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七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結七2】「『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結七3】「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結七4】「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六-七章用兩段信息預言以色列地的結局本章是第二段信息,三次宣告以色列的結局已到。
  • 2-4節是第一次宣告結局。
  • 「以色列地」(2節)指應許之地,代指整個以色列十二支派。「地的四境」(2節),指以色列全境。以色列人蒙神揀選、與神立約,歸祂「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他們的土地是神按照聖約的應許所賜的產業,應當按照聖約的要求在這里生活。所以摩西吩咐:「我今日將祂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四40)。現在,百姓背棄聖約到達了極點,結局也就來到了應許之地。
  • 1-13節十次使用「結局 קֵץ/kates」(2、3、6),「臨近了」(5節)、「來到了」(6節)、「時候到了」(7、12節)、「日子近了」(7、12節)、「日子快到了」(10節)宣告神的追討即將臨到,但百姓卻仍然不肯回轉自己的腳步。
  • 「結局已經臨到」(3節),指耶路撒冷即將被毀。一百多年前,缺乏信心的百姓擔心耶路撒冷城的安危,不是求助於亞述(代下八16)、就是投靠埃及(賽三十六6);先知以賽亞卻宣告,神必會保護聖殿和聖城(賽七7;三十七21-35)。一百多年後,自信的百姓卻走到了另一個極端,他們相信耶路撒冷固若金湯,神一定會保護聖殿和聖城(耶七4);但先知以西結的信息變成了「結局已經臨到」。百姓無論是恐懼、還是自信,都是根據環境、相信自己,並不是倚靠神,在神的眼中的悖逆並沒有兩樣。但神絕不允許百姓無休無止地悖逆下去,經過無數次的寬容、憐憫,現在祂終於宣告:「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4節),因為「結局已經臨到」。
  • 「可憎的事」(3節),指百姓敬拜偶像,效法外邦人的一切惡行(利二十13;王下十六3;代下二十八3;三十六14)。
  • 神宣告:「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3節),但祂的怒氣並非任意發作,而是按照祂的公義標準。所以神也兩次宣告,祂「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3、4節),好讓我們知道祂還有另一個名字叫「耶和華哈斯哈配得 Yahweh Hashopet」,因為祂是「審判人的耶和華」(士十一27)。

【結七5】「『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

【結七6】「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

【結七7】「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

【結七8】「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結七9】「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 5-9節是第二次宣告結局。
  • 「有一災,獨有一災」(5節),可譯為「災難接著災難」(和合本修訂版另譯,英文ESV譯本),指巴比倫人將徹底毀滅聖殿和聖城,這是空前的大災。
  • 「興起 קוּץ/koots」(6節)原文與「結局 קֵץ/kates」相似,是雙關語。
  • 「哄嚷」(7節),指戰爭中恐怖的噪音。
  • 「山上歡呼的日子」(7節),可能指住棚節在神面前「歡樂七日」(利二十三40)。
  • 「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8節),可譯為「向你發盡我的怒氣」(和合本修訂版另譯,英文ESV譯本)。
  • 「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9節),原文是「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瑪加」。百姓只熟悉神的名字是「耶和華以勒」(創二十二14)、「耶和華尼西」(出十七15),卻不知道祂還有另一個名字叫「耶和華瑪加」,也就是「耶和華擊打」。屬神的人蒙神的恩典越大、見證神的責任也越大,所以神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三2)。神不會毫無原則、永無止境地遷就人,我們若是「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任著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4),神也會讓我們知道, 祂還有另一個名字叫「耶和華瑪加」!

