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一1】「便雅憫地亞拿突城的祭司中,希勒家的兒子耶利米的話記在下面。」

【耶一2】「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在位十三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耶一3】「從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在位的時候,直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西底家在位的末年,就是十一年五月間耶路撒冷人被擄的時候,耶和華的話也常臨到耶利米。」

  • 「亞拿突」(1節)是便雅憫支派境內的利未人城邑(書二十一18),位於聖殿東北方大約四公里,到耶路撒冷事奉非常方便,許多祭司住在這里(王上二26)。耶利米是祭司的兒子,熟悉律法和祭司的職責,也有資格作祭司。但他蒙召作先知以後,很可能就失去了穩定的祭司職業。
  • 「約西亞在位十三年」(2節),大約是主前627年。「西底家在位的末年,十一年五月間耶路撒冷人被擄的時候」(3節),大約是主前586年。耶利米在被擄之後還繼續說預言,一生的事奉時間超過了四十年。
  •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2、3、4、11、13節),類似的宣告在本書中出現了一百六十多次,表明本書的真正作者是神。先知並沒有特殊的預測能力,只是作為神話語的出口。
  • 南國猶大在希西家王的短暫覆興之後,又經歷了瑪拿西和亞們長達五十七年的敗壞影響,沈溺於敬拜偶像的罪中。但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卻是一位敬畏神的王,他八歲登基,「作王第八年,尚且年幼,就尋求他祖大衛的神。到了十二年才潔凈猶大和耶路撒冷,除掉邱壇、木偶、雕刻的像,和鑄造的像」(代下三十四3)。一年之後,神開始呼召與約西亞同樣年輕的耶利米作先知。耶利米作先知的四十年,是猶大被擄之前最悲慘的一段時期(代下三十四-三十六章;王下二十二-二十五)。每當神的百姓面臨重大危機的時候,神總是會呼召先知,用祂的話語來引導百姓,而耶利米所領受的使命尤其艱巨。

【耶一4】「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耶一5】「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 耶利米蒙召作先知,並非因為他比別人更敬虔、更愛主,而是因著神的預定和揀選。因為在他尚未受孕、還沒出生之前,神已經把他分別為聖,派他「作列國的先知」(5節)。因此,他的信心完全是來自神,所以才有可能在全民普遍敗壞的時候(五1),一生忍受反對、誤解和逼迫,不但忠心地向頑梗悖逆的百姓發表逆耳忠言,也敢於向強大的列邦宣告神的審判(四十六至五十一章)。
  • 「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5a),表明耶利米就是保羅所說的「預先所知道的人」(羅八29)。「曉得」原文表示「深入的認識」,也被譯為「同房」(創四1)。神對耶利米的認識,就像對大衛的認識一樣完全(詩一百三十九2),但並不是被動地認識耶利米的忠心,而是主動把他造成了一個忠心的仆人;因為從耶利米在母腹被造、到分別為聖,都是神親自籌劃的(5b)。

【耶一6】「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

【耶一7】「耶和華對我說:你不要說我是年幼的,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里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什麽話,你都要說。」

【耶一8】「你不要懼怕他們,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

  • 耶利米在神的呼召面前誠惶誠恐,既不敢拒絕、也不敢自信,而是把自己的本相帶到神的面前:「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6節)。「年幼的」,指年青人或少年人(創十四24;三十四19),此時耶利米可能二十上下,與約西亞王的年齡相仿。「不知怎樣說」,指缺乏經驗和口才;耶利米就像摩西一樣(出四10),對自己的口才完全沒有把握。
  • 當神的呼召臨到的時候,我們「不要說我是年幼的」(7節),也不必擔心自己的資歷、學歷或能力,因為神比我們自己更「曉得」(5節)我們的本相。神呼召人,不是根據人的口才、經驗,而是根據神自己的能力;不是因為人能做、人想做、人有資格做,而是因為神定意要做。因此,當我們確定神的呼召臨到時,唯一正確的反應就是順服、接受。事奉神的人不必考慮怎麽說、怎麽做,因為神不需要人自己的口才(出四12);相反,我們首先應當學會的就是閉上自己的口、收回自己的手,專心「侍立」(申十八5)在神面前,「仆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詩一百二十三3)。這樣,當神一伸手、一開口,聖靈就會讓我們得著能力,前往神所「差遣」(7節)的地方,發表神所「吩咐」(7節)的話。
  • 神呼召人的第一課,就是叫他「不要懼怕」(7節;創十五1;申三2;民二十一34;書一9;路一30;路五10;徒二十七24)——既不要注意自己(7節)、也不要注目環境(8節),而是回轉仰望神的「同在」(8節)和「拯救」(8節)。先知是神話語的出口,並非世人的心靈治療師;神的話都是人不愛聽的,所以先知都是不討好人的。因此,神三次宣告:「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8、19節;十五20;出三12),正如主耶穌應許實踐大使命的門徒:「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因為神的工作只有神能做,人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成事並不是根據人,而是根據神的定意。

