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九1】「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原文是民女;七節同)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

【耶九2】「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因他們都是行奸淫的,是行詭詐的一黨。」

  • 「一黨 עֲצָרָה/ats-aw-raw’」(2節)原文就是「嚴肅會」(利二十三36)。神的百姓原本應當聚集在一起,成為敬拜神的「嚴肅會」,但現在卻聚集在一起,成了圖謀詭詐的烏合之眾。
  • 先知的心情是矛盾的,他心中充滿了對同胞的愛,所以因背道而被殺的百姓「晝夜哭泣」(1節)。但他又急於離開(2a;詩五十五7)這些「行奸淫的、行詭詐的一黨」(2b),因為他們已經「離棄」(13節;二13、17、19;五7、19)了神,而神也「已經棄掉他們」(六30)。
  • 同樣,一個履行大使命的福音使者,既要為不信的世人憂傷,又要對污穢的世界厭惡;既不可對罪人冷漠刻薄,也不能由同情而變為認同。因為「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3),免得自己「站罪人的道路、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與罪人同流合污。

【耶九3】「他們彎起舌頭像弓一樣,為要說謊話。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不是為行誠實,乃是惡上加惡,並不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九4】「你們各人當謹防鄰舍,不可信靠弟兄;因為弟兄盡行欺騙,鄰舍都往來讒謗人。」

【耶九5】「他們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勞勞碌碌地作孽。」

【耶九6】「你的住處在詭詐的人中;他們因行詭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九7】「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將他們熔化熬煉;不然,我因我百姓的罪該怎樣行呢?」

【耶九8】「他們的舌頭是毒箭,說話詭詐;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心卻謀害他。」

【耶九9】「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他們的罪呢?豈不報覆這樣的國民呢?」

【耶九10】「我要為山嶺哭泣悲哀,為曠野的草場揚聲哀號;因為都已幹焦,甚至無人經過。人也聽不見牲畜鳴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都已逃去。」

【耶九11】「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也必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 「說話詭詐」(8節)的人,舌頭「像弓一樣」(3節)射出虛假,又像「毒箭」(8節)對人造成致命的傷害(詩五十七4)。虛謊是動機,目的是破壞,當得的報應則是「勇士的利箭和羅騰木的炭火」(詩一百二十4)。
  • 「弟兄盡行欺騙」(4節),意思是「每個弟兄都是詭詐的雅各」。「盡行欺騙 עָקַב/aw-kab’ 」原文就是「抓腳跟、詐騙」,也就是「雅各 יַעֲקֹב/yah-ak-obe’」名字的雙關語(創二十七36;何十二3)。
  • 百姓對神陽奉陰違(3、6節),對人也口是心非(5節),「說謊」(5節)成了習慣,「欺騙、讒謗」(4節)和「欺哄、作孽」(5節)成了家常便飯。但這些「詭詐的人」卻沒有因為互相算計(8節)而占盡便宜,反而因為彼此防範(4節)而精疲力盡。因為人人都精通詭詐之術、「勞勞碌碌地作孽」(5節),「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5節),所以「各人當謹防鄰舍,不可信靠弟兄」(4節)。當整個社會都成為「行詭詐的一黨」(2節)的時候,就和埃及人一樣(賽十九2)陷入了詭詐的「內卷 Involution」,沒有一個人能比別人活得更好。
  • 雖然詭詐的百姓活得很累、很可憐,但他們仍然「不肯認識」(6節)神。因為他們在認罪的事上也「行詭詐」(6節),所以無法「知道耶和華的法則」(八7)。因此,這些「被棄的銀渣」(六30)除了被神「熔化熬煉」(7節)、重新「建立、栽植」(一10),別無出路。
  • 9-11節穿插著神的宣告和先知的哀哭。第9、11節是猶大被神按照聖約徹底追討(利二十六33),第10節可能是先知「為山嶺哭泣悲哀,為曠野的草場揚聲哀號」(10節),他的心情是如此覆雜,就像主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一樣(路十九41)。

【耶九12】「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事?耶和華的口向誰說過,使他可以傳說?遍地為何滅亡,幹焦好像曠野,甚至無人經過呢?」

【耶九13】「耶和華說:『因為這百姓離棄我在他們面前所設立的律法,沒有遵行,也沒有聽從我的話;」

【耶九14】「只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

【耶九15】「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茵陳給這百姓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

【耶九16】「我要把他們散在列邦中,就是他們和他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列邦。我也要使刀劍追殺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