【結七10】「『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

【結七11】「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

【結七12】「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結七13】「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

  • 10-27節是第三次宣告結局。10-13節宣告神忿怒的日子近了,14-27節描述那日的後果。
  • 「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10節),指神「擊打」(9節)百姓的旨意已經顯明,就像亞倫的杖已經開花,要「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民十七10)。
  • 「罰惡的杖」(11節),指巴比倫將被神用作擊打百姓的工具。用外邦人的「驕傲」(10節)和「強暴」(11節),來擊打選民中間「強暴人的驕傲」(24節),是最合適的報應。
  • 「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12節),指百姓被擄在即、生死未卜,買賣雙方都要喪失所有;所以買方不必因廉價買入而歡喜,賣方也不必因廉價出售而愁煩。
  • 13節可譯為「因為賣主在他們活著的時候,不得歸還他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不會回轉;又因他的罪孽,無人能維持他的生命」(英文ESV譯本)。
  • 「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13節),指即使到了禧年,被擄的百姓也無法按著律法收回所賣的土地(利二十五10、13)。
  • 「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13節),原文直譯是「因為異象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烈怒 חָרוֹן/khaw-rone’」和「異象 חָזוֹן/khaw-zone’」原文諧音、字形相似,是雙關語。「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12節),對應「因為異象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表明先知的「異象」就是神的「烈怒」。

【結七14】「『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

【結七15】「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

【結七16】「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

【結七17】「手都發軟,膝弱如水。」

【結七18】「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

【結七19】「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里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結七20】「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制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

【結七21】「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

【結七22】「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 雖然百姓「已經吹角,預備齊全」(14節),但在強敵面前卻無人膽敢出戰,因為是神在擊打他們(14b)。不管人有多大膽量,神都會讓他們「手都發軟,膝弱如水」(17節),讓人的勇氣和力量全然消失;無論人有多麽自信,神都要拆毀他們的保障,軍備(14-15節)、財富(19節)、偶像(20-21節)和有名無實的聖殿(22節)都不能拯救。
  • 「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16節),可譯為「如果有幸存的逃脫」(英文ESV譯本)。
  • 「麻布束腰、頭上光禿」(18節),表示舉哀。「麻布」是用黑山羊毛織成的粗布。
  • 「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19節),指耶路撒冷被圍以後,城中缺糧,有錢也買不到食物,所以「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里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19節)。相反,「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19節),因為百姓離棄神,不擇手段地追逐財富,並且用這些金銀制作偶像(20節;賽三十22),尋求虛假的安全感。
  • 20-21節可譯為「他們用所誇耀華美的妝飾制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我使他們看它如污穢之物,我必將它交給外邦人為掠物,交給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要褻瀆它」(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22節),指仇敵將褻瀆至聖所。以色列的大祭司每年只能一次進入至聖所,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如此聖潔的地方,神卻將任憑外邦人搶掠褻瀆,因為祂早已離開了這個有名無實的聖殿(十一23),讓百姓心中最後的虛假保障也被徹底拆毀。

【結七23】「『要制造鎖鏈;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

【結七24】「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占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

【結七25】「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

【結七26】「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

【結七27】「君要悲哀,王要披淒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神吩咐巴比倫「制造鎖鏈」(23節),是為了預備擄掠猶大。
  • 「列國中最惡的人」(24節),指巴比倫人。神用「列國中最惡的人」對付猶大的惡人,才能「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24節)。百姓既然不肯聽從先知的話,神就「要借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對這百姓說話」(賽二十八11)。
  • 外邦人「來占據他們的房屋」(24節),這是聖約的咒詛。因為這土地本是神所賜的永久產業,現在卻意外地落到仇敵的手里,正如神早已預言的背約刑罰:「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利二十六32)。
  • 「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24節),原文是覆數,指百姓在各地敬拜偶像的邱壇都要被敵人無情地摧毀、污穢(六5)。
  • 「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25節),因為百姓把金銀當作平安的保障,當毀滅臨近的時候,卻發現「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19節)。
  • 那些陷害先知耶利米的人認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耶十八18),但神卻宣告:「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26節)。百姓既然拒絕聽從真先知的警告,當他們在絕望中想打聽未來的時候,就會什麽也得不到(十四9)。
  • 人總是很難信靠眼不能見的神,總想倚靠看得見摸得著的保障,結果就把名利、權力、學問、健康、朋友、家庭甚至宗教傳統當作偶像,還以為「耶和華必不追究」(詩十4)。但是,「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麽,收的也是什麽」(加六7),等結局到了,神「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27節),好讓我們知道祂還有另一個名字叫「耶和華伊勒基目拉 Yahweh El Gemuwal」,因為「耶和華是施行報應的神,必定施行報應」(耶五十一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