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三1】「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
【哀三2】「祂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里。」
【哀三3】「祂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
- 本章是第三首哀歌,主題是「仰望神的慈愛和憐憫」。這首哀歌是一首字母詩,用22個希伯來字母依次作為每三節的起始字母。
- 本詩是全書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和轉折點,余民經過了神的管教,終於降服在神大能的手下,承認神的公義和自己的罪孽,轉而仰望神的慈愛和憐憫。本詩使用第一人稱的「我」(1節),既抒發了詩人個人的感受、也表達了全體選民的心聲,更代表了歷世歷代因神的管教而「遭遇困苦的人」(1節)。全詩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 回顧神的擊打(1-18節);
- 默想人的盼望(19-39節);
- 求神拯救伸冤(40-66節)。
- 1-18節是回顧神的擊打。
- 「耶和華忿怒的杖」(1節),比喻神的管教,包括歷史上被神用來管教選民的巴比倫和亞述(賽十5)。
- 並非「人的盡頭是神的開頭」,因為神的工作在人還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了。「祂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里」(2節),親自把我們領到「人的盡頭」;祂為自己的名引導我們「行過死蔭的幽谷」(詩二十三4),好讓我們經歷祂的同在(詩二十三4)、把我們帶到生命中更加豐盛的草場(詩二十三5)。我們若是不肯跟著牧人「行過死蔭的幽谷」,卻始終停留在黑暗中,所受的苦就枉然了。
- 「祂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3節),表明詩人承認自己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於神。過去,百姓在埃及作奴仆,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申五15)將他們從那里領出來,與他們立約(出十九4-6)。現在,立約之民一面享受聖約的恩典、一面背棄聖約,所以神就「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耶二十一5)親自攻擊他們。神用「永遠的愛」(耶三十一3)愛自己的百姓,並不是用永無止境的安慰和寬容。無論是幫助的手、還是管教的手,都是神的工作。人若在黑暗中能看到神手的工作,生命就有了轉機。
【哀三4】「祂使我的皮肉枯幹;祂折斷(或譯:壓傷)我的骨頭。」
【哀三5】「祂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原文是苦膽)和艱難圍困我。」
【哀三6】「祂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
【哀三7】「祂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祂使我的銅鏈沈重。」
【哀三8】「我哀號求救;祂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
【哀三9】「祂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祂使我的路彎曲。」
【哀三10】「祂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
【哀三11】「祂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
【哀三12】「祂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
【哀三13】「祂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
【哀三14】「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
【哀三15】「祂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陳。」
【哀三16】「祂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
【哀三17】「禰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
【哀三18】「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里毫無指望!」
- 4-18節用充滿象征的詩歌語言描述臨到猶大的苦難,傾述人怎樣被神「終日再三反手攻擊」(3節),奪走神以外的一切,讓人只能單單仰望神。每一個經歷過神的「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耶一10)的信徒,都可以從中找到共鳴,甚至也會感受到自己「遠離平安」(17節)、「毫無指望」(18節),但也同樣將經歷神的「建立、栽植」(耶一10)。
- 「祂用籬笆圍住我」(7節),比喻詩人就像被關進令人窒息的監牢,甚至連禱告的聲音都出不去。而當我們不願禱告的時候,靈里已經陷入罪的監牢。
- 「祂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8節),指神拒絕垂聽禱告。因為罪使人「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里與祂為敵」(西一21)。
- 「鑿過的石頭」(9節),指從采石場鑿出的大石頭(摩五11)。
- 「祂使我轉離正路」(11節),原文指被猛獸抓住拖離原地,比喻被仇敵擄走離開故土。
- 「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14節),指耶路撒冷成了外邦人的笑柄(詩七十九4)。
- 「茵陳」(15節)是一種苦菜。
- 「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16節),可能是形容被仇敵壓在地上羞辱。
【哀三19】「耶和華啊,求禰記念我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
【哀三20】「我心想念這些,就在里面憂悶。」
【哀三21】「我想起這事,心里就有指望。」
- 19-39節是默想人的盼望。
- 「耶和華啊,求禰記念我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19節),這是本詩的轉折點。盡管詩人的感受是「祂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8節)、「我在耶和華那里毫無指望」(18節),但他實在從地上找不到任何出路,身外的一切都已被奪去(4-18節),所以苦難煎熬中不得不把眼光從自己(4節)、從難處(5節)、從環境(14節)轉向神。