  • 神的百姓遭遇大難(12節),既不是因為神沒有能力、也不是因為神不夠信實,而是因為神所立的西奈之約不可廢棄。既然百姓「離棄」(13節)聖約、頑梗悖逆(14節;出二十5),所以也必須按照聖約接受懲罰(15-16節;利二十六33)。
  • 「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14節),指一些悖逆的祖先接受了「惡鄰」(14節)的影響、「指著巴力起誓」(十二16),結果悖逆的先祖比敬虔的先祖更容易影響後代,因為罪人的本性就是「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14節)。
  • 「茵陳」(15節)是一種苦菜,「茵陳、苦膽水」(15節)比喻神的懲罰。

【耶九1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應當思想,將善唱哀歌的婦女召來,又打發人召善哭的婦女來,」

【耶九18】「叫她們速速為我們舉哀,使我們眼淚汪汪,使我們的眼皮湧出水來。」

【耶九19】「因為聽見哀聲出於錫安,說:我們怎樣敗落了!我們大大地慚愧!我們撇下地土;人也拆毀了我們的房屋。」

【耶九20】「婦女們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領受祂口中的言語;又當教導你們的兒女舉哀,各人教導鄰舍唱哀歌。」

【耶九21】「因為死亡上來,進了我們的窗戶,入了我們的宮殿;要從外邊剪除孩童,從街上剪除少年人。」

【耶九22】「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人的屍首必倒在田野像糞土,又像收割的人遺落的一把禾稼,無人收取。」

  • 「善唱哀歌的婦女、善哭的婦女」(17節),指古代喪禮中的職業哭喪者,大部分都是婦女。她們的哭泣並非出於真情,而是一種職業。
  • 「使我們的眼皮湧出水來」(18節),是諷刺百姓想借著哭泣禱告除去旱災,但卻無補於事。
  • 「死亡上來,進了我們的窗戶」(21節),可能是比喻瘟疫(二十一6)。
  • 屍體得不到埋葬(22節),是對死者的羞辱(申二十一22-23)。表明離棄神的人不但要經歷肉體的死亡,也要經歷人格上的死亡。
  • 先知對百姓的頑梗悖逆痛心疾首,對同胞的悲慘遭遇感同身受,所以說「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1節)。但大難臨頭的百姓卻對自己的結局無動於衷,所以神讓他們「應當思想,將善唱哀歌的婦女召來,又打發人召善哭的婦女來」(17節),因為他們的光景實在應當「舉哀」(18節)。
  • 世人最大的悲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悲慘。神的百姓靈里也麻木到一個地步,毀滅即將來臨、人卻渾然不知,竟然要在職業哭喪者的感染下,才能使自己「眼淚汪汪」(18節)。因此,神要那些職業哭喪者「當聽耶和華的話,領受祂口中的言語」(20節),明白災禍不可避免、哭喪者將供不應求,所以應當「教導你們的兒女舉哀,各人教導鄰舍唱哀歌」(20節)。但這些百姓卻不是為罪哀哭,而是哀哭自己的遭遇;不是為災禍的原因哀哭,而是哀哭災禍的可怕(21-22節)。「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篇五十一17);但只有憂傷、毫無痛悔的哀哭,在神那里一點價值都沒有。

【耶九23】「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

【耶九24】「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九25】「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

【耶九26】「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發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

  • 「慈愛」(24節)原文可譯為「不變的愛」(英文ESV譯本),是盟約中的用語,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百姓卻詭詐背約。
  • 「割禮」(25節)是割除男性包皮的禮儀,神把「割禮」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表明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單單信靠神、「不靠著肉體」(腓三3)。以色列男孩在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利十二3);埃及、以東、亞捫、摩押和阿拉伯人也行割禮(26節),但不是出生後第八天;而非利士、迦南、亞述、巴比倫人則不行割禮。
  • 「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發的」(26節),可能指當時在埃及領導下與巴比倫對抗的同盟。「住在曠野剃周圍頭發的」,指阿拉伯人。「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25節),指這些行過割禮,心卻沒有歸給神的人。神把南國猶大和北國以色列也列在他們當中,表明神的百姓若是沒有敬畏順服的實際,在神面前就與外邦人毫無分別。
  • 當危機來臨的時刻,「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23節),因為聖殿和聖城都不能提供安全的保障,惟一的安息之所就是尋求神不變的「慈愛、公平,和公義」(24節)。百姓若想得著平安(八11)和醫治(八22),惟一的方法就是認罪悔改、敬畏順服,讓自己的心也接受割禮,里面真正有「立約的證據」(三十一33;創十七10;結十一19),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最好的安排(二十四5-7)。