這樣忠心的仆人,也承認自己無義可言,只能求神「為禰自己不要遲延(19節),「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禰名下的」(19節)。這個禱告立刻蒙神悅納(23節),表明他承認自己沒有義,並不是故作謙虛,而是出於對自己本相的深刻認識。今天,我們承認全然敗壞,是有口無心的「屬靈套話」,還是真正「厭惡自己」(結六9;二十43;三十六31)呢?我們在口頭固然不敢自以為義,但行為是否恰恰相反呢?

【但九20】「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為我神的聖山,在耶和華——我神面前懇求。」

【但九21】「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約在獻晚祭的時候,按手在我身上。」

【但九22】「他指教我說:『但以理啊,現在我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

【但九23】「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所以你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

  • 「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22節),暗示本章的異象與第八章的異象有關。第八章的異象是預言第二國和第三國,而本章的異象將預言從第二國一直延續到最後的結局。天使加百列在聖經中一共出現了四次:前兩次的出現,都是預告「關乎末後的定期」(八19;九24-27);而後兩次的出現,都是宣告末世馬上就要開啟(路一19、26)。
  • 「獻晚祭的時候」(21節),就是下午三點申初。這是猶太人禱告的時刻(拉九5)。但以理的禱告蒙神悅納,所以「大蒙眷愛」(23節);神並沒有「遲延」(19節),而是一開始禱告就立刻「發出命令」(23節)。現在是晚祭禱告的時候,天使特地前來傳達這事(22節)。
  • 神派天使出來,要使但以理「有智慧,有聰明」(22節),但人有了智慧而不肯運用,也不能明白異象。只有殷勤「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的人,才能「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23節)。

【但九24】「『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凈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譯: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者:或譯所)。」

【但九25】「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但九26】「過了六十二個七,那(或譯:有)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但九27】「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譯: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譯: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

  • 但以理關心的是「七十年」(2節),神卻啟示了「七十個七」(24節)。這「七十個七」是神「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24節)所定的,指示了神恢覆選民、聖城和聖殿的整個計劃。而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到了什麽地步,世界的歷史也就到了什麽階段,所以這「七十個七」也是神為末世制定的時間表。
  • 「七十個七」就是四百九十年。在過去的四百九十年里,神的百姓忽略了七十個安息年(利二十五8),所以神就讓他們被擄七十年,使「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代下三十六21;利二十六34)。將來,神也要再用四百九十年來完成祂的計劃,實現兩大目標:
    1. 解決人的罪惡:「止住罪過,除凈罪惡,贖盡罪孽」(24節),可能是預言以色列將接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來十10-12)、徹底潔凈罪惡(結三十七23;羅三24-25),「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十一26)。
    2. 成就神的國度:「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24節),可能是預言彌賽亞基督再來,「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十三6),聖殿也將被神的榮耀重新充滿、膏抹(結四十三1-5)。
      • 「封住異象和預言」,可能是預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得勝封印了這個計劃、確保國度必定成就。
      • 「膏至聖者」(24節),原文也可譯為「膏至聖所」(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兩者意思並不沖突,因為主耶穌就是那殿——「在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太十二6)。
  • 神恢覆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計劃,將分為三個里程碑:
    1. 「七個七」(25節),是第一個里程碑,耶路撒冷將被重建。「七個七」,意味著下一年就是禧年(利二十五8),各人將歸回自己的地業,為奴的也要重獲自由(利二十五8-13)。
      • 「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25節)到完成重建的時間是「七個七」,可能從主前445年亞達薛西王命令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墻開始(尼二1、7),四十九年後整個耶路撒冷重建完成。
      • 「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25節),可譯為「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在艱難中恢覆並重建」(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尼希米重建城墻只用了五十二天(尼六15),但若要「連街帶濠」都恢覆,還需要再過四十九年。
    2. 「過了六十二個七」(26節),是第二個里程碑。受膏者(徒十38)耶穌基督將被釘十字架,以色列將拒絕彌賽亞(約一11)、耶路撒冷和聖殿將再次被毀。
      • 「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25節)可能是從主前445年、「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散月」(尼二1)、波斯王詔令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墻開始(尼二7-8),儒略歷主前445年3月25日(格里高利歷主前445年3月20日)是猶太歷3315年尼散月一日,按照猶太歷每年三百六十天計算(啟十一2-3),六十九個七就是173,880天以後、儒略歷主後32年4月15日(格里高利歷主後32年4月13日),這一天是猶太歷3792年尼散月十五日無酵節(利二十三6),很可能就是主耶穌安葬於墓中的那天,所以既是「有受膏君的時候」(25節),也是「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26節)的時候。主後70年,羅馬王子提多帶兵摧毀了聖城和第二聖殿,應驗了「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26節)。
      • 「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26節),可譯為「它的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定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可能預言在最後「一七」來到之前,以色列不但將經歷逼迫和爭戰,聖殿也將繼續荒涼、不得重建。
    3. 最後的「一七」(27節),是第三個里程碑。那時敵基督將逼迫以色列,基督將會再來。
      • 從「過了六十二個七」到最後的「一七」之間,是教會的時代,主後70年第二聖殿被毀之後,猶太教和教會徹底分道揚鑣。主耶穌在宣讀《以賽亞書》時(路四18-19),停在「報告耶和華的恩年」(賽六十一2a),並沒有繼續讀「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賽六十一2b)。在「耶和華的恩年」和「神報仇的日子」之間,就是基督所建造的教會的時代(太十六18)。神並沒有說明教會時代的長度,只是「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十一25)。當「耶和華的恩年」結束以後,最後「一七」(27節)才會到來,「神報仇的日子」將在最後的「一七」得以完成。
      •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27節),可能是預言敵基督將在最後「一七」的前三年半與以色列立約,承諾提供安全保障,使他們與周圍的列國恢覆和平,得以重建第三聖殿、恢覆「祭祀與供獻」(27節)。而以色列將接受這位敵基督的領導。
      •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27節),可能是預言敵基督將在最後「一七」的後三年半撕毀盟約、取消第三聖殿的獻祭制度,「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在後三年半期間,外邦人將「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以色列將陷入前所未有的大災難(太二十四21)。
      • 「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27節),也可譯為「那施行毀滅的可憎之物必立在聖殿里」(和合本修訂版),可能是預言敵基督將在後三年半「站在不當站的地方」(可十三14;太二十四15),「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稱是神」(帖後二4),使「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啟十三8)。
      • 「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27節),可譯為「直到所定的結局傾倒在那行毀滅者的身上」(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可能是預言後三年半的大災難之後,基督將再來施行審判、把敵基督扔進火湖(啟十九20),把神的國度帶到地上。
  • 神向但以理啟示了「七十個七」,但卻沒有解釋所有的細節,而是讓他借著神所賜的智慧和聰明(22節)、「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23節)。兩千多年來,歷史上有許多關於這「七十個七」的解釋,誰也不敢斷言自己的理解完全準確。但是,這個異象的重點是明確無誤的:神已經為祂的旨意規劃了歷史、為祂的百姓安排了未來。也許我們還不明白許多隱秘的事,但卻可以忠心遵行那些「明顯的事」(申二十九29),把每一天都當作最後「一七」來活,隨時「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