【耶一9】「於是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口,對我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

【耶一10】「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

  • 神「伸手按我的口」(9節),象征將信息傳給了耶利米——「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羅十20),用這個動作回應「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6節)。凡是真正被神呼召的人,都不必擔心自己的口才、經驗或軟弱(賽六7)。
  • 年輕的耶利米所接受的工作,是向「列邦列國」(10節)宣告審判——「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10節),也宣告恢覆——「又要建立、栽植」(10節)。拆毀不要的、建立神所要的,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既是神的救贖之道,也是信徒的長進之道。
  • 「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這些工作沒有一樣是耶利米能做到的。但是,神並非呼召耶利米去做他能做的工,而是叫他去做神要做的工。因此,神首先提醒他:「看哪」(10節),是神自己負責在那里做(十二14-15;十八7-10;二十四6;三十一28;四十二10;四十五4)。

【耶一1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耶利米,你看見什麽?』我說:『我看見一根杏樹枝。』」

【耶一12】「耶和華對我說:『你看得不錯;因為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

  • 11-16節是神向先知顯現的兩個異象,以印證祂的呼召。這兩個異象的時間不能確定,不一定是在先知蒙召的時候立刻臨到。
  • 第一個異象是「一根杏樹枝」(11節),象征神會確保自己的話語很快「成就」(12節)。
  • 「杏樹 שָׁקֵד/shaw-kade’ 」原文與「留意保守 שָׁקַד/shaw-kad’」諧音、字根相同,是雙關語。以色列的杏樹在早春開花,正如杏樹開花意味著春天很快降臨,神的話語也意味著一切很快就要應驗,而不是像自欺欺人的百姓所以為的:「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番一12)。

【耶一13】「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我說:『你看見什麽?』我說:『我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

【耶一14】「耶和華對我說:『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臨到這地的一切居民。』」

【耶一15】「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召北方列國的眾族;他們要來,各安座位在耶路撒冷的城門口,周圍攻擊城墻,又要攻擊猶大的一切城邑。」

【耶一16】「至於這民的一切惡,就是離棄我、向別神燒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發出我的判語,攻擊他們。」

  • 第二個異象是「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13節),象征「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14節),如同一鍋沸水傾倒在應許之地,百姓將大難臨頭。
  • 猶大的東方是沙漠,來自東北方美索不達米亞的敵人都是走當時的國際貿易大道「沿海大道 Via Maris」,「從北方」侵入以色列,被擄巴比倫的百姓也將「從北方」離開應許之地,而將來神又要領他們「從北方」回來(三18;二十三8;三十一8;亞二6)。
  • 「北方列國的眾族」(15節),指應許之地東北方向的美索不達米亞的民族。在耶利米蒙召的時候,猶大周圍的列強除了南方的埃及,就是北方的亞述。但此時亞述最後一位強勢的君王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主前669-631年在位)剛剛駕崩,日益衰落的亞述難以威脅猶大;而新巴比倫的開國君王那波帕拉薩爾(Nabopolassar,主前626-605年)剛剛登基,還在謀求獨立。因此,百姓並沒有看到現實的威脅,所以很難重視這個預言。
  • 「離棄我、向別神燒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16節),是宣告百姓離棄了西奈之約,違背了十誡的第一、二誡(出二十3-6),這是他們一切罪惡的根源。而神允許仇敵入侵、百姓被擄,正是執行西奈之約所定的懲罰(申二十九25-28),「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王下二十二16)。
  • 「約西亞在位十三年」(2節),正是約西亞潔凈聖殿之後的第二年。在人看來,國家已經覆興、百姓已經回轉,神應該大大祝福他們。但神此時呼召耶利米,卻不是宣布祝福,而是預告刑罰。因為此時的猶大表面好像已經回轉,實際卻是繼續悖逆;除了約西亞王和少數敬畏神的人,大部分人都在家里繼續敬拜偶像。表面的覆興使人不但更加剛硬,而且還自以為義、自我陶醉;所以神宣告:「我的忿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王下二十二17),用審判繼續「攻擊他們」(16節)。