- 人若停留在苦難里顧影自憐,不但會「遠離平安、忘記好處」(17節),而且會覺得自己「力量衰敗、毫無指望」(18節)。但是,當人在苦難中思想神的應許、憑信心求神記念自己「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19節)時,就會經歷一個意想不到的轉變:一開始還「在里面憂悶」(20節),但很快「心里就有指望」(21節)。
【哀三22】「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至斷絕。」
【哀三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禰的誠實極其廣大!」
【哀三24】「我心里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
- 22節可譯為「因耶和華的慈愛從不止息,因祂的憐憫永不斷絕」(和合本修訂版另譯,英文ESV譯本)。「慈愛 חֶסֶד/kheh’-sed」原文可譯為「不變的愛」(英文ESV譯本),是盟約中的用語,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慈愛」和「憐憫」在本書中只出現在本章,成為本詩的關鍵詞(22、32節)。
- 在痛苦、黑暗的烏雲之中,突然照射出神永不止息的「慈愛」和「憐憫」。因為神是信實守約的,祂的「誠實極其廣大」(23節),「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雖然神必管教自己的百姓,但「必不永遠丟棄人」(31節)。猶大雖被神拆毀,但卻沒有滅亡,因為施行管教的神並沒有棄絕自己揀選的立約之民。審判本身就是神忠於聖約的證據,那位能應驗聖約中背約咒詛(利二十六14-39;申二十八15-65)的神,也必然會成就聖約中的覆興應許(利二十六40-45;申三十1-10)。因此,我們即使在最痛苦、絕望、不配和失敗的時候,仍然可以相信「耶和華是我的分」(24節),仍然可以回轉「仰望祂」(24節),「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即使我們失去世上的一切,神仍然「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詩十六5;民十八20);我們仍然可以在絕望中有盼望,「因祂的憐憫永不斷絕」。
- 當我們經歷管教的時候,雖然神使我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里」(2節),「終日再三反手攻擊」(3節)我們,但卻不是為了讓我們停留在苦難的黑夜里,而是要讓我們經歷祂的慈愛和憐憫在「每早晨,這都是新的」(23節)。神「永遠的愛」(耶三十一3)是無限量的,也是新鮮的。在我們新的問題上,神有新鮮的慈愛;在我們老的問題上,也能經歷新鮮的憐憫。「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三十5)。因此,我們「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六34),信心的生活就是每天經歷新鮮的憐憫、拾取當天的嗎哪(出十六19);「不要為明天憂慮」(太六34),而要專心在今天的憂慮里體會神新鮮的愛。
【哀三25】「凡等候耶和華,心里尋求祂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哀三26】「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祂的救恩,這原是好的。」
【哀三27】「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
【哀三28】「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哀三29】「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
【哀三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淩辱。」
- 人若想每天仰望神新鮮的慈愛和憐憫(23-24節),就應當學會「等候耶和華」(25節)。「等候耶和華」既不在乎時間長短,也不在乎情辭迫切,而在乎等候的態度。真正「心里尋求祂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25節)。而那些口里尋求神、心中卻早有定意的人(耶三十八14-15;四十二5-6),並不能得著什麽。
- 26-30節說出了「等候耶和華」的人當有的態度:
- 等候神的人應當放下自己、心中平靜安穩——「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祂的救恩,這原是好的」(26節),因為「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三十15)。
- 等候神的人應當有顆願意成長的心——「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27節)。正如年輕人需要經歷磨練才能成長,屬靈的嬰孩也需要經歷管教才能成熟(來十二6)。神所允許的環境風浪,對靈命的成長是有好處的,我們不必急著掙脫。
- 等候神的人應當認識神的作為、甘心接受神的管教——「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28節)。無論神加在我們身上什麽軛,祂總是公義的,祂的應許和祂的審判一樣實在(林後一20)。因此,我們不要掙紮、也不要辯解,而要尋求神的憐憫、學習該學的功課。正如大衛所說的:「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禰,我就默然不語」(詩篇三十九9)。
- 等候神的人應當謙卑降服在神的手下——「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29節)。大衛在示每落井下石的時候願意自卑(撒下十六11-12),最終被神恢覆;同樣,「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彼前五6)。
- 等候神的人應當停止肉體的手——「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淩辱」(30節),才能讓神的手來做工,正如主耶穌的榜樣(太二十六67;路二十二64;約十八22;十九3;賽五十6;彼前二21)。人若對神真有信心,就應當「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
