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九1】「祂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前來。』」

【結九2】「忽然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

  • 本章是七個行刑者的異象。
  • 神已經宣告:「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八18),現在,祂在異象中呼召了六位行刑的天使、一位施恩的天使。他們在聖所門口的銅祭壇旁站立,等候從至聖所中發出的命令,準備「以忿怒行事」。
  • 「監管這城的人」(1節),可譯為「懲罰這城的人」(和合本修訂版),指行刑者(英文ESV譯本)。「監管 פְּקֻדָּה/pek-ood-daw’」原文根據上下文,可以譯為「照管」(四十四11)、「看守」(民四16)、「眷顧」(伯十12)、「降罰」(賽十3)、「追討」(耶十一23)。天使「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但卻不是只會哄孩子的保姆。當百姓順服神、遵守聖約的時候,天使負責「照管」、「眷顧」他們;當百姓遠離神、背棄聖約的時候,「看守」聖城的天使就成了負責「降罰」、「追討」的行刑者。
  • 白色的「細麻衣」(2節)是古代的貴重衣料,「身穿細麻衣」(2節)是祭司(出二十八42;撒上二18,二十二18)和高階天使(但十5)的尊貴裝扮。
  • 這位負責施恩的天使「腰間帶著黑墨盒子」(2節),可譯為「腰間系著文士用的墨盒」(和合本修訂版),是用來給蒙赦免者做記號的。「墨盒 קֶסֶת/keh’-seth」原文源於埃及,指文士使用的調色板,上面有放筆的空檔和裝墨的凹陷處。

【結九3】「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現今從那里升到殿的門檻。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召來。」

【結九4】「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

【結九5】「我耳中聽見祂對其余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

【結九6】「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

【結九7】「祂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

  • 「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3節),也就是在至聖所中約櫃施恩座的兩個基路伯之上(撒上四4;撒下六2;代上十三6)。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出二十五22)向摩西說話,所以神也被稱為「坐在二基路伯上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王下十九15;賽三十七16;詩八十1;九十九1)。
  • 「現今從那里升到殿的門檻」(3節),表明神已經出了至聖所,這是神的榮耀離開聖殿的第一步。神的榮耀離開的步驟是:
    1. 離開至聖所,升到聖殿的門檻(3節);
    2. 離開聖殿的門檻(十18),停在聖殿的東門(十19);
    3. 離開聖殿和聖城,停在耶路撒冷城東的橄欖山上(十一23)。
  • 神的第一個命令是給那位施恩的天使,在執行懲罰之前,首先給蒙赦免者做上記號(4節)。這些蒙赦免的人並非全然無辜、也不是品行更好,而是「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嘆息哀哭」(4節),所以神必不輕看他們「憂傷痛悔的心」(詩五十一17)。神在覆巢之下仍然保留這批「嘆息哀哭」的余民,並非為了去惡存善,因為地上「沒有良善的」(可十18);也不是因為他們忠心配得,因為沒有人的功德足以換取恩典;而是「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余數」(羅十一5)。
  • 「記號 תָּו/tawv」(4節)原文指希伯來文的最後一個字母「ת」,表示畫押(伯三十一35)。這個字母在古希伯來文中的寫法是一個交叉「X」,形狀就像主耶穌所背負的十字架,又像逾越節羔羊的血刷在門楣上(出十二7) ,可以保護蒙揀選的人免受滅命的天使所殺。將來,在末日的第七印揭開之前,天使也要用印印了神眾仆人的額(啟七3),保護他們免受傷害(啟九4)。
  • 神的第二個命令是給六位行刑的天使(5-7節),凡是對罪麻木不仁、沒有憂傷痛悔之心的人,「犯罪的他必死亡」(十八4)。
  • 「從殿前的長老殺起」(6節),就是從那二十五位背向神敬拜太陽的祭司(八16)開始,因為他們帶頭在以色列全家行「大可憎的事」(八6),身居高位、屍位素餐,「卻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摩六6)。同樣,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蒙恩的信徒並不能以「預定、交托、恩典」為名推卸責任(路十二48)。「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而神家負責教導的人責任更重,所以「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三1)。
  • 「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7節),指用屍體污穢聖殿。聖殿中不可殺人(王下十一15),被追殺者若是抓住祭壇的角,就不可殺他(王上一50)。但現在,神竟然吩咐天使「從聖所起全都殺盡」(6節),因為這殿早已被偶像玷污(八6),神的榮耀即將離開(十18),聖潔之神不再住在污穢的聖所(八6)。
  • 被殺者包括「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6節),並不是說神命令殺戮嬰孩,而是比喻追討不分男女老少,只看有沒有天使的「記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凡是沒有赦免記號的,「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三十一30)。

【結九8】「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啊,禰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

【結九9】「祂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祂看不見我們。”」

【結九10】「故此,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

【結九11】「那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將這事回覆說:『我已經照禰所吩咐的行了。』」

  •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8節),指以西結被擄之後在猶大剩下的人。雖然先知的「額像金鋼鉆,比火石更硬」(三9),但里面卻有一顆柔軟的肉心(三十六26),所以憑著信心和愛心為百姓代禱(8節)。
  • 「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祂看不見我們」(9節),指那些敬拜偶像的人將過錯推卸給神,使自己的罪合理化(八12)。既然他們認為神「看不見我們」,神就「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10節;八18)。今天,許多人也是「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詩十4),認為「耶和華必不追究」(詩十4)自己的行為;同樣,神也將任憑他們在沒有神的絕望中滅亡,「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
  • 表面上,神拒絕了先知的禱告,定意「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10節);實際上,神不可限量的慈愛,遠遠超過了人有限的關心和同情。神剛剛說完「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那位負責施恩的天使馬上回報:「我已經照禰所吩咐的行了」(11節)。即使在神發怒的時候,祂的心中仍有憐愛(何十一8);即使在神擊打的時候,祂的心腸始終柔和;即使是在基路伯翅膀的轟轟響聲中(十5),我們仍可聽到天父心中的低語:「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是可喜悅的孩子嗎?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我必要憐憫他」(耶三十一20)。因此,我們根本不必擔心神的慈愛會有絲毫不足,「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