【耶一17】「所以你當束腰,起來將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告訴他們;不要因他們驚惶,免得我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

【耶一18】「看哪,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墻,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

【耶一19】「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

  • 「束腰」(17節)指立刻出發、宣講神的話語。古代以色列人平時穿著寬松的外套,工作之前必須用腰帶把衣服束起來。
  • 「不要因他們驚惶,免得我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17節),這是提醒先知:如果人借口自己的軟弱(6節)、不肯忠心事奉,神就會任憑人的軟弱成為他的羞辱。因此,我們「誇自己的軟弱」(林後十二5),並不是理直氣壯地懈怠躺倒,而是為了拒絕自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5)。
  • 「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墻」(18節),指先知若順服呼召,神將確保他成為合用的器皿,有能力抵御世界的「攻擊」(19節),使他的見證不受先天軟弱的限制。
  • 先知只能順服神,不能迎合世界、討好大眾,所以必然會與眾民「反對」(18節)、面臨世人的「攻擊」,「如同羊羔進入狼群」(路十3)。因此,神第二次宣告:世界絕不會得勝,「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19、8節)。雖然先知應當憑信心「束腰」、積極備戰,但屬靈爭戰的得勝並不是倚靠人的勇氣、決心或能力,而是倚靠神的應許,「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基督不但要救我們脫離罪惡(太一21),也要救我們脫離舊人(加二20),使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因此,「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耶利米書》背景

  《耶利米書》的希伯來名是「耶利米 יִרְמְיָה/yir-meh-yaw’」,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所指定的」。這個書名貼切地表明了本書的主題:雖然頑梗的百姓定意離棄神,但在他們走向滅亡的最後階段,神卻指定了一位先知一直陪伴他們,一面向他們指明已經指定的悲慘結局,一面向他們啟示早已指定的拯救和覆興(二十五10-12)。

  《耶利米書》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被列為《先知書》中「後期先知書」的第二卷。《塔納赫》的名字Tanakh由三個單詞的開頭字母組成,代表以下三部分、24卷書:

  1. 《妥拉》(Torah / תורה):意思是「指導、教導」,共5卷。順序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
  2. 《先知書》(Navim / 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現代順序是:早期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後期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先知書)。
  3. 《聖卷》(Ketuvim  / 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現代順序是:詩歌(詩篇、箴言、約伯記),五小卷(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本書是聖經中字數最多的一卷,作者包括耶利米和他的門徒巴錄(三十六4、18、32)。耶利米是南國猶大一位祭司的兒子(一1),傳統認為是《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和《列王紀》的作者。在他事奉的年代,南國的屬靈光景先起後落、有名無實,國際形勢動蕩不安,一生目睹了亞述帝國的衰落瓦解,經歷了埃及帝國的卷土重來,也見證了巴比倫帝國的崛起稱霸。耶利米一面忠心宣告審判即將臨到(一14-16)、百姓即將被擄(十、十一章),一面忍受同胞的反對、誤解和逼迫(十一18-21)。當國家的滅亡越來越近、自己的預言即將應驗的時候,先知內心的痛苦與沖突也達到了頂點,所以被稱為「流淚的先知」(九1)。他也是一位終身未婚的「孤獨的先知」(十六2)。

  先知耶利米的事奉始於約西亞十三年(耶一1;二十五3)、終於被擄之後(一3;四十四1),大約是主前627-586年,對應於中國春秋五霸之秦穆公、晉文公和楚莊王的時代。當神的百姓即將被擄的時候,神並沒有撇下他們不管,而是先後興起了西番雅、耶利米和哈巴谷,陪伴他們走過了最悲慘的一段歷史。西番雅可能在約西亞第十二年「潔凈猶大和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四3)之前事奉,哈巴谷可能在主前609年約西亞陣亡之後開始事奉,而耶利米在南國的最後四十年中一直在勸誡百姓。但摩西事奉四十年,見證了神把百姓領出埃及、帶進應許之地;而耶利米事奉四十年,卻目睹了悖逆的百姓被逐出應許之地、回到埃及。