【哀三31】「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哀三32】「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哀三33】「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
【哀三34】「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壓)在腳下,」
【哀三35】「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哀三36】「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哀三37】「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
【哀三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哀三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
- 人之所以能用正確的態度「等候耶和華」(25節),並不是根據自己的修養、天性,而是根據對神的正確認識。
- 31-39節說出了「等候耶和華」的人對神當有的基本認識:
- 「主必不永遠丟棄人」(31節),而是要永遠得著人。因此,人可以失敗、背約,神卻永遠信實守約,「祂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祂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申四31),所以「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32節)。神所允許的憂愁是帶領我們進入救恩、經歷憐憫的道路——「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七10),所以「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 「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33節)。因此,神管教的終點不是「拔出、拆毀、毀壞、傾覆」(一20),而是「建立、栽植」(一20);不是忍辱負重,而是把我們的生命提升到高處,讓榮耀、羞辱、惡名、美名都碰不著我們;不是停留在「受苦」和「憂愁」里,而是要「領我到寬闊之處」(詩十八19),得著真正的平安和喜樂。
- 一切不公不義「都是主看不上的」(36節)。一方面,神並不喜愛欺壓弱者(34節)、屈枉正直(35節)、顛倒是非(36a);但另一方面,凡事「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37-38節),一切不公不義都是在神的主權之下發生(賽四十五7;摩三6)。因此,信靠祂的人應當耐心忍受,相信神必叫「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信徒即使受到不公義的對待,神也必會伸冤。
- 神絕不會無故懲罰人。因此,「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39節;彼前二19-20);相反,人若認識自己的罪、承認自己的罪,就是等候神的人經歷神的慈愛和憐憫的起點(22、32節)。
【哀三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
【哀三41】「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哀三42】「我們犯罪背逆,禰並不赦免。」
【哀三43】「禰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禰施行殺戮,並不顧惜。」
【哀三44】「禰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
【哀三45】「禰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
【哀三46】「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
【哀三47】「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
【哀三48】「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
【哀三49】「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
【哀三50】「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
【哀三51】「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
- 40-66節是求神拯救伸冤的禱告。
-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40節),這是聖約所應許的覆興的開始(申三十1-10)。正如摩西所預言的:「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里追念祝福的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申三十1-3)。
- 我們若是「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41節),就應當在祈求慈愛、憐憫、幫助和伸冤之前,首先「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然後帶著悔改和信心「再歸向耶和華」。我們若始終活在「犯罪背逆」(42節)里,神「並不赦免」(42節),因為「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 40-51節是認罪的禱告,包括三個部分:
- 省察自己的罪孽(40-42節);
- 承認自己是因罪受罰、與神隔絕(43-45節);
- 為罪的可怕後果傷痛(46-51節)。
- 一個人若是認識到自己的罪(40-42節),也認識到自己與神之間已經被罪阻隔(43-45節),更認識到罪的可怕後果(46-51節),就是靈命蘇醒的開始。人若覺得自己大體上是一個好人,有問題的都是別人;雖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自己卻罪不至死,所以神應該對自己好一點,這「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里了」(約壹一10)。
- 「禰自被怒氣遮蔽」(43節)、「禰以黑雲遮蔽自己」(43節),形容人的罪惹動了神的忿怒(耶七16-19),以致「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成為神與罪人之間的阻隔,就像濃密的「黑雲」、「以致禱告不得透入」(44節)。實際上,「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沈,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2)。因此,罪人絕不可能倚靠自己的行為突破攔阻、自我拯救。
