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五1】「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

【耶五2】「其中的人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

【耶五3】「耶和華啊,禰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禰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禰毀滅他們,他們仍不受懲治。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

  • 1-31節解釋神審判猶大的原因。1-9節說明審判的第一個原因。
  • 「寬闊處」(1節),就是城門口的廣場,是百姓作買賣的地方。
  • 整個耶路撒冷都找不到一個「行公義求誠實」(1節)的人,表明耶路撒冷的屬靈光景還不如當年被神毀滅的所多瑪(創十八32;啟十一8)。因為百姓言行不一,表面上非常屬靈地「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2節),實際上「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2節)。這使他們靈里越來越麻木,不但不肯「虛心痛悔」(賽六十六2),反而「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3節)。
  • 不「誠實」(3節)的悔改,比不悔改還糟糕;因為虛假的屬靈必然會使人「不受懲治」(3節)、「不受教訓」(七28;十七23;三十二33;三十五13),不但屢教不改,而且自義自滿。因此,傳福音的人首先要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而不是引誘人糊里糊塗地「信耶穌、得好處」。

【耶五4】「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

【耶五5】「我要去見尊大的人,對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哪知,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

【耶五6】「因此,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晚上(或譯:野地)的豺狼必滅絕他們;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

【耶五7】「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就行奸淫,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里。」

【耶五8】「他們像喂飽的馬到處亂跑,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

【耶五9】「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覆這樣的國民呢?」

  • 「貧窮的、愚昧的」(4節),指社會的下層人士;「尊大的人」(5節),指社會上層的首領、祭司。
  • 「獅子、豺狼、豹子」(6節)比喻蹂躪猶大的仇敵。
  • 「你的兒女」(7節),指耶路撒冷的居民(4-5節)。
  • 「他們像喂飽的馬到處亂跑」(8節),比喻百姓像發情的公馬,放縱情欲。
  • 猶大上上下下,無論是借口「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4節)的下層人士,還是理當「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的上層人士,都「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5節),就像牲畜想擺脫主人的束縛。因此,百姓否定神的主權,不願作「義的奴仆」(羅六18),反而作了「罪之奴仆」(羅六20),並非出於無知,而是因為悖逆。任何人都沒有開脫的理由、任何人都無法替他們辯解(4-5節)。
  • 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一個原因:「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覆這樣的國民呢」(9節)。既然猶大「不受懲治」(3節),不但不肯承認自己的罪孽(三13),而且明知故犯(4-5節)、堅持犯罪(7-8節),所以沒有資格求神「赦免」(7節)。

【耶五10】「你們要上她葡萄園的墻施行毀壞,但不可毀壞凈盡,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為不屬耶和華。」

【耶五11】「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五12】「他們不認耶和華,說:這並不是祂,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

【耶五13】「先知的話必成為風;道也不在他們里面。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

【耶五14】「所以耶和華——萬軍之神如此說:因為百姓說這話,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燒滅。」

  • 10-19節以神帶著憐憫的命令開始(10節),以百姓故作無辜的質問結束(19節),說明審判猶大的第二個原因。
  • 神命令仇敵「要上她葡萄園的墻施行毀壞」(10節),但卻劃定了界限,第二次應許「不可毀壞凈盡」(10節;四47)。因為神是信實的神,祂不會忘記聖約的應許,所以盡管悖逆的百姓「大行詭詐攻擊」(11節)神,祂仍然一面管教、一面保守。神的管教是為了潔凈百姓,所以「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為不屬耶和華」(10節;約十五1-6),而不是將他們「毀滅凈盡」。
  • 雖然先知一再警告,但百姓卻只愛聽安慰、不愛聽悔改,只愛聽應許、不愛聽訓誨,寧可相信「災禍必不臨到我們」(12節)的謊言,也不願回應誠實的勸誡,甚至嘲笑「先知的話必成為風;道也不在他們里面」(13節),希望先知所預言的刀劍和饑荒臨到他們自己身上。但先知所傳神的話語絕不是耳旁風,而是審判的烈火;正因為百姓藐視神的話語,所以神對先知說:「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燒滅」(14節)!