  「平安 שָׁלוֹם/shaw-lome’」和「約 בְּרִית/ber-eeth’」是本書的重要關鍵詞。在大小先知書的原文中,這兩個詞在《耶利米書》中使用得最多:一共82次使用「平安」,其中31次出現在本書;一共76次使用「約」,其中24次出現在本書。雖然本書的內容和體裁非常豐富,寫作過程也非常漫長,但整體結構卻是精心組織的。根據本書的內容和關鍵詞,可以分為七個部分,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先知蒙召宣告拆毀和建立(一章)
    •  B. 神審判背約的猶大、宣告百姓沒有平安(二-二十章);
    •   C. 駁斥虛假的平安(二十一-二十九章);
    •    D. 神應許新約和真正的平安(三十-三十三章);
    •   C1. 虛假平安的破滅(三十四-四十五章);
    •  B1. 神審判周圍的列國、恢覆聖約和平安(四十六-五十一章);
    • A1. 拆毀的結束和建立的開始(五十二章)。

  主前640年,猶大王亞們因叛亂被殺,國民又殺了叛亂者,擁立年僅八歲的王子約西亞作王(王下二十一23-26)。在瑪拿西和亞們王長達五十七年的統治下,南國猶大已淪為亞述的藩屬國,偶像崇拜非常猖獗。約西亞作王第八年開始「尋求他祖大衛的神」(代下三十四3),第十二年「潔凈猶大和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四3),修覆聖殿,恢覆逾越節;第十三年,耶利米開始蒙召作先知(一2)。在此期間,亞述帝國最後一位偉大的君王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主前669-631年在位)駕崩,從此再無力量阻擋約西亞擺脫亞述獨立。但約西亞的榜樣和努力並沒能帶起百姓的真正覆興,因為他們只是跟隨人、並非跟隨神,不但沒有真正悔改歸向神,反而迷信聖殿(七4),墮入虛假的安全感中,舉國上下一味作假。

  主前612年,迦勒底人建立的新巴比倫王國和瑪代聯軍摧毀了亞述首都尼尼微,亞述遷都哈蘭。主前609年春天,埃及法老尼哥二世北上援助末代亞述王,約西亞在米吉多平原攔阻埃及大軍,結果戰死沙場(王下二十三30)。從此,猶大淪為埃及的藩屬國,從君王到百姓都迅速敗壞。

  主前605年,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主前605-562年在位)率領巴比倫-瑪代聯軍在迦基米施戰役(Battle of Carchemish)中打敗了亞述和埃及聯軍,亞述帝國滅亡。尼布甲尼撒乘勝追擊,把法老趕回埃及,奪取了黎凡特地區的控制權,猶大也從埃及的藩屬國變成了巴比倫的藩屬國。尼布甲尼撒擄走了猶大王約雅敬、部分聖殿器皿(代下三十六6-7)和貴族(但一1-2、6)。由於繼位的猶大王不斷圖謀投靠埃及、背叛巴比倫,屢次招來巴比倫的進攻。主前597年,猶大王約雅斤和百姓中的精英再次被擄巴比倫( 王下二十四15-16)。主前586年,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聖城和聖殿被毀,猶大王西底家和大部分百姓被擄巴比倫(王下二十五7、11),本地只剩下最窮的人(王下二十五12),淪為新巴比倫帝國的行省。先知耶利米受到巴比倫的善待(四十1-5),但不久就被不肯順服的百姓裹挾到埃及,在埃及度過余生。

  百姓的全然敗壞,壞王的影響只是外因,內因是人的肉體本相;惡王只是引動了百姓的罪性,好王也不能改變他們的本相。因此,雖然約西亞王帶領覆興二十多年,但百姓卻陽奉陰違、成了「不受懲治」(二30;五3)的人,不可能倚靠自己的立志和努力來悔改、回轉或成聖。「不受懲治」、不肯照著聖約悔改的百姓,只能接受聖約的咒詛(十一3、8)、等待大難臨頭。所以,神呼籲百姓悔改之後,就不再長久等候他們回轉,而是「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一10),並宣告「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三十一31;來八8-12;十16-17),「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祂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二十三5)。因為人只有被徹底拆毀,才能得著重建;百姓只有接受彌賽亞君王的統治,才能得著真正的覆興(三十17-22;三十一1-14;三十三9-13),耶路撒冷才能成為「耶和華我們的義」(二十三6;三十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