- 雖然神「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44節),似乎「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8節),但祂卻不會拒絕人真誠的眼淚;而裝腔作勢的禱告,無論多麽動聽都不蒙垂聽。「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49-50節),表明人「若轉向祂,祂必不轉臉不顧你們」(代下三十9),因為神必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詩五十一17)。
- 「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1節),表明先知眼見的犯罪惡果,引起了內心的傷痛,所以才能與眾民認同(48節)、為百姓代禱。人若自稱「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但眼見的事實並沒有使自己的內心「傷痛」,表明我們並非與罪人認同、而是自以為義、居高臨下,等於「是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里了」(約壹一10)。
【哀三52】「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
【哀三53】「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
【哀三54】「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
【哀三55】「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禰的名。」
【哀三56】「禰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禰解救,禰不要掩耳不聽。」
【哀三57】「我求告禰的日子,禰臨近我,說:不要懼怕!」
- 52-57節是深牢之中求神拯救的禱告。其中所描述的,既有先知耶利米的經歷(耶三十八6),也有猶大全體的遭遇,更有歷世歷代所有信徒的經歷。
- 神允許罪把我們追趕到令人窒息絕望的「牢獄中」(53節),就是要我們落到一無所有、一無所靠的地步,才能完全放下自己,「從深牢中求告」(55節)祂的名、「從深處」(詩一百三十1)向祂求告。
- 雖然神的怒氣好像已經使祂與人隔絕(43-45節),也使禱告無法穿透(8、44節),但祂永遠都會垂聽真誠的禱告,因為神也應許:「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亞一3;瑪三7;代下三十9;雅四8)。因此,雖然詩人擔心神「掩耳不聽」(56節),但只要「從深牢」一開口「求告」(57節),就會發現神立刻「臨近」(57節)、好像從來沒有離開(賽五十八9;六十五24)。那位「施行殺戮,並不顧惜」(43節)的神,忽然發出了鼓勵和安慰;祂就像從前一樣對自己的百姓說:「不要懼怕」(57節;創十五1;二十六24;書八1),因為拯救已經臨到(58節)!
【哀三58】「主啊,禰伸明了我的冤;禰救贖了我的命。」
【哀三59】「耶和華啊,禰見了我受的委屈;求禰為我伸冤。」
【哀三60】「他們仇恨我,謀害我,禰都看見了。」
【哀三61】「耶和華啊,禰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
【哀三62】「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
【哀三63】「求禰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
【哀三64】「耶和華啊,禰要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
【哀三65】「禰要使他們心里剛硬,使禰的咒詛臨到他們。」
【哀三66】「禰要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
- 58-66節是求神報應仇敵的禱告,因為神應許「伸冤報應在我」(申三十二35)。
- 人只有徹底認清了自己的罪,才能求神「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64節);否則,「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二3)?
- 「求禰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63節),指耶路撒冷「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詩七十九4)。
- 詩人在求神拯救的禱告(52-57節)得蒙垂聽之後(58節),竟然得寸進尺、求神報應仇敵(58-66節)。人若得蒙赦免,豈不應該心中充滿饒恕嗎(太十八21-35)?人若蒙神恩典,豈不應該更愛自己的仇敵嗎(太五38-48)?但這些只是個人恩怨的原則,並不適合於神的仇敵。雖然猶大被神管教是咎由自取,但那些被神用來審判猶大的器皿也是神的仇敵。他們設計謀害(60-62節)、嘲弄(63節)神的百姓,動機並非出於公義,「都是主看不上的」(36節)。所以神早已預言,祂在管教之後必「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報應祂的敵人,潔凈祂的地,救贖祂的百姓」(申三十二43),包括亞述(賽十12)、巴比倫(耶五十-五十一章)和周圍的列邦(耶四十六-四十九章)。因為神管教自己的百姓,不是要讓人對神退避三舍,而是要讓世人都認識祂、敬畏祂,因此「當以嘴親子,恐怕祂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詩二12)。
- 今天,面對抵擋神的世人,信徒不可濫用廉價的愛心、應許虛假的平安,以致他們心安理得地在無知之中走向滅亡,因為神說:「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結三18)。相反,每一個主的門徒都「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求神「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66節),好「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而除滅神仇敵的最好方法,就是「勸人與祂和好」(林後五18)。「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五10),所以我們也當作基督的使者、替基督求世人與神和好(林後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