【耶五15】「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強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

【耶五16】「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他們都是勇士。」

【耶五17】「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是你兒女該吃的;必吃盡你的牛羊,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

【耶五18】「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毀滅凈盡。」

【耶五19】「百姓若說:“耶和華——我們的神為什麽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你就對他們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原文是我),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 「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強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15節),這是律法中的背約咒詛(申二十八49)。
  • 「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16節),比喻帶來死亡和毀滅。
  • 「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17節),是呼應「你們當聚集,我們好進入堅固城」(四5)。不管百姓怎樣提前預備,都無法抵擋敵軍。
  • 雖然仇敵如此可怕、破壞如此徹底(16-17節),但神卻第三次應許「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毀滅凈盡」(18節;10節;四27),就像對待北國以色列那樣留有余地(三14)。
  • 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二個原因:既然百姓拒絕先知的勸誡(12-14節),離棄神(19節),選擇在自己的地上「事奉外邦神」(19節),神就按照聖約,讓他們自作自受,被擄到別人的地上「事奉外邦人」(19節)和「外邦神」,體驗「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十六4)。

【耶五20】「當傳揚在雅各家,報告在猶大說:」

【耶五21】「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

【耶五22】「耶和華說:你們怎麽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去。」

【耶五23】「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

【耶五24】「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

【耶五25】「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

【耶五26】「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他們埋伏窺探,好像捕鳥的人;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

【耶五27】「籠內怎樣滿了雀鳥,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所以他們得成為大,而且富足。」

【耶五28】「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

【耶五29】「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覆這樣的國民呢?」

  • 20-29節說明審判的第三個原因。
  • 海沙又軟又細,海浪很大很強,但不管海浪怎麽洶湧,都不能越過海沙所定的界限(22節),因為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違背宇宙的主宰所設立的法則。
  • 「秋雨春雨」(24),指雨季的始末,前者在每年十月降下,後者則在三、四月間。這是強調雨水不是出自偶像巴力,而是神「按時賜雨」(24節)。
  • 「收割的節令」(24節),指從逾越節至五旬節之間。
  • 神所造的大自然雖然沒有自由意志,但卻能井然有序地按照祂設定的自然規律運行;與神立約的百姓卻「愚昧無知」(21節)地濫用自由,不敬畏神(22a;24a),越過聖約的界限,「叛我而去」(23節)。神讓百姓從自然規律中觀看祂的作為、領會祂的心思,但百姓卻因為「有背叛忤逆的心」(23節),所以「有眼不看,有耳不聽」(21節;賽六9),成了「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賽四十三8)。
  • 神的百姓中「有惡人」(26節)陷害別人(26節)、不秉公行義(28節),房中「充滿詭詐」(27節)的不義之財,但卻「得成為大,而且富足」(27b),表明整個社會都已經敗壞。
  • 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三個原因:「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覆這樣的國民呢」(29節)。「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百姓的罪孽必然會使自己轉離祝福(25節),這是神所設定的屬靈規律。

【耶五30】「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

【耶五31】「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借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

  • 神的百姓中「有惡人」(26節),神當然應該追討他們。但若只是這些「惡人」犯罪,為什麽受壓迫的「孤兒、窮人」(28節)也要受連累、全地都要陷入「空虛混沌」(四23)呢?因為全體「百姓」(31節)都是「惡人」,耶路撒冷連一個「行公義求誠實」(1節)的人都沒有。無論是欺壓人的「惡人」,還是受欺壓的「孤兒、窮人」,他們都喜愛那些「可驚駭、可憎惡的事」(30節),愛聽假先知的謊言(31a),「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24節)。
  • 因為「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23節),與神的關系不對,所以與人的關系也不可能對。人類的歷史不斷證明,今天可憐受欺的「孤兒、窮人」,一旦明天掌權得勢,也會變成欺壓弱小、為富不仁的「惡人」。因此,十架之下沒有一個無辜的人,人人都是把基督釘十字架的兇手。神的救贖既不是為了扶貧濟困、解決社會不公,也不是為了鋤強扶弱、改善人性道德,而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21),「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才能成就彼此的和睦(弗二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